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班车提供五处职工上下班乘用,上午7点20分从绿园万福街发车,下午4点从单位发车。乘车人员应根据各乘车点的'设置,就近乘坐班车。
二、班车均由专职驾驶员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认真负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三、班车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四、班车途中要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
五、班车驾驶员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辜延误发车时间,不允许出现车等人的现象。
六、乘车职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上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下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吸烟等。乘车人员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七、乘车职工要爱护班车的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要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八、班车发车时间、乘坐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上班:宜山路古宜路口出发(地铁9号线2号出口)---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紫星路1000号【微创(中国)有限公司】。
下班:紫星路1000号出发前往---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宜山路古宜路口(地铁9号线2号出口)。
班车发车时间:早上8:00,晚上6:20。
二、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乘车人员应提前到站点等车,原则上“人等车,车不等人”。
2、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3、创造文明乘车环境,保持车厢内环境整洁,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
1、如班车乘坐人数有变动,公司将会对班车车型做相应调整;
2、如班车乘坐人数低于10人,且持续天数为5天,公司则取消该线路班车;
3、地铁15号线通车后,公司将会做相应调整。
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职工乘班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公司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班车开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刻,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开车。
第三条: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务必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务必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反映;司机也将理解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乘车职工务必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礼貌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礼貌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减2-10分等不一样的处分。
第五条:乘车职工务必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务必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第六条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司机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第七条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第八条线路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第九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班车正常运行,方便部分员工上下班,确保坐班车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乘坐班车的员工
第三条内容
1、乘坐班车员工资格
原则上只准许住在瓦房店市内的后勤员工可以乘坐班车,需要办理《乘车证》。
2、员工坐车要求
①上、下车需要出示《乘车证》,并主动配合驾驶员查验。没有《乘车证》的禁止乘坐班车。需爱护车内设施,不乱扔果皮杂物。
②由于班车在行驶过程中路况的不确定性,乘坐班车须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候车。未在上述时间及规定的停靠点等候而未能乘坐上班车的,责任自负,
③根据《交通安全法》及不耽误后站人员上下车时间,确保准时到达公司,班车行驶途中一律不予等候迟到人员。
④任何人不可携带非公司人员乘车,且不能将本人的乘车证借予他人使用。
2、班车状况要求及驾驶员职责
①根据《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禁止超速、严禁超员、禁止违章停车等。
②在车辆行驶前要例行检查车况,确保班车在出行前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行驶。
③在始发站需要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发车。
第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员工班车乘坐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外务工作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常上下班员工(准时)、公出工作人员、应急员工、客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刻
班车路线(根据实际状况定);
下午下班发车时刻为17:15分钟,晚上下班发车时刻为21:10分钟;若作息时刻有所调整,以调整时刻为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刻,不得擅自调整站、开车路线、发车时刻,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持续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持续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值班驾驶员自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6。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7。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科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1、酒后驾驶机动车(解除劳动合同)
2、使用非公司车辆运营的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处罚外并接受培训3天
1、主观意识下,违规载运“三品”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1000元)。
4、行车中故意阻碍后方同行业车辆正常行驶,或强超强会的。
5、未经公司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跑私车的。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接受培训1天。
1、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
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500元)
3、逆向行驶的
4、不按交通信号或警察指挥行驶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500元)
5、收车后不按规定停靠,不回场站的,以及不按照原定返库路线行驶
6、非司乘人员代替上岗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运营车辆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
2、违规占道行驶的
3、司乘人员在车内吸烟的
4、乘客带宠物上车,司乘人员未制止的
5、行驶中接打手机(含使用耳机)、查看手机信息等妨碍安全行驶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100元)
