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章程感到非常苦恼吧,
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防范工艺安全事故,结合龙宇煤化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工艺安全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各部、厂。
二、依据文件
(一)安监总管三〔20xx〕93号文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xx)
三、职责和权限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做好工艺安全信息手册和操作规程的管理,组织做好开停车和生产运行管理。
(二)安环部负责组织做好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三)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安全信息手册,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装置开停车、生产运行管理及紧急情况处理。
四、管理内容
(一)工艺安全信息
1.各生产单位编写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绘制PID图,编制相关设备信息资料,使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PID图和相关设备信息资料包含以下工艺安全信息。
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3)毒性;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3)最大储存量;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3)电气类别;4)调节阀系统;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各生产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安全信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工艺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对所属装置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每年应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三)各生产单位做好开停车管理,执行《龙宇煤化工安全确认管理制度》和《龙宇煤化工开停车方案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管理制度,做好装置生产运行管理和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
五、检查和考核
本制度考核纳入龙宇煤化工“双基”考核,没按照要求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视情况扣责任单位1-2分。
六、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路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术语)。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公司股东名录
第五条 公司股东名录: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持股比例
或姓名 (万元) 方式 时间 (%)
货币或非货币
第六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全体股东约定)。定期会议应于每年 月按时召开(全体股东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全体股东约定)。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3至1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 人(可不设),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全体股东约定产生办法)。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 (三)年(全体股东约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担保数额不得超过 万元)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 以上的董事出席(全体股东约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 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全体股东约定),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员工管理和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如有需要,须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并公布于全体员工之中。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和责任主体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目的:
1.规范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内容:
1)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为早8:30至晚5:30,中间休息1小时(不含特殊情况),严禁迟到早退。
2)出差时间:公司安排的出差时间必须按时完成,不得延误。
3)加班时间: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加班需报请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严禁私自加班。
4)迟到早退:每逢迟到早退,按半天扣工资或扣除当天奖金,并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2.公共设施管理制度范围:公司内部所有公共设施。目的:规范公共设施使用,提高公共设施使用效率,延长公共设施使用寿命。内容:
1)卫生间管理:卫生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随手关门,上厕所后冲水,不得乱扔垃圾。
2)电梯管理:电梯内严禁吸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
3)灯控管理:进门时开灯,出门时关灯,如离开时无人,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停电时要及时关好电器设备。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目的: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发展潜力,促进公司内部协调发展。内容:
1)文明礼貌:员工在公司内部必须文明礼貌,不得出言不逊,不得互相攻击。
2)工作态度:员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严禁偷懒、拖延、玩忽职守。
3)商业机密:如有公司机密问题,员工必须保守商业机密,如泄漏公司机密,视情况予以处罚。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4.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围:所有员工。目的:保障员工劳动权益,提高员工工作能力,防止因意外伤害引起的纠纷。内容:
1)职业培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工作技能。
2)劳动安全: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严禁危险作业,防止员工出现伤害事故。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六、执行程序
员工必须知悉公司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七、责任追究
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经领导小组审查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此外,公司还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实现共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栗海霞一人出资设立庆城县盛华商贸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2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庆城县盛华商贸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区庆阳路33号
第三章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5条公司经营范围:烟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饮料、茶叶、化工产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文体用品及耗材、计算机及辅助材料、办公家具、卫生洁具、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批发零售;通讯工程、网路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防水保温工程、打字复印、写真喷绘、户外灯箱、广告牌匾制作;安全类泥浆固化等(依法须批准的项目,井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第4章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7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_________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栗海霞: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股东的认缴出资于公司成立之日以人民币600万元足额缴纳。
第10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驶股东权利。
第11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12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驶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__________________
(2)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查批准董事的报告;
(4)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队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12)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13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栗海霞。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14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的决定;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其他职权;
第15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16条经理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其他职权;
第17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聘任连任。
第18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乡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6)其他职权;
第19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有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执行董事或(经理)栗海霞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因转让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八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为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变更的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产生。董事任期x年,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x人,由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xx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任期xx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本款也可以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xx月xx日前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工会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成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核发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研究制定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查,核准你公司x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零三亿五千一百三十七万元整。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
