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2篇)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1、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管理部门,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引发的后果负责。
2、费用投入的组成: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取的费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费用两部分组成。
3、费用的投入:年初根据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度产量计划,预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需求。如提取金额不能满足需求,要制定费用的补充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安全经理审批使用
5、安全投入的绩效评价:每年底要通过员工的意识变化;现场、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员工与相关方对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等渠道评价安全投入的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钢水罐、铁水罐、半钢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转运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维护与检查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2.责任分工(按使用单位)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
一、总则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保障业主和物业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物业管理的防灾减灾能力,特制定本物业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物业防灾减灾体系,通过科学规划、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原则,提高物业应对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物业管理的'安全稳定。
三、管理职责
1. 物业公司应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灾减灾计划、组织防灾减灾培训和演练,以及监督防灾减灾工作的执行情况。
2. 物业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物业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等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灾害事件。
四、预防措施
1.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物业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灾害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流程。
3.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响应
1. 在灾害事件发生时,物业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抢险救援,保障业主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物业公司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外部支援。
3. 物业公司应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灾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物业区域的正常秩序。
六、监督检查
1.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防灾减灾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物业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不断改进防灾减灾工作。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通过本物业防灾减灾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为业主和员工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挑战。同时,我们也希望全体业主和员工能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物业社区。
为保证安全,正确使用货梯,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任何情况下,严禁无关人员开行货梯。
二、除非工作需要,严禁人员进入货梯。
三、货梯进货前一定要核准货物重量不能超过货梯载重量。
四、将货物放入电梯时,须将其放在电梯轿厢的中央,严禁电梯在重心偏离中心时开动电梯。
五、放置货物时须小心轻放,严防货物或卡板碰撞电梯门及轿壁。
六、运行过程中注意检查相关参数,发现异常,须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
七、使用完毕后,搞好卫生工作,停在指定位置,关掉电源。
八、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须严格监督保养人员的保养情况,并仔细检查其填写的保养记录表,对电梯运行状况须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及时申报年检,并对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三)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
(四)在开动起重电梯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
(五)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
(六)起重电梯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一、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的防范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星河名都住宅小区1#,2#,3#,4#,5#,6#,7#,8#及地下室工程。
三、 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
我项目部要求认真落实贯彻有关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有对一线工人的施工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连续强降雨天气的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连续强降雨天气引发的工程事故。
四、 施工现场防汛安全措施
1、 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汛期项目部要时刻关注本地区天气状况的变化,经常和本地区的气象站联系,以获得最新的天气状况,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2、 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的施工检查、监控。重点对基坑周边的有效支护定时检查。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 对于基坑周边的由脚手架搭设而成的上下扶梯,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4、 强化对施工现场链式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五、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尤其对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除照明、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用电的所有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 防涝,防大风工作措施
1、 基础施工时要用泵及时将坑内积水排出。
2、 预计浇筑混泥土,要有足够的防雨布。
3、 现场施工材料,设备要防止在地段高的地方,设置防雨棚。
4、 塔吊要求安装避雷针,以防雷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六级以上大风禁止作业。
七、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八、应急物质和人力准备
加强防汛队伍的组建和防汛物质的准备,汛期来临前需准备充足的编织袋等防洪抢险物料,保证遭遇特殊天气时有准备、有对策、有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准备大功率的水泵做好暴雨后有积水的基坑时,可以临时抽水。