6、车内外设施、标识、车辆手续等,损坏或丢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罚款200元
7、非站点(停靠站纵向前后各30米以外)违停上下客的(含在转盘路、十字路、丁字路等有碍安全路段上下客的)
8、司乘人员运营途中下车办事的
9、私自更换驾驶人、乘务员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运营车辆逆行进入始发站的。
2、运营车辆在中途站点不进港湾停靠的
3、车未停稳开门、车门未关好起步或开门行驶的
4、违反场站、车库安全行驶、安全停放规定的
5、驾驶车辆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
6、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7、加油时违规操作的
8、违反车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司乘人员不携带相关证件上岗的
2、司乘无服务卡、工牌的
3、不参加安全例会及安全培训的
4、未按时填写自检记录表和灭火器卡片的
5、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以促进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司机。
第二章 司机行为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全体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司机须凭《用车申请表》出车,未经允许,不得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
第五条 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等侯派遣,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须向行政部请假。
第六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司机,应做到出车准时、按时。
第七条 司机请事假前,必须获得行政部批准。全体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理由缺勤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无权将自己负责保管的车辆借与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借与无证人员驾驶
第九条 司机驾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 司机应时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第十一条 公务车内不得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应礼貌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 时,司机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下班后,需将车辆开回车库。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违反起,每次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 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如下两点:
(1) 司机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窗锁好。
(2) 车内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妥善锁在后备厢内。
第十六条 司机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及相关人员批准后,才可对车辆进行大修。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确认。(并将更换的零部件带回)。
第十七条 司机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 出发前,明确路线及目的地,尽可能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 收车后,司机应详细填写行车记录。
(3)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应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三章 司机礼仪规范
第十八条 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 言行大方得体。
(2) 注意头发、手足等的清洁卫生。
(3) 保持着装卫生整洁。
(4) 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十九条 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需做到以下要求:
(1) 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3)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主动向其确认目的地。
(4) 乘车人下次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好等候,严禁不耐烦。
(5) 等候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的物品,严禁用喇叭催人。
第二十条 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严禁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一条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严禁传播乘车者的讲话内容,违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接送公司客人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然后主动为客人开关车门。
第二十三条 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音乐时应获得乘车人同意,同时,应避免音量过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二十四条 在涉外活动中,司机对待外宾既要注重礼节又要不卑不亢,做到态度自然。如对方主动打招呼时,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第二十五条 司机在涉外活动中不得接受客人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确实无法拒绝的礼品,司机可先接受,然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 车辆养护规范
第二十六条 司机有义务对所开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时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第二十七条 司机应每天擦洗所开车辆,保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的清洁,要经常洗轮胎外侧和防护罩,做到无积土。
第二十八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必须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确保车门窗锁好,以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九条 出车前,司机应做好车容卫生,车外擦洗干净,打蜡擦亮,并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第三十条 出车前,司机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 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等例行检查,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二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定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引擎连动装置的紧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予以排除并向行政部汇报。
第三十三条 行车过程中,司机应密切注意路面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行经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身、车轮挡板和车底等处冲洗干净,清洁车厢内壁、沙发、脚垫。
第五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导致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金额。
第三十六条 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 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和全部罚金。
