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优秀(通用15篇)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电梯的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使电梯安全运行,需要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电梯管理员和电梯机房值班电工负责电梯发生故障时的紧急维修工作,公司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梯故障维修的组织监控工作,并负责建立电梯维修管理制度。电梯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月维修保养制度
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 清理 检查 调查 记录 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 1 曳引轮清洁
2 限速器及电器接点检查
3 制动闸瓦磨损检查
4 选层器详查
5 控制柜各机电接点清洁,各接触器、继电器电阻
机身及井道 1 干电池、蓄电池检查
2 内外门藕合检查、清扫、注油
3 内外吊门轮、限位轮,外门关闭器,路轨检查清扫
4 内外门闸锁及门联锁开关内部及接点清洁
5 门联锁接线检查
6 接合板装置
7 各种开关接点检查
8 钢带清扫,抹油,钢带开关检查
9 限速钢丝抹试
10井底各设备检查,清扫,抹油
维修保养人 验证人
2、季维修保养制度
针对机房内的主要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季度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季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 清理 检查 调查 记录 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 1 电动机冷却风扇注油
2 电源总开关
3 控制盘、讯号盘清扫,紧引线螺丝
机身及井道 1 门机各装置箱内部检查
2 门电机、电阻箱、接点盒内部检查
3 门机械牙箱、连杆、链条、皮带检查
4 加轨装置与路轨间隙检查
5 检查主钢丝的磨损、清洁、张力平衡
6 轿箱风扇检查及清洁
7 底坑缓冲器油量检查及清洁
维修保养人 验证人
3、年维修保养制度
每年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安全设施作一次检查。整机性能包括乘坐的舒适感、运行的振动、噪音、运行速度、平层准确性。安全设施包括超速保护,断相、错相保护,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限位置的保护等。整机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 清理 检查 调查 记录 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 1 减速箱换油
2 各种润滑油更换
3 电动机定子、转子气隙测量
4 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
5 制动器解体大修及线圈电流测定
机身及井道 1 选层器牙箱换油
2 安全系统及限速器动作试验
3 安全器及夹轨拆卸、清洗
4 曳引机、行车速度、平衡装置检测
5 制动盘各接线螺丝固定
6 门电机牙箱、润滑油更换
7 中途箱,轿底接线箱螺丝紧固
8 主缆、保险缆加缆油
9 井道内各路轨、各腰刀等牢固
10 井底油压缓冲器清洗换油,有效动作确定
11 井道内及井底大扫除
12 劳动局电梯年检
维修保养人 验证人
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工程部负责每月对小区房屋与道路、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抽查一次,将结果记录于《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鉴定房屋完好度、危险点的结果,记录于《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内。
(2)房屋、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并在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3)按《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流程(见附录1)》 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房屋设施养护修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内。
(4)工程部主管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5)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并按巡查情况制订中、大修计划报告,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公司。
(6)因施工、维修、养护作业原因封闭道路和公共设施场所,由工程部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业户。
(7)房屋设施修缮一般不超过48小时,若无法修缮解决的重要部位,应将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8)工程部主管对日常房屋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9)管理处主任负责每月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一、 认真执行车辆的设备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合格,定期检测,按照预防性维修方针,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 根据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月份维修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 技术办同各队协调配合抓好保养厂、小修班的工作,确保修保计划完成。
四、 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各种车辆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及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 各级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权利,车辆要坚持:“三检制”。
六、 积极采取“修改代制”的方法,认真搞好车辆、设备的旧件修复,及时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
七、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及废油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组织与设立、维修保养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7588中的定义、gb/t7024中的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2.1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 电梯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其委托、授权的电梯管理者。
2.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受使用单位委托,并有书面合同约定,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的单位。
注:维修保养单位包括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4 安装
在电梯井道、机房、底坑内,或者在上下(或前后)机房之间对电梯零部件进行组装、就位、固定、调试等作业的总称。
注:安装包括新装和移装,不包括施工所须脚手架的安装。
2.5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要参数的施工活动。
注1:主要参数指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提升高度(运行长度)、倾斜角度、名义宽度。
注2:驱动方式指曳引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
注3:调速方式指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调频调压调速、直流调速、液压流量控制调速。
注4:电梯控制系统指电梯控制,信号和指令、故障的防护、电气安全装置等控制的总称。
2.6 维修
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操作,这些操作不改变电梯主要参数。
注:维修分为重大维修和一般维修。
2.6.1 重大维修
更换和加工、修配电梯主要部件,改变轿厢质量超过额定载荷的8%,加装安全装置,增加电梯停靠层站但电梯主要参数没有改变的施工活动。
注:主要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悬挂装置、导轨、曳引机、控制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安全电路、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液压油缸、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装置、悬吊机构失效保护装置、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驱动主机、金属结构。不包括以上主要部件同型号、同规格的更换。
2.6.2 一般维修
不属于重大维修的其它维修活动。
2.7 日常维护保养
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按计划进行的所有必要操作的总称。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检查。
2.8 维修保养
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3 基本要求
3.1 电梯使用单位
3.1.1 电梯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和运行。