九、值班制度
我项目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项目部统一安排,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密切观察汛期变化,并与后方分管领导随时保持联系。汛情一旦发生,立即停止施工,切断不必要的电源,施工现场不参加救援的人员,并清点人数。
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星河名都项目部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赛迪大厦安全施工防护管理程序控制规程
1.目的
强化安全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各种操作的安全防护。
3.职责
项目执行部所属工程部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按《工程部工作手册》中有关安全施工防护规程执行,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程序
4.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意识。
4.2加强大厦及社区内各部位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3蹬高作业
4.3.1蹬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必须有监护人。
4.3.2使用梯子时,要有人监护,确保梯子的可靠性,防止摔伤和砸伤他人。
4.3.3在顶棚内工作时应核查清楚横梁或龙骨的'承重,严禁在活龙骨、支龙骨上操作。
4.3.4在顶棚内操作时应保护好电线管路、空调管路、消防线路、喷洒管路,防止电气短路或跑水事故发生。
4.4工作中注意安全用电,停电作业要验电,使用合格的试电笔,确认无电后方可拆接电源,带电作业要有监护人。
4.5检查管路和阀门时,无论是停气、停水都要先验明是否真正关停,并且松半扣试压,挂相应标识牌加以确认,严禁带压操作。
4.6电梯、锅炉等特殊工种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
4.7各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工作记录。
5.监督执行
工程部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和相关性文件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学生的上机实习:为了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及电脑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规定:
一、上机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换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带磁盘及光盘进入电脑室。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带食物进入电脑室,禁止乱丢乱吐。
四、电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四处走动、随意进出。
五、进入电脑室后要按规定填写好上机登记记录册。
六、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刻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修理。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及服务器。
八、离开电脑室前,必须按正常程序关机、关闭电脑电源。
九、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电脑。
1、 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
2、 配电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及维修。
3、 现场施工机具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
4、 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拖、接临时用电线路,更不能随意拆除接地保护线。
5、 施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
6、 严禁使用损坏的插头、插座及绝缘老化的电缆电线。
7、 移动式临时配电箱应距地600mm 以上。
8、 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9、 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 米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
10、 低压配电的操作顺序如下,送电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相反。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让全体员工明确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理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根据外部、内部安全政策、制度不断变化而调整企业的安全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单位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传达到最基层班组和员工。
5、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6、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评审、修订由经理办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
7、经理办组成人员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传达、评审、修订等环节的工作。
8、安全生产方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职责:
(1)责任部门职责: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方针的各种会议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方针评审、修订会议。
3、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公示活动。
4、收集各单位、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合理建议,并进行归纳总结。
5、负责下发安全生产方针文件。
(2)责任人职责:
1、负责做好各种安全生产方针会议记录。
2、收集各种安全生产方针的有关资料。
3、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上传下达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档案
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范围的运用中的变电站及在这些变电站的生产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装卸物资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变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进入变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作业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由变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
(2)对变电部以外的单位来变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实行“双签发”。
(3)对工作区域在变电站内但不属变电部管辖范围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如各县局在10kv出线构架电缆头以外的设备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变电部“双签发”,但需实行“双许可”,即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当值负责人的同意。
(4)对变电部以外进站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资格由生技部审核后书面通知变电部,由变电部转发各变电站。工作负责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必须出示工作证。
(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
①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前,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③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监护。
第六条工作终结前、后的人员管理。