(2) 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车辆伤害,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范围外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 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系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罚款。
第三十七条 酒后驾车导致车辆损坏者,由司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如下几点:
(1) 如导致人身伤害的,应立即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2) 立即向公司汇报,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3) 应准确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号等相关信息,填写《交通事故处理报告书》。
(4) 准确记录对方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5) 尽可能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6) 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利用手机、照相机等拍下现场实景。
(7) 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第一章 司机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 为确保上述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使公司司机的综合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人力资源部将对所有在岗的司机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四十条 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敬业精神和安全行车等。
第四十一条 工作勤奋、严格遵守制度并表现突出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嘉奖、记功等奖励。
第四十二条 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行车管理
1、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保证按时行车。
2、班车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3、原则上班车应按照公司规定站点停靠,如客户提出要求,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在安全地点可以适当停靠。
4、班车应保持内外清洁,班车司机至少每周清洗一次班车。
5、班车每日返回后由当日班车司机负责登记每日行使里程。
6、班车司机要按照客户登记表的要求,每天登记客户的数量。
二、驾驶员的管理。
1、班车司机必须为公司指定专人驾驶。
2、班车司机要求着装干净整洁。
3、班车司机要按公司要求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
4、班车司机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负责人,同时报警。
5、公司负责人同班车司机每周开一次例会,对班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及总结。
6、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扣发当月技考工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班车管理及设置原则,其他地区也可参照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各地区班车也可参照本规定。
2.职责
2.1员工服务部
a)设置公司班车管理员,负责班车管理工作;
b)组织班车承运商的资质认证、招标;
c)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调整班车线路及站点;
d)及时在易秀的工会圈子中更新班车线路;
e)对班车的费用进行控制、统计、审核、结算;
f)对班车承运商进行管理、考核;
g)对辅助管理部门及员工提出的有关班车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2.2员工服务部班车管理员
a)班车管理员是管理班车第一职责人,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满足绝大多数员工的乘车需求;
b)合理调整班车每一条线路,充分利用资源,严格控制班车费用成本;
c)认真作好班车统计、审核、结算、作到准确无误;
d)收集班车信息,及时处理员工提出提议或投诉,给予明确答复;
e)每月组织各体系班车管理员对班车承运商进行评价考核,对提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承运商处理,作出最佳解决方案;
f)负责对承运商班车安全设施检查、监督,确保班车安全(不定期检查,至少一个季度一次);
h)组织各体系班车管理员作好前期招标认证,提交班车需求和相关要求;
i)加强公司内部班车司机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确保班车安全。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3.班车线路
各条主干线路概况大多数员工居住地,以每条线路的起点为终点,不再延长,不再开通新线路。员工班车线路主要以上班地点为中心设置,(各事业部如临时租赁厂房启用班车由使用部门向公司二层领导申请批准方可开通)。
4.员工乘车守则
4.1乘车员工必须遵守班车承运商的安全乘车规定,做到礼貌礼让。爱护车辆设备,如人为损坏车辆设备需照价赔偿。
4.2上车时必须主动出示工作卡和乘车证,承运商有权利根据公司的要求对于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员工提出拒载。为了控制班车正常乘车人数,为避免超载现象影响班车的正常运行,在乘车时禁止串线乘车。下班员工逛街购物、部门内部活动等情景禁止占用公司班车资源,请自行解决!严重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上下班,造成的后果由其员工承担。行政部将给予通报批评。
4.3乘车员工上班候车时:始发站点的。员工要提前5分钟,到达乘车站点;过路车站点的员工要根据平时班车到达时间提前到站点候车,由于自我晚到原因无法乖坐班车需自行解决。
4.4来深圳出差的员工,公司不供给班车。(如有人员较多时,要提前上报人数,并向行政部班车管理员申请加车。)
4.5司机后两排坐位定为孕妇位(礼貌乘车);乘车时不得给其他人占坐,不得拉亲朋好友乘坐公司班车,如发现此情景,各车长和乘车员工有义务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班车管理员处理。
4.6对公司员工私自带非本公司员工乘坐班车,或为非本公司员工供给班车信息、乘车证、工作证、虚假证明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扣该公司员工当月工资浮动10%作为罚款,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7严格遵守按公司规定站点上下车,不得要求班车承运商驾驶员违章驾车或在不准停靠车辆的路段(如:红绿灯路口等路段)上下车(因私自更改班车线路和站点,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由要求改线路站点的人员承担全部职责。)(如因市政工程原因等非人为因素,连续3个工作日耽误时间或影响正常上下班的,可报行政部班车管理员适当调整线路和站点,在施工结束或道路可通的情景下恢复原先站点。)。
4.8员工乘车时不得有过激行为迫使司机违章操作,确保乘车员工安全,如有迫使司机违章操作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4.9员工如需增加班车线路和站点,需向所在体系班车管理员提出申请,由体系班车管理员反馈至行政部班车管理员,行政部班车管理员将根椐班车管理制度和员工所提出的需求情景是否合理再给予安排或答复。
4.10员工如有投诉,能够直接投诉给所在体系班车管理员或行政部班车管理员进行处理,体系班车管理员和行政部班车管理员需及时给予回复;
4.11员工不得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在网上搞群发邮件,造声势,不顾忌公司利益,用不正当的语言攻击班车管理员,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由造事人承担,公司根椐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和处罚。
5.班车设置的原则
5.2班车管理:根据各用车部门上报乘车员工的登记信息实施。
5.3班车只走主干线原则:或者说集散地原则,即此刻每条线路的主干线路站点为集散地,不在班车沿线的员工可就近到集散地乘坐班车。
5.4以公司办公地为中心,直径十公里范围内不设班车、站点。因晚上加班研究到员工安全问题,设置加班车线路,需按规定线路站点。
5.5班车站点与站点之间不小于2公里,在小于2公里内如有两个站点超过20人,应在人数较多或两站中间设站。(上述规定是为避免站点设置过多,以尽量缩短员工乘车时间。)
5.6班车线路站点密集度很高,原则上坚持原有招标主干道、每条线路上起点为终点不再延长,不再开通新线路。
5.7对于班车站点少于六人的应当取消或合并。
5.8班车乘载率达不到70%的不予开通(以49座大巴座位数为基准),上座率不足70%的班车应及时调整线路或取消该趟班车(此项只针对总部正常上下班班车)。
