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施工管理制度(精选30篇)
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会议制度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
7.1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消防安全制度
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安全检查制度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5.1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施工合同履行职责。
二、工程技术管理实施项目施工管理。设立若干项目施工管理组。每个项目施工管理组由2~3人组成,直接行使项目施工管理。
三、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质量自检和报验,未经监理验收签认,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四、要求并检查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并落实到班组,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进度计划报监理和业主。
五、要求并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不同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
六、施工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配置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指挥长办公会批准同意。
七、对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转包给予处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
八、加强监督力度,对施工单位由于管理或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出现问题可给予一定的处罚。在合同中明确:监理、业主代表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的施工单位经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处罚。处罚额度由监理、工程部提出,由指挥部办公会议决定。
九、严格按程序加强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管理
(一)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变更通知统一使用工程部印制的表格。
2、因技术原因进行工程变更,报指挥长、总工同意后,由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
3、因使用功能原因进行工程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指挥长批准后,由现场代表根据批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说明原因和部位,报总工同意后按规定备案签发。
4、工程变更不得后补,特殊情况下,征得指挥长同意,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天内按规定补办好正式变更手续。
5、未经工程部同意,设计院所出变更通知不得转发监理公司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擅自让设计院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部不予认可,并在决算中剔除。
6、有效的变更通知应有总工签字、工程部公章和登记编号章,未经同意或后补的变更通知无效。审核人员在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时发现无效变更项目内容可以不计算。
7、工程变更通知转发后,现场代表在三天内必须将变更内容标注在受控施工图上。
(二)工程签证程序
1、凡图纸设计中明确做法的项目工序,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签证。涉及变更施工内容和用材的,一律按工程变更程序执行。
2、确需发生的零星签证,现场代表一次签证额不得超过20个工日(600元)。确属无法计算量且人工数较大的,一次签证不超过1200元/次的.签证,由工程部主任签发;超过1200元/次的签证及累计签证费用超过6000元时,签证均需指挥长同意才能签发。
3、涉及工程量变化的签证,由审核人员、现场代表实地查看后,由工程部主任签发。
4、签证单用统一表格,一式四份,原件交档案员登记备案,监理、施工企业、审核人员人手一份,签证单必须由有关人员及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工程部章,否则无效。无效的签证费用不得进入工程造价。签证单位详细注明签证原因和人工数量,不得后补。档案员负责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签证,不予登记并报指挥长,通知审核人员并转施工企业、监理工程师。
十、做好文明施工、保护工地环境及施工成品、争创文明工地等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施工单位之间及工种之间的配合工作。
十二、做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及时将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并移交。
为保证公司装饰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队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无关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工程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部和副总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3、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洁卫生要做到下班后专人打扫,材料堆放整齐。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张贴《工地规章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现场施工,可根据工程具体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对现场的资金、材料、人工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协调各部门及各施工小组的工作,并做好外单位的施工配合、协调工作。
1.1.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1.1.2与业主、监理协调并做好施工准备。
1.1.3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进度,负责本工程的安装质量和施工进度。
1.1.4协调各部门及各施工队的工作,并做好外单位的施工配合、协调工作。
1.1.5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做好记录并解决问题。
1.2技术负责人;
1.2.1负责配合施工进度审核(或提出)材料采购和加工计划;
1.2.2负责现场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安装标准的贯彻执行;
1.2.3协调解决现场安装中遇到的其它技术问题。
1.3材料员;
1.3.1负责对现场材料的清点、保管和发放;
1.3.2负责材料的`安全措施;
1.3.3提出各种材料的补缺情况;
1.4质检员;
1.4.1根据本工程的技术文件、图纸和业主标准、企业标准进行现场产品检验;
1.4.2对进场的产品、半成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进场;
1.4.3对产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检查;
1.4.4在安装过程中,对检查不合格的有权作出返工决定,并报请公司备案;
1.4.5配合项目经理、监理公司、质检站完成工序工程及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1.5安全员;
1.5.1监督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5.2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不许上岗;
1.5.3对现场环境、安全状况及时掌握,落实必要的安全保护器具。
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管理,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关路况检查与专项检测作业。
三、本办法适用于泰赣高速公路及厦昆线赣州城西段用地范围内从事第二条内容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四、各养护单位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和保质量、树形象的高度,增强对加强养护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
五、从业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休系,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事项。
六、养护项目的业主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七、监理单位要加大养护工程监理力度,把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
八、养护单位要结合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编制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和组织发计,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方案,报请路政、交警部门批准实施,加强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
九、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工程规模、范围等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坚决禁止违规或擅自扩大工程的现象。从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及时清场。
十、做好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局组织的驾操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和建档。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严肃处事故有关责任人。
十二、按规定发放、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十三、加强养护项目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总结工作。
十四、在养护项目预算中应按规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仅公路养护施工行车干扰费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处计工科。
该技术措施是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如下: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凡是进入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程、规定和电力安监部门的其他安全条例。
(2)凡是进入现场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清楚知道所操作的设备的电压等级。并知道人与该带电体的最小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35kv 1.0
110kv 1.5
220kv 3
500kv的安全距离为5米
(3)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必须完备,要求必须是绝缘的机具、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要经过绝缘试验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4)防火设施要遵照供电和公安消防的规定。
(5)根据工程需要施工现场应做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种安全设备和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2、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1)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靠梯、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
(2)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严禁攀爬杆基不牢固的杆塔。
(3)高空作业或在杆塔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和牢固的构件上。系好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4)攀爬杆塔脚钉时,要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5)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的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6)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杆塔上作业传递材料时要用绝缘绳索传递,不得乱丢,杆塔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7)构件和材料施工吊装时,吊具必须牢固,严禁吊臂下站人,并规定安全通道。
(8)在楼梯口、阳台口、电梯口、及变电站内的电缆井口及预留孔洞处必须安装防护措施。
(9)不准在5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雾、雪天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10)禁止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空作业。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
(1)必须健全机械的防护装置,防止转动部分伤人。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3)所有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器具都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持其灵敏度。
4、防止触电事故
(1)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用电布设安全标准,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2)做好电器设备防护措施,采取安全电压。
