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印章管理自查报告(精选16篇)
我司自09年7月1日启用新的业务印章以来,始终严格按照苏州市分公司业务印章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做好业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并且对前一阶段业务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明确职责,分级负责
为了更好的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结合太仓支公司的实际,制订了公司业务印章监督管理制定。支公司严格遵循统一归口,分级负责的原则,与车险部、财产险部以及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经理签订业务印章管理责任书,明确业务印章管理责任人、保管使用人及其工作职责。
2、严格控权,精细管理
支公司对印章领用单位统一填写《印章使用管理登记表》以及《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表》,平时各相关部门都能认真填写《业务印章使用台账》,内容详细、完备。印章授权使用期限每满一个月后,次月10日前都能报综合部保管人检查验收。在日常工作中,业务印章落实专人保管,做到不随意放置,不在空白纸张、空白单印上用印。行政印章没有在承保、理赔业务单证上使用。
到目前为止,支公司未发现业务印章遗失现象。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云农信联[20xx]128号文《省联社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联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二.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三.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制、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主办会计有每月对各类会计印章进行检查。业务印章有出纳专人保管使用,每天营业终了入库保管.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xx﹞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xx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总公司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力度,确保印章管理的稳健、安全。按照分公司统一部署,x公司展开印章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公司专门成立项目小组对20xx年三季度的印章管理进行自查,中支总经理亲自主抓,行政人事部牵头,会同财务会计部、营运部成立印章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执行组长:成员:
二、针对印章管理工作重点检查范围,我司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开展排查工作,印章管理工作已严格按照总分公司管理规定。
三、检查结果
(一)x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印章种类、规格及样式申请刻制印章,不存在不符合规定样式和超越权限私自刻制印章情况,各类审批手续齐全。
(二)印章使用过程中我司严格按照保管、使用、审批相分离的原则,指定专人担任印章保管人。各类印章使用人均能做到合规使用、保存完好。
(三)x公司行政人事部能及时清收拟作废印章,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收及上报拟销毁申请工作。
(四)印章管理登记表中清晰、完整记录了印章颁发、交接、清收等信息,附件保存齐全。
(五)用印审批流程符合印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会签、审批手续齐全,用印申请单保存完整。不存在在空白单证、纸张、材料、合同上加盖印章现象。
(六)x公司自3月10日起已停用行政、党委“电子文件专用章”。
经过分公司办公室一系列系统完善的培训和考试,x公司各部门印章管理员已经能够做到合规刻制、领取、使用印章。本次自查中不存在违规行为。
为保证印章使用、管理的正确性、安全性,我部根据联社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本部门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
我部对联社配置给本部门保管使用的印章。自查重点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交接/移交、印章收缴等。
二、自查的情况
经核查,我部目前管理的印章有印章的制作、领用、保管、使用情况如下:
(一)印章刻制方面。我部无存在私刻公章、伪造印章的情况,所有现存的印章由联社办公室根据联社统筹安排,负责统一制作的。
(二)印章启用方面。我部的印章都是从联社办公室移交接管过来的,并在联社办公室存有印章领用登记记录,不存在未经批准而擅自提前启用新印章的情况。
(三)印章的保管方面。我部对印章管理有实行审批人与保管人分离原则,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存放在具有防盗功能的保险柜(箱)内进行保管,能认真做好印章的日常清洁与保养工作,没有发生过丢失印章的情况。
(四)印章使用方面。我部使用印章时,坚持执行审批手续,由本部门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才签发印章,没有存在越权审批、滥用、盗用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的情况,并就实际用印情况填写《使用印章登记簿》。
(五)印章交接、移交方面。非保密员之间交接印章,能执行印章日常交接审批手续,并就交接情况填写《日常印章交接登记簿》。
x公司按照上级公司制定的《x公司业务印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文件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业务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
一、高度认识。
此次自查工作,是对印章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的自我检阅。x公司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积极响应,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决不回避、及时纠正,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深入领导。
x公司高度重视,审时度势,迅速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相关职能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具体落实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全面、认真、仔细、真实。
现就工作开展以来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司办公司作为印章的管理部门,对现有在用印章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登记,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细清册。
二、印章管理方面:
一是逐步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保障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公司与印章保管使用人全部签订印章管理责任书;三是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指定专人保管、双人管理,即由承保、理赔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且保管使用人不与单证管理人员同为一人。
经过严格的自查,找准问题、分析问题、明确措施等多个环节,x公司充分意识到了印章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例如制度建设仍不够健全,为此无法达到细化业务章管理环节的目的。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控,切实做到有效管理,规避风险。
一、引言
为加强我行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风险,根据上级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我行近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涵盖了本行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印章管理情况,包括公章、业务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的保管、使用、审批、登记等环节。