5.9每条现行主干线路总站点不得超过10个。
5.10定期根据实际情景,调整减少人员较少的班车数量和站点,对人员较多的`线路,可适当研究原线路增加车辆。
5.11员工对班车线路、承运商服务质量等提出的问题、投诉及提议,请及时反馈给班车管理员,班车管理员需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明确并尽快解决。
5.12班车管理员是班车问题受理第一职责人,科长和部长负责督促、检查班车管理工作。
5.13员工在平时班车到达时间提前到站点候车,如因班车公司迟到或未到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员工出示相应证明后上报体系接口人统一提交班车公司给予报销。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
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
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
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上班:宜山路古宜路口出发(地铁9号线2号出口)---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紫星路1000号【微创(中国)有限公司】。
下班:紫星路1000号出发前往---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宜山路古宜路口(地铁9号线2号出口)。
班车发车时间:早上8:00,晚上6:20。
二、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乘车人员应提前到站点等车,原则上“人等车,车不等人”。
2、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3、创造礼貌乘车环境,坚持车厢内环境整洁,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
其他
1、如班车乘坐人数有变动,公司将会对班车车型做相应调整;
2、如班车乘坐人数低于10人,且持续天数为5天,公司则取消该线路班车;
3、地铁15号线通车后,公司将会做相应调整。
员工班车乘坐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外务工作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常上下班员工(准时)、公出工作人员、应急员工、客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刻
班车路线(根据实际状况定);
午时下班发车时刻为17:15分钟,晚上下班发车时刻为21:10分钟;若作息时刻有所调整,以调整时刻为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刻,不得擅自调整站、开车路线、发车时刻,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持续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持续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值班驾驶员自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6、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7、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俭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科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因公司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公司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先申请后乘坐,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及外聘人员都可以申请乘坐公司班车。并请各部门在确认能满足相关人员的自身需求时,再填报《乘坐班车申请表》,于每月末(30日)将乘车人员名单上报综合管理部。取消坐车时,请填报《取消坐车申请表》,交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即可。(如无变故,可不上报)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作“考勤卡”。乘坐班车时必须随身携带“考勤卡”,凭“考勤卡”乘车。“考勤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综合管理部补办,补办费用50元。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得延时等人。保证按时行车。如有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
第五条班车均由开车驾驶员管理。为了保证乘坐公司班车同志们的行车安全,不允许随意串车。驾驶员也将接受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驾驶员违纪,公司将从重处理。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驾驶员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到记过不等的处分。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驾驶员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第六条乘车费用:50元/人/月,由财务直接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目前由公司福利垫付)。
第七条班车以预定路线行驶,以预定站点停靠,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主观理由改变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
第八条各车长(由当职驾驶员代理)要负起责任,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目的
为保证班车正常运行,方便员工上下班,确保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车辆管理员职责
3.1.1负责车辆的调度、班车时刻以及路线更新信息的发布;
3.1.2负责对班车驾驶员的管理,建立与他们沟通的畅通渠道,并及时了解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协调班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3.1.3负责受理各部门有关班车方面的投诉和提出的`合理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3.1.4负责统计班车加油费用及计算班车行驶路程。
3.2员工坐车要求
3.2.1需穿厂服、佩戴工作证上车,并主动配合保安、驾驶员查验。需爱护车内设施、不乱扔果皮杂物。
3.2.2由于班车在行驶过程中路况的不确定性,乘坐班车须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候车。未在上述时间及规定的停靠点等候而未能乘坐上班车的,责任自负。
3.2.3根据《交通安全法》及不耽误后站人员上车时间,确保准时到达公司,班车行驶途中一律不予等候迟到人员。
3.2.4任何人不可携带非公司人员乘车,且不能将本人的工作证借予别人使用。
3.2.5如果对班车运行有合理的建议,可以以个人名义向行政人员反映,并按规定填写《班车运行建议表》。
3.3班车状况要求及驾驶员职责
3.3.1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保障员工利益,除必须投保乘客座位险外,需证照齐全,驾驶员需在车内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逃生锤等)。
3.3.2在车辆行驶前要例行检查车况,确保班车在出行前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行驶。
3.3.3由于身体不适不能出车的,须在第一时间和车辆管理员进行联系,以便车辆管理员进行应急安排,由此照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3.4在始发站须要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发车,如因非人为因素致使始发时间推迟致使员工上班迟到,应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汇报。
3.3.5甩客、溜站、行驶途中车辆故障或出现交通意外在10分钟内无法正常行驶的(长途除外),而导致员工无法乘车或上班迟到的,应负责员工前往公司或者返程所产生的费用。
3.3.6驾驶员不能以现金方式让非本公司人员上车。
3.3.7在班车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急刹车或者其他类似事件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如果上述人员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应立即报警,请求人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验伤单办理验伤手续,或双方协商解决。