(1)工作结束,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清点无误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后,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和其他生产区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施工单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单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开工前,外施工单位须凭工程主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证明(该证明须复印一份报生技部),到变电部办理“进站施工许可证”。未取得“证”者,一律不准进站工作。
(2)作业人员持“进站施工许可证”,并佩带胸前,方可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必须实现严格的工作监护。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必须由施工单位重新拟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由有关单位实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结束后,外来施工单位应把作业人员“进站施工许可证”收回,统一交变电部注销。
第八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与带电设备区域须设置网状安全围栏。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4)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按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应齐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善,动火工作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到位。
(5)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可用,灭火器材使用后要进行登记,并通知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和增补。
(6)凡移动防鼠挡板,须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的答应,防鼠挡板一旦移开,其门口应有移动挡板的班组派员负责看守,直至恢复为止。在增放电缆、需开挖电缆沟隔墙洞穴的工作场地,须有人在场看守,遵循“谁施工、谁负责恢复”的原则,谨防小动物事故的发生,并须符合电缆防火规定。
(7)现场施工用电,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的规定。
(8)在站内作业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防止触及电气设备或碰撞构支架;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特种作业车辆应专人监护;严禁在变电站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9)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油污、杂物等。
(10)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限期改进。
(11)进入变电站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当值运行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各单位部门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条本规定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在通航和禁航的桥孔两侧应按章设置标志信号和慢行信号,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过往船只、漂浮物对水上施工设施、构造物的意外碰撞事故;
三、考虑到秦淮河汛期最高水位的通航、排涝以及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防止施工便桥、平台、护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影响施工和行洪;
四、凡在通航孔上方进行重要的施工作业或预制梁安装时,必须事先做好短时间的停航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五、在通航孔上方作业,保证通航净空的前提下必须张挂安全网;
六、凡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船和救生器材,并组织专人负责救援工作;
七、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上救生衣,不得一人单独作业,还必须具备熟悉水性、会游泳的基本条件;
八、水上打捞工作应由专业潜水作业人员进行,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所有施工船只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船只必须锚定,严禁超载;
九、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施工计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一、总则
为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灾减灾工作。
2. 设立防灾减灾工作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防灾减灾计划、组织应急演练、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
3. 各部门、单位应明确防灾减灾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灾害预防与监测
1. 建立健全灾害预防体系,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加强灾害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定期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 定期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准备与响应
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3.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防灾减灾技能。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
1. 定期对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防灾减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通过本防灾减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有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员工能够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为单位施工、生产、生活站好岗、放好哨,领导安排在哪里就守卫在哪里,工作中一定认真负责。
二、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在岗位上嬉逗、瞌睡,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作弊。
三、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情况,要多思多想,分清真假、是非,正确处理,对待周围情况做到仔细观察,善于发现违法犯罪可疑线索,敢于和善于斗争。
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正确执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令,遵守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一切规章制度,工作服装整洁,态度和气,互相配合,讲究文明礼貌。
五、工作做到“三查”、“五好”、“四勤”、“两快”。门卫工作要坚持一查进单位人员的出入证、工作证,二查出单位的物资材料的出门证和实物,三查人员、车辆进出的动态,做到执行制度好,交通指挥好,事情处理好,团结互助好,情况记录好;要眼勤、脑勤、腿勤、手勤(有记录),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六、了解值班范围,熟悉周围环境,要弄清同护卫工作关系和密切的生产、业务、活动情况,有关制度和办事的程序,熟悉机构区域的关系,如道路、门窗、电器开关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部位等等。
七、做好要害部位和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守卫、巡守工作,根据安排,做好目标守卫,看管好重要物资,加强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漏洞,维护好内部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
