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34篇】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通用34篇)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运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特制定人事制度如下:

第一章人员筛选录用管理办法

一、每学年初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

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二、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成立后,进行内部分工,提请团

委讨论,通过后报请党委批准、备案。各部部长通过聘任形式确定。应聘形式确定,应聘者撰写工作计划个人简历后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进行面试并经秘书处审核最终确定。主席团有权向学生会委员会提请罢免各部部长;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各部部长。

三、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干事纳新工作由中层干部(各直属部门部长)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并顺利通过者经主席团批准,成为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成员。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报名制度

1.报名者须为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全日制注册在校本科学生。

2.招募以保证自我学业为前提,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有务实精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者;有特长或有学生会等其他组织工作经验者做优先考虑。

3.新学年开学后,凡自愿加入学生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名表(详见校园宣传海报)。

4.自愿加入学生会者领取报名表后,需根据自身特点填写兴趣特长、工作经历、工作设想、所报部门等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交于规定地点,过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表中对所报部门,只设立两个志愿项及是否服从调剂项,每位报名者应根据自身特点做出选择,多报无效。

6.每位报名者只能上交一份报名表,多交无效。

(二)选拔制度

1.各部门根据所在部门实际情况,须事先拟定新部员的招募计划(包括招募人数、招募要求及新老部员比例等)、面试计划,并于招募新部员前一周内交于主席团审批。

2.学生会将以海报等形式通知报名者,并分批组织面试。

3.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面试者,应事先向部长说明情况,可择日再进行面试。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不再进行补试。

4.面试者原则上应按照报名表上所填志愿的顺序,依次参加各部门的面试。

5.所有面试过程将遵循自主原则。

6.面试结束后,将由主席团、各部部长讨论后,确定入选名单,并在一周内进行公示。

7.在名单公示一周内,如有异议、疑问可向主席团反映和咨询,学生会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大家监督。

8.新成员必须通过一定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三)培训制度

经面试入选者,将由学生会组织新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章程》中相关部门介绍、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值班制度、会议制度、考评制度、试用期制度等。

四、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人员录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

五、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后,前一届全体人员自动解职,组织关系将不再保留至下一届。如成员不再从事学生会工作,将参照“人员异动管理办法”执行。如成员面试通过后继续工作,则将其以升迁、调动、任免等。其个人相关资料保存至其档案中。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即考勤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是学生会正常运行的关键。

一、学生会对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内容如下:

(一)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院处分者直接开除出学生会。

(二)成员开会或工作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含工作冲突)应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而未请假者,需及时补假。请假须有书面文件,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方可生效。

(三)凡是本会开展有关活动时,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其他场合不得随意出示,违者记过一次。

(四)凡是本会开展有关活动时,各成员、干部都应积极响应,踊跃参加。

(五)每次工作的负责人应提前到位,以便工作顺利开展。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须指定人员代其工作。各负责人应大胆创新、果断用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项工作分配时,成员要服从安排,不得擅自更换。

(六)各干部应做好监督、分配等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生会绩效考核和奖惩将作为评选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的`评估资料详见《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三、以上对学生会人事的管理办法将由办公室人员依照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联合意见操作执行,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干预。

第三章学生会人员异动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人员异动管理办法》是关于学生会内部人事调整的相关规定,它包括:升迁、降职、代职、调动、罢免、离职、辞职

一、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整理其资料后上报主席团,批准归档后,升迁申请通过,可升为副部长,人事变动完成。特殊情况下可由秘书处决定升迁。

二、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工作消极懈怠,或屡次违反学生会制度而受处罚等情况,特由部门提出罢免申请。部门整理资料后上报主席团,批准归档后,罢免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同时,罢免决定将通报本人所在院系、团委。

三、调动主要指人员的跨部门平行移动。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主席团、各部部长联合讨论决定,下发调动通知,办公室归档后,调动文件生效,人事变动完成。

四、如有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离职,应由本人填写履历表(如要辞职要先递辞职信),学生会认可后交回本人手中,取消本人档案详见《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会章程第八条》)。副部长可由主席团认可离职,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的离职辞职须由主席团最终决定。

五、主席团成员的各项变动,须由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并经院团委批准。

六、各项人事变动决定将通报其所在院系、团委。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

一、企业文化

二、经营理念

三、组织结构及各部门职责

四、人事管理

五、公司奖惩制度

六、员工福利

七、考勤制度

八、请假作业流程

九、升迁制度

十、入职与离职手续

十一、“三证”及“上岗证”的办理

十二、住宿及退宿的办理

十三、工作餐订餐要求

十四、职前训练

十五、在职训练注意事项

十六、安全消防及紧急状况的处理

一、企业文化

二、经营理念(追求卓越)

1、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推层出新。

2、专业:把工作尽可能的做到完美,注重客人的满意度。

3、效率:用最短的时间为公司创造最好的效益。

4、诚信品德:诚,对客人的诚心,对工作态度诚恳,对公司忠诚。信,对自己有信心,对顾客讲信誉,及对公司的信任。

5、团队合作:部门、同事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6、顾客导向:在了解客人消费需求的情况下引导客人消费。服务做到五心:诚心、细心、贴心、耐心、热心。

7、永续经营:永,永久性;续,延续性;经营,每位员工参与意识。

三、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1、组织机构(见图)

2、各部门工作职能

公司设立KTV营运部、餐饮部(吧台、超市,自助餐)工程组、财务组、总务组、保安组、IT系统维护,调音组,人事部、企划部、公关部十一个部门,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1)KTV营运部

负责营业外场的经营管理、顾客服务、店内卫生、业务培训、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执行公司的营运计划、服务规范、和工作程序,及时反馈顾客信息。

(2)餐饮组

为客人及时提供所需的酒水、饮料及其它食品和餐点,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3)工程组

负责营业场所及宿舍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和保养,包括水、电、家具、霓虹灯等。

(4)IT系统维护

负责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系统正常运转和升级,电话线路的畅通。与调音组共同做好加歌工作

调音组

负责营业现场所有音响设备以最好的效果正常使用及维修调试工作

财务(总公司)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资金流向的管理,包括收银、出纳、会计。

(7)总务组

负责仓库管理工作及各部门所需物品的验货,消耗品的保存,办公用品的发放,员工工作餐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保安部

保障公司范围内人、财、物、设备设施、资产及客人的安全。

人事部(总公司)

负责公司日常人事工作,包括员工入职、离职、办理员工各种证件、规章制度、考勤、考核、负责公司外部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员工宿舍等工作。

企划部

负责公司各项活动的具体规划设计,及广告促销方案的策划

公关部(总公司&;店家)

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工作。

四、人事管理

1、招聘

人员定编后,各部门经理如需增加员工,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填写统一的应聘登记表,由人事部组织初试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部门经理组织复试,一般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复试合格后即可参加培训上岗。

2、体检

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到本地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培训上岗。

3、培训教育

1、统一培训

2、职前培训

3、在职培训

4、储备干部培训

5、主管培训、新员工培训标准及办法:凡面试、复试合格者,由各部门筛选后参加公司的岗位培训。

4、试用与转正

新入职员工依据《入职须知》的程序办理手续。

新聘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批准,转为正式员工。

对于试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经所在部门经理提议,人事部考核后酌情缩短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间表现不佳的员工,需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试用期内可随时辞退,其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5、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无条件照章执行。

6、工资的核定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部门主任级以下员工的工资,由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工资制度,结合本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因素核定,报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公司奖惩制度

(一)奖惩类别

1、奖励类别

(1)优点:奖人民币30元。

(2)嘉奖:奖人民币100元。

(3)小功:奖人民币300元。

(4)大功:奖人民币1000元。

(5)升迁:连续数月被评为优秀员工及有突出贡献者(半年内累计两个小功以上或被记大功者可破格升迁)。

2、惩罚类别

缺点:扣人民币30元。

警告:扣人民币100元。

小过:扣人民币300元。

大过:扣人民1000元。

降级:按被降级别核发工资(半年内累计两个小过以上或被记大过者按降级处理)。

辞退:解除工作,按实际工作日核发工资。

开除: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及违反八大禁令者,作开除处理并扣其当月工资。

(二)八大禁令:

1、严禁私拿小费

(1)内部:客人在消费整个过程中有各个部门共同完成,所以个人私拿小费将视同拿大家的钱或偷。

(2)外部:因公司对外宣传上是消费透明,没有任何附加的费用,所以如拿的话将影响公司的利益与名声。

2、严禁代打卡

对员工本人来讲是起码应该做到的。

(2)对同事来讲是不公平的。

3、严禁偷拿客人所遗留食品及物品。

有损公司的良好声誉。

对个人来讲做出这种行为是对自身尊严的贬低并有损健康。

4、严禁私自招待

以权谋私,有损公司利益。

5、严禁与客人发生冲突

这是从事服务行业的基本要求,一旦发生将有损个人和公司形象。

6、严禁批评客人

对公司形象不利,一个五星级的公司只有一星级的员工。

7、严禁不服从领导,辱骂领导:管理的必要性。

8、严禁欺骗公司及领导:诚信与公德。

六、员工福利

1、公司根据营运状况适时发放奖金。

2、定期举办员工庆生会。

七、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一次扣10元。

迟到或早退15分钟至30分钟,扣15元;超过30分钟以上扣发一天薪资。

迟到或早退每月超过6次以上(含6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注:未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2、病假:

病假1天扣发半天薪资,每月病假不得超过7天(含7天),超过7天以上者,须经经理特批,按请假一天扣发半天薪资的标准进行处理,同时扣发各种津贴。

3、事假:

事假1天扣发一天薪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3天),超过3天以上者,须经经理特批,按请假一天扣发一天薪资的标准进行处理,同时扣发各种津贴。

4、旷工:

旷工一天扣发3天薪资。

旷工3天以上(含3天)作开除处理,并扣发当月所有薪资。

5、开除:

凡开除人员一律扣发当月所有薪资。

6、自动离职及劝退:

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薪资。

7、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当月薪资不发,特批除外。

注考核办法:

1、员工考勤一律以打卡机每月下载数据为主,手工考勤为辅。

2、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严禁代打和冒打。凡漏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特殊情况如卡坏、遗失、忘带、忘打等原因需由部门主管当天出示证明,经理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补卡、换卡、报备等手续。

3、凡外出办事人员的当天考勤以打卡记录及外出办事申请单为共同依据,综合考评,特殊情况者须于第二日出示部门主管及经理证明并交本部门考勤人员备案。

八、请假作业流程

1、病假:需提交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假条及药费收据,除急诊外不得以电话或口信请病假。

2、事假:需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由部门主管、人事部联审批准,3天以上,须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直接向总经理请假。

3、公假:每年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4、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提供结婚证书,给予3天婚假,晚婚假另增7天,以上假期为有薪假。男员工晚婚年龄为25周岁,女员工晚婚年龄为23周岁。

5、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给予3天丧假,为有薪假。

6、产假:女员工产期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其他待遇。(具体见总公司员工手册

九、升迁制度

1、人员升迁制度:

学员

初级服务员

中级服务员

高级服务员

辅导员

实习组长

副组长

组长

实习主管

副主管

主管

实习经理

副经理

经理

十、入职与离职手续

入职手续

1、新员工报到培训后,工作满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由部门主管带领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2、部门主管需将其工作表现评价表交给人事部。

3、入职时需带齐以下物品: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1份;外地人员另须携带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婚育状况证明信、健康证。

4、组长级以下员工上岗需交服装费200元,保安员和组长级以上员工上岗需交服装费300元。

5、服装费交至财务部经签字后,凭收条领取相关工作物品。

6、下列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考勤卡50元

工号牌10元

衣柜钥匙10元

保洁服、

西服、

西裤、

厨师服、T恤衫、围裙、工作鞋等按原价赔偿。

离职程序

1、申请辞职手续:试用期员工如不适应公司工作环境,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将辞职报告送交人事部,待工作7日后,方可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

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将辞职报告送交人事部,待工作30日后,方可到人事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

2、具体步骤:须由本部门主管带领离职人员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出示由部门经理签署认可的考勤、奖罚、休假等证明。

住宿员工需由当班宿管员签署退宿证明。

离职员工必须将考勤卡、工号牌、衣柜钥匙、及洗净后的工作服交到人事部。

离职人员需出示储金条。

手续齐备后由人事部签署确认,方可按规定时间到财务部领取工资及储金。

十一、“三证”及“上岗证”的办理

员工应持真实有效的“三证”办理入职手续,(三证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育龄妇女还应持有婚育证),凡证件不全、到期、丢失人员应立即到所住当地派出所办理新证件或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上岗证”的办理:根据市及本区文化公安系统的要求统一办理。

以上各证办理的具体手续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再行通知。

十二、住宿及退宿的办理

员工入职后可申请住宿,由各部门主管将需住宿人员名单提交人事部,经同意后,由公司宿管员安排房号及床位。

住宿员工因离职或其它原因搬离宿舍,需填写退宿申请单并到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

公司宿舍为免费提供,宿舍内生活中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住宿员工统一均摊,需按时缴纳。

凡住宿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宿管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十三、工作餐订餐要求

凡公司当班员工,可免费享受工作餐,不当班及休息、休假员工不许订餐。

十四、职前训练注意事项

消费须知及房间种类介绍(员工培训时具体介绍)

注意事项

1、受训期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2、受训期间应注意与培训人员的礼节。

3、受训期间应注意仪表仪容,禁止蓄发留胡须、衣衫不整。

4、学员应保持安静有序,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影响他人工作休息。

5、学员受训期间不得佩带寻呼机及手机,不得私打电话。

6、受训期间为保障学员安全,请不要随便离开教室;如有问题,请与培训员联络,以便得到正确指导。

7、受训期间不得吸烟、饮酒、赌博、斗殴,一经发现即做退训处理。

8、受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请假必须提交相关证明,需经培训员及人事部批准,如未按请假流程申请,一律以退训处理。

十五、在职训练注意事项

(一)、服务要求:

1、工作中应表现出亲切有礼,随时面带微笑。

2、顾客有需求时,言语应尽量委婉,并尽力满足顾客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上班时不得在大厅用餐、喝饮料、吃口香糖。

2、上班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懈怠、不偷懒、不打瞌睡。

3、当班时不许陪客人聊天、唱歌或会友。

4、上班时应佩带工号牌,服装需整洁。

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电话。

6、上班用餐时须在员工休息室,一律不准进入包厢休息,如有朋友到公司消费,需报备组长以上主管,允许后方可进入包厢,但不得超过5分钟。

(三)、仪容仪表

1、男性员工头发须保持清洁、整齐,不可过长或奇形怪状,以清爽为原则,不得留胡子。

2、女性员工头发须保持清洁、整齐,长发员工以扎起为原则或用夹子夹齐。

3、指甲不可过长,并修剪整齐干净,不得擦有色指甲油。

4、仪表端正,站姿保持双脚平行,勿要驼背或依靠墙壁,面部保持微笑,态度亲切。

(四)、礼节要求

1、在楼面遇有客人上来以适度的音量说:“欢迎光临”,客人离开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

2、与客人擦身而过时先停下脚步,待客人走过时再走或稍远一步作礼貌性回避。

3、遇客人有彷徨神色时,主动上前询问是否需要服务,再为客人解决所需问题。

4、与上司及同事间对话应注意礼节,保持同事间和睦气氛。

十六、

安全及紧急状况的`处理

(一)火灾四大特性

1、火是黑色的

火灾发生时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光亮,而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

2、火灾真正致人死命的是浓烟和瓦斯

浓烟和瓦斯是无色无味的,它能在不知不觉中致人神经麻痹,无法动弹,葬身于火海之中。

3、热度能瞬间杀人

火灾中热度上升非常快,人体在达到150摄氏度时身体就不能动弹,一分钟内火灾热度能迅速达到700度,人立刻就会死亡。

(二)火灾形成的三个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三)正确的逃生方法

1、逃生中必须匍匐前进,有条件者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因为致人死命的浓烟和热度均飘浮在空气上方,只有下部的空气才有使人活命的氧气。

2、沿着安全指示灯方向逃生。

(四)消防报警设备

1、消防报警设备

(1)烟雾感应器:当烟雾浓度(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此装置的红灯会自动闪亮,并通过传导线路传送到该楼面的火灾显示器,会自动鸣叫,通知工作人员何处有火灾隐情,以便及时处理。其主要分布于各包厢、走道。每月必须进行检测,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2)手动报警装置:当发生紧急状况时,应打破玻璃,红色按钮会自动弹出,通过传导线路传送到该楼面,火灾显示器会自动鸣叫,通知工作人员,何处有火灾隐情,以便及时处理。其主要分布于楼面走道,每日必须检查装置有无破损,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3)监视器:监视日常工作并进行录影,作为检讨及防范追查之用;24小时全天候开机,其分布于各楼层、走道、转角、柜台、超市、大厅及公共区域。

2、紧急逃生示意图:

逃生示意图分布于包厢门后及歌本前页,此图标示出所处位置及正确逃生线路,在发生紧急状况时,参照此图及工作人员的指引,安全离开火灾现场,此图应每天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3、灭火设备

灭火器:适用于小型火灾灭火,主要功能降温与隔绝氧气,主要分布于走道及公共部位。

消防栓:是连接消防水源的消防水龙头,其中配备灭火龙头和水带,必须进行现场连接,若打破其中警铃,消防栓的压力便会增加,便于大型火灾现场灭火。其主要分布于各楼层,每周检查其连接是否正常,水带有无损坏并加润滑油进行保养。

