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热门6篇)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精选6篇)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1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2

为全面开展好我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工作,根据文件《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总体服务

截至7月初,我办流入人口1019人,其中流入育龄妇女145人,流出人口1060人,其中流出育龄妇女329人,针对流入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逐个上门访视,并发放免费避孕药具,随后将孕环检情况在网上进行反馈,对于流出人口,各村村干将在节假日、春节流出人口返乡之际上门宣传计生政策,确保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便民维权和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

教育卫体办开通了便民维权服务热线,坚持定期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贫困家庭提供实际帮助,在春节期间和节假日,计生部门抓住时机慰问流动人口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返乡农民工等家庭户25户;

公安部门在学校、企业等地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懂法用法的宣传教育;

卫生部门及时为流动人口的生育、儿童预防接种等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落实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于流入的儿童,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落实流动个人口传染防控措施。

四、存在问题

辖区各企业没有成立流动人口办公室,不能很好的'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服务。

五、改正措施

以后我办将进一步完善提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制度措施,强化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要求各企业成立流动人口办公室,更加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3

XX镇东距XX县城XX公里,南距XX市XX公里,西靠,北依,与XX区、XX县、XX县接壤。版土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亩,是XX县的农业大镇、重镇,在经济发展上具有显著优势。镇内交通便利,路网四通八达,省级、公路、市级干线分殷公路贯穿全镇。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镇人口流动量加大,为了全面加强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镇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总体现状

截至20xx年10月31日,全镇共有流动人口1802人。流出人口1588人,流出至省外1199人,省内389人,其中育龄妇女922人,已婚育龄妇女686人;流入人口214人,省外流入18人,省内流入196人,其中育龄妇女47人,已婚育龄妇女43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78人,办证率为98.83%,合同签订率达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3人,查验率为100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0.52%,外出前进行生殖健康服务检查674人,服务率为98.25%。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㈠强化领导,完善制度。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生、公安、司法、卫生院、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并召开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制发了《XX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㈡强化组织,奠定基础。镇、村两级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相关事宜,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每年都以“两节”为契机,依据镇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方案,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通过清理建立个人档案,落实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等,让每一位流出育龄群众清楚明白自己应尽的计划生育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掌握现行的计生惠民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极大的提高了流动人口在婚育方面的法律意识和在生殖健康方面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他们参与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㈢强化管理,加强服务。针对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节和秋收季节部分人员回家农忙的多,但停留时间短的特点,在春节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暖冬行动”和3月份、7月份的计生“生殖健康服务检查”活动,对全镇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截至20xx年7月31日,全镇共发放各种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2余人次,发放各种避孕药具600余份,出动宣传车17台次在各村进行巡回宣传,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674余人次;对流入人口我镇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积极主动为流入育龄妇女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和加强访视和随访服务等,使流入的人员能够“安家乐业”;另外,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在春节期间,由镇分管领导带队,对部分计生留守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㈣强化协作,综合管理。镇计生办与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教育等部门配合,逐步完善了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特别是在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镇直各单位都能够通力合作,工作效果明显。同时,做好“两地”间的信息联络和工作反馈,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各司其职,认真屡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信息真实、资料齐全,逐步使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阶段。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措施

㈠进一步加强“两地”协作。外出人口流动随意性大,流出地点变换频繁,这给流动人口信息的收集也带来一定的不便,我们要熟练运用全国共享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两地”信息交换,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员的婚育动向,以便能真正做到“两地”有效及时准确的协同管理流动人口。

㈡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在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应把握流动人口的特点,搞好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流动人口能更多的掌握生育政策及计生惠民政策;同时还要搞好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工作,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㈢依法综合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验证工作,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源头,建立完善的群众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有效防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4

x区地处相望,面积272平方公里。全区共有六镇四办,151个行政村,36个社区居委会。现有人口42.8万人,流动人口5995人,其中流出1317人,流入4678人。跨省流入2629人,其中男性2247人,女性382人。省内流入20xx人,其中男性399人,女性1650人。跨省流出721人,其中男性394人,女性327人。省内流出596人,其中男性67人,女性529人。流出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80%以上。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办法、新模式,着力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项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现就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统筹管理情况

1、建立完善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强化人口计生部门内部统筹协调。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构建工作做为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了全区目标管理,摆放到了整体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以x区计生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x区贯彻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制订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职责任务,建立了考评机制。区、镇两级均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运作和督查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区四大家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指导,并要求公安、工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有利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做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分兵把口,联手共治,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核查、配合,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与本部门管理紧密结合,加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力度。与此同时,落实各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的'综合治理职责,强化各级计生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责任,发挥督导其主观职能作用,认真分解任务,落实职责,落实奖惩,落实目标考核。

3、采取多种形式,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宣传教育服务。

为提高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我区针对流动人口特点,在全区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活动。一是巧妙利用文化阵地,用墙壁“说话”。在社区大街小巷、企业生产专栏、计生政务公开栏等地点,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让流动人口在自己身边就能掌握新政策、新动向,保健新知识。二是把握宣传机遇期,提高群众参与率。我区以每年四次的清理清查月和节假日为契机,在车站、票务代售点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采取慰问信、发放宣传通知单、拉横幅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政策法规和保健知识,使流动人口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把计生用品作为纪念品赠送,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促进了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刷新。三是各镇办计生部门将7-8月作为集中宣传活动月,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积极争取宣传、司法、新闻等部门支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地宣传。使《条例》的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4、区、镇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得当、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x区流动办成立于1996年,定编3人,实有22人,领导2名。辖区十个镇办现有计生工作人员69名。社区计生工作人员30名。今年以来,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区上专门拿出元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5、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把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融入到流动人口中,吸纳个体私营企业经理、老板加入计生协会组织,形成多种行业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队伍,发挥计生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制定了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章程,明确了工作责任,实行会长负责制,形成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由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自我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情况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使流动人口能够在我区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流入地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健全和规范流动人口登记、《婚育证明》查验、宣传教育、普查服务等制度。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免费”规定,即宣传咨询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免费、查环查孕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免费。

2、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我区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丰富和完善服务形式,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其他入学入托等帮助。推广“一站式”办公模式,免费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免费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避孕药具,组织技术人员上门提供科普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生殖健康宣传资料。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召开群众会、座谈会,认真宣传计生政策,针对农民工的需求,对各种证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再生育的审批等进行现场解答,主动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凡是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在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优先列入计生“三结合”帮扶户。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生育,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生育关怀行动落到实处。对外出的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上门为其现场办理;对已外出而没有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本人将相关资料寄到计生部门,计生部门办理后直接邮寄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5

我乡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方案的基础上于8月中旬起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自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狠抓落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出现突出问题。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在各村张贴有《条例》第十六条。根据回收问卷,该政策知晓率为100%。

二、我乡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根据收回问卷显示,热门思想汇报该政策落实率为100%。

三、我乡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在此方面我乡在信息反馈率和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方面由于办公室初期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反馈率和接收率较低,以后要加台重视。落实人员专门负责。随时做好接收反馈工作。

四、我乡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

五、我乡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根据问卷显示,政策知晓率为90%以上。各村均设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点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的详细记录。

六、我乡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在问卷调查及上门访视过程中均未发现问题。

我乡在贯彻《条例》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条例》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xx年1月截止到20xx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87.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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