3.3.8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员调度,及配合统计车辆加油费用及车辆行驶路程。 3.4其他
3.4.1各部门因活动需使用班车的,统一填写《部门协作单》,车辆管理员按相关要求调派车辆,以便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及时。 3.4.2因个人原因需使用班车的,可与驾驶员协商解决。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因公司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公司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先申请后乘坐,尽最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及外聘人员都可以申请乘坐公司班车。并请各部门在确认能满足相关人员的自身需求时,再填报《乘坐班车申请表》,于每月末30日将乘车人员名单上报综合管理部。取消坐车时,请填报《取消坐车申请表》,交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即可。如无变故,可不上报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作“考勤卡”。乘坐班车时必须随身携带“考勤卡”,凭“考勤卡”乘车。“考勤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综合管理部补办,补办费用50元。
第四条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得延时等人。保证按时行车。如有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映。
第五条
班车均由开车驾驶员管理。为了保证乘坐公司班车同志们的。`行车安全,不允许随意串车。驾驶员也将接受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驾驶员违纪,公司将从重处理。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驾驶员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到箭不等的处分。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驾驶员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第六条
乘车费用:50元/人/月,由财务直接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目前由公司福利垫付。
第七条
班车以预定路线行驶,以预定站点停靠,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主观理由改变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
第八条
各车长由当职驾驶员代理要负起责任,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外务工作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常上下班员工(准时)、公出工作人员、应急员工、客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刻
班车路线(根据实际状况定);
下午下班发车时刻为17:15分钟,晚上下班发车时刻为21:10分钟;若作息时刻有所调整,以调整时刻为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刻,不得擅自调整站、开车路线、发车时刻,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持续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持续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值班驾驶员自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6、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7、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科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乘班车管理规定》,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1、乘坐班车时必须随身携带“考勤卡”,凭考勤卡乘车。“考勤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补办费用50元。
2、每辆班车均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与不良现象做斗争,如有问题,及时向车队长和办公室反映;司机也将接受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从重处理。
3、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到记过不等的处分。
4、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5、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司机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Ⅰ目的: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乘车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的现象发生,确保乘车员工按时上下班。
Ⅱ范围:公司班车
Ⅲ执行者:所有乘坐公司班车的`员工
1)职责:
1.1办公室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班车管理及调度
1.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经公司研究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及时告诉所有员工;
2)管理要求
2.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停车地点上下车,如有迟到者后果自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造成员工迟到的,按照每人10元对司机进行处罚;
2.2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相互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乱动班车上的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上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3乘车人员应讲究礼貌乘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乘车员工需要爱护班车上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不得抽烟、打牌,更不得在班车上躺卧;
2.4乘车员工应服从班车司机的管理,如有问题,应向办公室反映,不得随意处理;
2.5班车司机应控制班车时速在60km小时之内并自觉理解乘车员工的监督,如果班车司机违章,乘车人员能够制止并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2.6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2.7班车到达公司后,司机要及时清理车内卫生。
2.8司机负责班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修,严禁擅自拆卸。
2.9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每次给予20至100不等的罚款乃至辞退等处分。
因集团为客户带给接送免费班车,为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开车管理
1、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刻,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保证按时开车。
2、班车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开车路线行驶。
3、原则上班车应按照公司规定站点停靠,如客户提出要求,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状况下,在安全地点能够适当停靠。
4、班车应持续内外清洁,班车司机至少每周清洗一次班车。
5、班车每日回到后由当日班车司机负责登记每日行使里程。
6、班车司机要按照客户登记表的要求,每一天登记客户的数量。
二、驾驶员的管理。
1、班车司机务必为公司指定专人驾驶。
2、班车司机要求着装干净整洁。
3、班车司机要按公司要求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4、班车司机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负责人,同时报警。
5、公司负责人同班车司机每周开一次例会,对班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及总结。
6、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扣发当月技考工资!