(3)有计划的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知识,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4)在高压带电设备区工作要认真的.观察、了解所有带电设备是多少kv的高压设备,自己的作业工具是否适合在该区作业,要认清自己的作业范围,杜绝误碰非作业对象设备。就是知道某些设备是不带电的也要视同设备带电,不去触摸或接近到非安全距离内。
(5)在高压带电作业区搬动梯子等超长物件时,要平挪平放,不得立挪立放。
5、预防中毒、中暑,预防职业病
(1)施工中使用具有毒性材料,应严加保管,限量使用,有防毒的措施。
(2)对设备采用喷涂反腐涂料时,要带防护面罩和口罩。
(3)对从事高温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要采取降温和其他有效措施。
(4)减少在烈日下工作时间,减少或杜绝日射病和尘肺病,非要在烈日工作的要做到在质量和安全有保证的情况快干多休,以免中暑。
6、雨季和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凡露天使用电器设备和电闸等,都要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
(2)雪霜后,应尽快清扫现场和脚手架,防止滑到或坠落,在雪霜还没有彻底化完时不得攀爬和进行金属构件的除锈和刷油。
(3)冬季要建立严格的取暖制度,防止火灾的发生。
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新招收录用的工人,必须经过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公司.企业,班组)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岗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
3、按国家规定属特种作业.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4、企业单位雇佣的合同工,非本企业的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对因违反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工作。
7、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对施工机械的全面管理,实现对施工机械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使用,防止发生大型机械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 《中国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国经贸厅安全[1999] 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1.4劳动部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1.6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
4.1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0__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施工用机械。
4.2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标准的执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安监部
5.3.1建立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5.3.2监管各单位施工机构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5.3.3监督监理、施工单位严把机械“五关”:机械进场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机械使用关。
5.3.4监管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
5.4监理单位
5.4.1监督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的建设,定期监督检查。
5.4.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标准、机械保证体系及人员配备、资质报审备案。
5.4.3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并备案。
5.4.4负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安全操作专利号、重大吊装、重要设备运输、大型起重机安拆等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术安全交底等的审查。
5.4.5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6掌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和分布及日常检查考核。
5.5施工单位
5.5.1制订施工机械各项管理标准,明确施工机械的安装、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5.5.2建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
5.5.3负责施工机械及人员资质报审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编审。
5.5.4负责施工机械配置、维修、安装、拆除、报废的全过程涉及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的管理。
6执行标准
6.1施工机械的配置
6.1.1各单位进入x项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起重机械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6.1.2各单位必须把进入本工地机械随机文件向x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公司提供检查。
6.1.3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及监理负责组织对进入本工地使用的机械进行能力认可,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
6.2施工机械安装(拆卸)
6.2.1在现场进行安装起重机械的各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书。跨越广东省的单位还须到施工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6.2.2安装专业队伍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
6.2.3机械的拆装作业必须依据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大型机械特别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应结合该设备的检查情况、吊装机具和环境、场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由专业安装队伍的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明确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负荷试验方案。
6.2.4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标准执行。
6.2.5起重机拆装过程管理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及安监人员监督安装(拆卸)过程中。
6.2.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各单位组织机械专业检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检验。
6.2.7各种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由专业安装队伍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协调。负荷试验完后,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重新认真检查,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汇总试验检查情况,提出检验结论,并签字认可。对设备遗留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结束后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6.2.8各单位起重机械安装的安全质量经自检合格后,使用前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6.3施工机械的使用与管理
6.3.1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并向所在地、市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6.3.2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标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司机守则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标准
制定施工机械防大风方案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6.3.3各单位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6.3.4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施工机械所属单位技术人员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能力、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安全状况编写,编写中要特别指出该设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担执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5各单位的施工机械(特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部门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6.3.6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对施工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6.3.7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等,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标准。
6.3.8遇有照明不足,大雾,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不准进行起重作用。
6.3.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露天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3.10起重机在吊有重物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或与他人闲谈。
6.3.11起吊时,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起重工作地点,且任何人不准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并将吊钩升起;对用油压或汽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风,应将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定档位置,切断电源,操作室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6.3.13大型载运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加强人员“三证”、费用交割手续要齐全。
6.3.14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防发生车辆事故。
6.3.15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当其生产技术能力或安全运行可能发生问题时,由机械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严禁带病运行。
6.3.16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按《中国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程,编制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17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在用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6.4起重机的检查
6.4.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机械检查标准,经常对机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4.2各单位的施工机械按规定必须接受地区或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定期通过规定机构的检验。
6.4.3有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置专职机械巡检员(由机械管理工程师担任)。
6.4.4机械检查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定额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工程: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异常情况。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每天作业前检查下列工程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6.4.5各单位检查及巡查人员在每个现场检查结束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机械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机械管理工程师回复“机械检查问题整改后反馈单”,对于按期限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反馈当前的处理情况及解决问题的预测期限及防范措施。
6.5施工机械的维护
6.5.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具体落实。
6.5.2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保养与特别保养相结合的办法。
6.5.3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根据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由机械操作工每天执行,并按规定好记录。
