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心得体会(精选5篇)
7月12日下午,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在每月的党员学习活动中,组织中心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观看了胡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电视专题片,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片的观看,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胡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不难看出,他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他用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们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具体有几点心得体会如下:
首先,我们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的学习,我们不难发现违纪违法者都是从学习上缺乏自觉性、作风上放松要求开始的。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以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员干部自身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廉者荣、贪者耻”的思想,从自身做起。
其次,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历史阶段,我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多彩,而过分的追求物质生活的结果是心为物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继承和发扬革命前辈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传统,在实践中刻苦磨练,经受困苦的洗礼,使艰苦奋斗、崇尚节俭成为自觉的行动,成为永远不变的精神风貌和政治品质。
最后,每一个党员都要以案为鉴、廉洁自律。胡星被绳之以党纪国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通过中心党支部组织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我们都要加重自律,管住自己,坚持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一身正气,保持共产党员本质。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段时间认真学习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资料》,感到受益匪浅,感慨良多。通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使我对党的纪律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使我更加坚定了努力方向;通过学习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田凤山等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反面教材,使我深受启示和警醒。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大公无私,勤政廉政,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下面谈谈几点体会:
一、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王怀忠等这些腐败分子蜕变的轨迹警示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自身抓起,严于律已,廉洁自律,做到戒尺在握,警钟长鸣。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田凤山等腐败分子最终沦为阶下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政治信仰颓废。他们的腐化堕落首先是从思想上打开缺口,潘多拉魔盒涌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就乘虚而入,逐渐充斥了他们的精神世界。他们从生活上追求奢华开始,在灯红酒绿中消极沉沦,在物欲面前彻底丧失自我,逐步变成一个赤裸裸地大搞权钱交易的典型,与不法商人相互利用,巧取豪夺,疯狂敛财,此外还利用职权,大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生活糜烂。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
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等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是深刻的。他们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逐步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党员干部一定要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而理想信念不是空洞抽象的,而是具体实在的,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来校正自己的人生坐标,从根本上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才能经受各种考验,立于不败之地
二、官有所畏,业有所成
“清廉”,是“官德”的内在要求。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在思想上深怀爱民之心、心存为民之想,在工作上求真务实,而在作风上的要求就是清正廉洁。马克思曾经说过:“不可收买是最崇高的政治道德。”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如何才能加强自身的廉洁呢?先要怀有“有所畏”的心态。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曾经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做事要有所畏,有所怕,不能无所顾忌。古语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领导干部只有做到有所“怕”、有所“畏”,才能洁身自好,抗得住各种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后汉书·杨震传》中的杨震刺史,赴任途中路经昌邑,县令王密夜访,“怀金十斤”,声称“暮夜无知者”。杨震回答:“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王密无言以对,赧然退出。杨震不以暮夜无知者而放胆妄为,他“不畏人知畏已知”,严格的道德自律成就了他一生清廉的美名。
身为领导干部,所作所为,甚至是一言一行,都可能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形象,所以,开展工作要时时怀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惧之心,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在建立和完善阶段的复杂环境下,心中要时刻保持一种警觉,“官有所畏,业有所成”。
三、以人为鉴明自身,加强修养固防线
古人云:“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必须要有一种淡泊名利的心态,有一股敬业奉献的精神。只有清正廉洁,才能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取得领导工作的主动权。“正人先正己”,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说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搞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取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护,也就丧失了做领导的资格和条件。因此,作为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我要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从思想上建立起坚固的反腐防线。带头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模范的实际行动,维护政协领导班子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维护领导的权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不但要做到洁身自好,还要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治家、慎交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做事。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一个良好的机制建立之前,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修其身”。修其身,自身才能正;自身正,才能不令而行;不令而行,才能使天下廉。天下廉,最终才能实现天下平。
四、常修“七慎”之德 常练“四自”之道
党员干部要想立于不败之地,保一生平安。就要认真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增强修养,筑牢抵御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在实际生活、工作中要去掉侥幸心理,常修“七慎”之德,常练“四自”之道。
常修“七慎”之德:
一是慎始,谨防第一次。人生贵在善始,没有好的开始,很难会有好的终结。加强官德修养做人,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第一次”这一关,就掌握了主动权,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第一次”这一关把不住,第一道防线被冲破了,往往是“兵败如山倒”,第一道河堤被冲垮,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特别是在“不义之财”面前,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地拒绝“第一次”,对每位领导干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虽难以避免,但对每个具体的人来说又是可以避免的,关键是把握自己,时刻警惕“第一关”,莫把自己拖进腐败的泥坑。
二是慎微,谨防积小成大。我们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吃一点,喝一点,占一点,玩一点,乐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损于大节。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小错误小毛病组织上会宽容原谅的。甚至有的人还认为,别人搞腐败可以逍遥法外,自己小捞点算得了什么。正是这种心理,使我们的一些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陷进腐败的深渊。小节并非无大害,而是一切大害的开始。所以,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慎微”上下功夫,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去小恶以保本事,积小善以成大德”。
三是慎好,谨防嗜好误前程。嗜好人皆有之,领导干部并不例外。但是领导干部切不可将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官德修养的扬之,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弃之,介于中间的节之。如果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不善节制,就会被别人投其所好。赖昌星就惯用这一手段,把众多的高级干部拉下水。赖昌星非常露骨地叫嚣,“不怕政府有法规,就怕领导没爱好”。我们从赖昌星一案中是可以吸取足够教训的。
