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精品[](精选31篇)
1、申请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报营业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经理签批,由行政外勤或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
2、办公设备的入库、领用及登记管理
(1)行政外勤将所采购设备交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验收入库,并填写《入库清单》,后勤管理员根据清单进行清点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
(2)双方交接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填写《办公设备入库登记薄》。
(3)设备入库后,行政内勤应电话通知领用部门负责人派人前来领取办公设备;由领用人填写《设备领用清单》,行政内勤按清单把办公设备及附件发给领用人,双方在《设备领用清单》上签字,其中设备说明书及保修卡由电脑部及使用人(留复印件)负责保管。
(4)领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新增办公设备指定具体保管人,要求保管人填写《设备保管人登记卡》并签字。该卡一式两联,由行政内勤和设备保管人各持一联。
(5)当保管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需将所保管办公设备移交时,由部门负责人重新指定接管人,并负责监督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和接管人清点、移交办公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清点、移交完毕后,详细填写《设备移交清单》,部门负责人、原保管人和接管人三方在清单上签字。同时原保管人和接管人应到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处办理《设备保管人登记卡》信息变更手续。
(6)公司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行政内勤须确认其保管卡上所登记设备已办理移交手续,方可在《员工离职手续单》办公用品及设备栏内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需在行政内勤签字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意见栏内签字。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与维修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第二条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机械维修由李辉...
第一条 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机械维修由李辉负责,电气维修由江勇负责。
第三条 中心设备属固定资产范畴的,由资产员建立档案,其中包括统一编号、调入、调出、封存、报废手续、验收记录历次安装记录,备件图册,定期精度检查和事故报告等。上述技术资料由资产员管理。
第四条 新进设备以分管主任、资产员、设备维修员为主进行查收。安装、试车、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使用保修期内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与制造单位联系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维修。
第五条 设备的改造由维修员提出改造计划及技术资料,由分管主任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重大项目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条 设备的封存、报废手续由资产员办理,中心主任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包括外来人员),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设备。起用封存设备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条 设备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小故障),要按规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一、二级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润滑、安全最佳技术状态,并参加设备管理、试车和验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第九条 日常维修保养是操作人员每天例行的保养,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认真检查,擦试设备各部位和注油保养,使设备按要求经常润滑、清洁,班中发生小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十条 设备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资产员和维修人员至少每周抽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资产员、维修员对全中心设备检查一次,并做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日常保养要达到:
1、清洁:每班后,必须擦拭设备各部位,及各传动件,工具柜、电气柜清除铁屑灰尘,做到表面及死角无油垢,无锈蚀,床身无黄袍,机床周围清洁干净。
2、润滑:各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机床擦后按规定注油,机床开动前按规定检查各部位并注油。
3、整齐:工夹量具、随机附件,擦拭干净,放置适当位置,排列整齐。
4、安全:上班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刀具装夹是否牢固,易松动部位是否可靠,电气部分有无破损及漏电,班后切断电源,设备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无损坏,安全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 三个月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员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清洗。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以维修员为主,操作者为辅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部分易损件,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中心设备的维修和二保计划,由分管主任安排下达计划。
第十四条 每次设备修理后,由资产员、维修员和操作者验收,同时维修人员作好记录,资产员作好工作量考核统计。
第十五条 备件由仓库建帐保管,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发放。
第十六条 维修人员建立维修记录,资产员定期检查记录。
学校办公室、教室的电教设备、操场上的体育设施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设备、设施的利用率,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产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电脑柜钥匙要班主任老师亲自保管,如造成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收看者,一学期超过两次,将视为教学事故。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扣发班主作当月奖金。
4、播放电视节目之前,应尽早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及早和电教室取得联系。请各班同学不要打开电视,更不要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否则,当进行现场直播或转播其他节目源时,会给班级正常的教学带来影响。
5、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抹布擦拭电视机处壳,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对电子屏幕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电脑柜后面不得堆放清洁工具和其他杂物,以免影响线路或造成危险。大队部将定期检查,并记入班级量化。
(二)办公室电教设备、网站管理制度
1、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振作,正确开启、关闭计算机,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2、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3、不得随意安装或拆卸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不得让校处人员到办公室使用办公电脑。不得利用学校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炒股,播放与教学无关影片等娱乐活动。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及时做好防毒防黄工作,遵循办公电脑办公为主的原则。
4、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尽量不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即使使用也要先查杀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三)保护好学校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体育设施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实行体育设施登记制度,体育设施管理者应定期检查设备、发现损毁要及时报告,能维修要及时维修,不能修补的要及时拆除,理换新的,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1、目的:
为了保证机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护,及时维修保养设备,防止设备异常停机和故障重复发生,避免维修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管理
3、责任者:
设备工程组、生产部及机电设备使用部门
4、程序:
4.1电气维修
4.1.1检修低压电器设备,应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并对可能送电和倒送电的开关断开,熔断器取下,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1.2更换供电电源装置时,必须关闭控制柜的总闸,锁上安全锁,维修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合闸前由2人检查电气装置安装是否合理,确定准确无误后方能送电。
4.1.3维修主搅拌、研碾机、灌装机时应切断断路器,锁上安全锁。
4.1.4在调味室、空调房或热水房等潮湿场维修电气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4.1.5停电检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1.6架梯登高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如更换油炸段的照明设施