6.5.4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起重、运输、土方、机加工及砼机械设备每季进行一次,其它机械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并制订各机械相应的“定期保养记录表”。
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的实施: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定期保养记录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保养作业,并在保养记录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
各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验收保养结果,并在保养记录表上审核签字认可。
6.5.5机械设备的特别保养
设备的特别保养是指起重机械的转移保养、搅拌站的转移保养及机动车的的检保养。
由各单位的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向特别保养实施的机械公司下达有关机械转移保养记录表,机械公司按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特别保养作业,并在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机械管理工程师整理归档。
严禁在施工机械运行中进行机械保养及维修作业。
6.6施工机械的报废
6.6.1施工机械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或能耗超标使用已不经济时,按各自的管理标准办理报废。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订版本。
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3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二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4、临时用电必须与本单位仪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 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交流,设备科、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所在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所在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设备科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所在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各类规定。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1.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2.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3.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4.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5.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6.未尽事宜按本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7.本管理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的气候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相对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本项目部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全体干战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以下方面作好冬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管理方面:
1、成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小组,认真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工种要充分认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加检查频率,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制定积极、有效、安全、细致的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临边安全防护、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的维护,要有明确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制定采购、存储使用管理制度。
(1)冬季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2)空压机压力容器使用必须经专业部门检查批准,并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方可使用;
(3)竹跳板、木模板、保温板等原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堆放要远离明火,未经安全人员确定的保温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木模加工场所有木屑、锯沫等要及时清扫,装袋堆放安全处。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杜绝无证动火。
(1)施工现场临时用火,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安全监察科进行动火审批手续,并向用火人进行消防安全书面交底。现场安全员根据操作环境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用火证”。“用火证”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明火操作地点要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不得擅离岗位,用火完毕后对用火地点要详细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岗位。
(3)木工棚、库房、喷漆配料间不准用火取暖,其周围15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4、加强对电加热设备的管理,未经监理主管人员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使用电加热保温设备时,应制订冬季使用电加热设备的管理、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电加热导线接头、导线与电极接头要牢固、绝缘良好,防止电源着火;使用油导热电暖气要经常检查电暖气封闭是否良好,如有破损、漏油立即停止使用;自造电热取暖设备不准使用。另外项目部尽可能的为现场上早、夜班的职工,提供防寒保暖大衣和防寒帽,安排专人负责早上和晚上开水、热水供应。
二、冬季施工前准备工作:
1、健全冬季施工项目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2、开展冬季施工前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对各分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宿舍、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和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场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时间)整改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复检合格后,才能实施施工。
3、开展班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对冬季施工的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要求各班组长,严格按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组员日程工作安排,不违章作业。
4、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处罚。
三、现场安全管理方面:
1、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按材质分类堆码到指定地点,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5m,并有防止倾倒保护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
2、施工现场材料码放不得占用施工用地道路,不得占压消防安全设施,并远离变压器、高压线杆等。
3、施工材料(如:钢管、钢架板等)都堆放在施工场地内,夜间安排两名警卫值班巡视。
2、安全标识设置:
在施工现场危险场所、通道口和临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提示作业人员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施工、运输场地不的因积水现象导致因温度过底时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3、加强季节施工劳动保护工作:
按工作性质,按月发放劳保用品(手套和安全防护用品)。雾、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操作架体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4、强化冬季霜冻、雨雪日和大风天气防滑及临边防护措施。:
现场临边防护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到位。爬梯、临边用钢管、扣件组合高度1、5m的防护栏杆,底部20cm处做踢脚防护,为保持防护架体的稳定性,在架体中间部位加设一道保护杆件进入高空作业的斜道、通道、操作平台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斜道、通道、平台用5㎝厚的木脚手板铺设,两端用8#铁丝与架体绑扎牢固,上用草包铺垫,斜道板上间隔30㎝钉小木条作防滑条,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外脚手架、立网及水平网)必须设置严密,防止施工人员因霜冻、雨雪大风因素滑跌而高空坠落。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冬季施工期间穿防滑鞋,遇有大雪天必须安排人员将现场施工道路、脚手架上、斜道板、操作平台板等地的积雪及时清扫干净,生活区内也应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干净,把冬季滑跌摔伤事故控制在“零”指标。混凝土浇注前由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对施工作业面和工作环境检查,符合施工条件才能实施。
5、强化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门机、布料机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机械设备每月检修两次(特种设备每星期检修一次)。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起重索具、承重钢丝绳检查,必须在开机前由操作人员试开机,确认设备使用正常,才能使用,安全员每星期对现场的`所有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必须立即指定专人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停用的设备,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避免无关人员误操作
6、用电管理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现场设两名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拆、改用电线路;在使用的设备就近设置移动开关箱。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必须在作业现场值班,负责震动设备移动后,接、拆电源作业。避免发生漏触电伤害事故;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霜、雪天气,电缆线破皮处必须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点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7、加强职工宿舍管理:
冬季来临,职工宿舍内生活取暖、做饭,防止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是管理的重点。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由各班组长负责夜间不少于两次巡视检查。
冬季取暖使用的烧煤炉、烟筒和煤炭,由项目工程提供和安装,在集体宿舍内居住的职员工,不得擅自移动或改动火炉设置地点,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取明火取暖,违章者给予3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每个宿舍内居住人数必须限制,火炉离床铺和易燃物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不得在火炉就近凉衣物;在火炉就近不得堆放燃料,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液化汽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集体宿舍内;夜间睡觉后,不得将门窗关闭的太严实,保持空气的正常流通。
目前,学校教学班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学班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将进入校园施工,特别是施工现场紧邻教学区域,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为了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方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安全防护隔离网”、设立“警示标志”等。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要求施工方将施工场地与教学区域隔离,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家属宿舍。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