喷淋头:当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86摄氏度),该装置红色部分自动融化,水源自动从喷头成散射状喷出,其主要分布于包厢内及各公用部位,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4、照明设备

手电筒:是简单的照明工具,务必放于随手可得之处,方便使用。各部门必须配有足够数量的手电筒以备急需,要经常检查随时更换电池。

应急灯:是一种有自动蓄电池装置的灯具,只有在电力中断时,才会立即切换,持续提供照明达一小时左右,主要分布于走道及公用部位。每周需进行全面断电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每日需定时放电,以免造成灯具损坏。

指引设备:

a.紧急出口灯:标示安全门所在位置,分布于安全门上方;

b.出口指示灯:引导避难方向,安全出口的指示灯主要分布于各走道和转角处。

上述两种灯具要求白底绿字,标示于明显之处需24小时长明。

(五)消防组织职责及紧急状况处理

(1)消防安全编组的职责

总指挥:负责人员掌控及特殊状况的处理;

副指挥:迅速到达火灾现场,立刻切断电源并负责楼面人员的掌控;

警戒组:维持火灾秩序,禁止闲杂人员等出入火场并防止偷窃或跑单;

避难组:引导客人由安全出口逃生,并通知客人迅速逃离火灾现场;

消防组:取最近的灭火器灭火或准备消防栓随时待命;

医疗组:将受伤者带至空气畅通处,施行简单救护,并随时待命;

通讯组:拨打119告知消防大队公司详细地址及火灾状况。

消防编组在部门中的实际运用

A、总指挥:由总经理或营运部值班经理担当;

B、副指挥:由保安部和工程部主管担当;

C、警戒组:由各楼层保安员、服务员担当;

D、避难组:由中控室人员担当;

E、消防组:由各楼层保安员、吧员、机修人员、电工担当;

F、医疗组:由保洁员担当;

G、通讯组:由总台人员担当。

紧急情况的处理

A:小规模火灾(如超市角落)

处置原则:边处置边报告。

处理方法:

1、疏散人群,严禁进出。

2、保护重要目标,严防盗窃事件。

3、隔离周围易燃物,以防蔓延。

4、手持灭火器材,立即赶到现场灭火。

5、做好善后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

B:中规模火灾(如包房起火)

处置原则:在报告处理的同时拨打“119”。

处理方法:

1、疏导客人,到达安全地点。

2、安抚周围房间客人,以免发生跑单。

3、抢救贵重物品,如电脑、电视机、音响器材等。

4、包间着火抢救要快,以防蔓延。

5、做好警戒工作,以免混乱。

C:大规模火灾(如煤气罐爆炸)

处置原则:疏散客人并拨打“119”报警、“120”。

处理方法:

1、导客人不要慌乱,带好随身物品,有秩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2、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尽量抢救公司财物,维护外围秩序,保证消防人员顺利救火。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

人事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形成、管理、利用情况和档案发展的重要手段,档案人员要慎重对待,认真抓好。

2、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提交档案质量。

3、做好档案收进、移出工作,定期进行清理登记,做到随时归档,便于查找。

4、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本局档案情况。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须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外借时,应按要求限其归还。

2、查阅借阅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划、剪裁,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追究责任。

3、查(借)阅档案人员,对确需要摘录的材料,须经局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审阅后,才能带离档案室。

人事档案保密制度

为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保密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禁在闲谈和私人通讯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

2、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面前谈论有关档案的机密。

3、忠于职守,加强保密观念。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4、凡查阅不宜公开的秘密以上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履行手续,不准随便摘抄,复制和补传。

5、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保密法”,对违犯“保密法”及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大失泄密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要追究其责任。

6、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出入库房。

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提供利用是档案工作重要环节。档案人员要树立档案为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档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坚持用原件或复制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时,均应按查、借阅档案的管理办法办理相应手续。

3、档案人员要熟悉本机关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程序,提供档案材料要准确、及时,积极、主动为领导和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人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的手续和经常性的工作。

2、档案进出库要有登记和交接手续,不能“账目不清”以免造成档案泄密,丢失的漏洞。

3、管理人员变动时,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不能只交钥匙不交“账”。

4、严格保密和保卫制度,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柜的。排列要科学有序、便于通风和避光。

6、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和柜内整洁,干净防止灰尘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7、库房设备应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做好保密,杜绝文件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宣传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档案工作政策,规定,及时处理本局存在的问题。

2、组织协调本机关档案工作的管理,经常监督检查本机关的档案工作,督促档案人员做好平时档案工作收档和移交工作。

3、重视并加强档案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经常了解干部的思想和业务情况,开展两个文明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好专业学习,使他们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不断的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4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xx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xx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xx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8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8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5

一、科学管理替代经验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往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计划组织和开展简单的操作事务,其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更没有同自身实际相结合促使个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实上,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时,都要坚持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对自身现有的师资及其他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设事的基础上,促进因岗择人和依事设人目标的实现。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在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系统科学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岗位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比例的制度。

二、动态管理代替静态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在工作时往往只是形式的、静态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对其管理对象的积极的引导和调动。其在具体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静态的工资薪酬,其具体工作中获得的成果与工作成绩缺乏直接关系;静态的职称,相关人员一旦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则拥有相关待遇的终身享受权;静态的职务,一些从事行政职务的官员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显现出终身制特点。然而,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要将教职工积极性的`激发和调动充分重视起来,使其工作效能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在开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将教职工的绩效与其薪资待遇结合起来,使绩效变化,薪酬随之变化的原则得以遵循;将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效果与其专业技术职务相挂钩,根据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变化,进行职称的相应变化,避免终身享有现象的产生。同时,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级别也要实行动态管理,在位时,使其拥有相应待遇的享受权,不在位则要予以取消。

三、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据竞争发展的有关理论,竞争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发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应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使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传统管理中,将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现实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设岗的理念,使身份终身不变,只可上不可下。这种模式在管理人才时较为僵化,竞争的缺乏,使人才的才华难以充分施展。一些职工获得教授职称后,不存在岗位竞争问题,不论科研如何、教学如何,终身处于教授职位,终身享有其待遇。与之不同,岗位管理实行先设岗后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够参与竞争中,实现能力上岗,并根据自身能力享受应有待遇,同时,结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岗者面临着落聘的风险,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而坚持不懈的进行学习和研究。

四、人力资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理念重视身份管理,将个体以往的行为活动及相应的成果作为评价和管理的依据,这一理念实质上属于静态管理,由于相应引导和激励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发展中,应将对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其工作的指导思想,通过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在关注人力资源的提升和重组中,使人力资源的质量得以提高。

五、差异分配代替平均主义

近年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逐渐在我国高校中先后实行,使教师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然而,实际工作中,其改革和创新的步伐仍然比较缓慢。一些学校在分配教师工资时往往遵循校内津贴、特区津贴、保留补贴及职务工资等,比例较高的职务工资使其分配方式仍然处于职务等级分配阶段。高校普遍存在的这种实际上平均主义的分配倾向,使其激烈和约束作用仍然较低。受体制影响,很多高校的部分富余人员难以分流,过多的岗位设置和落后的收入及较小的收入差距,难以对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难以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因此,高校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通过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薪资待遇,在确保较大差距的同时,还要重视多种奖励的设置,使做出较大成绩及拥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能够获得重奖。当然差异分配制度的实行还要建立在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六、结语

总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时,要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过对自身管理实际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对其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上,实行科学管理、动态管理、岗位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在坚持差异分配和全员聘用制的同时,促进高等院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充分调动,使高等院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6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九、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____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略)

备注:

3.2.1以上所有手机费用尽限于经公司批准购置拥有手机的人员(上述费用标准中包含电话月租费);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十、员工社会福利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__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8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聘请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其次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为工作时间12:00 — 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 — 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全部专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起先的前30分钟内,即8:30 — 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赐予工作支配。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三天以内由干脆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方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状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精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觉,赐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峻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一般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依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干脆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需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缘由,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刚好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其次节六。 1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干脆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促使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据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等实物资产,以及公司活动用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购。

三、管理职责

行政采购专员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物资采购

四、内容

(一)申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耗材专员按标准配置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和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由行政采购专员定期集中采购,存于公司库房。

2、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标准配置外的其他用品,应逐级申报审批。

3、单价金额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内勤填写《请购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采购专员购买。

4、单价金额500元以上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填写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公司省总或省副总批准后,由行政购买。

5、涉及金额较大的特殊采购,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还应交总公司审核。

(二)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常规物资指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等物资。

2、行政负责寻找、甄别、建立常规物资的长期供货方,签长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长期供货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的应及时更换。

4、采购工作应在收到《申购单》、《请示签》后两天之内完成。

(三)非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非常规物资指除开发项目设计、工程、预算、市场推广专业采购外公司所需物资,如公司活动用品等。