4.1.7清扫配电箱时,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4.1.8使用电锤、冲击钻打墙孔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4.1.9拆除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清理掉落的铜丝
4.1.10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停电后方准进行。
4.1.11不准带电作业,线路停电后,必须逐个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4.1.12注意感应高电压,不能绝对信赖绝缘体,不可完全相信装置,各种接地引下线在雷击时不可靠近。
4.1.13检修中,拆卸或组装零、部件时,要保护好易损件和绝缘层。详细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和导线的绝缘有无挤压现象。
4.1.14保持操作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包装物、废线头、废零件。
4.2机械维修
5)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7)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8)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9)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0)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11)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维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c)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2)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3)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15)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16)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17)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新安装的基建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3.特种设备维修
3.1电梯维修
1.电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电梯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电梯专用安全工具。
3.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4.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不应一人进行,应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电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性检修或加油时,或在修理后试车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应在首层厅门口处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
6.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7.电梯在维护检查、修理时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使用单位应在机房、井道底坑,轿顶装设检修用低压插座。
8.电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9.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轿厢地坎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10.每次维修均应作好记录,存于设备档案。
11.电梯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发生地震时;
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发生火灾时:
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12.不可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体吊在控制开关上或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电梯上下行驶。
13.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揩拭,润滑或维修机件(在检修时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15.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技术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6.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7.不允许揿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18.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
19.在等待装物或人员时,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20.轿顶上部,不得放置杂物。
21.行使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2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2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除立即报告,并将每次发生的`故障、每次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保养等作详细的记录。
28.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人在轿顶工作时,站立时应有选择,且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先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29.人在轿厢顶准备检修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撞伤。
31.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断开相应开关,挂标示牌,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进行操作。
32.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机顶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运行。
34.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机修房工具、设备
1、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0、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1、目的
对公司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控制,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满足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控制。
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和预防维护相结合”的方针。
4、维修保养的分类
4.1日常维护(例保):操作者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反腐等日常维护工作。
4.1一级保养:使用中机械设备每月或25台班(或按运行时间6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其工作内容:
a、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b、彻底清洗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件。
c、加油、润滑、清洗或更换滤油器。
d、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e、紧固各部位零件。
f、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钢丝线的可靠性,并维护。
g、电气部分由电工负责保养。
h、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修理工为辅。
4、3二级保养:使用中的机械按下表使用时间进行二级保养,
设备名称
时间卷扬机、加工设备砼输送泵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其它设备
300台班240小时或100台班每工地完或
300台班200台班
或退场后
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a、一级保养的内容。
b、重要部件、部位的拆开检查、维护。
c、对磨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或更换。
d、二保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e、二级保养以修理工为主进行。
4、4大修理:根据机械磨损与损坏的程度实行动态管理,其主要修理内容:
a、全机拆开检查、维护。
b、更换和修复损坏的零部件。
c、全机油漆。
d、喷印设备的编号
e、大修理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5、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5.1各单位每年底制定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5.1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底审核、汇总司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编制公司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5、3大中型设备大修后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项目设备员负责对小型设备的大修及设备的二保进行验收。大修验收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5、4大中型设备和大修计划机械设备的《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必须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一份备查。