第一条、目的
因公司员工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职工,公司客户等都能够申请乘坐公司班车。为了加强已开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班车乘坐人员。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班车路线:莘庄地铁便民中心东侧停车场(7:45分)——徐闵线南方商城站(7:50)——218锦江乐园站(7:55)——957石龙路站(8:10)——932黄石路站(8:15)——鲁莘线罗秀路站(8:20)——公司班车发车时间:早上7:45分晚上5:40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间,不得擅自调整站、行车路线、发车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坚持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坚持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班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俭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批准之日起施行。
一、班车行驶路线
早班车:国基路海洋馆(7:25)→宏明路花园路(7:40)→中州大道红专路(8:30)→中州大道民航路(8:30)→中州大道郑汴路(8:40)→航海路高速路口(8:50)→格林兰厂区(9:30)晚班车:格林兰厂区(17:00)→航海路高速路口→郑汴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民航路→中州大道红专路→花园路三全路→国基路海洋馆
二、班车行驶规定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恶劣的大雪天气除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站点的员工,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因错过班车而临时请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2、因错过班车而晚于上班时间到达厂区者按迟到处理,具体罚款额参考《考勤制度》。
3、错过班车但准时到达厂区者,按正常出勤处理。
三、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和公司领导反映;班车由指定的班车司机驾驶,非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驾驶。
四、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不同的处分。
五、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六、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七、班车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公司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八、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
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
第十条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臵妨碍安全驾驶物品;
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
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
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
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
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臵、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
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
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
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
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
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
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
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
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第十四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
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
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
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
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
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
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投币、刷卡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
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臵;
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
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
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
第十九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对当班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亲朋好友乘车未投币刷卡;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一次两人以上漏票;
第二十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并写书面检查。
1、私自拆卸投币箱;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触摸钱币;
3、误导乘客将钱币不放入投币箱;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以岗位之便并谋取私利;
2、以各种手段侵吞票款;
3、采取里勾外联等形式盗窃票款;
4、严重违反票务管理制度被查处后拒交罚款;
第二十二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如发现乘客上车既未投币、又未刷卡,则对该当班驾驶员每人次罚款20元,超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罚款100元,分公司内通报并又书面检查。
第二十三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有人为干扰、切断电源、破坏监视探头、遮挡投币箱探头,造成信息传递中断、票款丢失情形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线路运营车辆驾驶员在场区内未按指定收银地点,停放车辆换取投币箱内胆,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第五章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件;
2、车厢内服务设施短缺或不报修;
3、不规范使用语音报站器、LED显示屏;
4、电子路牌夜间不开或数字不完整不及时报修;
5、驾驶员座椅靠背悬挂衣物或其他饰品;
6、乘客上车投币未展开,驾驶员不提示、不查验残币;
7、车厢内无张贴乘客须知或不洁、有损坏;
8、车厢内无服务意见本、车门票价标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整洁、敞胸露怀不端庄;
2、不耐心解答询问、语言解答不规范;