三、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进行严格管理,对违犯国家法令和违犯学校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运输车辆在校园内按照规定道路和规定时间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专人进行管理。并及时清扫路面抛洒物,保障校园环境整洁,不得破坏校园道路及两侧花草树木,在校园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速,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校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
1.健全管理组织机构
健全的施工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开展施工资料管理的有效保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要联合起来共同对施工资料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还要注意施工资料管理中工作人员工作的衔接和相互配合,完善施工资料管理流程,并将资料管理工作明确落实到懂业务、精管理、有责任心的优秀员工身上,使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有序可循,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性。
2.完善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过程中,完善的施工资料制度是保障施工资料对工程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施工资料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了岗位设置、书写规范、移交试验、存档办法、归档职责、资料内容以及资料管理的流程等。合理完善的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能将施工资料管理细化到各个环节中,明确资料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以制度建设确保施工资料的准确有效。
3.培养爱岗敬业精神
施工资料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是做好施工资料最基本的前提。建筑项目通常由于工期长、涉及范围广以及各单位分部、分项、检验、审批等工作项目繁多,导致施工资料整理、编制比较繁琐,基于施工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根本要求,对施工资料工作人员要求除具备专业能力胜任工作外,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一丝不苟,这是对工程管理人员和资料员的基本要求,培养其爱岗敬业的精神显得尤为重要。
xx校区住宅文明施工及装修管理规定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区装修施工管理,创建和谐文明小区,特制定本规定以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关于施工及装修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不破坏房屋结构、外观、不野蛮施工。
3.做好周边邻里的告知工作,做好施工、装修区域的`安全提示,不引发邻里矛盾和纠纷。
4.不占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不高空抛物,不私拉乱接。
5.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火灾隐患。
6.遵守社区内文明施工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不得施工扰民、噪音扰民、环境污染扰民。
7.施工材料用电梯搬运的,需打包密封搬运,搬运过程中不得影响环境卫生。不使用电梯运载超大、超重施工材料。上下班高峰时段,不得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
8.爱护公共设施设备,非消防情况禁止动用消防设施,施工期间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9.配合社区巡查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10.聘请的装饰装修单位等不得在住宅区内散发宣传单,或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及进行其他相关业务联系。
11.履行完善装修手续。业主装修前,应当到物业服务办公室(地点:a区高职楼10栋物业办公室,电话6x6;b区高职楼物业办公室,电话:6xx9)签订《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文明装修承诺书》,缴纳装修保证金(步行房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电梯房1500元/户),完善手续领取《文明装修备案证》方可装修施工。装修保证金在住户施工装修结束后,按照《房屋装修协议》之条款,如无违章情况,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如有违规情况将视违规情况扣除清洁费、维修费、场地占用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余款,不足部分由装修业主补交。
12.装修垃圾处置问题。业主应按照物业公司的指定地点袋装化堆放装修垃圾,并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装修垃圾不委托物业公司清运的,由装修业主自行日产日清。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视垃圾量收取装修垃圾处置费(700元/车)或由双方商议。
13.住宅区外环境区域的施工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4. h花园施工、装修按照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装修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xx大学社区办公室。
16.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1、装修施工单位须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确定防火责任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各个环节不出现火险。
2、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数量且正常有效的灭火器,并确保现场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作业。
4.、施工人员使用墙壁插座时,严禁用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搭接在插座里取电。
5、施工单位应认真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令后应尽快整改。
6、装修施工中,如出现火情,应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火情扑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一旦发生火情,相关负责人须赔偿损失,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如违反规定以上管理制度,出现安全事故(火灾、人人身伤害等),自行负责,事情严重者交由有关机关处理。
第一条 明确安全监管和协调责任。外委施工单位及外协作业人员按照“项目主管科室负责、在建车间安全监管、安全科督导监察”的原则纳入炼钢厂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 严把外委施工单位准入关。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检维修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特种作业资质。施工、检修单位要保证队伍的稳定性,搞好岗前培训,使现场作业人员有能力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对于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单位,一律进行整顿、清理。
凡进入炼钢厂承揽工程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5、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应急救援预案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条 准确界定双方的安全职责。在建车间必须与外委施工、检修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科学合理、明确界定双方在施工、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具体安全管理职责。外委施工、检修单位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建车间是监管主体,双方应共同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
第四条 搞好技术交底。在建车间必须与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共同进行现场风险辨识,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清单,明确双方协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施工或检修现场必须双方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五条 搞好岗前培训。在建车间必须将外委施工、检修人员纳入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范围,定期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本单位“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培训,以及与施工现场紧密相关的危险源辨识、安全施工方案、具体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审查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检修单位必须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工装器具、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满足工作需要。
第七条 搞好沟通确认。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必须组织编制安全措施方案,并经双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确认。施工、检修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涉及交叉作业、煤气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许可制度;现场作业期间,必须与施工或检修项目主管科室、在建车间及时联系沟通,涉及与生产交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方(生产方、点检方和检修方)安全联络挂牌制和《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
第八条 搞好工作衔接。施工单位要参加施工或检修项目主管部门、在建车间的工程(或安全)例会,随时通报工作进度、搞好各项工作衔接,定期向检修项目主管部门、在建车间汇报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
第九条 搞好现场监督。在建车间要将施工、检修现场列为本单位隐患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的台帐。同时,施工、检修单位也要建立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制度,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 实施奖优罚劣。主管科室应建立外委施工、检修单位奖惩机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不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以及出现“三违行为”的要进行处罚和淘汰,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单位及监管人员责任。对施工单位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检修项目安全顺利完成的,可给予一定奖励。
为确保冬季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必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岗位无隐患,个人无违章;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减少记录事故,杜绝轻伤事故,实现各类灾害事故为零的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高空作业监管力度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2、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护身栏杆。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遇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在陡坡、屋顶、杆塔、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5、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进行工作。高处作业下方,应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隔离,以免掉物伤人。
6、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板、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7、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当带电体电压10kv及以下时,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2m;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为1.7m。超过10kv电压时,按规程规定增大距离,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0、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在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可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离,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11、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二、易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使用易燃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进库、出库、领用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使用易燃物品时,应加强对电源、火源的管理,作业场所应备足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烟火。遇水燃烧、爆炸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水。怕晒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采取防晒、降温、隔热等措施。怕冻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保温、防冻。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分类存放,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作业结束后,及时对散落、渗漏的易燃物品清除干净。