三、自查内容与方法
印章保管情况:检查各类印章是否按照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于需要多人保管的印章,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保管交接制度。
印章使用情况:查阅印章使用记录,核实印章使用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情况。同时,检查印章使用是否符合业务规定和操作流程。
印章审批流程:检查印章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重要印章的审批,是否经过了多层审批和确认。
印章登记管理:检查印章登记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记录了每次使用印章的详细情况,包括使用人、用途、审批人等信息。同时,检查是否存在未登记或漏登的情况。
印章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建立了印章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印章的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同时,检查是否对印章使用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自查结果
经过全面自查,我行印章管理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营业网点印章保管不规范,存在将印章随意放置或交由非专人保管的情况。
部分印章使用记录不完整,存在漏登或未登记的情况。
部分印章审批流程不够规范,存在审批人未签字或审批意见不明确的情况。
五、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印章保管管理,确保各类印章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于需要多人保管的印章,建立完善的保管交接制度。
完善印章使用记录,确保每次使用印章都有完整的记录,包括使用人、用途、审批人等信息。对于漏登或未登记的情况,及时补全。
规范印章审批流程,确保每次使用印章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重要印章的审批,建立多层审批和确认机制。同时,加强对审批人的培训和监督。
加强印章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印章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印章的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同时,加强对印章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行深刻认识到了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并发现了自身在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行将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风险。同时,我行将不断完善印章管理制度,提高印章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行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切实防范风险。近日,总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全辖开展了党委印章、行政印章、业务印章、个人名章管理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印章管理,进一步促进了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相互检查交流,共同提高管理。
在组织全辖开展全面自查的的基础,总行从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xx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对全辖各支行、分理处及各部门20xx年7月农村合作银行开业以来发生的用印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调阅台账及与行政印章专管员谈话等方式进行。进一步促进了支行和分理处之间规范用印操作办法的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风险控制的目的。
二、严格执行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支行、分理处及部门领导均较重视印章管理工作,每季或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行的行政印章专管员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行有关行政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行政印章的日常管理与使用工作。全辖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趋于规范,用印环节操作性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三、加强集中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总行根据上级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自从合作银行开业起将13个网点以前统一法人时使用的印章统一上收到总行办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需要上缴的上缴,需要销毁的销毁,进一步强化了印章的管理,有效防范了印章使用风险。
四、完善用印流程,切实规范管理。
注重管理流程及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使行政印章管理流程与组织机构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要求相适应。从防控操作风险角度出发,对交接、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强调和明确,力求用印流程完善,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防范风险。
为保证印章使用、管理的正确性、安全性,我部根据联社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本部门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
我部对联社配置给本部门保管使用的印章。自查重点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交接/移交、印章收缴等。
二、自查的情况
经核查,我部目前管理的印章有印章的制作、领用、保管、使用情况如下:
(一)印章刻制方面。我部无存在私刻公章、伪造印章的情况,所有现存的印章由联社办公室根据联社统筹安排,负责统一制作的.。
(二)印章启用方面。我部的印章都是从联社办公室移交接管过来的,并在联社办公室存有印章领用登记记录,不存在未经批准而擅自提前启用新印章的情况。
(三)印章的保管方面。我部对印章管理有实行审批人与保管人分离原则,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存放在具有防盗功能的保险柜(箱)内进行保管,能认真做好印章的日常清洁与保养工作,没有发生过丢失印章的情况。
(四)印章使用方面。我部使用印章时,坚持执行审批手续,由本部门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才签发印章,没有存在越权审批、滥用、盗用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的情况,并就实际用印情况填写《使用印章登记簿》。
(五)印章交接、移交方面。非保密员之间交接印章,能执行印章日常交接审批手续,并就交接情况填写《日常印章交接登记簿》。
本支行按照分行印章管理规定,对于20xx年6月30日至11月11日期间的印章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关注以下印章管理方面:
1、是否合规的印章保管岗位,包括公章、有权人名章等各类印章的.保管情况,是否存在一人同时保管两种或多种印章,从而失去制约的情形。
2、印章交接是否进行登记,是否按照印章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3、印章是否按照印章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印范围及用印要求进行使用的;
4、用印申请填写要素是否清晰、完整、准确;
5、用印内容类型及用印审核角色是否准确选择,实际用印内容与申请用印内容的一致性;
6、公章加盖复印件时,复印件是否加盖用途章,是否有复印件管理部门的签字;
7、用印是否存在违反印章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8、印章是否有台账,台账与用印申请单是否对应?公章使用是否有制约;
9、支行所属机构核查是否存在作废印章,封存或销毁是否符合印章管理办法第七章规定;
10、印章监控仪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有制约,各角色是否清楚本人职责,是否熟练掌握操作制度?