八、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幼儿园副园长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对本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平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察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赀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察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用,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
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三、方案评审
1、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3、生产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安全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生产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四、方案的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在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各生产单位组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3职责
分场安全办公室是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调查、统计和以分场名义向上报告的归口管理办公室。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关内容分别适用于燃运分场30万千瓦机组和5万千瓦机组的煤场安全管理工作。
4.1.2 30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5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推煤机、龙门抓煤机。
4.1.3 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清理煤场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车进煤人工卸车作业;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煤场捅煤篦子作业及清扫火车余煤作业。
4.1.4本制度中煤场人工作业中不包含卸煤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此部分内容在《卸煤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详细规定。
4.2储煤场
4.2.1煤场存,取煤应本着烧旧存新的原则,及时清理边缘地区和底层存煤,防止燃煤长期堆放造成热量损失和自燃现象发生。
4.2.2对进厂煤应及时接卸,并按规定分区堆放。300mw机组启动锅炉燃煤及燃烧后的炉灰必须堆放到指定地点,单独存放。
4.2.3 30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分层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宽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场机械作业及发生自燃时及时处理;5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存入空位,推煤机应及时推堆运出。严禁在#1、#2篦子上存煤。
4.2.4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道应畅通。
4.2.5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伤人。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形成陡坡的可能。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4.2.6煤场应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6.1针对300mw机组设计煤种长焰煤易自燃的特点,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煤场具体状况,在煤堆底部0.5米以上合理布置测温点,使用煤场测温仪测温,插入深度为距煤堆表面0.4米以上。当温度超过60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温防止煤堆发生自燃。
4.2.6.2 50mw机组燃用煤为贫瘦煤,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配烧长焰煤等实际生产情况,对煤场存煤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7每日设专人对煤场进行检查,发现煤堆自燃,应采取掏出撒开,压实隔绝煤堆或洒水灭火降温,取用等措施予以处理。
4.2.8做好煤场防汛工作。雨季到来之前,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备足防汛用品,设置挡煤墙,且煤场防洪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加强煤场巡查,如果煤堆发生煤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以防造成燃煤损失。
4.2.9煤场喷洒水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必须完善,经常检查,能随时投入使用。
4.2.10严禁临时工在煤场区域内点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4.3堆取料机
4.3.1堆取料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它人员严禁操作。
4.3.2堆取料机司机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将机内各设备停用,并将控制电源断开。较长时间离开时,应将司机室门上锁。
4.3.3堆取料机司机启动设备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4.3.4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应注意煤层断面不得过陡,以防煤堆塌下。
4.3.5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其它人员不得在斗轮机回转半径内逗留,也不得在大于斗轮回转半径的部位作业,以防塌方。
4.3.6堆取料机堆料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分场35度起始堆料角度的规定,确保煤堆底部距轨道的距离冬季不少于4米,夏季不少于5米。严禁擅自乱堆。
4.4推煤机、装载机
4.4.1推煤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并熟悉设备的规范、性能、掌握运行规程。开车时不准与他人说笑闲谈,严禁开车时抽烟,严禁酒后或疲劳开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4.2推煤机、装载机启动时和运行中各项参数应符合规程要求,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消除。
4.4.3运行中不得随便上下车辆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驾驶人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准离开驾驶室。在发动机运转,推煤机停止行驶的状况下,上下推煤机时严禁沿履带方向行走。
4.4.4推煤机、装载机随车工具和备品应放在工具箱内,防止工作中发生滚动,影响司机操作或损坏设备。
4.4.5纵向坡度超过30度,横向坡度超过25度时,推煤机禁止工作。把煤推向斜坡边时,铲刀不许伸出斜坡边缘,以免滑到坡下。
4.4.6推煤机上下煤堆时,应注意坡度是否太陡,煤堆有无发生坍塌的可能,以防推煤机发生意外情况。在煤堆上工作时,推煤机与煤堆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
4.4.7在煤堆或斜坡上工作时,严禁2挡以上行驶,禁止作急转弯,转向时应小心谨慎,避免造成翻车,下坡时严禁空挡溜放。
4.4.8推煤机在煤场中拖车或牵引重物时,应选用规定规格的钢丝绳和定位销,工作中应有专人进行指挥,无关人员应远离工作现场。重负荷禁止转向。
4.4.9推煤机运行中,禁止修理任何故障或调整任何装置。需要检修时,应停车放下铲刀,如果在铲刀下面工作,必须用垫木将铲刀支牢。禁止在悬挂着的或支撑不牢的铲刀下探身观察或进行工作。
4.4.10堆取料机与推煤机,装载机联合作业时,两机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两机交叉作业。
4.4.11装载机给启动锅炉上煤时,启动锅炉值班员应在上煤现场认真指挥装载机作业。上煤过程中,启动锅炉值班员和装载机司机应加强指挥和了望,以保证装载机安全正常作业。装载机司机应注意行车安全,防止车辆滑行或侧翻。禁止倒挡上、下取煤坡道。
4.4.12夜间作业时,推煤机,装载机应有良好的照明。
4.5.龙门抓煤机
4.5.1龙门抓煤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4.5.2龙门抓煤机司机离开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装上夹轨器或放栏风绳、铁鞋等制动物。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5.3无论龙门抓煤机运行与否,无关人员严禁上、下。未经司机同意,其它人员不许进入操作室。