2、根据需采购物资性质、金额大小、交货时间要求等因素,主要采取

三种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由行政外勤具体实 施。

3、采购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推进。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到行政内勤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其他类采购应在使用人处办理验收手续。凭入库或验收签字到财管中心办理财务手续。

2、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采购物资的维护保养人名单、地址和电话,积极联系维护人员上门保养,完善售后服务。

3、及时完善财务借款手续,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据的一周内在财务销账。

4、按公司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规定,金额在(单项)伍仟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5、主动征求员工对办公用品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善品质,以满足办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所购办公用品的市场询价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员执行,以监督行政采购工作。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0

酒店的内部,有多项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从员工的招聘,到入职培训再到员工的离职等方面,都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酒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一、员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为主,招聘人员可分为酒店合同工和临时工。

(二)招聘人员必须按拟定的用工条件、要求(如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工种、业务和知识水平等),严格挑选,并经过相关部门面试认可。

二、招聘原则

(一)因事设职,因岗择人;

(二)先店内,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前厅、公关营销、收银一线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一般服务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特殊岗位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职称。

4、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要求:

1、一线管理人员35岁以下。

2、一般服务员18---25岁。

3、后勤员工可放宽至45岁。

4、如特殊岗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要求:

1、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灵敏、无不良嗜好、双眼视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无犯罪记录。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已定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情况,部门经理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随文附上录用人员条件标准。用工部门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一个月作好本部门的用工招聘计划,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详细的用人申请报告。

(二)办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员已定编制,对所有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如用工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超编,办公室则应视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给用人部门做出必要的答复。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由酒店部门内部转调的形式进行招聘,用工部门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办公室推荐有关合适人选。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门需要,办公室酌情安排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文化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会同用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招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总经理亲自面试并签批后方可录用。招聘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办公室与用工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并写出面试意见,合格后择优录取,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所有录取的员工,必须经酒店办公室和用工部门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酒店基础知识课程的.训练才能上岗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考虑边上岗边培训。

(七)新员工需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试用,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会成为酒店正式员工,由所在部门做出鉴定,并报请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

五、招聘计划制订:

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编制的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或减少编制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六、员工入职程序:

凡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被录用者,需按如下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需交物品:

1、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验文凭原件,交文凭复印件1份;

3、交验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5、交齐服装押金100元;

6、交健康证原件。

(二)新员工领取物品:

1、员工手册

2、工号牌;

3、宿舍钥匙;(住宿员工);

4、制服等;

(三)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三天的入店培训(此三天无薪),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礼节礼貌、店规店纪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训消防安全常识,然后交至部门。如特殊情况可先安排上岗后、再及时补充培训。

七、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由用工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间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向办公室建议转正日期。新员工试用不满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正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呈总经理审批。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试用即行终止。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10天前,所在部门应当到办公室领取《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对于试用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办公室在参考用工部门意见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员工转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员工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有关内容及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酒店与其鉴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人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九、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命应当通过文件向董事会审批,并向酒店各部门公布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一般为一年。

人事变动规定

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根据酒店管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殊贡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情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提出请求批准后,必须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罚,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将严肃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由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经批准后备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天后准许离职);

3、根据办公室开具的表格员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属于酒店的财物归还有关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原因产生冗员、决定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办法办理。

员工工资、福利、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资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四部分构成。

(二)酒店必要时可根据营业状况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工资。

(三)酒店聘请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工资标准可通过协商拟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工资标准的范围)。但拟定的工资标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认可。受聘人员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确定。

(四)考勤和员工工资发放程序:

1、工资应严格按照员工的考勤计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准确作好有关记录,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复审。

2、办公室按各部门上交的考勤汇总后,按国家和酒店有关的工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3、办公室做好全店员工工资表后,经办公室经理审核并在总表上签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财务部复审,最后呈送总经理签批。

4、财务每月十五日按鉴批制好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二、假期

(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休假详见酒店《员工手册》假期规定。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及慰唁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员工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或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和病假证明,并有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休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具体由办公室严格掌握。

1、酒店员工“急诊”病假单在两天以上者,酒店仅承认第一天病假有效,员工必须在第二天知会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休病假,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2、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一律当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4、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按权限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除获总经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积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伤医疗期超过一个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从事酒店业工作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八)员工因工负伤,视伤势送医务室或有关医院治疗,并立即报部门经理、总监,及时填写《工伤报告表格》,报办公室审批备案。

(九)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办理。

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科学、规范做好酒店培训工作,达到增进沟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酒店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关于沟通、职业规划和培训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开展培训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加强蜗工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为员工未来发展和工作调整做好准备;

(四)使员工有晋升和发展的资格与机会;

(五)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培育安全的工作习惯;

(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让新员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适应新岗位;

(八)让各岗位员工之间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员工的领导和指导能力,以便酒店扩充时,指导新员工;

第二节沟通

一、酒店与员工、各级领导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有利于酒店各项政令的畅通,有利于增强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二、办公室应当通过开设信箱,举办各种座谈会、联谊会、文娱活动来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三、办公室应当通过举办“对话”活动,为员工提供与酒店领导(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监)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节职业规划

办公室应当在与各岗位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结合酒店和员工的实际,为员工设计制定适宜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培训实施及日常管理中积极促成规划的落实。

第四节入职前培训

一、新进酒店的员工或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必须参加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

二、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应当接受该岗位隶属关系、基本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三、上述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是确定员工岗位技能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特殊需要,员工未参加就职前培训直接上岗的,应当在一月内接受培训。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1

一、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二、实施聘用制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三、实施聘用制的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四、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委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五、违约责任: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六、争议的处理: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七、聘用期限: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二章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第六条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七条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第八条 奖金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 福利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三章 薪酬等级

第十条 薪酬等级 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一、薪酬调整分类

1、个别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2、特别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二、薪酬调整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章 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 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4

一、人事

1、园长主管园内人事工作。主持召开行政会或园务会研究确定教职工岗位分配调整、奖惩等工作。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内岗位调整分配。

3、园内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园内计划、工作报告等。

二、考勤

1、园内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每天上下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

2、全园教职工必须按园内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蓠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日组长或园长。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扣发部分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与工资、奖金、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5

1.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及加强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本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4.工作挂牌

4.1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挂牌。

4.2员工应妥善保管挂牌,遗失应立即补办,费用自理。

5.办公室规范

5.1办公桌

5.1.1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1.2简易文具应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5.2办公时,应当将所处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夹中,如遇临时有事离开或有客人访问,应当将正在办理文件的文件夹及 时合拢。

5.3离开办公室,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座椅推放至办公桌正下方。

5.5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应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5.6电源: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

6.语言规范

6.1交往语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6.2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6.3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立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说不)。

7.行为规范

7.1私人信函自费交寄。

7.2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区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

7.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7.5因公外出时,应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赶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领导。

7.6发出的传真应注明: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发件人的联系方式等。

7.7接听电话应首先答复您好,西藏药业,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7.8办公时间内不擅离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7.9适时调整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或会议中则应取消铃声。

8.不定期检查。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9.附则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6

一、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可录用为合同制员工。

(三)试用期内,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四)员工转正

试用合格的新员工,应填写《转正申请报告》,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公司的建议等),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部门审核,须考核的人员,应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有关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转正期,合格者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二、淘汰、辞退

(一)公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月评,每个季度末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对以下人员进行淘汰。

1、工作期间严重违规违纪者;

2、工作不尽心尽责,消极怠工者;

3、在员工中制造舆论,损害企业形象者。

(二)公司有权辞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1、辞退以下人员,应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者;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辞退以下人员,无需事先通知:

a、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离职

(一)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岗位如:收银员、财务人员可适当缩短期限)上交《离职申请报告》,由离职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定后,公司总部员工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店员工交人事课备案;

2)、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批准后,领取并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

3)、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所有手续,逾期作自动离职处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退还住房及房内公物;

5)、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后两个月内将本人的行政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走,逾期将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费;

(AdWords)6)、辞退人员需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二)薪资计算

1、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薪资计算至该员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辞退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将赔款、罚款等情况在意见栏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须扣除水电费;

4、如合同期未满,则须按合同规定赔偿有关费用。

(三)离职面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面谈,其他人员由人事课安排面谈。

四、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名,并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文件,人力资源部进行任免;

(二)所有职务晋升都必须经过任前公示,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选都必须有书面的申报考核材料;

(四)没有经过任前公示的,无审核、考核意见的或未经核准,而事先安排代理相应职务的,均视为无效;

(五)分店课长、主管级职务人选由各分店张榜公布,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科长职务人选和各分店店长、分店店长助理职务人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总部和分店张榜公布;员工可客观真实地反映拟任命人选的'优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对任命人选进行检举和揭发。

五、职位晋升

当公司某管理层职位空缺时,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应聘条件,员工有优先获得该职位的机会。