三、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职责。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或班前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2、应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3、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修,并有专人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4、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应做到使用标准化。
5、应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堆放整齐。施工场所每天应整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工作间应做到精心布置,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工作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7、项目部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应认真考核,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奖罚严明,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
8、对施工项目,应结合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成果,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四、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冬季施工期间,应解决现场作业人员防寒保暖的防护用品。当昼夜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均为冬季施工。
2、在编制冬季施工措施时,应同时编制防寒防毒、防滑、防冻、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离,并进行逐级安全交底。
3、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冬季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寒保暖等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冬季施工各项规定,确保冬季安全施工。
4、施工道路应加强维护,采取防滑措施。霜雪后,应及时组织对脚手架、脚手板、跳板等进行清除,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5、车间气温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放的'门户应有防寒设施。
6、各种机电设备、仪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暖库房,温度应在5℃以上。
7、易燃易爆物应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冻结。严禁用火烤冻结的易爆物。
8、各种运转机械的润滑,必须用符合防冻要求的润滑油。
9、各种水冷机械、车辆等停机后,必须将水箱中的水全部放净或加适当的防冻液。
10、进行气焊作业时,应经常检查保险壶、胶管、减压阀,以防冻结。如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温水溶化。
11、采用煤、油、电炉取暖的场所,应符合防火要求,并应注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触电事故。
12、土建项目施工,要经常对各种建筑物基础,脚手架、土石方边坡等危险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以防解冻发生坍塌。
13、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冰雪、污物,维护好施工作业场所和人行通道。
14、各级管理人员,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存在的隐患
1把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列为本项目的重点工作,由单位安全环境部门负责申报及对现场进行指导和控制。
2成立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现场策划和实施。
3高起点,严要求。工程从开工准备开始,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作为重点工作,各项文明安全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设置,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
4不定期的请北京市有关专家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各种不符合项消除。
5严格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6严格对分包商的管理。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相关要求写入分包合同,同时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措施的落实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如两次考核不合格,坚决将其清退。
7做好入场工人教育工作。所有工人入场前均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和对工人的要求向工人讲解清楚。同时坚持对工人的日常教育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达到“操作按规程”的目的'。
8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现场除悬挂安全条幅、标志牌以外,另设安全文明施工宣传专栏,并设立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和不安全文明的施工行为照片,进行张贴宣传,现场文明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布,奖优罚劣,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小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曲胶管等。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剂、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四、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适量装修所需用量,不得大量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六、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七、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的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动明火烧焊的客户(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九、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消防栓。
十、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十一、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道的正常使用。
十二、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旁站记录,并于旁站前通知施工单位。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有脱岗现象的,施工单位人员脱岗的扣除200元的质量处罚金,监理单位脱岗的扣除200元的监理费用,并通报批评。
12、质量验收程序遵循:“三检制”+“监理验收”+“建设单位”验收”。
(1)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2)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报监理单位验收。
(3)如遇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齐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参加验收。
(4)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施工在报监理单位验收的同时,必须报工程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否则一次扣除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
1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提出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或回复,严重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5、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先做好样板,经监理单位和工程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6、各种施工报验资料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报验资料)。
17、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亦应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进场
的检验、验收、见证取样工作。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18、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熟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在检查验收时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执行。
19、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检查进场混凝土的现场坍落度,不得随意改变混凝土的配合比,如私自加水或用其他方式处理。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认砼浇筑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
20、模板支撑拆除之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工程部核定确认。下达模板拆除令后方可拆除。拆模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进
行验收。
21、对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现一处混凝土漏振、烂根,扣除施工单位100~500元的质量处罚金,如再次出现,加倍进行扣除。
22、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不得缺项漏做,弄虚作假。
2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装专业和土建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
预留工作,监理单位认真验收检查。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每处对施工单位扣除500~1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对监理单位扣除50~200元的监理费用;如因洞口预留偏差,造成割断钢筋或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每处扣除施工单位500元的质量处罚金,对监理单位扣除200元的监理费用。
24、由监理单位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周质量检查制度,多方联检,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对现场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五、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合理组织使用人、
机、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2、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文明方面应加强管理,避免由此造成整改或返工,而影响工程进度。
3、施工单位应制定工期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监理单位认真审核,并对其提出合理化意见。
4、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按月定期进行考核。如未完成进度计划,按月进度计划每推延一天,扣除工期处罚金1000元/日;正负零节点、主体封顶节点、工程竣工,每推迟一天,扣除形象进度款5/1000,直至完成。
5、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24小时不间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冬期、雨期、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等的施工措施,制定相应的确保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落实到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主要有17个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每次扣除100~10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落实到位。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一、总则
1、强化工地施工管理,是一个工程是否搞好的保证。也关系到工程进度、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特制订本制度,以促进工地施工管理。
2、工地施工管理范围: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环境、材料、机械、人员方面的管理,以及与甲方和协作单位协调。