3.1.2 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保养,从事维修保养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维修资质。
3.2 电梯制造单位
3.2.1 电梯制造单位应对电梯制造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对本单位制造的在用电梯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为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持续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3.2.2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对本单位制造的`电梯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3.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3.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其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3.3.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15日对其维护保养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时时发现使用单位没有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4 维修保养要求
4.1 合同评审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拟维修保养电梯,应根据不同制造单位、不同品种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对电梯安全性、可靠性和维修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品备件供应等资源要求进行确认,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4.2 签订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包括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前,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维修保养的施工性质、内容;
b) 维修保养起止日期和电梯维修保养的时间频次,维修保养期限不少于一年,电梯维修保养时间频次应至少每15天一次;
c) 维修保养执行的标准和要求;
d) 在应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约定;
e) 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住宅使用的电梯,故障报修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
f)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制订作业指导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订《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电梯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持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不同品种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
b) 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明确电梯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开关、安全触点测试、修理、更换施工时所必须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
4.4 维修保养计划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4.5 维修保养实施
4.5.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确保持续满足所维修保养电梯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能力,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检测仪器和装备等。
4.5.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明确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责任人,负责落实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4.5.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作业。
4.5.4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热线,应全天候有人负责响应,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人员一般应在60分钟内及时抵达电梯所在场所,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和困人事件时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并及时救援。
4.6 处理
4.6.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在维修保养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修复,如需进行重大维修施工的,应履行施工告知和申报监督检验。
4.6.2 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在未完全修复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电梯继续投入正常使用;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可采取包括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并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4.7 记录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维修保养活动进行记录,并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和档案。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可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时,应有可靠的备份保存;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日常维修保养档案应一台一档,档案至少保存2年。
a) 电梯维修保养台帐至少应包括:
1)所有维修保养电梯合同的目录;
2) 维修保养电梯汇总表,应包括:电梯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型号、维修保养起止时间、定期检验时间、维修保养责任人等内容。
b) 电梯维修保养档案至少应包括:
1) 电梯基本情况表,其内容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
2) 日常维修保养和半年度、年度维修保养实施记录,实施记录应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并有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电梯报修或应急维修记录;
4) 维修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5) 故障、安全隐患、事故及应急处置记录。
4.8 安全管理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制订电梯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
4.9 指导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帮助和指导,包括:
a) 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配合做好定期检验工作;
b) 指导使用单位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应急救援演练;
c) 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帮助电梯使用单位正确张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d) 帮助使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10 自检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对电梯进行自检,自检应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自检工作必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的电梯检验人员进行,自检不应替代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
4.11 告示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在电梯轿厢内或其它醒目位置张贴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告示牌,内容应有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24小时值班电话。
4.12 应急救援和演练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和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对本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事故时应提供指导和应急救援。
4.13 统计宣传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电梯故障统计工作,并协助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文明使用宣传等工作。