四是慎欲,谨防纵欲无度。有的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的诱惑下坠马落崖,究其原因,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都是官欲、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无欲则刚,欲盛方寸乱”。欲望是人生的一种动力,无欲不可,而纵欲又为害无穷。那么,如何把握自己的欲望,唯一的是以理导欲,以理制欲,就是要通过理性把欲望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程度,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要认清正欲和邪欲,扬正制邪,择其善而行之。同时要把好节欲与制欲关。追求个人欲望的实现,千万任性不得,放纵不得,不能逾规越法,不择手段,谨防伤身败德。
五是慎权,谨防权力滥用。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动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否则,权力滥用,掌权为已,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祸国殃民。因此,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如履薄水,如临深渊”地谨慎行事,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越是应该为人民谋更多的利益,切不可滥用权力 。
六是慎独,谨防自我放纵。慎独讲的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自己也要严格约束自己。我们正处大改革的过程中,新旧制度转换造成的某些空隙,给那些作奸犯科者提供了可乘之机。这对于我们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慎独”,不断修身是非常必要的。党纪国法是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上的,光靠强制很难保证一个人不犯错误。我们的一些同志往往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时,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无人监督的时候,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抱着侥幸心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七是慎终,谨防晚节不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说的是没有人不肯善始,但持之以恒,做到善始善终就很不容易。我们的领导干部大多是由于努力工作,做出了成绩才被提拨到领导岗位上来的,有的在领导岗位上工作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为国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我们一些同志心理便出现了失衡,产生一种失落感,他们盲目地同大款攀比,甚至还同那些强占狂贪者比。逐渐产生了人家能捞我为什么就不能捞的邪念。于是也搞起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把戏,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弥补自己所谓的“损失”,其结果是伸手被捉,刚下了轿车,又上了警车,刚离开办公室,又住进了班房,有的甚至凄惨地踏上了黄泉路。我想别人的教训足以成为我们的警示,切不可善始而不能善终。
坚持“四自”之道:
一是“自重”。就是要有自己的人格,任何时候都不要失于轻浮庸俗,狂妄自大,妄自菲薄,要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地做事。
二是“自省”。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经常反省自己,检点自己,及时发现自己的毛病,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
三是“自警”。就是要时时处处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越轨的事不去做,在各种诱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钱色所动。
四是“自励”。就是要保持旺盛的革命精神、积极不倦的工作态度,朝气蓬勃地把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
只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做到以上几点,既能善始,也能善终,就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始终立足于不败之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坚持从自我管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处严起,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忧,永葆共产党人的廉洁本色。
在杜治洲看来,事实上,对腐败的“零容忍”已经涵盖了治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的态度、原则和制度。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级纪检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反腐败立法来讲,要将腐败行为‘门槛’降低,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概率;从党内法规来讲,要加重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惩治力度。”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获得感”是广大群众对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幸福感。“微腐败”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又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 “获得感”首先是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贪腐,是与民争利,从百姓口中夺食。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得不到保障,何谈获得感?“获得感”的另一方面是人民在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人民需要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需要被尊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享受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基层执法不公正是对个人权益的直接损害,也直接伤害人民的获得感。基层无小事,基层虽不易产生大案要案,但却滋生着大量的切实侵害基层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对基层贪腐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整治基层“微腐败”,只有上下联动,才能形成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日前,河北省委决定,今年4月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一问责”重点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八清理”具体包括: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设立“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清理。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市县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4类问题。
河北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负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基层存在的一些“蝇贪”,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干部作风清廉,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增加一份信任;干部作风不正,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减少一份信任。“微腐败”虽然看似不大,但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文章”上求实效。作为防治基层“微腐败”的中坚力量,县级纪委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强化思想引领。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治标只是手段,通过治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根本目的。在铁腕治标的同时,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惩处违纪违规对象的同时,要引导其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使其在心灵深处感受到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从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引导和鼓励他们正视错误,勇于改正。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印发忏悔录以及违纪违规对象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周围党员、干部受警醒,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补齐制度“短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党、治吏。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牛栏关猫”的制度被试探久了必将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在查处基层“微腐败”的同时要深入研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用严密的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查处跟制度“叫板”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强化责任追究。列明制度落实的责任清单,针对基层涉农惠农项目实行“一案双查”,即项目出了问题,在追究项目实施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项目审批和决策者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维护群众利益。强调,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大多数案件都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有侵占群众救济款的,有挪用征地补偿款的,甚至有克扣困难群众扶贫款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在给予违纪违规对象相应纪律处分的同时,要设身处地为利益受损的群众着想,切实在挽回群众损失、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尽可能把群众受损利益补回去,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反腐“红利”。加强涉农惠农政策宣传,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公开透明,加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力度,不仅要让群众清楚自身有哪些利益,更要增强他们维护利益的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基层反腐成效的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赢取民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