4.5.4刹车部位失灵,机械部分有严重缺陷时,不得使用。
4.5.5龙门抓煤机缺少保安装置,在未采取必要措施前应停止使用。
4.5.6拉合电源开关时应戴好绝缘手套,遇雷雨天气应注意安全操作工作。
5.7.维护、保养、调正、检查或用手转动设备时,应断开司机室总电源,并挂好警示牌。
4.5.8更换钢丝绳时,应将抓斗张开放稳,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
4.5.9夜间运行时,龙门抓煤机应有良好照明。
4.5.10龙门抓煤机运行前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运行中不能依赖终端开关,开闭、升降运行中大、小车不能同时运行。大车行走时小车不应放在大车轨道之外。
4.5.11龙门抓煤机运行中,严禁人员在桥架上行走或逗留。严禁人员在抓斗活动范围内行走和逗留。严禁龙门抓煤机和推煤机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工作。
4.5.12严禁用龙门抓煤机抓斗载运人员和工具。严禁用抓斗起吊其它重物。严禁用抓斗砸煤斗,篦子。
4.5.13在龙门抓煤机桥架上工作时,严禁人为解除任何闭锁装置。桥架上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4.5.14翻车机进行卸车作业时,严禁在一道同时进行龙门抓煤机及人工卸煤、清道等工作。这些工作的进行必须待翻车机卸车作业已完成,一道不再有其他调车工作时方可进行。
4.5.15禁止在同一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人工清扫车底的工作,须待卸煤机械离开车辆后方可进行。
4.6 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
4.6.1堆取料机作业时,禁止人员及车辆从悬臂下通过,以防落物伤害。
4.6.2汽车来煤需进入煤场进行人工卸煤作业或自卸作业的车辆应服从煤管人员指挥并在煤场指定地点进行卸煤。卸煤作业完成后人员及车辆应迅速离去,不得在煤场逗留。
4.6.3严禁车辆及人员在斗轮机,推煤机,装载机煤场作业范围内进行卸煤作业或逗留。
4.6.4进入煤场进行人工清理自燃作业的民工每次不得少于两人,按照同去同回,共同作业的原则,根据煤管班长或工作负责人的要求并在其监护和指挥下进行煤场自燃的清理工作。工作中两人间作业距离不得大于5米,每次工作结束后均应认真填写煤场人工灭火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6.5人工对煤场自燃点进行浇水降温处理时,作业人员必须远离自燃点(包括有烟但无明火的自燃点)3米以上,防止作业过程中人员被烧伤、烫伤。
4.6.6人工掏挖煤堆自燃点时,应先用铁锨等工具对自燃点附近煤堆进行探摸并逐步向自燃点掏挖。防止自燃点内部形成较大面积空洞而造成人员伤害。
4.6.7对煤堆内大面积自燃动用(推煤机、装载机等)机械处理或(斗轮机)取用时,应先对自燃煤堆进行详细查看,在用水降温处理并确认无空洞、无明火后方可动用机械翻倒煤堆或取用。禁止不经查看、处理,盲目动用机械对自燃煤堆进行倒堆或取用。
4.7 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
4.7.1工作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1,#2落煤口(篦子周围3米半径内)煤堆高度不超过2.5米。并留有4米的安全通道,通道和篦子应在一个水平面上。从篦子上清理出的煤矸石、木块、草袋等杂物应远离通道3米以上,并定期清理。
4.7.2煤场作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4.7.2.1煤场作业成立作业小组。组长由各运行班翻车机司机担任,成员由推煤机司机,#0、#1、#2、#5皮带值班员组成。
4.7.2.2在煤场作业中作业小组组长接受分场安全专工的调度和指导,在行政管理上接受本班班长的管理和调配,并接受运行办公室的管理。
4.7.2.3作业小组组长在作业过程中对其成员的安全管理“两交底”工作和各种不安全行为负责,并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
4.7.2.4作业小组组长在作业工作中应指定专人对推煤机的运行全过程进行疏导和对危险点进行监督,防止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4.7.2.5作业小组组长有权对作业过程中各种违章,不听指挥的行为向煤场安全专工及所在班组的班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7.2.6作业小组组长有权向煤场安全专工就煤场环境状态,设备设施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7.3煤场作业小组(每次工作中)成员不得少于4人,作业时应有专人联络指挥推煤机司机。严禁一人进入煤场进行各种作业。
4.7.4煤场作业人员在煤篦子上工作时,要先清除煤堆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没有人监护,没有安全通道时禁止在煤篦子上工作。
4.7.5在煤篦子上工作前,应先看周围煤堆有无坍塌埋人的可能。工作中不得站在落煤口正上方,防止煤塌埋人。一旦人被埋入煤内,皮带应继续上煤,并设法救人。
4.7.6推煤机司机向煤篦子推煤时,应接受煤场作业小组成员的指挥并发出声光信号,确认作业人员离开篦子后方可进行工作,推煤时铲刀不得悬空。
4.7.7煤场作业小组成员不得在#5皮带落煤口处逗留,以免落物伤人。#5皮带值班员在存煤工作中落下卸煤器前应先观察落煤口下方有无人员或推煤机,以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集控值班员在未得到#5皮带值班员许可前不得供煤。
4.7.8 #5皮带存煤时,煤堆距#5皮带栈桥下至少要有1米的安全距离,龙门抓煤机下面积煤应以煤堆顶部碰不上龙门抓煤机抓斗为原则。#5皮带存煤结束后及龙门抓煤机下煤堆过高时,应及时联系推煤机司机推堆运煤。
4.7.9清扫火车余煤的作业人员不许将铁锨、扫帚、铁桶等工具从车上抛下或留在轨道上,以免砸伤他人或防碍机车安全运行。
5检查与考核
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
近几年来全国各省市已连续几起发生过倒塔事故,特别是因塔式起重机本身的质量而引起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塔吊安装拆除施工队伍施工人员素质差、施工管理不到位和安安意识不强是十分重要的原因,而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进行安装、顶升加节、使用、拆除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验收管理,防范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机械论文:《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主办。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和建设部优秀期刊。作为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杂志向读者提供了大量的建设机械技术发展动态,着力介绍了国内外工程建设机械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了制造商与使用者之间的沟通,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一本重要的科技期刊。
二、严格履行塔式起重机的年度技术检测、检验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每个年度及每次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机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对工作八年以上、大修理出厂、钢结构损坏修复后的塔式起重机,必须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准予使用。
三、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禁止无拆装备案的队伍和无证人员从事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和设备操作。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四、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顶升加节)、拆卸前均应根据塔式起重机自身特点、现场作业条件制订科学、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五、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现场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式起重机验收由施工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装拆队伍、工程项目共同执行,严格按照验收单内容逐项检查验收签证。同时要进行技术检查、空载试验、载荷试验,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每次的附墙、顶升加节后也必须进行严格验收,保证附墙连接的可靠和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六、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塔机,要严格进行塔式起重机的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做好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的检修工作,特别时对钢结构、起升、变幅、回转三大机构及液压顶升系统、力矩、重量限制器、钢丝绳、滑轮、吊索等关键、要害部位重点检查,保证塔式起重机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七、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相关岗位人员的姓名要在塔机标牌上注明。