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投资设立保险企业;
(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
(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公司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可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三、第十八条修改为: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一百零三亿五千一百三十七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x元。
四、第二十五条修改为:
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股东向其他投资人转让股份或者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报中国保监会核准。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前,受让方所受让股份不具有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五、第九十条修改为:
(1)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之目的,董事会换届时,更换或替补进入新一届董事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最多不得超过上一届董事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首任董事长由全体发起人股东认可、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人选担任,继任董事长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征求股东意见和中国保监会意见后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为公司执行董事。
(4)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六、股权结构表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x年5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
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一、设计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关于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
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
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
二、施工单位的确定:
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三、监理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
宜。
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
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
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
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
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
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
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三、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
(一)规划设计审查
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
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
(二)方案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
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
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
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
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三)初步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
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
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
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
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
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
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
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
(四)施工图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
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
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
3)其它方面:
(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
(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
(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
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
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
(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
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
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
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
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
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
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
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
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
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
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
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
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
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
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
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
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
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
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
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
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
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
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
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
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
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
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工程投资控制
由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和《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执行。控制项目总投资额度,做到不超额,不透支(减少或消除实施中的工程变更;认真审批工程签证;防范工程索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期顺延、工程进度款支付、预结算工程量、材料设备选型进行初审并签暑意见。工程管理部保留对上述工作的最终批准权。
第七章项目工程会议管理
一、项目工程会议包括项目工程开工预备会议、项目工程例会以及其它各种专题会议。
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之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项目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项目工程开工预备会议。会议重点明确工程参与各方沟通、协调方式,明确我司工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宣布公司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等。
2、项目工程开工后,每周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单位(含总包及分包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和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于工地现场召开一次项目工程例会。会议主要协调各方关系,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3、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工程有关各方召开项目工程专题会议,主要听取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二、项目工程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记录,由监理单位文员交工程行政文员备案,于会后两天内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审定后,返回监理单位文员签收。
第八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工程竣工初验和工程竣工核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
1、监理单位总监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自检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主要内容)。
2、监理单位总监须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审签《工程初验方案》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于两个工作日内批准同意的《工程初验方案》,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本单位专业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并会同质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初验的工程项目予以检查初验,同时审验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