(一)公司对空缺职位采取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二)参加竞聘的员工,需符合竞聘条件,填写《职位申请表》;

(三)竞聘采用积分制评分办法,主要考查学历,工作经验,面试、述职演说,绩效考核,专业知识考试等方面;

(四)竞聘上岗的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根据员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门工作。

六、工资

(一)岗位技能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等其他津贴和非经营性补贴。

(二)岗位工资等级

员工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分店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当地的工资标准拟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抽调人员工资

就高不就低原则:现有工资高于新工资标准,工资维持不变;现有工资低于新工资标准,按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定级办法

1、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定级,按拟就任岗位,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2、转正、调级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内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发薪办法及规定

1、公司员工薪资及各项加薪、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而定。

2、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也应对本人的工资保密,不得公开或私下议论,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六)工资晋级

1、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员工,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并由部门责人签署意见。

2、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对员工工作总结及部门签署意见进行核实、综合评估、业务测试后,在规定范围内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范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分等级的岗位人员,工资晋级采取理论与实践双重考核的办法,合格后方予晋级。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7

根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履行移交手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归档材料。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五)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形成干部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六)干部人事档案原件存正本,复制件可存副本。证明、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单位、复制日期,并加盖材料制作部门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或20开型(长260毫米,宽204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审查鉴别,对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1年内整理归档。

二、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严肃认真地进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鉴别,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

(三)未经鉴别,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得私自将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归档或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

(四)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必须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必须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五)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

(六)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七)凡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或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必须由专人把关,对比较重要材料的取舍,应请示主管领导。

(八)经鉴别应销毁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进行登记,履行批准手续后方可销毁。

(九)鉴别工作应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正常业务,应随时或定期进行。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整理工作做到真实、完整、规范。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备齐全相关设备(切纸刀、打孔机等),使用标准的档案卷夹、类号等文具用品,确保档案整理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行分类、编排、修整、打印、装订的档案整理程序,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

编排有序,层次清楚;

技术科学,修补完整;

目录清楚,打印工整;

两边对齐,装订美观。

(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人员应认真、仔细,不得折皱或损坏档案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用纸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或折叠、剪裁等技术加工。

(五)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人员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档案整理后,要认真复核,合乎要求方能入卷。

(六)每两年对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新材料的.补充和整理工作。对整理后的档案,经认真核对后,方可入库。

四、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对外提供使用。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借阅。

1.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退(离)休、工资待遇、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

2.办理案件;

3.办理社会保险、公证;

4.经批准进行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

(二)除组织人事部门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上级和同级干部人事的档案。除办理案件外,查借阅单位只能查借阅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须派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干部,持《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一般只能摘抄。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须事先在《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中列出需要复制的材料明细,并经批准方可复制。

(七)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不得喝水、吸烟、吃零食,应保持档案整洁;

不准拆散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画圈、批注、污损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八)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因治丧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使用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地必须在借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外地必须在借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归还。借出使用的档案和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

(九)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但审批手续不完备,未写明查阅理由,查档人不符合规定,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提供查阅。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管理权限的变化及时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调动或管理权限变动通知后,应在30天内将调出的干部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经过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将干部人事档案交干部本人自带或公开邮寄。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卷,材料必须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将材料分批转出。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规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并详细登记转递情况。凡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入历年的干部档案转出名册,以便查找。

(四)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归档入库;

对个人自带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有权拒绝接收。

(五)对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逾期一个月未见回执退回,要及时发函、发传真、电话催取,以防丢失。回执退回后,将其贴在转递通知单的存根上。

(六)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要认真查找,确实查不到干部下落的,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移交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七)干部因病去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干部生平归入干部档案;

五年后将死亡干部档案转入同级档案部门保管。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借用及日常工作中,必须检查核对档案,干部名册应与档案相符,干部档案目录应与干部档案材料相符。

(二)接收干部人事档案时,看是否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

看单位、姓名、职务是否相符;

看档案内容是否与档案转递单开列的材料项目相符;

看有无不需归档的材料;

看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整理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时,一要清点材料,整理装订;

二要注销档案名册,注明转出去向;

三要办理转递手续。

(四)接待查阅档案时,档案的取出和收回要清点材料,以防丢失。

(五)每半年检查一次借出档案退回情况,逾期未还者,要及时催回入库或补办续借手续。

(六)每半年按干部名册核对一次干部档案名单,管人与管档相一致,杜绝有人无档或有档无人的现象。

七、干部档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

(一)专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设施要达到防火、防盗、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温等“六防”要求。

(二)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库房内不得存放除档案以外的物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档案库房要随时关好门窗,下班后要注意切断电源。

(三)档案实行专人保管,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不得代管库房钥匙;

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绪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销毁材料不得自行处理,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登记,统一销毁。

(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八、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通报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须在新任职干部任命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按照标准完成新任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和转递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档案要逐页逐项核对材料,保证各类材料完整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信息准确、无错装材料、无涂改材料。如档案材料有涂改的,应先对涂改情况和原因进行了解核实,并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做出书面说明放入档案十类中。

(三)拟报送的干部人事档案需做到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技术加工和装订符合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办理转递手续前,要将审核情况及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在《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说明,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装入档案十类中,才可办理转递手续。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xx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19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教育改革正进入到白热化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对高校的各方面管理都要能够进行优化发展,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要想将高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就要能够充分重视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对人事管理要能有新的定位,从而来适应新的时代发展的要求。基于此,本文主要就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征和重要性进行详细分析,然后对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及优化策略进行详细的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优化改革

高校在当前的人事管理过程中还有着诸多问题存在,这对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就有着阻碍作用。高校人事管理作为是高校管理体系当中比较重要的方面,在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封闭式运行状态占据着比较重要的地位,和市场的发展已经存在这不协调的问题,所以对当前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发展就有着其必要性。

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征与重要性分析

1.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征分析。

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当前发展中有着比较鲜明的特征体现,我国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在当前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自主性特征上比较突出,高校大多是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的影响层面比较显著,人浮于事和效率问题一直都存在,所以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的自主性需求上就比较突出。再者,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共性特征方面也比较突出,高校属于非盈利机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并要能够对公益目标加以实现,所以这就在公共性的增强方面比较突出[1]。另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系统性以及开放性也有着重要体现,对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只有在系统性基础上才能够得以成功,并要能够面向各级的劳动市场开放性的实施,和市场的发展需求要能得到结合。

1.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重要性分析。

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教育,在高校的管理工作当中发挥着比较关键的作用,对高校的人事管理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能得到有效促进,从而能够实现学校人力资源利用的高效率以及高效益目标。通过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能为学校以及教师的共同发展营造校园文化,对人才能得以吸引和培养[2]。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背景下,要能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深入贯彻,如此才能够实现管理上的优化发展,所以加强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就比较重要。

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现状与优化策略

2.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现状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现状来看,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对整体的管理效果良好呈现有着影响。在高校的人事管理的观念以及改革的意识方面还没有更新,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对其改革的深化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但从实际的改革情况来看,有的高校依然是因循守旧,在人事观念方面还比较传统,对制度的改革意识不强,没有和现代化的高校管理的要求相契合,对人力资源没有实施精细化的管理,在服务能力和意识上都需要进行提高[3]。再者,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完善,在选人机制的科学性方面比较缺乏,部分的高校中毕业生留校任教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在科学化的用人机制方面还比较缺乏,职务能上不能下以及晋升内部论资排辈等现象还比较突出。还有是盲目的进行模仿,在改革的方案上比较缺乏科学系统性,优于高校的管理人员在系统的管理知识上的缺乏就盲目参照其他高校的做法,在方案指导上比较缺乏科学性。还有是人事管理中的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相对比较小,在管理和服务等部分的人员占的比例比较高,这就在人事管理的效率层面不能得到有效提高。人事管理制度中教学科研的中心地位没有得到有效突出,高校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科研人员比较多,而在扩招的情况下就为其工作任务上有了加重,管理的队伍在高校管理中是比较强力系统,所以在追求非本质的价值现象层面就比较严重[4]。

2.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优化策略。

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对其中的问题要针对性的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实施有效应对策略,笔者就当前我国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优化进行探究了几项措施。

第一,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先要能从思想观念层面进行积极有效创新,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是系统和长期的工程,先要能够在管理思想观念上进行积极有效创新。思想观念的创新是对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一个先导,在当前知识经济和信息发展的时代,人的作用发挥是多方面的,管理过程中先要能够树立人本主义管理的理念,将以人为本的现代人事管理的思想得以明确化,在内容上也要能够充分重视,人力资源是高校当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资源,高校的发展目标是多方面的,所以在管理的思想上也要能够开放化。