5.5各单位每季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季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年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以检查对照计划的执行情况。
5、6大修设备及大、中型设备二级保养计划更换的主要零配件,需经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5、7所有修理更换的旧件(大件)由修理库房负责保管,公司指定专人处理。
6、车辆和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
6.1小车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其使用人员负责,需送外修理时,由办公室负责。
6.1货车需送外修理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报修理项目,通知材料设备部人员审核,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送外修理。送外修理应选用技术、信誉好的修理单位。
6、3修理费用经材料设备部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一)每月工作内容:
1、检查及清理主配电柜、支配电柜、变压器及电量表;
2、检查及记录主配电柜及支配电柜之用电运行情况;
3、检查及清理所有配电箱(柜),空气开关及接线桩头等设施;
4、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电力系统配件;
5、及时设施管理部报告系统损坏情况;
6、提供月度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半年检修工作内容:
1、进行二次仿真进电测试,以保证主配电屏配电保护器能工常运作;
2、清理及补充所有配电开关可动部份之润滑油;
3、检查补偿电容器是否有鼓肚、渗漏、少电解液,桩头是否锈蚀;
4、清理及补充所有排风扇之润滑油;
5、测试现有出路指示牌及紧急灯内置电池;
6、提供检修报告。
(三)每年检修工作内容:
1、检查所有金属部份之氧化情况,如有需要,用钢丝刷进行除锈及油漆工作;
2、对配电设备及管井内外进行除尘清洁;
3、定期量度用电负荷,提供给设施管理部,作为参考之用;
4、对主配电屏、线路及支配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
5、进行首次及二次进电仿真测试,以保证配电保护器能正常运作;
6、进行主配电屏,时间控制器及电路控制箱之操作测试;
7、使用标准工具检查及固定所有电路连接棒、管线接驳及主配电线路;
8、测试及清理所有分电箱及出路指示灯内部;
9、进行配电接地测试,包括量度接地导电水平;
10、提供年度检修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xx)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起因矫正方式当事人处罚原则连带人处罚原则
1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思想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2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技能培训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3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行为培训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观念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5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6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7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法规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4分
低警5至8
中警9至15
重警16至24
巨警25以上
第五章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xx]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4)预防性维修制度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经费的来源
1、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每年在实验室经费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仪器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控制使用,一般设备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行政设备费开支。
3、专向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研经费开支。
二、办理维修手续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科”),同时填写好“z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务处汇同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分析故障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校内人员维修的,维修人员、用户和教务处协商修理费,维修配件费经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帐。
2、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
(1)、无修理能力的单位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首先要填写好“登记表”。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单位实验室主任签字;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单位院(系)级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实验室的院(系)主任签字。对“登记表”填写不全的不接受维修任务。
(2)、有修理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应自行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登记表”,用户凭“登记表”和发票到实管科签报配件费。对于维修配件,如计算机的硬盘、软驱、打印头和各功能卡等,必须将损坏的部件交维修中心后,才能更换新的配件。
(3)、送修单位将“登记表”连同送修仪器的电路图一并送交维修中心,由维修中心及时提出修理意见。本校能维修好的,指定维修人员(专职或兼职)维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维修中心签署同意外修的意见,方可移送外修。
(4)、仪器设备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单位购置,或委托资产管理处代购。由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账。
(5)、仪器设备修理完毕,在校内维修的,修理人员应根据收费标准在“登记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以及实际消耗的配件费,经送修单位签字验收后,“登记表”的第一联由维修人员留存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第二联交送修单位主管,以便及时掌握维修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联维修中心留存作为各单位维修费的依据(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第三联由教务处实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据实际开支(发票等凭证)由送修单位填写修理费及修复情况,将“登记表”返回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审核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三、仪器设备修理工时费标准:
1、总的原则是维修费收费标准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仪器设备原值和修理难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时费,其标准如下:
仪器设备原值小修中修大修
500一3000元5% 8% 10%
3000一5000元3% 5% 7%
5000一10000元2% 3% 5%
2.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视其情况以4%以内,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定价。
3、大型精密仪器(5万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2万元以上的国家科委和省科委规定的33种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维修人员和实验室管理科在3%以内一同面议收费标准。
4、对于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修理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但修理费和材料费的总和超过仪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复功能的,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
四、附加说明
1、仪器设备的原值,对于大型仪器和多部分组合到一起的设备(如计算机等),只按需要的维修部分计算。
2、能搬得动的小型仪器设备一般由送修单位送维修中心修理,大型仪器设备或不好搬动的仪器设备由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3、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文件,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设备管理,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起重设备,为汽车吊、天车和电动葫芦。
第三条起重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要建立起重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
第三条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严格“十不吊”制度,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
第三章设备维护检查管理
第五条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第六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检查表要每月报设备技术部备案。
2、设备材料部要对各单位起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检查,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入档保存。