4.14 单位变更
在定期检验有效期间更换维修保养单位的,新维修保养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合同原件到实施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更换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 使用与管理
5.1 使用单位确定
5.1.1产权多方共有或单方产权多方使用的电梯在办理使用登记和登记变更时,应通过书面协议形式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明确授权,由其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其可以是:电梯产权人、承租人、实际使用者以及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
5.1.2 负责房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证前,由建设单位自行对电梯进行管理;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或业主还未能履行职责前,建设单位应明确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管理。
5.2 管理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5.3 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技术档案。
5.4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电梯停止使用、转让、报废、过户,或者变更使用单位时,应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停用、注销、过户和变更。
5.5 定期检验
5.5.1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在用电梯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时应积极配合。
5.5.2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检验检测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和提出复检,整改和提出复检必须在电梯定期检验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完成。
5.6 日常巡视
电梯使用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电梯运行进行日常巡视,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修复。
5.7 维修保养监督
电梯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认真履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在其维修保养、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确保有相应许可资质单位对电梯提供不间断的专业维修保养。对电梯维修保养有特殊要求的应通过合同书面约定。
5.8 安全标识
电梯使用单位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维护保养单位名称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并保持完好。
5.9 钥匙管理
电梯使用单位应指定负责电梯管理的人员保管电梯的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非专门人员不得使用。
5.10 应急救援
5.10.1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5.10.2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参与救援,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5.11 停止运行
5.11.1电梯出现下列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运行电梯,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经重大维修或改造的电梯应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a) 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
b) 电梯和电梯附件受潮,以及安装电梯和附件的机房、井道、底坑等场所进水或严重受潮;
c) 发现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安全开关、安全触点等发生误动作,厅、轿门工作异常;
d)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
e) 接到维修保养单位因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而发出的电梯应停止运行的书面通知时;
f) 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11.2 电梯停用3个月及以上,需重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单位应出具书面结论。
一、起重机使用与管理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机必须安装在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混凝土基础上工作。
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13m/s,安装时风速一般不大于13 m/s。
4.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0.5m。
5.起重机安装后,基本高度时,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在贩侧向垂直度为4/1000。
6.起重机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基接地电阴不大于4ω。
7.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8.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9.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具体要求按gb1144-94规定,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0.在多台塔机的施工现场,应防止空中干涉。
11.遇到大雪、雷雨、大瀑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5.2.16条款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身要用缆索加固。
12.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要贮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13.起重机停止工作后,打开常闭式回转制动器,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14.司机室限载150kg,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有及其它易燃易爆物。用炉取暖时,重要注意防火。
15.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本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二)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
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衩押拉、刮碰、挤伤等。
3.顶升作时应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4.凡有下列情况,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本说明书的规定。
4.2.在雨、雪、大雾等容易打滑的环境里。
4.3.在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5.在顶升前,把回转部分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的位置,使顶升部分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6.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7.每次顶长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前后,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坚固、是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
8.顶升完毕,应旋转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要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应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三)使用前应注意事项
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2.起重机各主要螺栓应连接坚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
3.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后,应先把电控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4.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露现象。
5.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保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5.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5.2.试吊重物。