司机、指挥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以保证塔机运转时信号准确、指挥到位。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八、塔式起重机基础及附墙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装方案的要求进行制做。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满足塔机本身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要求,并设可靠的排水措施。塔式起重机超过一定高度后必须安装附墙装置,装置做到牢固可靠、安装准确,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如由于工程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基础面积或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有加强技术措施,如增设桩基础或与建筑物大面积承台连通的做法等,并有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验算;安装附墙装置时,附墙角度不应过小或过大,杆件超过规定长度时,应有附墙的设计计算书。
九、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超高、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器是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的最关键的装置,各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须齐全且灵敏可靠。塔式起重机验收时必须严格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对以上安全装置逐一进行调试合格,要求有具体量化验收内容。如力矩限制器标明幅度(m)和吊重量(t);重量限制器标明重、中、轻档各限制重量(t);超高限位器的限位距离(m)等,一经验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改动时,仍必须按照验收程序进行,且还必须保证在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性能范围之内。有的单位验收时往往只调试力矩限制器,甚至任何限制器限位器都不做,在验收结果上也只笼统填写“灵敏可靠”或“合格”等,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验收过程中要拍照留档。
十、塔式起重机吊钩保险装置、吊钩滑轮防脱绳装置、卷扬机滚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及护圈等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吊钩保险装置不可缺少,如损坏必须购买原厂产品,不得用其他配件或自制零件代替。上人爬梯及护圈必须完好、牢固、严密,对发生少圈、变形、锈蚀、开焊、固定不牢靠的应坚决予以整改修复。
施工现场或相邻工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式起重机作业,且塔式起重机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1)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固定式塔机,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防止相邻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与塔身、塔帽、拉杆的干涉和碰撞。
(2)采取组织措施,规定塔式起重机的回转和行走路线,对塔机指挥和司机严格交底,并由专门人员监督执行,严禁相邻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区域相向运转及交叉作业,防止起升钢丝绳的相互缠绕。
(3)利用技术手段,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设置行走、回转、超高限位等,保证防碰撞安全。
十三、施工现场塔机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档案、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交接班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
(3)塔式起重机处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只有建筑行业各参见单位的广大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验收管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并形成管理制度,才能杜绝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发生,将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为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被盗现象发生,确保校产安全,特订立以下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校产安全工作,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防盗制度,建立防盗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责任到人。加强门岗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出问题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产登记清册,做到财产管理有专人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应在每天下班前巡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每周一早上应对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设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重点部位、贵重财产的安全。
四、防盗配套设施应配置到位(如铁门、防盗网、报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学校要与综治副校长,村镇治保主任、联防队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
五、要加强防范,做好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保证校产万无一失。同时要求保障信息畅通,学校发生被盗事件后应及时报告。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盛义豪涿州项目。
3基本原则
防消结合防患未然。
4物品安全
按《早起场与晚清场管理规定》执行,填写《开闭店巡查记录》。
4.1员工出场限携带个人物品如有可疑需检查其携带的物品。
4.2货物进场和出场必须装袋或密封,使用胶轮车运输。
4.3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4.4员工或商户凭《退货单》清点放行。
5安全布防
1)营业时间内每2小时按设计路线巡更一次。
2)消防报警的跑点确认。
3)在员工通道设置专岗,检查物品出入。
6促销活动安全
6.1重点监控特卖区域和出入口、活动现场。
6.2现场秩序维护。
1)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商户在现场乱发广告和传单。
2)根据现场人流情况,及时和营运部合作,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7消防安全
7.1消防工作模式
7.1.124小时消防管理:
24小时监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接警立即做出反应;
7.1.2全员互动消防管理模式:
根据“谁管辖、谁负责”。物业部与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不合格项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7.1.3三级消防检查管理模式: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二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三级检查由项目总经理组织实施。项目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负责监督抽查。
7.1.4重点部位巡检模式:
建立《重点消防部位台账》,对重点部位(餐饮厨房等)、重点单位(主力店等)进行巡查和检查。
7.2消防管理专项分工:
消防主管及安保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运行、控制、检查、灭火救援、员工消防培训等工作。物业负责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与测试。
7.3消防安全联检机制:
重大节假日、活动前,成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由项目总经理任组长,进行全面检查安全,采取有效的人防措施予以防范。
7.4义务消防队:
建立义务消防队。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并进行考核。