第四章设备年检制度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年检工作。
第八条对新安装,改造,大修的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技术资料、合格证齐全,必须经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经国家技监部门检验注册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对停用未满一年,仍在年检期的起重设备,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经设备、安全等部门联合检查,进行负荷试验、操作系统和运行系统鉴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对停用满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审,发放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4工作程序
基础管理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责任事故范围
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事故的调查
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事故的分析
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目的
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日常点巡检、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3.检修程序
3.1检修计划
3.1.1大修计划年初由公司办公会议按当年的生产计划统一制订.年度检修每年进行一次. 3.1.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并报公司批准;检修时间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按每2月进行月度计划检修。
3.1.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班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计划和安排. 3.2审批程序
3.2.1大修计划由车间统计检修项目报公司,由公司会议进行平衡研究后由总经理批准。
3.3.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3.2.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主任审批。
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
4.1.1综合办公室负责检修项目材料的供应,保证检修材料的充足和质量,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4.2生产车间
4.2.1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4.2.2负责制定检修方案,并对检修项目进行风险分析,采取安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4.2.3生产车间是检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车间主任对整体检修工作的安全负责。
4.3安全环保科
4.3.1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方案的安全审批。
4.3.2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期间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5.1.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说明书等相关培训内容。
5.1.2学习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5.1.3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5.1.4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5.1.5清楚分管区域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5.1.6符合公司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操作证.
5.2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5.2.1点检
5.2.1.1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5.2.1.2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点检表并听取操作者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5.2.1.3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5.2.2巡检
5.2.2.1每天上班后,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5.2.2.2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的。
5.2.2.3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油箱油位,补充油量,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5.2.2.4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车间汇报,并积极参与解决。
5.2.2.5设备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以及走马观花的形式代替巡检。
5.3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5.3.1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标准执行,接到请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车间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5.3.2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场要求,随叫随到。
5.3.3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5.3.4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5.3.5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5.3.6有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修活动的结束。
5.3.7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5.3.8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度等情况。
5.3.9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准。
5.3.10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按新的计划执行。
5.3.11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3.12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5.3.13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5.3.14督促工艺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5.3.15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协维修设备的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出整改意见.
5.4维修成本管理
5.4.1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并按照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实施,把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用的原则。
5.4.2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防维修计划按周度提报分管区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时开领料单由车间主任签批,因故不能及时领料单,事后要积极补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5维修质量要求
5.5.1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5.5.2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5.5.3满足工艺要求。
5.5.4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5.5.5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记录资料。
5.5.6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求的验收流程。
5.5.7维修部分修完以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前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5.5.8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收时,要获得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5.5.9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完成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办理与生产人员的交接手续。
5.5.10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知车间主任,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5.6验收
5.6.1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精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5.6.2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备维修,在维修前要有原始加工精度记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工艺员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5.6.3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件必须做本工序的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5.6.4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保顺利试机.