第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服务意识要能得到有效强化,面对当前的发展压力,高校的人事管理部门在新的管理服务理念层面要能及时转变,强化服务的意识以及服务能力,对行政审批的程序要能最大化的缩减以及规范化,从而来为高校教学和学术活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再有是为能够保障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就要能够树立民主和法制的观念,通过法律的约束促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性。同时,在管理组织以及机构层面也要能够积极的创新,对人事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能加以明确化。

第三,在用人方面要能从人事管理向着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向进行转变,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在人事管理基础上进行发展的,在管理上就要能够向着以员工为导向的人本管理方向迈进。高校的人事管理要能够有着更大的包容性,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进行推动发展,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来实现个人的价值。除此之外就要能够在职员的身份方面进行改革,要能向专业岗位管理制度方向进行发展,高校要建立固定与流动以及专职和兼职得到有机结合的灵活用人制度[5]。

第四,加强对高校人事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建立全员聘任以及合同管理的岗位聘任制,从具体的实施来看要能够注重两个层面的问题,在岗位的设计以及合同期限设计方面要充分重视,确立科学以及合理化的岗位编制以及合同期限是聘任制的重要基础。在岗位聘任当中要能够实行教师的分类管理,聘任过程当中也要能够保证程序的公正公开。对人事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行提升,将教育职员制得以推行,高校要按照职工的岗位要求计划性的对职工实施培训,还要拓宽高校职员的晋升渠道,并能够结合当地所实施的教育职员制度试点的高校进行调查,对职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充分重视,加强对职工的激励机制的实施,通过物质激励以及精神激励等方式来促进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结语

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充分重视和实际的联系,高等教育实现从外延性增长向着内涵型增长转型也是当前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在这一过程中要能对各个层面的改革充分重视,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对整体的管理水平提高就有着实质性意义。此次主要就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重要性以及现状和优化策略进行了研究,希望有助于实际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龙江.我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J].煤炭高等教育.1992(04)

[2]孙伟琴.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实践[J].管理观察.20xx(21)

[3]高潮,薛理朝.关于深化师专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J].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1995(04)

[4]黄莹莹,牛晓琳.当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J].改革与开放.20xx(02)

[5]纪可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创新的几点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xx(28)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0

第一章意义与原则

为了切实保证学生会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保持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与同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发展新成员,和选拔任用学生会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

(二)坚持高标准,保证高质量的原则;

(三)吸收先进分子的原则;

(四)有领导有计划的原则;

(五)德才兼备,任人的原则;

(六)学生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七)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八)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九)依据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

第二条参与选拔的新成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凡具备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学生,承认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不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有资格参与学生会的纳新活动。

参与选拔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选拔聘任正部级、副部级干部一般应当具备在下一级工作职位上工作半年以上的经历。除逐级选拔外,特别优秀的学生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破格任用。

(二)选拔聘任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当在下一级工作职位上工作半年以上的经历。

(三)学生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1、想要做一个好干部,同时想好好锻炼自己,一定要明确:职位没有高低,只有职责不同,不论在什么岗位上,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了就是最大的成功。

所谓职责,首先要把交代的事做好;其次,若想出彩,切记――要有创新。

2、做事要有始有终。无论做什么,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时刻明确你身上是有责任的,切不可半途而废。

3、要有牺牲精神,面对学生会这个大集体,或多或少都有些利益,不能光看到自身利益,集体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二、工作中要讲究方法

1、有任务下来后,要及时处理解决,否则将工作也做不好,其他事也做不好;做事要有心,不能忘这忘那。

2、遇事要冷静,尤其是几件事放在一起时,不要急,理智地对待,寻求最好最高效的解决方式。

曾经有一位老师说过:真正有能力的人,不在于把一件事做得有多漂亮,而在于能够同时处理好几件事。

3、要有牢固的群众基础。

怎样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

1)要有与人交往的能力

2)学生干部本身是学生,要和同学打成一片,不要摆架子,要善于接受同学意见,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

3)及时了解同学所需,解决同学们的困难。

4)要热情、勤恳。

4、分工明确。不要只一味自己干,但该自己干的决不能推。

5、几点警告:

1)平时要多想一点、要细心,不要认为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问题已经发生,不要慌,赶快想解决的办法。

2)要热心帮助同事、他人,但不要越俎代庖。

3)要尊重长辈、老师,不要擅做主张。

4)要把服务同学放在第一位,不要作秀,要考虑大多数人利益。

三、要有个人魅力

1、人格魅力:即要有修养

1)要懂礼仪。不妨看些礼仪社交的书。

2)要有胸襟。懂得宽容、大度。

3)对人要热情。

4)多与学长交流,他们身上有你学不完的'东西。

2、才华魅力:

1)通过活动把自己的才华展现出来。

2)抓住机会,给自己一个展示的舞台。

3)有才华的人要谦虚,不要耍大牌,不要自以为是,否则将事得其反。

3、能力魅力:

1)组织、策划、决策能力。可以慢慢培养。

2)要学会自我推荐――有能力就亮出来。

4、语言能力。嘴皮子功很重要,不行的可要抓紧练哦。

四、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

1、及时排解压力

2、工作中不要把自己当一个孩子,要以成熟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不要情绪化。

3、遇到挫折要学会乐观、积极的精神。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只顾自己学习不顾服务同学他人,这样的人可能是合格的学生,但不是合格的学生干部,不是社会需要的人才,即使不是学生干部,也应当有服务他人的意识;如果不顾自己学习专干所谓的工作,或者只为自己的私利,这样的人既不是合格的学生,也不是合格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审查资格;

(二)讨论决定;

(三)试用考察;

(四)批准任用;

(五)颁发聘书

第四条选拔与任用程序附则

(一)讨论决定:

(1)、部委审查资格符合后,由部长决定;

(2)、副部级以上干部审查资格符合后,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二)试用考察与批准任用:被试用人员使用考察期为一个月,经审查若能胜任工作,由相关负责人批准任用。

(三)凡正式聘用后,将建立个人档案,由办公室存入学生会干部档案库。

第三章人员异动管理

第五条调动主要指人员的跨部门平等调动。

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下,经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将相关文件归档并通告后,调动文件生效,完成调动。

第六条因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可进行职位升迁,也可通过换届选举实现职位升迁。

第七条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起现任职位的,经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可降职。

第八条降职的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干部,在新的工作职位上成绩突出的,可重新担任或选拔担任合适的职位。

第九条因公辞职:>

(一)换届选举后,前一届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均自动离任,组织关系将不再保留至下一届;

(二)学生干部因职务变动,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向主要负责人辞职。

第十条个人申请辞职:

学生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个人申请辞职,必须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交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应该按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第十一条责令其辞职:

相关负责人依据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发现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有职位的,通过规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予以开除处理,依照《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辞职后,将取消此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人员录用、调动、升迁、降职、辞职、开除等相关程序如下:

1、提前一周将相关材料及申请交至办公室;

2、办公室在收到相关材料及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交一份书面意见至主席团;

3、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办公室将有关意见传达到相关人员;

4、办公室将有关材料存档;

5、办公室在收到主席团意见后,两天内向学生会全体人员进行通告;

6、文件生效。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权均属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1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购:公司统一制作和采购。

第二条工作服的使用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服的领用规定。

一、数量:超市营业人员及促销人员夏秋装每人两件,冬春装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员每人夏秋装两套,冬春装一件;一线行管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及防损队员(含队长)每人两套(夏季、冬季服装)。

二、费用:所有人员的夏秋装以及一线管理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防损队员(含队长)的春冬装由公司统一采购、员工自费购买,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金额超过100元/件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按第五条第三款执行)。

三、新进人员入职后,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综合办公室申领工作服,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五、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再领可参照上述第三条执行。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购费用。

第四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办公室主任外)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三、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清香无异味。

五、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第五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一、各部门主管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损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款10——20元,行管人员每发现一次扣款30——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三、主管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主管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四、营业员春冬装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公司统一采购、自费购买的工作服(100元/套以上者),自购买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20%退还;满两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5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满三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8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2

一礼仪纪律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礼仪、办公纪律、出勤、外出等事项的全面监督;

2.行政部主管发现不当现象,可签发“提示单”以提示警告,并报备有关部门主管;

3.行政部确认奖惩事实,可提请有关主管研究提出奖惩申请;

4.对公司礼仪纪律现象,行政部与各部门主管均可直接向总经理提出提出。

二工作计划与报告

没有计划的行为是无效率的行为。公司强调对公司、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我们的工作方向,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效益。因此,通过对计划体系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计划流程和计划表格的制作,实现工作计划的确立、执行和评估。

(一)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公司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矗

(二)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月度底分别进行部门、员工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

2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公司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因此,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员工用于控制时间、提高效率、自我评估的依据。

4《日工作时间控制表》是公司对外服务的重要计费依据。

(四)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1在公司进行新市场的开拓和新业务的推广时,该市场和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进行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2专项市尝业务规划建立对该市尝业务的全面了解,公司主要经营人员的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同时该规划应该结合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和市场需求与竞争变化的基础上。

