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精华[](通用32篇)
一、高度认得档案保密工作的紧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需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当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引导下,做好档案密级更改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3.2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aq)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4.5.1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4.5.2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3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b.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 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4.8.2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4.9.4.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4.9.4.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4.9.4.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一、综合档案室是本局档案信息储存、开发利用、服务交流的中心,负责全局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对全局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负责对本局各组室兼职档案人员的考评工作。
五、负责综合档案室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保证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
六、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研究制定档案管理现代化方案,努力实现全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路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路档案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xx﹞382号、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文件汇编等相关文件有关档案规章制度;
二、对本单位的文书档案、项目基建档案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迟迟不向档案部门移交;三、对破损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需进行修复和复制;
四、建立档案登记统计制度,对档案资料的收进、送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五、定期对档案保管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一、移交档案室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质量符合归档要求;档案室在接收档案的同时,还应接收符合规范要求的纸质等材料要求;
二、移交方在移交纸质档案入库时,必须移交文件级电子目录,有条件的.也可移交电子文件;
三、期刊、报纸等资料应按种类、年度和月份整理,并以年度或月份为单位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原则上一月或一季移交一次;
四、照片档案应按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照片档案,如:缺少文字说明、编号不明确、目录制作不详细、无照片档案册等,不予接收进库;
五、征集的零散照片,应由经办科室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整理完毕,并向综合档案室办理入库手续;办形成的照片档案,在照片冲洗加工后15日内,由摄影者或经办科室整理完毕,并向局档案室移交;
六、对移交进库的档案、资料,库房管理人员应实施安全保管检查,如发现生虫、潮湿、霉变、灰尘过大等安全隐患,应责令移交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进库要求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七、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时,移交方应提供档案、资料移交进库清册,以便检验;
八、对符合入库条件的档案、资料,库房管理人员逐卷册逐件张、页进行清点、上架并制作标签,予以标识;对随同档案一并移交的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核对;
九、交接双方应当面办理入库交接手续,不得事后补办或委托他人办理;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应在档案、资料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十、室存档案、资料经鉴定须销毁的,应编制销毁清册,编写销毁报告,上报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批;销毁完毕后,应编制馆藏档案移出清册和情况说明;
十一、室存档案、资料经批准离库或因阅览出库,管理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出库单上注明出库原因、时间及归还日期,到期后负责督促档案资料的归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路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负责本科室或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借阅、移交工作,综合室做好驻地办的往来文件、表格、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四、及时收集、整理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监理资料应随着工程实施进展而及时整理,杜绝事后搞突击整理资料的做法;
五、熟悉和掌握本科室或部门的档案情况,协助专职档案员做好对档案资料进行相关检查、清理、调整和统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六、负责做好驻地办相关监理资料的`整理和打印工作,以及驻地办相关办公设备的保管工作;
七、做好驻地办相关技规范、图集、定额、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协助办查阅监理日志和监理旁站记录,查看监理的一些重要发文,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开工报告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暂停令等是否在监理日志上有记载等;
八、协助专职档案员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提供利用,并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簿;
九、协助兼职档案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的积累、立卷、归档、修改和补充;
十、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会同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专职档案员一同进行鉴定、销毁;
十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非经领导批准不得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擅自销毁档案材料,认真做好本科室或部门的档案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协同专职档案员做好对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一下工作:a。工序报检是否跟得上工程的实际进展;b。见证取样频率是否满足有关规定;c。试验检验报告上的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设计规定;d。自检资料的分类归档是否符合地方档案馆的有关规定;
十三、负责办有关物品的领用和保管工作;十四、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应,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前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平安,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假设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平安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为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定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
1、档案室是机密部位,应有专人专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保持其历史联系,要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查”,便于保管加利用。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相仿器材固定存放,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4、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
5、档案箱排列要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6、调阅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7、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8、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9、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学习档案室应悬挂《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资料借阅登记制度》,应建立《学校档案借阅登记本》《学校档案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全部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需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存的,综合部保管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适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管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存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管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管一份。特别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管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依据保管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依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依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需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谙习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把握利用规律。
7、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管。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需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需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需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需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需妥当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适时处理。
8、紧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需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需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依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需保存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本制度从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一、凡本档案室保管的档案资料,一般只限于本单位各科室或部门借阅使用,外单位借阅利用的',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证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二、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期限为5天,用完后立即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私自拆散案卷和撕去其中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圈画、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未经领导批准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翻印复制;