11、使用印控仪的过程中是否按照印章管理系统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2、是否存在违反制度操作的其他情况或存在风险的其他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13日,我行收到175个用印申请,共计1128个用印。所有用印内容和流程均符合我行相关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用印情况。
一、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印章管理,防范印章使用风险,保障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我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范围与依据
本次自查范围涵盖我行所有业务条线、分支机构及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印章。自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行制定的《印章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三、自查内容与方法
本次自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印章保管情况:检查印章是否由专人保管,是否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专用场所,有无丢失、被盗或擅自复制的.情况。
印章使用情况:检查印章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越权使用、滥用印章的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印章使用审批和登记制度。
印章审批流程:检查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审批权限不明确、审批流程繁琐或简化审批程序的情况。
印章销毁管理:检查已停用或废损的印章是否按规定进行销毁,是否存在未销毁或销毁不彻底的印章,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印章销毁记录。
自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
四、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行在印章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分支机构印章保管不够规范,存在将印章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抽屉内的情况,未设置专门的印章保管柜。
部分业务条线在印章使用方面存在审批流程不严格、审批记录不完整的情况,如部分员工在使用印章时未经审批即直接加盖。
部分员工对印章管理规定了解不够深入,存在对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规定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五、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印章保管管理:要求各分支机构设置专门的印章保管柜,确保印章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加强对印章保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规范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明确各业务条线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要求员工在使用印章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加强员工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印章管理规定,提高员工对印章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相关规定。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印章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印章管理规范、有序。
六、结论
本次自查报告对我行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检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我行也将持续完善印章管理制度,提高印章管理水平,为银行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省公司及省分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间借贷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的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印章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我行印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章管理:
我行明晰业务印章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规定。印章能够做到严密管理,严格把好使用关。
二、排查情况: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在空白纸张上预盖印章等违规用章行为;
2、经排查我行机构公章由于路途远未上收到地区分行,但能够做到严格管理、严格使用,每月按时向地区分行上报行政公章使用说明;
3、经排查不存在业务印章套数多于台席数;
4、经排查不存在机构负责人自管自用印章的现象;
5、新林行全部行政印章保存在保险柜内,排查我行公章放置在有实时监控和安防设施的金库点钞室内。
6、经排查我行公章实行双人保管、密码钥匙分管 在下步工作中新林区支行将持续做好印章管理工作,将印章使用及支行检查内容之一,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思,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
一、引言
为了加强银行印章的规范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本行所有业务条线、部门及分支机构所使用的各类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业务章、合同章等。
三、自查内容与方法
印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包括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审批、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印章刻制与保管情况:检查印章的刻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过审批;印章的保管是否安全,是否指定专人专柜保管,是否有领用登记和归还记录。
印章使用情况:检查印章的使用是否规范,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使用记录;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印章的情况;是否存在印章丢失、被盗或滥用的情况。
印章审批流程:检查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的情况。
印章销毁情况:检查已废弃或损坏的印章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毁,销毁记录是否完整。
本次自查采用了查阅文档、实地检查、询问调查等多种方式,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印章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自查结果
印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本行已建立了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涵盖了印章管理的各个环节。
印章刻制与保管情况:印章的刻制均经过审批,符合规定;印章的保管安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领用登记和归还记录完整。
印章使用情况:印章使用规范,均经过审批,有使用记录;未发现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印章的情况;未发现印章丢失、被盗或滥用的情况。
印章审批流程: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规范,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未发现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的情况。