3专项市尝业务规划通过制作《市场规划表》和《业务规划表》来完成,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市场拓展与业务推广。

三会议管理

会议是公司决议产生、工作明确、意见交流的正式方式与场合。公司会议区分为定期例会与非定期会议,规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与,指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秩序安排同时提高会议效率。

(一)定期例会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业务诊断会议每工作日上午:30-:00各部门人员对外服务中相关问题讨论、日计划各部主管

月度总结、规划会议每月度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工作人员上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规划报告各部主管主管例会每月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计划协调总经理

员工大会每月中旬一次总经理全体员工经营总结、工作安排、其他相关内容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一次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总经理/董事长

(二)非定期会议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公司发展研讨会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主要经营业务人员就市场拓展、业务推广、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的讨论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临时会议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其他有关人员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时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经营特殊重大事宜总经理/董事长

(三)会议安排

1.公司内会议由行政部秘书安排,部门内会议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会人会前一天需向秘书告知会议安排、会议内容3.秘书须提前四小时以上书面通知与会人地址、时间、内容

4.秘书负责会场安排与整理

5.开会期中,秘书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将会议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3

人事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包括人事方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以及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现阶段,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进步和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人员构成不合理。

现阶段建筑集团人事管理过程中,将人员性质定编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工程图纸设计人员、监督人员等,施工人员年龄层次差距大,综合素质偏低,不具备专业知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形成了不利的影响作用。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员都只能进行体力工作,他们甚至连建筑工程施工图纸都不认识,专业施工人员比较少。在建筑集团管理人员中,由于管理人员年龄偏大,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比较差,大部分管理者都只能进行一般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缺乏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难以对日常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集团人事有效管理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也对建筑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阻碍作用。

2.缺乏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在很短的时间形成了非常大的规模,很多建筑公司都是新成立的,部分成立时间比较久的建筑集团,尚未意识到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尚未编写出具备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偏低,没有对人事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人事管理在集团运行中没有充分发挥它存在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建筑集团在进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时候,缺乏科学、有效的制度可以借鉴,导致建筑集团人事管理杂乱,人事管理难以在集团管理中展现其核心作用,在很多建筑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形同虚设,这对建筑集团进一步发展也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3.人事管理难以发挥作用。

我国传统的建筑集团可以规划为两种性质,家族性集团公司和国企事业单位,前者注重家族性经营,集团很多重要部门都是“自己人”,他们并不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偏低,对人事管理的认识不足,人事管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在国企事业单位性质的建筑集团中,老龄化现象严重,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差,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人事管理已经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但是,建筑建团人事管理人员无法充分理解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人力资源管理难以融合到建筑集团管理中,这对建筑集团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二、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1.创新人事管理观念。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事管理逐渐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渗透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现代建筑集团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应该不断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促使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化。这就要求建筑集团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理清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的差别,为了将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筑集团必须优化内部职工年龄层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组织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学习其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经验。管理人员也要勤于学习,充分掌握现代人事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建筑集团内部人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人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人事管理队伍,在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过度的阶段,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促使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在建筑集团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保证建筑集团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筑集团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过程中,应该完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筑集团在进行人事制度创新的同时,必须打破传统管理制度的限制,建立适应建筑集团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经验,根据建筑集团的需求,利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综合型、专业型人才投身到建筑事业中。除此之外,应该在建筑集团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薪酬绩效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新时期建筑集团人事管理中,应该合理应用薪酬绩效评价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充分激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充分发挥建筑集团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新时期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必须向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建筑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综上所述,人事管理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组成部分,在集团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尤其是随着人力资源在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入发展,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势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不断优化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化,才能促进集团企业人事管理可持续发展,为集团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现代建筑集团必须实现人事管理制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依据《湖北世纪佳居公司章程》,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臵、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实行定岗、定员制,先定岗后定员。岗位设臵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方案,人力资源部审查岗位设臵的合理性,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岗位设臵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十条生产单位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岗。

第十一条各岗位设臵必须首先进行岗位分析,编制工作说明书,详细描述岗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岗位关系、工作权限、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及岗位素质要求。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进行岗位测评,提出岗位调整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岗位设臵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宜频繁变动,定岗已经确定,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增设岗位。

第十四条定员应在定岗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岗位的多少来确定定员。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工的,应先提出用人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公司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九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下属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总经理聘用;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择优录用。

第二十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用人申请:

1、员工岗位空缺时;

2、生产任务或工作量增加时;

3、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转产等)增设岗位时;

4、新建、扩建项目时;

5、需招聘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人员。

第二十二条凡需增补人员的单位,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

第二十三严禁招用童工。被招用的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或有毒有害工作的须年满18周岁。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新招聘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决定是否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招用临时工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根据所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需用临时工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单位不得自行雇用临时工。

第二十九条新招用员工、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工作职责和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劳动纪律、奖惩条款;

6、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条款;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期限。

第三十五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六条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用人员的数量减少,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由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征求工会意见或者员工的意见,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切实保护员工的劳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退休、退职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自动离职,公司予以除名的;

5、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四十三条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五十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上岗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员工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支付。

第五章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各尽所能、按贡献大小、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薪酬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

第五十六条强化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协作性和创新性,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五十七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工作环境差、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十八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拉开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素质短缺人才岗位与一般岗位的收入差距。

第五十九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公司实行以岗位薪酬工资为主的多种薪酬制度。

第六十条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主任、副主任)实行年薪制。

第六十一条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为年薪的60%,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月基薪=基本年薪/12;绩效薪酬年终考核发放。

第六十二条其他员工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本工资+津贴。

第六十三条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第六十四条基础工资即保障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确定,所有员工(实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基础工资执行同一标准。

第六十五条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的个人劳动贡献紧密挂钩,岗位工资100%参与考核,基础工资、津贴不参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岗位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责任、工作量、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分普通岗位、技工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种,普通岗位分1-8级8个级别,技工岗位分1-3级三个级别9个档次,管理岗位分1-4级4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高级5个级别。

第六十七条对于生产经营不稳定、不连续、任务不饱满、临时性生产等不足以定岗的,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办法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定。

第六十八条技术工人上岗须持技术等级证书,并经公司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小组评定后,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六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的工资均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六章员工考勤制度

第七十条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作息时间的安排和调整由公司决定。

第七十一条值班人员、销售人员、司机、装卸工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七十二条公司员工实行全员考勤制。

第七十三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推诿。

第七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员工考勤的组织、指导、检查和审核工作,每月整理、汇总、审核全公司的考勤记录,为计发工资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提供依据。

第七十五条各单位设臵兼职考勤员,按规定的考勤标志,准确、及时地在员工考勤表上记载员工当日的出、缺勤情况。

第七十六条考勤分为:正常出勤、休息、请假(分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迟到、早退、旷工、中班、夜班、加班。

第七十七条各级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单位负责人监督审核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对坚持原则的考勤员进行打击报复,考勤员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考勤情况,对于不如实记载考勤记录、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查实,追究负责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七章请、休假制度

第七十九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员工的休息日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特别休假等均按此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公司休息日分为每周固定休息日和国家法定的节日。每周固定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

第八十一条节日期间如遇固定休息日,可于节日结束后顺延补休或调休。

第八十二条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安排员工补休。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十三条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本单位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十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天数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第八十四条员工请病、婚、丧、产、探亲和工伤假必须有相关证明,且经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具体要求如下:

1、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休息或住院,可申请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并按病假考勤。急诊或其它特殊情况医疗证明可于事后补交,事后5日内未补交医疗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持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假证明请病假时,一次最多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连续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门诊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仍需请病假的,必须同时提供住院证明、病历证明、检查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办理,不能提供的,不再批准病假。

(3)员工患病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为有薪假,病假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计算;

(4)因打架斗殴、酗酒等原因造成的休息不得享受病假,按事假对待。

2、婚假:

(1)员工结婚,持有本人结婚证明,可申请婚假3天;

(2)晚婚(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婚假为30天;

(3)婚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婚假工资。

3、丧假:

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死亡者不在本地,可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丧假工资。

4、产假:

(1)公司女员工第一胎生育,可休产假,生育第二胎须凭所在地市(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核批证明;

(2)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晚育者(满24周岁)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3)产假期满,还不能工作者,需持公司认可的医疗证明,再申请休假,按病假对待;

(4)产假假期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5)休产假须在产前或产后7天内(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

(6)无计划生育指标卡而生育者,不得享受产假待遇。

(7)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产假工资。

5、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员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享受探望配偶1次3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员工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员工,未婚员工一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四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探亲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探亲或探亲回来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7)探亲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探亲假工资。

6、工伤假:

(1)职业病和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假。

(2)请假时须附意外事件报告书及医院诊断证明,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给予工伤假。