四、本单位职工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安全管理,使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档案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安全管理体制
第三条:档案馆应高度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把档案安全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档案馆应实行档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以主要负责人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档案安全隐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第五条:档案馆应建立档案的收集、统计、鉴定与销毁、利用与开放、库房管理、保密保卫、消防安全及档案人员岗位责任等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档案馆要加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七条:档案馆应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档案法》、《保密法》、《消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档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档案馆库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档案馆库房建筑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__)要求,库房设置远离水源、火源、污染源。各类用房符合《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要求,无危房。
第九条:档案馆库房面积应满足本地区应进馆档案接收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条:档案馆各类用房门窗、照明及各种供电线路、管道等应经常检查,并定期维护、更换。
第十一条:档案馆库房严禁明火装置,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杂物。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应配备适应需要的装具,符合《档案装具》(DA/T6—92)行业标准。特殊载体档案应使用专门的档案装具。所有装具和档案包装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第十三条:档案馆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监控设备及报警系统,配有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更换。
第十四条:档案馆库房应配备保证档案安全保管的温、湿度测量和控制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档案馆库房应采用防紫外线光源,配有防高温、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光等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更换。
第四章: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接收工作,保证到期应进馆档案按质按量接收进馆。
第十七条:档案移交与销毁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建立档案移交和销毁清册。
第十八条:接收进馆的档案经消毒杀虫处理后方可入库上架,消毒杀虫情况应进行登记。
第五章: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按照《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档案柜后背与墙壁应保持10厘米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应在1米至1.5米(密集架除外)。
第二十条:档案馆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保管磁介质档案等特殊载体档案的库房,温湿度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第二十一条:档案馆库房内外温湿度应定时测记,每年对库房内外温湿度的'变化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制定综合管理计划。
第二十二条:档案馆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档案存放应符合规范要求。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其他明火用具。严禁将饮用水和食物带入库房。
第二十三条:档案馆库房防火、防盗报警装置应确保24小时工作,档案库房管理人员进出库房应及时关灯、关门、关窗。
第二十四条:档案馆应定期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杜绝档案虫蛀、鼠咬、霉变、褪色、水污、破损、消磁、胶片变质等现象。已经出现破损、褪变、虫蛀、霉变、磁信号减弱、胶片变质等情况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档案调归卷及档案人员出入库房登记制度,档案调阅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调卷。非档案库房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第二十六条:档案馆库房及保存重要档案的箱、柜钥匙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七条:档案馆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子数据安全。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认真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六章:档案利用与登记、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档案馆应按照相关规定开放、公布档案,严格禁止涉密信息在公共网络储存、处理、传输。
第三十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十一条:档案馆档案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应严格分开。
第三十二条:档案馆应完备档案提供利用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确保档案在提供利用过程中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十三条:档案馆应尽量以复印件、微缩品等复制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外借档案应规定归还时限并清点数量。
第三十四条:档案馆应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进行登记。档案登记包括:档案接收登记、全宗名册、全宗单、档案成分和数量变化登记、档案目录和总况登记。档案工作登记包括:工作日志。人员和档案进出库房登记。档案清理、检查、外借、复制、查阅利用登记。档案利用者情况登记等。
第三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健全馆藏档案资料统计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全宗卷内容完整,管理科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云南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
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
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
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
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
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
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
9、表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
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1、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2、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4、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5、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7、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映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一、档案室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的重要场所,除经单位领导批准外,非档案管理科室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设专人负责管理,要求专职档案管理员,并尽量保持人员固定;档案室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档案室,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理入室,存档档案调出室内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并确保档案在搬动过程中的保护工作;
四、档案室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鼠、防虫、防磁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
五、档案室内应当安置温湿度计,环境的温湿度应相对稳定,档案室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六、档案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七、严禁在档案室范围内吸烟;
八、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档案室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九、定期打扫档案室卫生,保持档案室与档案的清洁;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一、努力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
二、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
四、负责对各科室档案资料管理的检查指导。
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映公司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映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和保管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由综合科负责建立和保管;
三、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1.驾驶人员档案
2.车辆技术档案
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档案
4.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档案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7.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档案
8.开展各种安全管理活动记录档案
9.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10.开展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11.安全生产各类工作方案、目标、计划、总结、应急预案档案
1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类文件档案。
四、基础档案管理要求:
1.综合科认真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2.各类安全生产的档案记录应记录及时、书写认真、保持整洁;
3.档案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随时接受管理部门检查;
4.因保管不善,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的,按公司规定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
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业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和学校领导的业务指导。
1、文件复印管理办法
一、复印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登记和交接手续。
二、复印涉密性文件,须按秘密文件管理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份数,发生时复印单位要进行登记,阅办后应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销毁。
三、“四大文件"(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须按保密规定请示领导批准。
四、有关业务往来单位需复印文件资料,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收取成本费用。