7.5消防安全常态工作
物业部组织全年的年度全员培训、灭火疏散演练、消防宣传。
7.6基础档案管理:
建立消防基础档案、重点部位档案、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演练方案等。
8.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总与项目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防盗责任书》、物业部与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9仓库消防要求
9.1仓库设置防火标志,严加管理火源、不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2库存物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0消防疏散管理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11.用火安全管理
11.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向物业部安保组申请“动火许可证”派人现场巡查。
11.2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设专职人员随时扑灭火花。
11.3动火前清除或隔离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
12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12.1每月定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表》;
12.2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复函,同时报总部物业管理部备案。
13其他
制定并实施设备设施、机房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14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14.1本制度解释权归涿州宜佳旺购物广场物业部所有。
1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颁发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集团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结合各自运营管理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和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罚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审核安全生产奖罚意见,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批,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
人力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额的核算和任职调级方面的落实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资金方面的落实工作。
审计部门参与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处罚事宜
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罚工作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处罚。
第八条对日常管理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不服从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未按有关要求履行本单位本岗位主体责任,未落实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二)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三)未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本岗位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四)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或拖延整改的;
(六)对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七)事故发生,未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事故继发的、未按有关要求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及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
(八)其它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处罚形式主要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一)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可采取按50%-500%的比例扣除安全生产津贴(奖金)或绩效、赔偿损失的1%-50%、降低工资等方式处罚。罚没款项列入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
(二)行政处罚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可采取书面检查、警告、记过、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处罚。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由各级职能部门自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本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集团安全管理部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章的,可按上述程序提出处罚意见,也可责令被检查单位提出处罚意见,并对处罚意见的落实进行监督。
第四章奖励事项
第十一条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奖励:
(一)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职业卫生等方面,推荐先进技术、管理方法或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且效果明显的,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二)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1人重伤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五)生产一线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为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
(六)发生非责任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七)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奖励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奖励形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行政奖励,三种方式可统兼使用。
精神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等方式。
物质奖励主要包括:颁发奖品、奖金。
行政奖励主要包括:晋级、升职。
第十三条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考核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由考核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考核单位确定。
其他情形奖励经所在部门申请,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呈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奖励物资金额最高不超3000元每人。
奖金应从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台账,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报备。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赌博、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淫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1、机电管理的现状
安全检查不全面,潜在隐患难以查出