4、监理单位会同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会议,汇总并整理初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总监下发给参与工程初验的有关各方,同时项目监理成员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按限期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总监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报告。同时,由工程副总经理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监、城建档案、燃气、民防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6、项目工程专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由项目监理成员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下发《专项工程验收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通过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监理单位总监督促各专项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报工程管理部。
(二)工程竣工核验
1、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初验及专项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后十天内,向我司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2、工程管理部经理须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组织项目监理成员编制《工程竣工核验方案》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的《工程竣工核验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时组织工程管理部并会同质监、设计、监理、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竣工核验的工程项目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与合法性。
4、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召开工程竣工核验会议,形成《工程竣工核验整改意见》后,责成监理单位下发给相关施工方。
5、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成员督促并跟踪相关施工单位按《工程竣
工核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核验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及时向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时组织项目监理成员对整改结果予以终验。终验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须督促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会同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项目监理成员和施工单位对验收工程项目作质量等级评定,并填报相关质量评定表格。
三、项目工程终验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须编制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标准文本执行),经我司、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后,连同其它验收资料按有关规定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九章竣工物业移交管理
一、竣工物业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按移交物业的不同专业或类别,分步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
1、分部分项工程移交,采取逐项检查或测试的方式;
2、设备移交,采取试运行的方式。
二、竣工物业移交时,工程管理部须按我司与物业公司订立的《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过程中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的责任界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竣工资料移交管理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行政文员须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档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由我司下发或由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资料。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政府建设档案部门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存档规定,工程行政文员须将相关工程资料提供给施工总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附上列明所提供工程资料的清单。
三、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我司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须一式四套,并每套附有列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清单。其中,一套送政府建设档案部门,一套送政府规划国土产权部门,一套存公司档案室,一套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四、工程管理部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除施工总包单位和各专项分包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提交的以外,还应包括由工程行政文员保存的政府建设档案部门存档规定以外的其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特别是各专项验收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的原件)。移交时,工程管理部须按项目一次性地完整移交并附上列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清单。其中,公司档案室留存原件,物业管理公司留存复印件。
五、工程竣工资料须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竣工图光盘、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其它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许可证、使用证)等。
六、本章所述的工程资料或工程竣工资料在移交或接收时,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在移交资料的清单上签名确认。
第十一章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管理部须负责办理我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确定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一式三份)送交各施工单位,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原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后返回三份,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送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各一份。
二、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生业主或客户对工程质量缺陷的投诉时,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负责督导物业管理公司按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直接联系相关施工单位前来维修。
三、如原施工单位未能按《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执行,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请专业维修队伍进行维修的,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我司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从原施工单位工程质保金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专业维修队伍。
四、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管理部须定期书面向物业管理公司咨询业主或客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及维修情况。其中,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的前半年每月咨询一次,半年后每季度咨询一次。
五、在工程保修期满前一个月,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须发函给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将工程保修期内的物业维修情况、质量现状及物业管理公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司,以便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和结算工程尾款或工程质保金。
第十二章附则
一、本制度未曾提及的公司有关维修、改造、翻新等项目的工程管理也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经董事长及股东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属总经理室。
校对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二OO
年月日
(一)工程技术部
1.工程技术部是公司工程的项目之首,技术部对工程效果和施工进度以及原材料的节约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首先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出客户满意,即迎合客户心理又切合实际的施工效果图,在客户满意的情况下,编写工程合同计划安排,报请总经理审批。
2.对公司每项工程首先必须亲临现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大小,准确无误制定出施工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计算出此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的规格数及各项工程所用的时间,并经常进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在施工中与甲方协调好技术问题,如有施工方案更改,要做好记录。
3.要研究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要认真学习、牢固掌握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要不断研究探讨新技术。
4.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要进行培训、指导,定期进行考核。
5.对每项工程的图纸及合同等档案材料要认真编号、登记、保管。
6.对公司工程在技术上出现问题负主要责任。
7.不准泄漏公司技术资料及机密资料。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定的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8.不准制作、复印或打印各种非法证件和资料,严禁干私活。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条例严肃处理。如因制作、复印或打印各种非法证件和资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制作、复印或打印人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注意节约用料,减小纸张的浪费,工作时间不许上网聊天。
10.对库存材料每月清点一次。
(二)景观工艺部
1.工艺部是工程的美化师,工艺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对外形象及工程的质量,工艺部首先要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要求,对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2.要与工程部长积极配合,协调好各工序的`流程,不要因本工种影响整修工程进度。
3.要加强公司的艺术力量,以老带新,注意培养年青人,要让艺术人才在我公司遍地开花。
4.根据当前市场的需求注意工程工艺的创新,要走出一条新路,让我们天缘公司的园艺艺术在全国独领风骚。
5.在工艺施工中充分利用工时,合理安排工艺,节约原材料。
(三)综合业务部
1.业务部是公司的龙头,代表公司的形象,一言一行都对公司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业务部要开展好公司的对外业务联系工作,要经常注意收听收集对外的业务信息,并及时反馈,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起主力军作用。