5.7安全文明维修与5S管理
5.7.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5.7.1.1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5.7.1.2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5.7.1.3较大维修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7.1.4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计划;提前做好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油、编号套子、记号笔、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作。
5.7.1.5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5.7.1.6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装碰到干涉和困难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认结构原理后再执行。
5.7.1.7油管拆卸后必须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5.7.1.8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或特别要求处理,清洗后要用干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证清洁.使用汽油、酒精,丙酮清洗或擦试零件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严禁吸烟和用火.
5.7.1.9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和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场,保证维修现场清洁有序,作好5S管理工作,维修工作没有完成,下班前也要作好5S管理,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5.7.2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7.2.1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剌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不准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5.7.2.2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人身事故,远离产品避免质量事故。多人合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7.2.3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好,不能自己拆卸,应有专业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5.7.2.4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应与行车操作员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决不允许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起吊物上、下工作。
5.7.2.5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扔东西.
5.7.2.6使用梯子登高时需两人作业而且要有防护措施,梯子斜60℃为宜,必须要有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5.7.2.7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5.7.2.8清除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拿嘴吹.
5.7.2.9在从事氩弧焊、电焊、氧割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等防护措施。
5.7.2.10使用电炉加热时,首先应检查电炉的绝缘情况,放好被加热物体后,方可送电.整个加热过程应有人照看.
5.7.2.11使用喷灯应按喷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
5.7.2.12修理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护。试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挡位转换时,必须断开试验台电源。禁止带电操作.
5.7.2.13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符合“五定"(定,“三过滤”(油桶、油壶、注油器三级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坏的过滤装置要及时更换。
5.7.2.14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解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2.施工组织
2.1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部门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4.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4.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5.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6.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6.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修准备
7.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7.4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6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7.7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7.8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8.检修安全规定
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8.4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8.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8.6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8.7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8.8临时工作业时,项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8.9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8.10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维护、保养
9.1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至少每月一次)组织人员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
1、日常检查
每日运行前操作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①油、水和电是否足够;
②发动机的运行情况;
③制动距离;
④工作装置的运行情况;
⑤轮胎的充气情况;
⑥灯光和喇叭;
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2、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厂内机动车辆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4、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保养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
5、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保养应在安全地点进行,应注意保养人员的安全。保养时应注意防火。
一、着整齐工作服,提前10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
二、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配电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与各项工作制度。
五、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班人员上班情况及核查值班记录。
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班手续前,由接班人在班长领导下共同处理。
七、接班后应立即巡视一遍各值班点,并签署巡查意见。
八、交接班内容包括:
1.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2.大型工具和材料的完备情况;
3.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接班人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一、摄影、摄像、录象、电化教室使用、闭路电视使用、校广播电台使用及其他特殊电教设备使用必须先预约,后使用。
二、如使用设备有冲突,由使用部门协商解决,或由主管部门协调。
三、电教设备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经电教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电教设备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将预约单交电教组,以便作好准备工作。
五、要健全电教设备帐目。做到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六、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陈列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七、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事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八、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九、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维修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因管理或借用人员随便玩弄、拆卸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
十二、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十三、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书面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增添和补充。
十五、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为使砖厂设备经常处于安全完好的运行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和安全成本,充分提高设备的运转效率,提高开采装车、修理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制定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
主管设备的安全员, 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检修制度,做好各类大、中、小修的检修,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认真执行各项“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文明、正常生产。
2设备维修制度
2.1因检修而临时卸下来的设备器件,必须由卸下来的人负责恢复原状,否则造成事故由卸下的人负责。
2.2凡检修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由修理者亲自拿下保险,并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2.3在检修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决不能蛮干,防止损坏设备、部件及工具。
2.4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点,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具,避免掉入设备中,造成事故。
2.5电器设备的更换和故障的排除,必须由电工进行,电机长期未运转,在起动前应由电工进行检查后,方准起动。
2.6更换传动皮带和传动部分时,应断开电机开关或拿下保险。
2.7设备轴头顶丝、销子,不得外露,避免转动时挂住伤人。
2.8在清洗设备、打扫地面时不得将水喷向电线、电闸和电机。
2.9在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的坚守工作岗位,并不得乱动非本人负责的设备。
2.10在离电气或线路近的地方工作时要多加小心,在有可能停电和必要停电时,可停电进行,以防触电。
2.11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工具、零配件及原材料应放置有序,以保证操作中的安全方便。
2.12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抢救。
甲方:
乙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甲方承建的==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塔式起重机型号:==,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物特签定本协议。
一、工期:合同签字日至塔机拆卸完工。
二、1100元整(每月/台)。
三、甲方责任:
①甲方每月给乙方两次每次2天的维修保养时间.