在机械工程中,机电的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项目。其中机电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1)检查各种开关的整定是否合格;2)检查皮带的各种保护安装位置及是否齐全,保护是否起作用;3)检查各种通讯、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4)检查机器力偶合器是否有防爆片和易熔塞;5)检查机器的急停装置是否起作用;6)检查各种运输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装置是否可靠;7)检查支架是否有串漏液现象等。由于检查的项目较多,所涉及到的范围也很广泛,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安全检查不全面而存在的问题时有发生,加上检查时工作不到位等个人原因,对于一些潜在的隐患难以查出。
安检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有漏报谎报现象
在机电的安全检查中,不仅关系到检察人员的技术问题,还与他们的素质密切相关。调查显示,在机电工程的领域,每年由于安检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占到了总事故发生率的50%以上,也就是说,只要我们的安检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能够本着“生命为贵,安全第一”的原则,那么这些意外的责任故事就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由于他们的个人素质不高,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做到步步检核,就算是预测到问题的存在,由于责任意识不强也会出现漏报谎报的现象,使得机电车间存在安全的隐患。
超前应对能力不足,出现问题再整改现象突出
在我国的很多领域,都存在超前应对能力不足的现象。一些诸如地震以及海啸预测的不严谨性给国家以及社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在机电领域,超前应对能力更加重要。但是在实际的生产中,很多时候都是问题发生后再去寻找解决的方法,一些小问题的发生得不到相关人员的重视,日积月累,小问题就演变成了大祸害。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等到问题突出或者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时再去解决。这就导致了在事故发生时,因为没有做好提前的应急工作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基础层管理者的问题
机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中,基础层的管理者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因素。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管理者的技术问题。技术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没有技术,那么再好的设备也不能正常运行,在基础管理层中,由于管理者的技术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不能及时地检查出故障的现象十分常见;另一个方面则是管理者的素质问题。相对于技术而言,素质更加重要,如果没有素质,对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那么纵使有再好的技术也是徒劳。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素质,配合以专业的技术,那么才能对于出现的故障做到及时发现,尽早预防,在问题的处理过程中才可以如鱼得水。
安全管理投入不足
在机电管理上,除了管理者个人的因素之外,安全管理的投入也至关重要。机电的投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人员的投放和设备的配备。在车间中,有的单位为了节省劳动力成本,没有根据相应的程序来进行人员的投放,使得在相应的岗位上造成“缺席”的现象。这就导致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调动力不足而对机电的管理不够周全,经常会出现少量的人力难以应付复杂的信息的现象。此外,设备的配备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很多企业都会选择一些进口的机械设备,以求得效率的最大化。在安全责任管理中,这个原则同样适用,由于设备不足,技术不够先进,造成一些隐藏的问题不能及时的查出而引发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惩处机制不健全
在机电管理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不在少数,尽管如此,机电安全责任事故还是频频发生,主要是和事故的惩处机制不健全有关。这个问题的根源还得追溯到上层管理者。对于基层管理者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事故,上层是主要的审核对象。基层管理者是直属上司就是这些上层管理者,他们掌握着企业的命脉,控制着企业的运行机制,对于安全管理也有重要的责任。但是很多上层管理者对于出现的问题都没有做到严加惩治,这就导致了基层管理者放松了懈怠,甚至为所欲为,因为上层管理者不会追究责任,所以即使犯错,惩罚还是可以承受的。一旦存在着这样的心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也是意料之中的。所以说,问题的根源还是由于上层的失职导致了惩处机制的缺失。
3、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在机电管理中,主要的突出点还是“管理”二字。而良好的管理系统需要相应的机制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此外还需要落实管理责任。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做到分工明确,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让员工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才能在管理过程中做到兢兢业业,负责到底。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很多事由于管理者安全意识不强而引起的。为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还应该到基层大力宣传安全的重要性。让每一个员工在工作之前就有安全的意识,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在工作中时刻记得安全二字,在安全管理时才不会放松警惕。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应急能力
时代在进步,技术在更新,机电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为了让员工掌握更多的技术,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处理,作为企业,还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在培训中掌握更多的技术,从而提高他们的应急能力。对于安全隐患能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避免企业以及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4、小结
机电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工作,由于现阶段的人员、技术以及设备等各个方面的原因,机电的安全管理还不成熟,为了让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还需要继续努力。相信对于产生的问题能够做到对症下药后,机电安全管理的市场将会进步一完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1、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
2、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通风、监控组组长)负责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
3、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种类、数量,电缆敷设路线,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4、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执行。
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并要爱护、保养好。
6、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保持按规定设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
8、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9、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11、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矿长、安全监控通风、机电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汇报。
12、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13、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住宿生签字:
住宿生家长签字: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