驾驶员学校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驾驶员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随领导出发时,在行车期间不准接打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内不能到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驾驶员要遵守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点前必须到岗,并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中午不准饮酒,有出车任务的,任何时间均不准饮酒。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不准转借车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凡未经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车、擅自转借车辆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办公室驾驶员平时要注意言谈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如果被所服务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车辆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差、酗酒滋事、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半年内提出一次的给予说服教育,两次的'给予严厉批评,三次以上的调整工作岗位。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车辆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存在问题的车辆必须及时维修。
2、实行车辆经费包干制度,每车每月2550元经费,包括各种油料费、小型修理费用(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车补助、过桥过路费、停车费。
3、每月底行政科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车辆行驶里程统计。
4、要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按规定在行驶5000—6000公里内必须进行机油及相关滤芯的更换,更换单件价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车辆需要大修时,必须经主任批准后再行维修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为更好地完成学校运输服务任务,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规范用工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及薪酬待遇: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格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踏实,吃苦耐劳,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技术娴熟者可适当放宽),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由学校指定医院体检)。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具有三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历,具有熟练的驾驶技能,无行车责任事故,对一般性故障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应变处理能力。
5、在校内有介绍人进行责任担保。
6、薪酬待遇:工资底薪加安全奖励加值班补助。
二、招聘程序:
1、符合聘用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运输服务中心报名,按要求填写申请登记表。
2、担保人推荐。
3、由后勤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审核。
4、进行实际驾驶技能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方法、要求另定)。
5、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6、考核、体检合格,经中心审核同意试用者,由担保人出具担保,签订试用合同。
三、试用期及工资待遇
1、新招聘人员一律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行车补贴按50%发放。
2、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1、发现有传染疾病、身体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者;
2、发生等级以上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4、服务态度差,不注重车辆保养及车辆卫生者。
四、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