印章销毁情况:已废弃或损坏的印章均按照规定进行销毁,销毁记录完整。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部分员工对印章管理制度的掌握不够深入,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印章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中,部分环节存在审批时间较长的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等待时间。
六、总结
本次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对银行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查。通过自查,我们发现本行在印章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确保印章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印章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银行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公司《关于加强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现有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适用范围、保管使用以及检查考核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保管不善、违规使用、人为损坏等现象。
二、中心现有使用,且在公安局备案的印章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中共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1)》
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
5、《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检定专用章》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
三、中心印章使用情况
1、中心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各类业务用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
2、业务用章只能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进行申请,经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3、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4、中心每月定期对各类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章管理,切实防范公章操作风险,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我支行按照总行行政公章管理办法和省行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对照市行发布的第号工作通知,仔细对照广发银行行政公章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认真开展了行政公章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行领导在充分领会总行下发的公章变更工作有关通知及领导批示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分行行政公章变更工作,对分行公章更换工作进行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对检查工作的时间、检查对象、范围及检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公章变更工作小组,着力做好对公章变更工作的管理。同时行领导安排专人在7月30日前完成行政公章变更及材料报送工作。我行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合理
根据总行下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规定,我行及时将总行管理办法转发辖属机构,并能结合我行业务情况制定了行政公章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领导情况、行政公章销毁和启用制度、具体到个人目标责任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等。行政公章管理制度的建立,有效避免了公章使用过程的混乱。
三、及时停用销毁
我行所有旧行政公章已于5月20日前完成停用,并由制发单位出具加盖各级公章的封存证明。在旧章的封存过程中,收缴双方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预留印模,登记造册,注明公章停用的原因、封存日期、审批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销)人等。同时阐明了内设部室行政公章封存印模明细,印模总数与分行旧行政公章总数数量相符。我行于一个月内把拟发公章停用通知告知有关单位,写明停用日期、印模等信息并报备上级办公室。
四、启用备案齐全
我行的新行政公章的刻制须严格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时由指定单位刻制,由公安机关出具备案或准刻证明,加盖分行级、辖属机构、内设部室行政公章备案等各级公章。我行新章颁发双方严格履行手续,预留印模,登记造册,注明了公章启用日期、审批人、颁发人、接收人等。印模总数与分行新章总数数量相符。我行在新章刻制后拟发行政公章启用通知已给有关单位,写明启用时间、启用印模等信息报备上级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启用新章,在旧章未停用前没有启用新章,启用时间无误。
五、公章专人保管
我行行政公章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用铁柜保管,无丢失遗漏的现象。行政公章管理人员休假或变更时,都及时办理了交接手续,有详细的交接登记,登记内容清晰、移交日期、移交人、接收人、批准人等要素齐全,未出现公章无人监管的现象。我行各支行和二级分行的行政公章由本级行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和鉴用,遇特殊情况须自行保管的,都经分行办公室批准并报总行备案。
六、审批使用规范
我行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备案登记的程序使用行政公章。认真履行用印登记手续,登记内容清晰、要素齐全,包含用印日期、用印单位、经办人、内容摘要、批准人等,各种登记手续齐全。用印严格执行有权人审批制度,有权人审批权限符合规定,实际用印内容与有权人批准用印内容一致。均已提供用印登记本、用印文件、审批人意见等,各种审批使用手续规范,盖印质量清晰,公章用字规范。
七、定期监督检查
我行加强对辖属单位公章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公章工作检查,采用书面检查为主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检查记录及时归档并把检查结果公开,并规定了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我行把公章的管理使用情况与相关印章管理责任人的绩效挂钩。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对保障行认真负责地实施行政公章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前一阶段的监督检查中,我行未发生违规使用公章的事件。
总的来说我行行政公章使用规范,各责任人都能认真履行责任,未出现违规违纪使用的情况。