②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安排安全员配合乙方工作人员施工.
③甲方必须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④甲方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安全警戒和场地要求.
四、乙方责任:
为确保安全经济地使用塔机,延长塔机的使用寿命,必须做好塔机的保养、维修、润滑等工作。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1mm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释剂清洗。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的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换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144-85规定。
4.时排除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同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或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的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进,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用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的上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每月至少2次、高峰期不少于4次对整台塔机定期检查、维保。
3、各安全装置的维护检查。每月至少2次对塔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进行试吊检验,确保该安全装置在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可靠、有效。如发现失效的安全装置,应及时按塔机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每月至少2次对塔机回转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进行检验,确保该安全装置安全、有效。
4、多机作业时,应避免各塔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
甲方:
乙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一、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每个月进行一次)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定期对CT行水模检查。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开机前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要符合设备要求。
2、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若有反常疑点必须预先排除。
3、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人员检验、维修。
4、使用x线机和CT前,必须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每日工作结束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喜德县人民医院放射科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购买日期
主要参数
所在场所
设备编号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提高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办公用机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归口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计算机各使用科室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
2.计算机及设备各使用科室应要求使用者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并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信息中心为机关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各科室信息员为本所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
二、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规定
1.系统内各科室的计算机由使用科室负责定人定机管理,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2.计算机操作者必须加强学习,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知识。
3.计算机开机时,应遵循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开、关机操作至少间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前,务必要关闭电源插座,节假日时,更应将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杜绝安全隐患。
4.打印设备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墨打印机有无墨水,针式打印机是否有断针、是否有色带。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人工强行阻止,否则很容易损坏打印机。
三、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计算机及设备要尽量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计算机使用者应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2.计算机使用者在操作的过程中,须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掌握其工作状况,经常保持设备的整洁。
3.计算机使用者使用计算机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系统补丁,进行系统优化处理,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检查计算机是否有病毒,并采取措施进行杀毒,慎用外来的光盘、U盘,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计算机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坏计算机及设备,要节约设备的墨盒、打印纸等材料,防止浪费。
四、计算机及设备的维修管理
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检修人员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不可野蛮操作。
2.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维护维修责任人,维护维修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现场检查故障原因,并做出故障鉴定。
3.“三包”期内的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当按照“三包”要求报修,不得违反“三包”规定私自拆机维修。
4.一般零部件硬件损坏,由各科室购买,并及时更换;重大、关键零部件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并提出故障鉴定报告和维修方案建议,经领导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联系专业维修点维修。
5.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应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修理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用开支。送修电脑应当取得维修单回执,并注明固定设备主要关键部件。
6.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7.涉密计算机及设备不得外出送修,出现故障应当联系保密管理部门处理。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及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应做好资料备份,防止重要资料丢失,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
8.计算机及设备修理完毕后,维护维修责任人需填写维修档案,记载维修设备名称、故障内容、维修点名称、维修情况、更换设备、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
五、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管理
1.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信息中心根据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领导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2.报废的计算机及设备残件由信息中心负责收回处理。
3.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①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②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为了强化班组管理,提高设备检修水平,保障文明生产,参照《绩效考核的管理(试用)方法》及部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方面:
1、检查设备时,各检查人员一定认真仔细,在一定时间内若在本人所辖设备上发生较大故障,经分析由于检查设备不认真造成的,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视设备损坏程度。
2、发生不服从分配、完不成任务的个人,一次扣绩效考核10分,奖金考核50元。
3、在任何场合,检修期间都应遵守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检修完毕后,都应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凡不清理现场卫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
二、劳动纪律方面:
遵守劳动纪律,不发生违纪现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迟到;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办公地点或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班车迟到不计。