3、管理原则:施工有计划、实施有制度、事事有人管。
4、管理体制:项目经理为龙头、各工长分项管理,各分项责任到人,形成统一的管理网络,对工程负责。
二、工程进度、计划
1、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编写工程总体网络计划,对工程总体进度有一个宏观的控制。
2、对于工程各分项、分段,做分段进度计划,根据计划进行施工。
3、在编写进度计划时,要留有充分余地,以免在施工中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利因素而影响进度,使计划不能得到充分落实。
4、工程计划编写好后,施工必须以计划为准。如有推后,必须说明原因,是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计划延误,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延续。如果是人为的原因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责任程度按处罚条例处理。
5、工程进度计划要一式四份,工地自留一份、甲方一份、队部二份,经理可根据每个工地的工程进度计划,不定期的对该工地进行进度检查。
三、工程质量
1、每个施工管理人员,首先要读懂该工程的施工图、了解设计要求和意图,对于各分项施工步骤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2、根据该工程各分部分项的结构,认真学习有关规范、熟悉规范对各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同时学习各工种对施工的各类有关文件和标准图,了解细部的具体做法,以免在施工中无章可寻。如果因图纸不熟而人为的造成施工错误,且明确形成损失,对责任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3、对于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详见材料管理制度)。
4、对检验批质量验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检查,坚持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度。各施工班组先自检、自检确认无误、再交主管工长验收、工长验收合格再交监理或甲方验收,如果自检不过关工长可拒绝验收。
5、隐检制: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时间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档。
6、工程例会制:工地每天下午召开碰头会,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7、样板施工制度:先做样板,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8、试块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制度: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现场标养室,对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与现场监理确定部位、数量并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如果对试块人为的养护不好,使试块强度不够,查清原因后对责任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9、问题追根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会诊、查原因、挖根原。追查责任人、限期整改、复验结果不达要求不罢休。
10、分包管理制度: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所以应把分包单位的质量纳入我单位的管理之中,不能以包代管。
11、质量交底和验收制度: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必须有质量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对该项目的质量要求有所了解。施工结束后,对质量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及时补救甚至返工,决不迁就。
12、对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情节的不同,按处罚条例做出警告、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停工的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有些人为的质量事故,不仅要罚款,并且要驱逐出现场。
四、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安全生产必须先解决项目经理思想中的安全意识。必须排好安全——质量——进度的合理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2、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安全生产的概念,从根子上解决安全生产这个问题。并不是把安全生产只挂在嘴上并不落实在行动上。
3、进工地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三步架以上必须挂安全网,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架子上所铺架板事先要检查是否牢固,每层架板不少于三块,不能有空头板出现。
4、签分包合同时必须要签安全生产合同,每个项目开工前必须签安全交底卡,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交底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不安全隐患做出及时处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现场要加强对电的管理,所有接线、安装机械必须由电工或机械工完成,工人宿舍的电线由电工接,严禁工人宿舍自己接线和乱拉线,工地用电尽量用立杆或穿管走线,尽可能不在脚手架上固定线,如果工作需要不得不接时,可在钢管上绑木杆再接线。
6、工地施工严禁穿拖鞋和高跟鞋,严禁喝酒,架上严禁打闹、嬉耍。
7、对于施工平台、预留洞口等,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对卷扬机、搅拌机必须搭设机械棚,施工通道要搭设进出口棚。同时设置相应的安全教育醒目挂牌和标语,提醒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的警觉性。
五、现场环境的管理
1、当施工达到0.000以上,回填土结束后,对于施工现场必须做平面布置图,对于现场材料,必须做一个科学的安排,材料堆放要做到整齐、规范、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始终保持施工现场干净卫生。
2、在施工中所用的设施料,要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要堆放整齐。对于模板要按型号堆放,并且要做到随用随拉,随拆随清理、修理、随堆放不允许乱放乱扔,搭架用的钢管要按长短分类堆放,在拆架时要边拆边整理不能让工地出现混乱。
3、水泥要堆放在库房内,同时要一批进的水泥用完后,再用第二批进的水泥。筛沙筛出的砂头,要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堆乱放。工地每天使用的水泥袋子,在下班时要整好,交材料库不许在工地乱扔。
4、浇灌砼、砌墙、粉刷所产生的落地灰、落地砼,必须随产生随使用。施工用的浆车、架子车,每天下班时,必须冲洗干净,堆放在指定位置,搅拌机、砂浆机每天使用后要清理干净。同时要进行保养。
5、工地严禁喝酒、打架、骂人、赌博,特别是通宵赌博,对于以上四种情况,如有发生可根据情节不同进行罚款处理。
6、工地严禁用木料烤火、烧火,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子。如果因工程需要,可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六、机械管理
1、对于工地的塔吊、搅拌机、砂浆机等机械,要以保养为主,修理为辅。如果平时不保养,导致坏了才去修,这种人为的机械事故,对修理工和使用单位均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5
2、对工地所有机械,机械修理工要定期打黄油,每天必须督促使用单位要对机械清理、冲洗、刷油等保养。如果使用单位不听从,机械修理工有权让使用单位停用,如果修理工经常不过问,导致机械损坏,不但要追查使用单位的责任同时对机械修理工也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3、塔吊司机除开塔吊外,还要对塔吊进行定期保养和一般维修。如果塔吊因保养不好而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对塔吊司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4、震动棒配件要经常配备,有损坏的要随坏随修。如果因为震动棒没有修理而影响工作,要追查当事人责任,追查到个人要按处罚
1目的:
冬季气温较低,气候多为阴雨、大雾,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及不便。为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冬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安全管理规定:
3、1、1各作业现场需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产期间,施工队(班组、车间、工作站)定期进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1、3冬季施工生产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针对该项目的《冬季施工生产安全措施》。
3、1、4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对有条件进行封闭的作业场所,应对其屋顶、门窗及孔洞及早进行封闭。
3、2大风、大雾、雨雪、低温结冰天气安全措施
3、2、1大风(风力大于六级)、大雾(能见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气严禁露天高空作业。
3、2、2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现场施工区域清除积水、霜雪,防止结冰。
3、3防冻安全措施
3、3、1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证通风良好。
3、3、2对消防器具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3、3、3作业工器具、设备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雾水、低温损伤施工工器具、设备。
3、4冬季用电安全措施
3、4、1对施工、生活用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的正常运行。
3、4、2施工配电盘必需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只能从漏电保护器后接引。
3、4、3加强电动工具管理,严防电动工具受潮,雨雪天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4、4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取暖用电严禁超负荷;用普通煤炉取暖必须有专门的除烟通道,且室内必须设置专门的通风口,防止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3、5夜间加班安全措施
3、5、1尽量避免夜间高处作业,如确需进行,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寒冷天气高处作业,除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御寒劳动保护用品。
3、5、3冬季夜晚施工照明应充足,高处作业使用的电梯应处于良好状态。
3、6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冬季气候比较干燥,进入林区作业,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生活用火。
3、6、2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须至少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3、6、3对于火灾易发区,隐患区进行一次排查,组织人力排除隐患,对于易发区进行重点监控,要求其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3、6、4强化宣传,做到预防在前。要求项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队在驻地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积极营造防火氛围。
3、6、5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区布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6、6禁止在密闭容器、房间内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设施必需保证通风良好。
3、7冬季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3、7、1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3、7、2督促驾驶员出车前进行车辆例行检查,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禁止带病行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把不安全的隐患及早排除。
3、7、3天气、道路条件不良时,车辆应减少运输重量,增加安全系数。
3、7、4冬季雨雪天气、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车辆必须加装雾灯,否则禁止使用。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一、为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
三、加强对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的安全检查、监督与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经常开展通信线路施工与维护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修养,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综合能力。
四、加强对外来通信线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和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参与鑫泰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施工企业必须将以上材料向建设单位备案,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工程项目严禁非法转包。