5.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6.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不允许作业。
6.1爬绳、乱绳、啃绳。
6.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7.禁止在起重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8.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9.在操作前,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0.填好当班履历和各好记录。
(四)起重机的操作
1.必须严格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
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工作,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8.起重臂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9.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
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11.用起升机构低速档起吊重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载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以上,载重小车停留在距塔身中心45m处左右。
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操作开关回到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上,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二、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检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一)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2.要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脱数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
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4.经常检查各部分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5.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6. 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齿轮减速机的中心线与齿轮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1. 使用的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mm~220mm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2. 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 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5. 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6. 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7. 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8. 下雨时,应用塑料布罩好泵站,以免电机受潮烧坏。
9. 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故障现象
生产原因
排除方法
电源接通后电机不旋转
1、线端子及空气开关处线路接头松落
1、电路后,按电气原理图接好线路
2、空气开关发生过载或短路而自动脱扣或烧坏
2、空气开关盖子检查触头和脱扣器进行维修或更换
无压力输出或不能调到额定压力,以及压力不稳定。
1、电机旋转方向不对
1、电机线路换相
2、液压油不清洁使溢流阀芯卡死
2、拆下溢流阀芯用煤油清洗干净
3、管道爆裂而漏油
3、管道,将破裂处焊好
4、管道接头处松动或密封件损坏而漏油
4、拧紧接头,调换密封圈
5、泵进油口滤油器堵塞
5、清除堵塞物
6、油泵长期过载而出现裂纹
6、更换油泵
卸荷压力>0.3mpa
精滤油器滤芯堵塞
拆开精滤油器及滤芯,用煤油或汽油清洗干净。
10. 总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对,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转。
(三).金属结构的维修保养
1. 在运输中应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 在使用期内,必须定期一个星期和半个月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特别是力矩限制器,经常检查是否灵敏度可靠,其他回转制动,起重量限制器也必须经常检查。
3. 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现象。
4. 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5. 小车吊篮限载一人运行,司机室限载150kg,这些规定往往不被引起注意而得不到严格执行。
6. 以上条款要特别注意,这些部位的隐患检查,切不可大意。
(四)电器系统的维修保养
1. 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部份。
2. 定期检查各接触器、断路器、控制器的触头的接触及腐蚀情况,动、静触头面的弧坑应磨光,接触器衔铁上的尘土污垢及时清除。
3. 遇到电机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 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 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
6 .每年检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两季),保证应不大于4ω。
7. 为防止漏电,每隔一段时间,应检查电路对比绝缘电阻,应保证不低于0.5mω。
(五)维修
1. 起重机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运转后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
2. 在各种场合的修理中,未经生产厂的同意,不得采用任何代用件及代用材料,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3. 大修出厂时,起重机应达到产品出厂时的工作性能,并应有检验合格证。
4. 长时间不使用的起重机对各部位做好润滑、反腐、防雨处理后停放好,每年做一次检查。
三、避雷接地及保护接零
1、 防雷接地体采用4*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 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70*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 保护接地与塔吊连接:在塔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塔吊进线同截面。
物业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样本
电梯维修工作属高处作业,较危险及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工作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一、维修管理
1.维修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遵守安全规程,避免和尽量减低意外事故的发生。工作前,班长向维修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并签字。
2.工作前,要事先确定好工作方法和内容,事先检查好各种安全器具和工具,并注意本人的健康状态,不可勉强工作。
3.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进入其他危险场所。工作后要检查是否有未完成的工作、遗留工具等,并于事后清理工作场地。
4.在到达某处工作或检修时,要事先通知该处的管理人员在其工作的电梯和主要入口处挂上必要的.记号(如:'检修停用'等),在维修检查电梯时不得载客或载货。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二人进行操作。电梯修复后试运行确认无误后投入运行。修复后填写维修故障记录,并交管理处设备主管签字确认。
5.维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公司要求及国家规范执行。
6.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事故处理按公司规定执行。
7.维修完毕应填写相应的《维修故障记录》并经主管人签字认可。
二、保养管理
1.管好电梯机械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操行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2.熟习电梯构造、原理、对电梯主机、控制屏定期检查保养,提高各项技能。
3.严格按照《电梯保养计划表》对电梯进行保养,并作好记录。
4.电梯在开始进行保养时,应在电梯首层或在客户出入较多的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应有两人同时对电梯进行保养,两人间要配合协调,互相提醒,确保安全。
6.每天上、下班时,应巡视电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安全系统做到定期检查,及时处理电梯的突发故障,并作好记录。
8.做好电梯的消防工作,特辑对轿厢和厅、轿门地坎的清洁,保证厅、轿门的开关顺畅。
9.做好电梯机房的三防'工作,如机房门窗有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10.出现火、水灾时,应及时停用电梯,按照《电梯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处理。
