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规章制度(推荐29篇)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9篇)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强学生文学素养,提高学生习作水平,锻炼学生自主创新本事,全面推进我校开心作文教学顺利进行。应全校师生强烈要求,由语文课题组申请,经学校行政批准,特创立汉杰小学“长禾”文学社。“长禾”文学社是全校文学爱好者的组织,它以“团结文学爱好者,提高会员写作本事和文学鉴赏本事,丰富和弘扬学校文化,推动学校精神礼貌建设”为宗旨,在遵守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各社员必须严格按照《文学社章程》,合法活动。

二、文学社机构设置

“长禾”文学社是校内文学爱好者的合法组织,直接理解各级领导部门的监督。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文学社的正常活动,对文学社的活动性质、资料、参与人员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社长:王中杰

顾问:张伟

执行社长:张瑞雪程磊磊

修改:高李飞

张瑞雪代表文学社,全面主持和指导社内的工作,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整理文件,向社员传达通知。招募、培训和管理社员。

程磊磊协助社长的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定,重大活动提交社委会讨论决定;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负责建设与维护文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把文学社优秀文稿向全国各类纸质刊物推荐;负责学校广播工作。

高李飞负责文学社的供稿、审稿、定稿、社刊的修改;认真挑选社员来稿,将优秀稿件报社长批阅;负责加强本社海报的制作和本社形象宣传;负责与其他有关社团的沟通合作。

修改部全体语文教师都是修改部成员,汇集本班稿件,及时报送文学社,并督促本班小记者认真工作。

记者站每班一名小记者,负责学校的新闻收集和整理,对班级的优秀作文进行报送,并及时写成通讯或者报道递交到社刊修改部。

三、栏目设计

1、刊首扉页,卷首语,刊登短小精美的励志类的散文、小说,或观点新颖的指导学生作文类文章

2、菁菁学校抒写学生对学校生活的思考,展现汉杰学子的风采。下设三个子栏目:学校写真再现七彩学校生活,记载发生在学校里的真人真事,弘扬真善美,讴歌新时代。青春旋律刊登学生成长中点点滴滴的感悟,张扬孩子个性,呈现别样生活。心灵牧歌刊载励志、感悟人生、哲思、修养类文章或有关亲情、友情、社会万象类文章。

3、长禾风铃是学生情感创意的摇篮,展现学子的诗情画意。下设两个子栏目:青春诗笺长歌短吟,刊登短小的诗歌,尤其重视歌颂友情、梦想、青春等题材的短诗;七彩散文另类生活,刊登游记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的散文。

4、思绪承载领悟百味人生,寄寓笔者情丝。下设两个子栏目:三悟论坛生活感悟,我看时事、慧眼论文;书香一瓣(读书札记,刊登名著读后感,最喜欢的诗文赏析类的文章。

5、海阔天空唤起笔者心中意象,笑谈万般人生。下设两个子栏目:梦幻天地想像作文,登载童话、寓言及异想天开的科幻类作品;小说世界迷你小说,登载体裁多样、风格各异的小小说。

6、百家争鸣此栏目特为汉杰教师而设,是教师发挥才情的沃土。教学感悟,人生情思等等都可汇集于此。

7、书海拾贝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们倘佯在思想者的思想中,获取养分。

8、世说新语此是活动专栏,让排版中的小块空白充满小幽默、小笑话。

以上所设栏目,母栏目是纲,不变动,子栏目可视每期稿件资料稍作调整。

四、文学社会员章程

凡学校文学爱好者,可自愿到教务处报名,然后经过指导教师的直接面试,合格后,入文学社成为会员,并由社团发给《会员证》,担任相应的职务,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1、每班设一名小记者。小记者要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写作本事,推荐发展新会员,协助文学社刊物的发行。

2、文学社会员,每期投稿量不得少于二篇,形式、资料不限。严防抄袭等不良行为。

3、会员凭证参加文学社举办的文学讲座和其他系列活动。

4、以自然班成立文学小组。语文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会员每班5人,由小记者任小组长。

5、小记者负责本班稿件的收集、汇总,及时将稿件递交修改部。

6、文学社负责刊物的发行,每期各班都能获赠若干期刊。

7、选拔和培养学生修改人员,暂定学生修改3人,负责刊物的宣传、修改及座谈会的组织纪律等,并协助文学社组织和管理小记者。

五、工作安排

六月:创刊宣传,制订计划,筹备文学社成立相关事宜

九月:1、招收新会员。召开文学社全体指导教师会议,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布置任务。2、文学社会员培训

十月:1、文学社会员培训。2、配合“汉杰小学第七届学校文化艺术节”出一期宣传校刊的《长禾故事》。

十一月:1、文学社社员培训2、配合“家长开放日”出好第七期宣传校报。

十二月:1、召开总结大会,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2、迎新年,迎新人活动。

文学社具体活动安排:

文学社安排活动,活动场地一般定为多媒体教室,时间是每周三午时第三节(特殊情景另行通知),三至六年级每两周培训一次,依序进行。

六、文学社员的退出

凡在我校六年级毕业的原文学社社员或因其他原因转出我校的原文学社社员,视自动退出文学社;根据《文学社章程》清除文学社的同学,自清退文件下发时起,自动退出文学社;如因文学社社员本人自愿申请退出文学社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可自动退出文学社。

七、文学社活动时间文学社活动方式

文学社活动时间采取社团统一安排和社团自主安排相结合。其中,每周星期三午时第三节课外活动时间为文学社统一活动时间,其活动地点,由文学社根据活动资料自主安排合理的、安全的活动场所。

文学社以校报《长禾风》和订阅号《长禾风》为创作基地,开展各项创作活动,其活动形式多样,资料丰富。

八、文学社的其他工作

“长禾”文学社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长禾”文学社章程》进行。

九、其文学社的解释权归属文学社团组织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

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现公布此条例即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服从社团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3、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

4、自觉遵守社团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5、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挥自身的个性特长

6、严格遵守纪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时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6

学生社团建设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开展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集体活动,能凝聚学生高雅的志趣,培养学生正视自我、提升自我、关心团队、关爱他人等良好品格,达到寓教于乐、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教育效果,从而大大增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每位教师每学年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元作为社团考核的绩效工资,

2、社团活动安排:初中社团逢单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小学社团逢双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一个社团。

3、每次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对社团教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团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节课一点名,填写好学生出勤统计表,如有无故缺勤者,及时和班级、年级取得联系。

5、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室外活动社团更要加强安全教育。

6、每次活动做好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的资料。及时处理社团内一般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严重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求其责任。

7、每次社团活动后,主持老师必须按《上饶县社团评价细则》收集好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教案、学生出勤统计表、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图片等,每学期检查一次,进行量化评分。

8、每年每个社团必须申请验收,验收时必须按《考核细则》上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不合格,该社团教师扣50元/人,不申请验收不上交相关材料的社团教师扣100元/人。

9、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英语沙龙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名称和宗旨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二、学生社团登记类别

兴趣爱好类

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

活动方式:

1) 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 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 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四、组织机构及权限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 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与协会辅导老师保持沟通,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社团联谊赛,关注各大相关赛事; 有要求秘书处发放协会通知的权利;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负责人的职权,内部机构建设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1、选举任命:选举制(由上届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下任会长、副会长)或推荐制(由上任会长推荐新会长名单,并公示以征求意见,并由新会长委任副会长名单,公示之);

2、选举罢免: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与罢免必须经过民主表决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指导,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

3、人员构成:协会将在每年面向新生,公开纳新,择优录取。严格选拔表现优异的辩手为正式队员,并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辩论协会领导机构的交接和队员的更新,以使论协会不断延续;

4、协会规模:协会的人数将控制在100人内,辩论协会规模扩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增加队员人数,具体增加人数由会长和提案,副会长各部门集体协商决定;

5、管理方式:协会在校团委领导、社团联合会监督、统一管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各部门机构自主管理;

6、协会纪律:

A.每名正式会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B.会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每次正式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请假。对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者将提出会内批评,三次无故缺席或多次无故迟到及早退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C.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抵制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提出队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D.会员须以正当方式对协会活动提出个人要求或建议,但具体实施要服从决议和组织安排,对不经批准擅自行动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七、财务的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

1、本协会对每届新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为以后的活动及各项费用。经费开销由各部门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同意。事后须提交相关票据,由财务部门核对保管;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八、会长的选举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十、章程实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十一、社团终止程序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在协会注销后第10-15天内,社联将予以注销公示,至此,社团终止。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节换届制度

第十六条本社团理事、任期均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七条本社团换届在全体大会上举行,时间由社联给予安排。若未给与安排,应在每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

一、在举办时间两周前通知全体社员参加。

二、尊重社员享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保障社员权利。

三、保证到会社员必须超过社团实际社员人数三分之一,否则大会无效。

四、要求理事及汇报社团一年工作总结及财务报告。

五、进行新一届选举,基本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所得票数,并结合绩效考核表的情况综合任命。

第二节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每个部门根据部门成员的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会议时间(即会议时间固定),原则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例会每三周一次。理事会议每三周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周一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变。

第十九条每次会议(包括理事、理事会、例会)都由秘书部的人进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开展两天前,秘书部把会议流程发到群邮,供大家参考。会议结束三天内,秘书部把会议记录、出勤表整理成电子版发群邮供大家查询回顾,会议记录要附上各部门出勤情况。会议结束三天内,宣传部上传会议照片。