2.根据工程所需的材料计划,按购料单进行购物。首先要看是否有库存,如没有才可外购。20xx年购物一律要剪口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面标明购货的联系人、单位、电话号码,赊货要填写一式三份的赊货单,业务员一份,商家一份,财务一份,赊货单要填写好赊货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要一次一清,填明经手、验收等,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挂帐。各种票据报销要及时,当日事当日毕,最多不能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发现质次价高不符合质量的商品,要及时退货,否则造成损失由购物者本人负责。
4.要保证供货及时和供货质量,要货比三家,必须熟知市场行情。尽量购买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电话购物时要定好验货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价格、数量的货物不予付款,购货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不予审批报销。不许从中捞取个人好处,一经发现按相关条例处罚。
5.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注意节约,合理安排时间,能一次办完的事不要跑两趟,能骑车办的事不要等车,能在食堂就餐不在外面就餐。
6.做好工作日记,记好当天购料情况。
7.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履行验收手续。
8.需购进设备、用具、材料款项较大,超过1000元必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需签定定货合同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登记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____________(略)
第三条法定住所:____________(略)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局主席。
第五条公司经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原___市单位改组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股本总额为________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七条公司发起人___市________局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_万股;北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_万股。
第八条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条公司遵循人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公告刊载于至少一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全国性中文日报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____________(略)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方式:____________零售、批发、代销。
第三章股东、股份和股票
第十四条依法有效持有公司股票者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额享有本章程载明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折价人股。
对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抵押。
第十九条任何自然人或社会法人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额时,公司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收购或提起仲裁、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董事局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减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____________
(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股份;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下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大会或者I事局的决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五)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的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五)服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六)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决定扩大或改变股份认购范围及交易方式;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股东大会决定需要由其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第二十六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年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局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____________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召集。公司在召开会议的三十日之前、六十日之内,将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采取公告的方式,至少刊登两次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局主席书面委托的执行董事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可以举手表决,也可以投票表决,具体采用方式由董事局决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享有发言权。股东发言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股东发言应提前登记。
股东口头发言,每次大会期间以不超过十人为限,发言时间应有限制。要求发言者超过十人时,以持有股份较多者为先。
股东书面发言,由董事局印发全体到会股东。
董事局应对股东发言中提出的质询、批评或者建议,作出明确答复。
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持股份有效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董事局、总裁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局由十三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七条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向;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八)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批准并授予名誉董事、名誉监事、名誉员工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十三)拟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第三十九条换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一条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一人,执行董事五人。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由董事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产生。
第四十二条董事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局主席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要求或公司总裁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会议提前通知应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三条董事局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四条董事局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局在表决时,每个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在争议双方表决相持不下时,董事局主席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董事局在对第三十条所列第(六)、(七)、(八)、(十三)项内容做出决议时,须由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董事局会议在讨论、表决与某董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议案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但在计算出席董事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人。
应当回避的董事未主动回避时,由董事局主席提出回避建议。该董事对董事局主席的回避建议持有异议时,由董事局表决决定。
第四十七条董事局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局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董事局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未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免除责任。
第四十八条董事局主席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
(二)检查董事局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局汇报;
(三)签署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局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并在事后立即向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裁,其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对董事局负责,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局会议。
第五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董事、总裁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十三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担任公司管理职务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裁。
第五十四条董事、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十五条董事、总裁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裁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五十六条董事、总裁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会(略)
第八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六十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公司劳动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公司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第六十六条公司有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税收和分配
第六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纳税,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盈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____________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分配股利。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第六十九条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____________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________1%;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_______5%一1%;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利。
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订,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十条公司支付股利采用下列形式:____________
(一)现金:____________