五、加强通信线路设计管理,按规范要求,保证通信线路与电力线等“三线”的安全隔距,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特殊地段应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与通信线路交越或临近的`电力线等必须在施工图纸上明确标注。各通信线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施工的线路环境进行勘测与调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资料,开工前必须制定针对性的详实的安全方案和措施,无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开工。各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和施工、维护规程操作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六、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都应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证”,方能在通信线路上施工与维护作业,并每项两年复审。
七、从事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年)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严重贫血,高度近视、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者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八、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班组应设安全责任人和兼职安全员,重要工序、重点地段必须有专人把关管理。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人员不准酒后作业。
九、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班组及个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上杆用具,工具设备、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不良情况应立即整改。
十、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在施工、维护现场应准确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不带测电笔者不得在通信线路上作业。
十一、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单位在工作进场前应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标志:(1)红旗、绿旗、红灯、串红旗或串绿旗(2)围栏(3)锥形路障(4)警示灯或警告灯(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特殊场地使用。
1:1术语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于施工地段,危险地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隔离。
2、高空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架空光缆:架空光缆是架挂在电杆上使用的光缆。架空光缆敷设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线杆路,节省建设费用、缩短建设周期。架空光缆挂设在电杆上,要求能适应各种自然环境。一般用于长途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线路,适用于专用网光缆线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缆:通信光缆敷设方式的一种。管道敷设一般是在城市地区,管道敷设的环境比较好,因此对光缆护层没有特殊要求,无需铠装。
5、材料检验:通过观察、测量和试验确定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过程和方法,是保证产品安全和寿命的必要手段。
6、光缆:它是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
7、光缆接头盒:主要是在适用于各种结构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设方式之直通和分支连接。
8、光缆熔接:光缆熔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特别在端面制备、熔接、盘纤等环节,要求操作者仔细观察,周密考虑,操作规范。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其中的步骤和实际操作技巧。
9、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带来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1风险评估
1、通信管井内作业有毒气体伤害: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存在有毒气体,没有事先通风和检验有毒气体浓度。
2、管道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设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业,路面没有设置安全警示设施或留人职守,井面重物打击伤害。
4、开挖位置附近已敷设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作业无保护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业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
6、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没有设置监护区域或无人监护导致人员高处坠落。
8、立杆人力不够,造成电杆倒下压伤人。
9、抬、立杆时用力不均,导致杆断伤人。
10、立杆开挖时(打洞)挖断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1、电力线路下进行立杆作业,电杆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12、天气潮湿,引起强电弧触电。
13、在系统割接、接续、测试时可能会出现失误操作。
14、施工区域动火,切割、烧焊、钻孔等火屑引起火灾。
3:1防范措施
1、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现场安全员。
2、下井前或进入其他封闭环境前要先用毒气测试仪或采用生物测试法进行检测。
3、在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内施工要使用抽风设备,确保通空气流通良好。
4、作业发现有身体不适的立即停止作业。
5、发现有人中毒,采取正确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业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检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间设置警示闪烁灯或红灯。
9、向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市政设施分布情况。
10、对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做好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11、制定“施工现场抢修应急预案”,备好人员、工器具、车辆等。
12、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测试是否带电,必须使用安全带保护,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13、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必要时在杆周围设置护拦。
14、高空作业附近设置监护区域,专人监护。
15、立杆开挖时,查勘是否有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6、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或临时停电。
17、立杆前应观察地形及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粗细、长短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18、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严防与电力线靠近。
19、应与高压线保持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
20、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21、施工全过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旧缆做好明确标识,待割接缆时必须两人现场核实、确认无误。
23、尽量避免触碰和踩踏现有线缆,视情况需要,对现有线缆用保护材料进行包裹保护。
4:1防范规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挖掘的坑、洞、沟处;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2、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5、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
9、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4:1:3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时,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相应施工人员必须是具备高处作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施工前仔细检查安全防护装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并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带、安全帽、工作胶鞋等安全防护装备必须佩戴齐全,严禁酒后、带病、疲劳、高温、过寒等情况下野蛮施工。
4:1:3:1上梯作业
1、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稳。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单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荷。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登高梯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持点间水平距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3、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
4:1:3:2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2、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钉登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断裂、脱出危险不准蹬踩。利用上杆钉或脚扣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3、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4、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
6、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7、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栏。
4:1:4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2、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3、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 kv以上为4m。
5、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7、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8、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9、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0、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5:1传输线路施工安全职责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6:1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审批各施工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实用。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各施工点的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作记录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对工程施工成员进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检查各施工组的车辆、工具、仪表的使用状况,并做出纪录,对违章的做出处理意见。
5.协助项目经理,协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性进行评定。
7:1施工作业队安全教育
1、在行人较多的地方立杆作业时应划定安全区,设置围栏,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2、立杆前,必须合理配备作业人员。立杆用具必须齐全、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竖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
3、使用脚扣或脚蹬板上杆时,应检查其完好情况。当出现脚扣带腐蚀、裂痕,弯钩的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老化,脚蹬板扭曲、变形、螺丝脱落等情形之一时,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4、布放钢铰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针对每一处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布放时的安全通过,如钢绞线跨越低压电力线,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磨。
5、在杆上收紧吊线时,必须轻收慢紧,严禁突然用力。收紧后的吊线应及时固定、拧紧中间沿线电杆的吊线夹板并做好吊线终端。