第二十条会议要签到考勤,签到人员由秘书部负责,途中离开要向签到员说明。

第二十一条每次会议开始之前由主持人带领合唱社歌。

第三节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社团物资需要进行登记及公示,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保管人,联系方式。若有外借转移,要做好登记并确定物资的及时归还。若有购进物质,要上报秘书部,由秘书处及时对物资登记表进行更新。登记人员由秘书部专人负责。

第四节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每次活动的物资购买需要索取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经费的唯一有效依据。

第二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写好经费预算,并把预算交给秘书长审批,所有的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

第二十五条社团经费出纳由秘书长负责,财务记录和发票由秘书部管理,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团经费来源为社员、会员缴纳的社费、会费、学校的拨款及奖励,以及社会活动赞助。主要用于宣传、联系、活动开销等等。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违例者一律开除出社团,情况严重者上报学校。

第五节激励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于全体社员,社团推行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制度,贯彻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社团整体的活动,部门内部活动,外访交流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考勤率与参与率。

第二十九条在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选社内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和相关证明。部门,小组的绩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门部长,组长进行综合考核。部长,组长的绩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长进行综合考核。秘书部负责登记和统计全体社员的`出勤率。

第三十条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由社团向学校推荐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

第六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学年开始前要进行学年年度计划。换届时,要做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两个星期前将活动方案交由理事会进行审批,理事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三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一个星期前将前期宣传稿交由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宣传。

第三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工作总结,提交总结资料(包括活动项目会议记录、方案、申请表、照片、通讯稿、总结、财务报表)至秘书部存档。

第七节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社团例会、会、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各自部门,再由部长交至秘书部。若部长请假,需将请假条直接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第三十六条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十七条部门内部活动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作口头请假。

第三十八条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十九条社团各类活动的参与率、会议的考勤率将与评优挂钩。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

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维护本社团的正当权力和利益

8、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第三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外事部、文秘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宗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简报提供资料

(四)外事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3、确保与社团联系在外单位的合法性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考勤情况

4、负责社团下档案的建立、健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由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responsibility。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五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六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九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一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四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五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七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

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

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八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十九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一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四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五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七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二十九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一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三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六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七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八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四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五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六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简介;

(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

(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

(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6)其他必备材料。

(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

(二)学期初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5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第四章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

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社团组织结构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会员;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

(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暴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满分100分。第五十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15%;

(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

(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五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积极进步,治立场坚定;

(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己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

(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第一章

第一条性质: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院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本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院校团、学生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见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的权利。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会享有权和被权,并对重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制度。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贡献力量。

5、服从校团、学生会的领导。

6、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两名,部长、部长助理各三名。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后勤部

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需每学期向指导老师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开支必须由社长同意签字生效,交后勤部执行。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赞助

3、活动创造

4、外界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得费用获得尽可能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社长助理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及任务安排

2、视察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了解各个部门的需求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的基本工作

第三条部门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

组织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

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后勤部负责,主要由社长领导,社长助理组织后勤部开展各项活动费,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载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__学院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团部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1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2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

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3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协会名称:乒乓球协会

第二、协会性质:社会体育娱乐类

第三、协会宗旨:传承国球文化,丰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细则

第四、入会程序

(一)xx县或长期居住、工作在中国公民。

(二)正直无私,积极向上,对自己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点招收新会员,公民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人事档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300元的入会费,作为以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发票,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会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例会的次数不足总次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办理,本协会统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时,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会员的权力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者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力。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体委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工作。

(五)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入会后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

第八、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进取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机构设置

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主持工作。

(三)理事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以及对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院团委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

3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校的友谊赛。

4外联部: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300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费。

3.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

1.协会经费由理事长统一管理,记账明确,并定期接受会长的检查。

2.开展各种活动需要经费时,必须先经过预算,并报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经费必须出示买卖收据,核对准确后方可报销。

3.协会经费属本协会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协会经费。协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以节约为本,坚决反对浪费。

第十一、活动原则

(一)培养体育意识,提高竞技,享受健康和快乐。

(二)坚持公平实效的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以培养同学的团结合作意识。

第十二、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社团部审核通过。

第十四、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换届时,所有档案,资料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5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3、社团活动转会制度: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

A、漫画社、戏剧社、计算机协会、音乐社、英语协会、电视台、摄影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为每周一次常规活动;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社团例会管理:

1、社团部例会制度:社团部会定于单周的星期一召开,各社社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部部长对两周来各社活动进行总结,再由各社长发言,谈心得体会,大家讨论帮助其工作上的困难;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五、关于社团奖惩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6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一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二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四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五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7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

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8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

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己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29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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