(二)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第七十二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七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取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历相同。
第七十五条公司一切凭证、报表、账簿均用中文书写。
第七十六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依法审查验证后予以公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本部,供股东查阅。
第七十八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按审计法规实行审计。
第十一章终止和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并实施清算:____________
(一)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二)被依法撤消;
(三)破产。
第八十条出现上述情况终止经营时,依法律规定组成清算小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结清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后,若有剩余资产则按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
第八十一条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应按下列程序:____________
(一)由董事局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二)由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三)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要求公告的事项时,应予以公告。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各条款中所谓某数额"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本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局。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关于该公司性质、宗旨、任务、成员、机构、活动规则等的基本规定,用以规范公司对内、对外的全部计划及进行程序的文件。它既是公司的组织大纲和行为准则,又是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了解有关情况的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和通过时间两项。
①标题。居第一行正中位置,由公司名称+文种组成。如《___ ___永生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②通过时间。位于标题之下,需写明年、月、日,并用小括号括起来。
第二部分,正文。是公司章程的核心,由于其内容较多,通常采用章、条、款的形式来表述。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意见》中,要求公司章程应载明如下内容:____________
公司的名称、住所;
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公司设立的方式及其股份发行范围;
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别股份总数及其权益、每股金额;
股份转让办法;
股东的权利、义务;
(7)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职权;
(9)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1)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2)公司利润的分配办法;
(13)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14)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15)章程修改的程序;
(16)公司终止与清算办法及程序;
(17)通知和公告办法;
(18)其他需要作出规定的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法人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由股东委派。
董事任期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人,由_____产生。
(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可做如下规定:____________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_____董事召集和主持。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注:可由董事长兼任,也可由董事会另外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九)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会设主席_____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注:成员_____人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_____)。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_____至_____名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____________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八)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_____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_____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_____年,由____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
(注:也可以是经理,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_____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__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八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五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利益融为一体,提高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职工持股会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 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企业的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本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法人股东。持股会所集资金,以持股会名义投入参股时,应以其投入的股本金股份,享有投资的股本金增值和股本金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
第五条 职工持股会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职工股,不得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六条 企业内部职工股比照上市公司设定为优先股。
第七条 持股会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自愿入股,按章转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独立建帐,民主管理。
第八条 持股会有关招股、资金运作、年度分配等重大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 会员及股金
第九条 本企业在职在册的职工,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自愿投资的,即可为持股会会员。
第十条 持股会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招股,总股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面额为_________元,总股份为_________股,分期招股。职工认股最低为_________股,最高持股限额为_________股。
第十一条 持股会的资金来源构成
(1)本企业职工出资;
(2)按政策提取企业分配余额。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会员代表;了解持股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向持股会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出资股份取得红利股息和送配股的权利;依照本章程转让和接受转让股权。
第十三条 持股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依照入会方式和申请的股份,按期足额交纳认购的股本金;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不得随意中途退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股权证及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 股权凭证(股权证)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且有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
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内部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不得上市转让和交易。职工出资持有股权3年后,可以在七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进行转让。职工接受转让股份连同原持有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持股最高限额。转让应经持股会办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见《职工持股会实施细则》)。擅自私下转让的行为作为无效处理。
第十六条 入股股金原则上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 会员离退休或调离本企业时,同时办理退会手续并由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退还股金。
第十八条 会员死亡,其股本金连同股息,由理事会核准后退还给死亡会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 因触犯刑律而服刑的持股会会员,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籍,退还股金。
第二十条 持股会会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而离开本企业时,视作调离,可按本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退会、退股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报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予以办理。
第五章 投资收益及分配
第二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根据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享有股金分红和送配权利;享有持股股本金增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按每年度投资收益的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提交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持股当年投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的2%~5%,作为持股会的管理费;支付会员的红利。
第二十五条 如遇投资企业亏损、歇业或者破产清算时,持股会会员以其投入资金按比例承担经营风险。
第六章 持股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 持股会由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组成。持股会负责人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七条 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是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持股会每年召开二次代表会议,由持股会负责人主持会议。持股会代表会议讨论、修改、通过持股会章程;选举产生持股会理事会;审议持股会理事会提出的投资规划、增股、股权转让、资金运作及盈分、亏摊等方案和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持股会代表会议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所作决议应由参加会议的1/2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并有效。