3、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冷淡;
4、不照顾老、弱、病、残、孕;
5、车上乘客骤增不疏导;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教育。
1、服务恶劣、发生有责纠纷;
2、不制止携带危险品、宠物和吸烟的乘客上车;
3、不注重语言文明、歧视辱骂行为;
4、驾车时对工作发泄牢骚和不满;
5、遇路堵等情况不向乘客解释、发生纠纷;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规定严肃处理。
1、发生服务纠纷不正确处理、隐瞒事实欺骗公司;
2、受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严重有损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
3、散布谣言、煽动停运、越级上访、制造事端等行为的;
第六章车容车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车体:车身外面积三分之一有泥点或雨雪后(路面已干)没有及时清刷车辆;
2、玻璃:车体玻璃不明亮,有污迹;
3、地板:车厢地板积泥、存积杂物;
4、座椅:靠背缝隙有明显灰尘或陈旧污垢;
5、踏板:有明显积土杂物;
6、外顶:有明显污垢;
7、车门:车门内外有油泥或明显污迹;
8、轮胎:有明显油污或陈旧积泥;
9、垃圾桶:垃圾桶清倒不及时或残缺、不洁;
10、车到终点不清扫废弃物、清洁工具乱放臵;
第七章运营质量稽查流程管理
第三十条运行质量管理部履行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职能,按照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对违规违�
Ⅰ目的: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乘车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的现象发生,确保乘车员工按时上下班。
Ⅱ范围:公司班车
Ⅲ执行者:所有乘坐公司班车的员工
1)职责:
1.1办公室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班车管理及调度
1.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经公司研究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及时告诉所有员工;
2)管理要求
2.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停车地点上下车,如有迟到者后果自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造成员工迟到的,按照每人10元对司机进行处罚;
2.2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相互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乱动班车上的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上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3乘车人员应讲究礼貌乘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乘车员工需要爱护班车上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不得抽烟、打牌,更不得在班车上躺卧;
2.4乘车员工应服从班车司机的管理,如有问题,应向办公室反映,不得随意处理;
2.5班车司机应控制班车时速在60km小时之内并自觉理解乘车员工的监督,如果班车司机违章,乘车人员能够制止并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2.6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2.7班车到达公司后,司机要及时清理车内卫生。
2.8司机负责班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修,严禁擅自拆卸。
2.9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每次给予20至100不等的罚款乃至辞退等处分。
为确保学生班车正常、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主与乘车家长签订乘车合同,双方履行各自职责,承担各自责任。
二、学校与车主签订班车租用合同,双方恪守合同条文,按学校安排有序运营,不得随意更改运营路线、站点与发车时间,如一方违约,损失自负。
三、学生凭乘车证按司机与随车教师安排有序上下车,行车期间,不得将头、胳膊、手等伸出车窗外,学生必须按时到站等车,乘车学生如有个别情况不乘车或请假,须持有书面请假条并家长签字,送车主或跟车教师,否则按误点处理,误点班车不候,由家长负责将学生送到学校,车主与随车教师要清点好人数,保证不漏人,不错车。
四、学生按班车要求及时交清乘车费用。
五、执行安全汇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如有意外情况车主与学生家长及时联系,并立即告知学校安全处。
六、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乘上班车,跟车人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以和善友好的语气解释,解除误会。
七、班车要进行定期检查,不使用报废和证件不齐全的车辆,司机和跟车人员语言文明,工作认真负责,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八、司机和年跟车人员每学期要进行体检,并及时填写登记表,统一佩戴标记,落实责任。
九、进入校园的班车,一律由跟车人员进行疏导,无疏导的车辆,保安制止车辆进入。以上要求望大家模范遵守,共同创建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
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
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
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XXX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XX,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XX%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XX%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XXX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XXXX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XXX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XXX元至XXX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值班司机必须按时报到值班,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司机如果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或继续值班的,必须先向主任请假,在经得主任同意,并落实好其他顶替司机后方可不值班或离开值班岗位。
2.值班司机在值班前,要认真检查所驾驶的车辆,(夏天防止因水箱缺水而拉缸,冬天要防止水箱因没及时加防冻液而把水箱冻坏)确保车辆完好和能正常行驶。
3.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使值班领导随时进行调派,如因联系不上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矿工等违纪处理。
4.值班司机必须服从领导及值班调度的。工作调派。
5.值班司机在值班过程中,严禁私自出车驾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6.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严禁司机饮酒,及酒后驾车。
7.值班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生产抢修、应急及生产服务,除生产需要去二污、陆城外,值班司机不许出厂。
8.值班车在用于生产抢修和生产服务过程中,严格按厂区规定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行驶。
9.严禁人货混装,司机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将货物固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