2、早退;未按规定的下班时间下班包括在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办公地点,并且没有下班前准时到班组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下班前签到时间为:上午:11:50下午:17:00
3、请假;有事请假1小时以内扣0.5分;2小时以内扣1分,超过2小时者按换休并扣2分;无故不请假者计旷工扣20分;如需要换休提前请假者不计。
4、工作时间不睡岗、串岗、脱岗发现违纪一次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5、上班期间喝酒、打牌的每发现一次,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50元。
三、其他方面:
1、卫生值日人员负责班组卫生的全面管理,若发生卫生差,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如果当班值日人员未打扫卫生的`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30元。
2、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班组将酌情给予加分。
注:
1、对于违章违纪被上级部门考核的将加倍;
2、若有驳与上级规定的,按照上级制度为准;
3、本规定经班委会通过实施。
(1)根据各类设备的特性、价格、寿命及使用年限,分别进行切实可行的`设备维修保养;
(2)结合校舍、校园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
(3)定期检查校舍内、外抹灰墙面有无坏处,发现空鼓、裂缝、脱落、爆灰等现象应及时修补,以防扩大损坏。
(4)对屋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防水工作。
(5)坚持巡察制度,对校内危房,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制定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隐患整改及时。
(6)定期对门窗玻璃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保证门窗正常的工作状态。
(7)坚持每周对学院围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倾斜、倒塌现象及时修理。
(8)定期对办公家具、桌椅板凳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9)对校内各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对损坏部位及时整修。
为规范餐饮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设备保养得到按时进行,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设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接到设备、设施维修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和维修;
2.维修服务人员修复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内的,及时与保修部门联系维修;如是保修期外的,须填“餐饮服务中心报修单”;并在原始报修单上注明维修报出时间,做好维修情况跟踪。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维修部直接联系校外维修单位的,预计单项维修费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维修服务人员落实联系相关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将 《维修申请单》转报到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并提出维修方案,中心核准后再落实维修部门;
3.如设备、设施属人为损坏,维修人员必须报中心综合办。由综合办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过错原则,按被损坏财产的原价值由当事人赔偿;
4.维修人员自行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应在《联系单》填上所用的维修材料,报修部门负责人要验收签字。
二、设备维护制度
1.设备维护工作实行使用餐厅日常维护、定期专业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电动设备、液化气灶台、蒸汽阀门等关键设备或部位,使用餐厅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并执行定点、定人,即固定设备的使用地点、确定设备的使用人员、确定的使用人员就是日常维护工作责任人;
3.各餐厅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使用前必须查看设备状况,确保无异常情况;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
4.食堂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每天对所有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实维修工作;
5.中心维修人员每月应对各部门的电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专业保养工作,电动设备应从传动系统、电路控制系统、机械系统、以及设备电源供给系统等方面,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7.对锅炉、电梯等不能自行维护项目,执行与维护维修单位签订的“设备维修协议”。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以达到挖掘潜力、节约经费、提高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随时掌握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督促实验室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经常的进行维修、保养,例如:防潮湿、防尘土、防腐蚀等。
三、在用实验仪器设备都应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从严要求,违章操作要追究责任。特别是重要机器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并随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如机器发生故障(损坏)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通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检修或聘请校外专家维修。
四、为保证人机安全,每个实验室都应装备合格的地线,离开时要关闭总电源。
五、每学期末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七、新购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故障,必须与厂方联系维修或索赔;超出保修期,可安排自修或外修等,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八、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及时检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1、设备管理制度范围
1.1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点检、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对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目的
2.1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职责
3.1工艺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各分厂、车间、科室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设备资产管理
4.1由工艺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资产进行综合管理,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5、设备的更新
5.1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6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工艺设备部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上、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由工艺设备部负责实施 。
6、新增设备的管理
6.1新增设备流程: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目前设备使用不满足生产或需要更新的情况下,向工艺设备部提出申请,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达到的利用程度。工艺设备部根据设备需要单位所提的申请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调查。经相关部门审批及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购置。
6.2新设备进厂后,由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由工艺设备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6.3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工艺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制订相应的设备保养及相关资料。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6.4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等资料齐全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制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7、设备的移装
7.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部领导批准后,报工艺设备部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8、设备的封存管理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9、设备的报废
9.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9.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9.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9.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9.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9.1.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9.2设备报废的审批:
9.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10、设备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
10.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所有重点关键设备,实行凭证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才能独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日常点检及保养,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设备故障”。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设备运转中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确因生产需要,必须要在设备上进行超负荷、超规范及精机粗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报工艺设备部审查,经工艺设备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权禁止使用设备。
11、设备的点检及维护保养
11.1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点检及维护保养规定》进行实施。
11.1.1设备的日常点检:班前由操作人员,根据设备日常点检表内容对相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11.1.2设备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检修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一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一级保养原则上每周周六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3设备二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二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原则上每季季度末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4设备三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使用部门相配合。生产设备的精度及工艺验证是产品质量及效率的保证。根据《设备三级保养指导书》于每年6月至8月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并全面大检修。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由工艺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与《设备大检修单》,并交工艺设备部归档。
12、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管理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根据“保养指导书”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规程,合理润滑设备,合理使用设备,生产中严禁超负荷和拼设备。发现问题逐级反应及时解决。使用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精度普查,报工艺设备部备查。
13、设备的润滑管理
13.1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件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认真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车间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换油工作,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14、设备档案管理
14.1公司所有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订购合同、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保修单及相关附件等)统一由工艺设备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设备资料的部门应到工艺设备部借用,并按时归还。
15、设备考核管理
15.1保证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对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进行实施。
16、报表资料统计
16.1设备的登记和统计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
本制度于20xx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一、目的:
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责任:
1、本商场工程部门负责对全商场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与管理。
2、工程部设备设施人员负责对本商场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3、操作人员(包括机、电、仪维修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内容
1、对所有的设备设施都要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机、电、仪维修人员相结合的.包机包修制。设备设施归谁操作,由谁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贯彻“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员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包机人员对自己负责的设备设施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和降低泄漏率。
3、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起草设备设施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并报工程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使用部门应按规程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更改,必须报工程部门批准备案。
4、工程部要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三会”教育(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对主要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求做到相对稳定。
5、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5.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设施的启动运行和停机。
5.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按要求对设备设施工作状况(温度、压力、震动、异响、油位、泄漏等)进行巡回检查、调整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数据要准确。严禁设备设施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
5.3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如有特殊声响、强烈振动、有爆炸、着火危险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甚至停机处理。并随即通报工程部门。在原因没查清,故障没有排除的情况下,不得盲目启动,并将故障做好交班记录。
5.4认真做好设备设施润滑工作,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即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三级过滤:油桶、油壶、注油点,每倒换一次容器,都必须进行过滤。
5.5对本岗位内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机)、管道、基础、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求班班清扫,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设施见本色。环境干净、整齐、无杂物,搞好文明生产。
5.6及时清除本岗位设备设施、管道的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操作人员不能清除的泄漏点,应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清除。
5.7严格执行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2)、发生的设备设施故障。
(3)、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4)、设备设施卫生及工具交接情况。
(5)、注意事项。
5.8设备设施停机检修时,应积极配合机修人员完成检修工作,参加试车验收。
6、机、电、仪维修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6.1定时对分管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每日1~2次),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缺陷,并作好记录。对一时不能处理的故障应及时向车间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反映。按车间安排执行。
6.2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润滑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者,应向车间主任报告给予处理。
6.3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定期对电器仪表及配电进行清扫,保证电器仪表灵敏可靠。
6.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6.5设备设施发生临时故障时要随叫随到,积极进行检修。
7、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闲置、封存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五、检查:
1、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设备设施实际保养状况。
2、按工程部对个人三级进行按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