第二十九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原则上根据会员数的701比例产生,同时考虑出资者的出资数额。会员代表由工会根据持股会员意见推选产生。
第三十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的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理事;出席代表大会,提出建议,行使表决权;查阅持股会代表会议有关文件和持股会财务报表,监督持股会的股金投向和分配;对不称职的持股会理事提出罢免。
第三十一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的义务
宣传、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承担持股会委托的工作;听取、汇总持股会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准确地向持股会理事会反映;协助持股会理事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 持股会成立理事会
理事会是持股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由9~11人组成。本企业法定代表和党委书记均为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设副理事长2~3名。并根据需要聘请顾问。
第三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一律为兼职,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主持。会议次数和内容按实际情况,由理事长自行确定。
理事长在召集理事会会议时,一般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内容,理事应做好准备。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执行持股会代表会议的决议;提出资金投向及运作情况;负责处理各项议案;提出调整增补理事会成员及其人选名单的建议;筹备召开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根据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定向招股投资,起草并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 在投资企业分配方案公布后,理事会负责制定持股会分配预案,并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持股会理事长根据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参与本企业董事会的讨论决策,并代表持股会全体会员参加本企业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持股会在本企业投资参股中,应同其他投资参股者一样,享有本企业董事会的董事名额;由持股会理事会按名额推荐人选担任董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八条 持股会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主任、秘书、会计、出纳若干名,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持股会档案、会务、转让、财务结算等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 持股会理事长、理事会及办公室均应对持股会全体会员负责,并接受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持股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名称:海口__贸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海口市__区__路__号
二、经营范围:___、___的销售(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万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股东:张__;身份证号:46_________________,以货币认缴出资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于公司注册之日起___(时间)内缴足。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不设股东会,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公司秘书。
㈠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⑴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⑶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⑷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⑸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⑹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⑺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⑻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⑼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⑽ 修改公司章程;
⑾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执行董事
1、股东任命1名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⑵ 执行股东的决定;
⑶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⑸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⑺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⑵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⑻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
1、股东任命_(1-2名)名监事。
2、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⑴ 检查公司财务;
⑵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⑶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⑷ 向股东提出议案;
⑸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⑹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公司秘书
1、公司秘书由股东任命和更换。公司设一名公司秘书。
2、公司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
(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
(4)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5)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执行董事(经理)张__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管理制度与利润分配形式。
⑴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⑵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公司法定公 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⑶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营业期限: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九、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⑴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⑵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⑶ 本章程一式贰份,股东壹份,公司登记机关壹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股东签名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岗位职责,要让员工自己真正明白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工作的压力不是来自他人的压力,而是使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发自内心自觉自愿的产生,从而转变为主动工作的动力,而要推动此岗位员工参加设定岗位目标,并努力激励他实现这个目标。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
1、财务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依据岗位分工、内部牵制原则,提出财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负责组织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确定操作使用人员,并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负责会计电算化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各电算化岗位的工作关系,常常检查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准时性;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准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1、仔细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订正,如发觉重大问题,应准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依据本单位的进展规划、业务工作方案和及上级下达的各项掌握指标,按年度编制各类财务方案、预算,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预算分析,准时供应信息,调整预算,加强业务收支管理。
4、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纳的税金、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等款项,并督促准时办理交纳手续,做到按时、足额上交。
5、运用会计资料,采纳科学方法,进行经济猜测,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依法实行会计监督。组织对单位各经济活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发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准时制止和订正,对问题重大的准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7、组织和督促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会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并对所属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公正处事,促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出纳岗位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根据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进行仔细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要求重制。
1、遵守现金保管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平安。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保守保险箱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准时存入银行。
3、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随时把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需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准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当保管,并仔细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准时确认记录收付款凭证,核对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根据规定管理好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帐,保持双方余额的全都,未达帐项要准时查询、清理。
5、负责收取酒店的各项收入,按实收金额开出收款收据,并将收取的款项准时缴存银行。
6、负责酒店职工夜班费、差旅费等日常报销及临时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7、仔细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制单岗位
依据审核无误的各类原始凭证,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软件的要求编制和输入记帐凭证。要求科目运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