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行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销毁和启用的备案,规范审批使用的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争取把行政公章的管理使用做到合法、合规、高效,为我行的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关于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农信联发[20xx]347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因印章管理不善引发案件风险,信用社对全辖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会计业务部、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社及各基层营业网点的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照银监会风险提示、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和《**市农村信用社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成信联会[20xx]326号),及时制定下发了信用社《关于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检查工作的时间、检查对象、范围及检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印章管理制度健全,为防范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信用社印章管理健全,先后制定了《行政公章管理办法》(〔20xx〕号)、《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xx]*号)及《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规定》([20xx]号),对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盖印的操作程序、管理责任、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三、印章管理使用规范,杜绝了风险隐患的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登记簿》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了登记,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后用印。未出现过未经审批使用印章的情况,且加盖印章份数与审批、登记数相符。特殊合同文本等,加盖印章时使用合规。印章的刻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启用和废止印章时正式行文进行了公告,并进行了登记。
二是保管严密,认真落实专人保管,入保险柜存放制度。单位行政公章、党委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工会印章由工会办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不随意乱放、不随意外借使用,未发生未经批准将单位行政公章携带出单位使用的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谁掌管、谁负责”的规定,严格执行随用随盖,领导不预签,人在章在,人离章收的操作要求。印章专管员调离、外出,均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印章的领用、收回、更换均严格履行了交接登记手续,并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在印章保管登记簿上签字
四、会计专用印章管理使用合规,夯实了业务发展基础
(一)自查的会计专用印章包括:业务公章、储蓄业务公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转讫章、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受理凭证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交换专用章、***专用章、***收缴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各分支机构会计专用印章齐全,管理规范,并且建立有《会计专用印章启用保管登记薄》,对会计印章的领用、启用、更换、停用,保管印章人员岗位调换、离岗或离职等,均按规定进行了如实登记。
(二)在使用各种会计专用印章过程中严格坚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了印、押(机)、证分管分用。
(三)会计印章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无私自授受及会计业务人员的个人名章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对于超过会计印章经管人员权限的用印以及特殊业务使用的印章,均经分社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加盖印章,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登记备案。
(四)在营业过程中会计人员临时离柜,会计印章均入柜加锁保管。下午营业终了,会计印章、个人名章随钞箱入库、加锁保管。
(五)对需要更换的印章,均按规定程序申请刻制,作废印章按规定上缴,作废印模列入会计档案按规定保存。
(六)对于需将作废、停用印章上缴至公司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了两名专管人员编表连同印章上缴。
(七)改革过渡期间,分支机构旧的行政公章按规定上交到信用社办公室统一管理。对需要加盖旧行政公章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印章管理人员用章。
一、引言
为规范银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我行近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本次自查以现行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我行的相关制度为依据,重点对印章的保管、使用、审批、销毁等环节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自查范围覆盖我行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业务条线,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印章保管情况:检查印章是否由专人保管,是否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专用场所,是否存在丢失、被盗或擅自复制的情况。
印章使用情况:检查印章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越权使用、滥用印章的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印章使用审批和登记制度。
印章审批流程:检查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审批权限不明确、审批流程繁琐或简化审批程序的情况。
印章销毁管理:检查印章销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存在未销毁或销毁不彻底的印章,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印章销毁记录。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部分分支机构印章保管不够规范,存在将印章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抽屉内的情况,未设置专门的印章保管柜。
部分业务条线在印章使用方面存在审批流程不严格、审批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如有的员工在使用印章时未经主管审批即直接加盖。
部分员工对印章管理规定了解不够深入,存在对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规定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四、整改措施及计划
针对以上问题,我行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印章保管管理:要求各分支机构设置专门的印章保管柜,确保印章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加强对印章保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规范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明确各业务条线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要求员工在使用印章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加强员工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印章管理规定,提高员工对印章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相关规定。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印章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印章管理规范、有序。
五、结论
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虽然不多,但也暴露出我行在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我行将认真对待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印章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我行也将继续加强对印章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印章管理水平,为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