11.电梯机房、井道、底坑进水时,应及时切断电梯电源,并手动将电梯升到最高层。
12.协助、督促分包电梯维保单位或自保的项目搞好电梯的保养工作。
13.当电梯年检期临近时,通知分包维保单位或自保的项目应对电梯进行年检保养,并根据电梯年检报告,督促分包维保单位或自保的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
14.妥善保存电梯合格证、限速器、安全钳合格证和电梯年检报告。
15.保匙、操作面板钥匙和机房钥匙。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为加强民俗村还建房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
2、小区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应完整、正常运行,如发生损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3、物业自管小组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
4、物业自管小组应加强对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收集存档。
5、业委会每月对公用设施、设备维保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对物业自管小组考核的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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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 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 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 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 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 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 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 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 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 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重物上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六、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反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各设施、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操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辖物业范围内的配电系统设备、空调系统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管理。
第2章设备的采购管理
第3条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协助开发商、承建商选择各机电设备、给排水设备和消防设备。
第4条工程管理部需每年对设备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做好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供应商,不予续签合同。
第5条当发生严重投诉或事故时,物业公司须组织人员对设备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
第3章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6条根据设备对业户服务的重要性,本公司将其分为Ⅰ、Ⅱ、Ⅲ三级(风机类、泵类、机组类均含相应的电机、电气控制柜)。
第7条Ⅰ级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低压配电柜、火灾报警控制柜、消防联动柜、冷水机组、BA管理计算机等。
第8条Ⅱ级设备包括正压风机、空气处理器、冷却塔、公用天线系统、对讲报警系统、防盗监视系统、气体自动灭火设施、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交通道闸、车场自动收费装置、泳池水处理装置、DDC现场控制器等。
第9条Ⅲ级设备为除Ⅰ、Ⅱ级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箱、小型控制箱(配电箱)、排风机、风机盘管、集中抄表装置、维修机具以及办公室、食堂、清洁、保安通信设备等。
第10条本公司所有物业设备采用计划预修制与状态维修、事后维修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11条对于符合磨损规律的Ⅰ、Ⅱ级设备(电梯、水泵、正压风机、电动机、柴油发电机、冷水机组、道闸等),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
第12条对于Ⅰ、Ⅱ级电气设备(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控制柜等)、电子设备(火灾报警控制柜、放大器、计算机等)应定期进行三级保养、探测性维修(功能检查)和状态维修。
第13条对于Ⅲ级设备,采取事后维修,并每年保养一次。
第4章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第14条工程管理部需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防腐、紧固和润滑,对不经常运行的机械进行盘车、试车(正压风机、消防水泵、发电机),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并作好记录。
第15条一级保养措施如下。
一级保养时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测,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局部解体,清洗、调整、维修更换。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及时、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厂家选择两家。
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登记、保养、维修。车辆日常管理由责任监管人管理。
二、车辆监管人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每周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必须提出维修与保养业务报告。
4、负责车辆年检;
5、协助行政部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6、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7、负责与组织维修车辆的出厂验收。
三、行政部部长职责:
1、组织车辆车辆监管人每年确定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维修费用初审与登记;
3、车辆的使用登记管理,卫生、安全检查;
4、会同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四、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程序:
1、驾驶员在驾驶中发现问题,报告给车辆监管人;
2、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填写《车辆维修业务报告》,并签署意见;
3、行政部长会同车辆监管人一道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以后,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备案;
5、行政部、车辆监管人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就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手续
7、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行政部、车辆监管人、驾驶员对所用材料、工时费和更换下的旧件等检查后,在维修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8、车辆有外出途中或异在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监管人、行政部,都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六、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A、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保养;
B、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C、未请示批准在外修车(非定点单位)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部长要认真核对《车辆维修业务报告》与维修清单的维修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安全文明驾驶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1、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 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 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 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 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 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 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 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