6、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不断裂、电杆不倾斜、吊线卡担不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在架空钢绞线上进行挂缆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7、拆除吊线前,应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逐步松开。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弯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要求施工人员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不带电后再作业。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触碰。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10、当架空的通信线路与电力线交越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必须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立杆作业。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2、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13、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复作业。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截流作业时,应配置并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15、在桥梁侧体施工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作业区,并设专人看守,作业时,应按设计或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铁架、钢管塑料管或光(电)缆。严禁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损伤桥体主钢筋。
16、在墙壁上及室内钻孔布放光(电)缆时,如遇与近距离电力线平行或穿越,必须先停电后作业。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区院内通道的地段布放钢绞线、安装光(电)缆挂钩应使用梯子,设专人扶、守、搬移,严禁使用吊线坐板方式在墙壁间的吊线上作业。
18、在建筑物的金属顶棚上作业前,施工人员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9、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确实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专用交通警示服装。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设专人摆放交通警示和导向标志,维护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摆放应根据施工作业点“滚动前移”。收工时,安全警示标志的回收顺序必须与摆放顺序相反。
8:1传输线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安全员。
2、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电、焊、登高、起重、司吊等)。
3、施工场地应进行施工围拦架设,并挂设工程标志牌、安全文明标志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场所施工时,现场必须设置交通标志、防护线及施工警示牌,同时做好现场的围护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在市区进行管道施工时,须设置封闭型的围栏设施。
5、道路两侧施工,放置安全标识物,严禁施工材料占道摆放。
6、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对进场材料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绝对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电杆、地锚石、铁件等)
8、严禁功能失常、带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机具、设备运入施工现场。
材料设备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到齐,后到的材料设备必须检验合格。
9、在机械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0、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动施工。
11、工作前应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平坦和地质稳定地点,避开水塘、河流、沟渠及道路等。
13、在站点施工时,严禁用裸露的线缆直接塞入插座内供电。
14、施工单位已设定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对所属单位承建项目每一施工环节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
15、每天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机械的检查。
16、对特殊地质达不到规定埋深的,要做水泥护墩保护,水泥护墩规格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7、严禁进局光缆与电力线走同一馈线孔,进局光缆须在馈线孔前作滴水弯,用卡钉固定,馈线孔要封堵。
9:1工程验收工作职责分工
9:1:1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1、组织参建人员,对重要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试验的验收并进行审核,参加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攻关和解决。
2、组织人员审查竣工资料,参加工程的初验,组织竣工验收;
3、负责起草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组织与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及签定、队伍考察等准备工作,主办项目的招标具体事宜,会同公司各部门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招投标手续。
9:1:2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业主及档案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9:1:3参建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配合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2、负责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
3、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及建安决算。
9:1:4维护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就工程建设质量,设备运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负责初验后对网络资源更新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及资源更新。
3、负责初步验收后试运行期间的设备、网络维护工作。
4、负责发现、监督设备试运行期间网络运行质量及网络运行问题,及时要求设备厂商解决网络遗留问题。
5、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中对网络质量及运行情况的确认。
10:1相关参考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xx年发布)
4、《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国务院令第393号
6、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规〔20xx〕111号
7、gb50374-20xx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yd 5102-20xx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9、yd 5121-20xx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0、yd 5123-20xx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xx)
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xx)
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gc-gf007-20xx)
11:1相关应急方案
1、《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_29639-20xx)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6、《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7、《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
8、《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xx]543号)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望江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xx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为了加强zz校区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xx大学(华东)zz校区水电收费的管理,节约水电资源,减少水电费的流失,降低学校办学成本。具体办法如下:
二、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及计量
第二条校区内基建施工、维修工程等需临时用水用电必须装表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安装计量表,无表不得用水用电。
第三条基建施工、维修工程等需临时用水用电时,施工方应将其所需用水量、用电负荷等相关资料,报送规划建设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手续,签订临时用水用电协议,根据用水情况和用电设备的容量预缴20xx-5000元的水电费(经规划建设处批准的施工单位,可不预缴水电费,在工程拨款中予以扣除实际发生的水电费),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并按基建施工水电价格标准缴纳水电费,否则不予供水供电。
第四条计量装置的管理和能源费的收缴,统一由后勤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授权的单位负责。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向用户收缴能源费。
第五条水电计量装置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报修。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新表等设施的费用由其使用单位和个人自理),用户不得擅自更换水电计量装置。
第六条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计量装置,应安装在单独封闭的铁箱内并加锁,水、电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经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总务办公室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水、送电。
第七条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线路、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规范要求。
第八条用水、用电单位和管理单位应设用水、用电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责任制度,设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水电费用缴纳
第九条施工水电费,按施工企业的总水、电表计量的.数量(变压器损耗按用电量分摊),每月抄表一次,工程结束结清水电费后,方可予以拨付工程款。
四、违章用水用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用水用电,禁止违章使用水电和窃水、窃电的行为。窃水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
2、绕越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用电。
3、伪造或开启水电计量装置的封印用水用电。
4、故意损坏水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水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
6、采用其它方法窃水窃电。
第十一条对用电用水检查中发现的窃水、窃电现象,规划建设处和后勤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水供电。窃水窃电者应按所窃水电量补交水电费,并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约金。窃水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窃电量按以下方法确定:即在供电线路和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的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天数再乘以3倍计算确定。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用的天数再乘以3倍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天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动力用户按16小时的计算,照明用户按8小时计算。
对窃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水表口径所对应流量的3倍收取水费。
第十三条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计量装置不准时,责任方应尽快查明原因,立即改正,计量表故障期间的计量按如下方法计算:取计量准确时前后十天的平均值乘以计量表故障的实际天数。
第十四条因违章用水用电造成供水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约用水用电或窃水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责任者停止损害,并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因用水、用电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水、电系统及设备损坏,造成工程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单位和个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20xx年5月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__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__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