2、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参照国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制定出本单位不同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上半年立卷归档完毕;违纪违章案件在结案年立卷;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结束后立卷;基建档案在竣工验收后立卷;会计档案在办完决算后立卷,由财会室保管一年后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文与附件正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文电应合一立卷。
3、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必须按照分类方案立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保管制度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建立全宗卷,并内容充实,符合规范;档案室内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柜格指引卡。
三、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强光、防有害气体和档案状况检查等方面工作。
四、切实做好温湿度调节工作,并坚持库房温湿度测记,在高温湿季节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库房内的温湿度,力争将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
五、坚持每季度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做到档案室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的事件。
六、做好档案进出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一般只能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如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需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要当面点交清楚。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五天,若需续用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者要妥善保管档案,不准在借阅的档案上勾划、圈点、批注、涂改,不得擅自拆卷、翻印、拍照、复制,不准移出卷内文件,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五、损毁、丢失、涂改、污损或伪造档案,一律按《档案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是以表册、数字的形式、系统地反映档案产生的数量、速度、室藏档案的状况和变化,利用档案的效率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本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此,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地统计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更不能伪造、篡改。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基本登记和综合统计两部份工作。档案登记最基本的内容是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登记,以及档案利用的登记;档案综合统计就是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室建立等情况的统计。
三、档案统计不只限于一般地登记数字和填送报表,应对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6、档案资料收集办法
一、资料是人们在工作、学习中用于参考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文件、档案的复制品。一般包括书刊、报纸、传单、简报、地图、图片、图表、录音录像带等出版物。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本单位收集资料的范围主要是于单位职能工作有一定参考作用的交通年鉴、交通电力法规汇集、电力科技、电力统计资料、四大文件及其它刊物。
三、各处室收集或编制的资料应即时向档案室送交一至两套,以备借阅参考。
四、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资料,使档案室保存的资料内容丰富而有特色,便于机关工作参考利用。
7、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均负有保守档案秘密的义务,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文件内容,不给私人索取提供档案材料,不得非保密本上记录档案内容,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探亲访友或进入公共场所,保守档案机密。
三、严格档案查、借阅手续,认真按《档案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制度》办事,绝密、机密档案文件,只能在阅览室查阅,若因工作需要借走或复印,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出利用的各类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准私自复印或带回家中。
四、经鉴定属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小组指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监销。
五、非档案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档案室柜钥匙不得交他人或放在不谨慎的地方。
六、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做好保密情况记录,并立卷归档。
七、经常关好门窗,如发现有失密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8、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销毁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库存档案质量,提高档案设施的使用率,制定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及档案规范中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由档案自身实际保存价值确定,对失去价值超过保管期限,又无历史凭证作用的档案,应在鉴定后予以销毁。
三、对库存档案材料要定期进行鉴定,在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基础上,提出销毁档案的初步意见并造好清册,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四、对于经过鉴定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人填写销毁清册一式二份,一份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归档,一份交档案形成部门备查。
五、销毁档案材料,须到指定纸厂进行,并有监销人在场,直到全部档案材料化为纸浆。
六、重要的历史资料,未到期的档案材料不得销毁。
9、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满足本单位工作的查考,为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提供利用,开展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两人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查阅党内文件,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一般不借出,情况特殊需借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期限不超过三天、收回时严格检查,并注销借阅手续。
三、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人员指定的地点(阅览室)查阅,查阅时不能在档案文件上圈点、画线、涂改、批注和将文件抽换、裁剪、撕毁或拍照,违者必究。
四、查阅档案人员摘抄的档案内容要经过档案人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五、查(借)档案应反馈利用效果,填写利用效果登记簿,并跟踪考察利用效果,收集利用典型事例,按年度或专题整理汇编,年终写出利用工作总结。
10、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室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管理。因事需交由他人临时保管的应经领导同意,并作好登记。
二、档案库房应坚固、安全,与办公室分开,配备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
三、档案库房属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库房须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美观,并保持库房适宜的温湿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五、档案人员要随时检查案卷,发现档案破损、变质及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档案保密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3 职责
3.1 山煤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3.2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3.3 档案密级由立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办理。
4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档案形成部门和管理部门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涉密档案材料。
4.2 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保管、提供利用档案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签字、登记、注销,做到手续严格,账目清楚。
4.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凡具有密级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限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不得随意抄录、复印、拍照、翻版。
4.4 外单位来公司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 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4.6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要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
该记录的不记,不在公共场所或亲友中谈论机密,不把机密档案带到有碍机密的场所。
4.7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涉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涉密档案内容。
4.8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9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进行鉴定后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4.10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档案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4.10.1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保密档案;
4.10.2 涂改、伪造保密档案;
4.10.3 损毁、丢失、出卖、倒卖保密档案。
4.11 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综合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按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5.2 凡违反保密制度和纪律,工作失职,丢失秘密文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档案柜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柜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存放有毒和易燃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五、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测试、记录,通过控制与调节,使温度力争达到14-20℃,恒对湿度达45-60%的要求。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自觉维护室内安全。
二、建立完善的防火消防安全管理,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室内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与使用。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点火、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酒精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库内。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凡来档案室查档者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
六、每日下班前做好关窗、锁门、切断电源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地处理解决。
七、坚持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的值班制度,建立突击队伍,随时准备紧急情况下档案的抢救与转移。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