(3)工伤假期视具体情况确定,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办理。

(4)工伤假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制度而造成工伤,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台帐和原始记录。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八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八十七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八十八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嘉奖;

2、处罚——罚款、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由员工推荐或用人单位提名并提出奖惩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产量或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的;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所采纳的;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降低损失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工资、降级、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1)工作不认真且屡教不改者;

(2)不遵守工作秩序、影响工作者;

(3)不服从工作指挥或对上司无理者;

(4)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5)酗酒上班者;

(6)迟到、早退者;

(7)旷工一天以下者;

(8)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差错较轻者;

(9)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安全装备者;

(10)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11)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较重者;

(2)消极怠工、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扰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两天者;

(4)经通报批评处分而再犯者;

(5)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6)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7)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者;

(8)损毁或浪费公物,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者;

(9)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低劣者;

(10)对于公司钱款、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较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有过失,情节较重者。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降级、降职,并处500元罚款:

(1)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2)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者;

(3)工余料隐匿不缴回者;

(4)玩忽职守致使原物料、产品、机械工具、厂房设备及文件记录等遭受损毁、浪费或造成产品质量严重不良者;

(5)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6)无视公司制度,明知故犯,不服从领导指挥或管理者;

(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

(8)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情节较轻者;

(9)涂改或调换工作记录者;

(10)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

4、员工盗窃公司财物1000元以下者赔偿损失并处盗窃价值5倍以上不低于500元的罚款,予以留用察看:

(1)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内视情节留用察看1-3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2)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视情节留用察看4-6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留用察看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不得停薪留职。

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

(2)违法乱纪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3)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者;

(4)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及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较重者;

(6)不服从上级调动且经说服教育仍无动于衷者;

(7)调整工作岗位,两次安排工作仍不上岗者;

(8)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者;

(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较重者;

(10)破坏生产设施、盗窃公司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者;

(11)贪污、打架斗殴、嫖赌、酗酒闹事、营私舞弊者;

(12)向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情节较重者;

(13)服务态度差,损害公司形象屡教不改者;

(14)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其它违反规定,情节恶劣者。

第九十二条对员工所犯错误应认真调查落实,一般在一月之内做出处理决定,应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十三条对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九章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九十五条培训方法:

1、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一对一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第九十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以下几种培训形式: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安全教育;

4、脱产培训。

第九十七条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九十八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九十九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创造条件。

第一百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臵、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基本的岗位知识、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工作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一百零一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各项消耗,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一百零三条在岗培训采取传、帮、带、聘请专业教师组织专门学习、导师带徒等灵活多变的培训方式。

第一百零四条安全教育:

1、凡新上岗或转岗员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3、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通知单安排教育。

第一百零五条脱产培训是公司为了培养和储备管理、技术人才,从公司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或到其它优秀企业培训学习。

第一百零六条脱产培训应遵循如下原则: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公司的其他人员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一百零七条脱产培训分为短期脱产培训(一个月之内)和长期脱产培训(超过一个月)。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长期脱产培训以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一百零八条员工脱产培训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十章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健康不受危害。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必须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管理制度并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一百一十三条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都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学院章程,规范学院人事管理,保障学院各类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依法办学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教职员工比例。

第四条学院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决定机构和岗位名称、目标任务、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岗位的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学院人事处是人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七条学院新聘用教职员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八条公开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学系、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处申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人事处进行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处收集和初步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

(三)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处规定的程序后,由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学院内部岗位人选进行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学院内部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学院与教职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新进教职员工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院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院人事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院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6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xx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8

一、开展干部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0__年,晋中市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组,在市政府出台《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广泛调研,7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8月中旬召开了由教育、财政、编办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与教师提前离岗、新教师招聘、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工作统筹考虑,全面部署,综合推进,9月份开学,全市2841名交流干部教师全部到岗。在交流过程中,本着“政策引导、以县统筹、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严格交流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各县(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学科结构、骨干教师比例以及干部、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认真制定交流方案,采取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人选,普遍实行“人走关系动”、“人走关系留”和“对口交流”三种形式,交流学校双方及时做好交流人员的聘用(聘任)和解聘等相关手续,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欢送、欢迎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人性化管理等措施,确保了交流工作的稳妥高效有序进行。全市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教师共有9515人,实际交流2841人,占全市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9.9%,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9.2%。其中,交流干部512人,人走关系动380人,占干部交流的74.2%;交流教师2329人,人走关系动1832人,占教师交流的78.7%。中小学干部教师实行有序交流,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使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教师的合理流动也为学校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遇,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部分城镇学校通过干部教师的交流,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现象。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加强晋中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介休市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促进农村幼教健康发展

介休市把建设乡镇中心园作为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突破口,走出了独立加规范的路子,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中心园已成为介休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窗口。具体做法:一是目标明确,政策倾斜。1997年,介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明确“独立是发展的前提与保障”,明确乡镇中心园发展目标,要求3年内中心园必须全部实现独立办园。对于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三个“优先”的政策(优先分配公办幼儿教师,优先配备幼教物资,优先参加各种教育培训)。二是确立导向,科学评估。加大中心园独立工作在各乡镇年终教育工作评估中的权重,突出强调中心园工作,促进了中心园的规范发展。到1999年,乡镇中心园全部与小学脱钩,实现独立办园。三是加大支持,逐步规范。为确保独立后的中心园尽快步入规范发展的道路,先后选派出9名学历合格、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责任心和进取心的公办幼儿教师担任中心园园长,先后分配了70多名教师进入公办幼儿园。四是体制灵活。目前,全市17所中心园中集体办园12所,公办民助园2所,民办公助园3所。实行灵活管理体制,保证保教质量不降低。五是规模办园,提升水平。乡镇中心园自实行独立办园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办园水平大大提高,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欢迎。目前全市在中心园接受教育的幼儿2400余名。幼儿人数达150人以上的中心园有10所。

三、灵石县全部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人员的工资

近年来,灵石县在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后,狠抓了寄宿制学校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特色化管理机制。一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20__年,以县统筹解决了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炊事人员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工资。20__年县财政投资10万多元,给每所寄宿制学校配齐了冷柜、冰箱,同时将全县152名生活教师工资和254名炊事员工资以及学生的住宿费共279万多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发放。生活教师、炊事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每月增加到550元,做到了全部落实。二是管理绩效明显提升。首先,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校长问责,学校凡出现大小事故,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从校长开始,一查到底。同时根据学校实际,对饮食区、住宿区、学习区、活动区实行区域负责。特别是对小学中、低段年级生活教师严格实行《生活教师一日流程“双同”制》,真正做到人人有安全任务,个个负安全责任。其次,对生活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每年一次,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第三,严格监督检查。每年联合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第四,发挥典型作用。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生活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在教师节上隆重表彰奖励,同时以信息的形式对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供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9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其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用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总或法人审批后,再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最后将审核后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在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实施。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建立和更新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如有因业务拓展,需要变更计划的单位,需提前一周报变更计划至集团人力资源,如无变更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单位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法人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核查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退回《应聘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须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发布信息: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集团人力资源考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面试: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应聘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获得的试岗人员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用人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集团人力资源、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单位还应与集团人力资源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工作。

6.录用:员工试岗3-5天,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报请关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各部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招聘)。

7.员工入职:新员工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

7.1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单位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2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

8.1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当月无绩效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转下月计发。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8.2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9.转正:

9.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试用3个月(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领导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方可转正正式录用。若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集团人力资源全面综合考评后出具回复函。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查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转正。

9.2员工转正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3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标准执行。

9.4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单位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公司常日班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属工休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时间的调整,以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作息时间。)

2.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5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

员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办事不到公司报到或在上班期间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下的员工一律向直接上级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一律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上、下班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3.旷工:凡超过迟到时间15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说明并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天。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一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3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60元。

(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15天及以上者,用人单位负责人可提议集团人力资源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勤记录

4.1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员记录考勤,各单位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记录当月考勤,月末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

4.2公司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标题、考勤单位、考勤时间、本月应出勤天数、被考勤人姓名、岗位、被考勤人员出勤当天的情况、其它需说明情况、考勤员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均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对各单位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4.4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4.5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4.6集团人力资源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4.7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请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批准后生效,请假批准后,请假表一律送集团人力资源留存备案,请假归来需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消假。用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需经用人单位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审批

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接主管负责人核准。

请假3天(含)以内,报请分管副总核准。

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集团人力资源核准,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不能直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未补办请假手续的,公司按自动停职处理。

请假者如有在请假期间未做完的延续性工作,在请假时必须将请假后的有关工作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

员工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须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除确实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别

1.法定节日假:员工均享受国家每年规定的各类法定节日假期,具体放假安排结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团公司的正式通知为准。

2.事假: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事假经审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予以抵冲。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3.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的,持有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可休病假,以医生出具住院天数为准,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按法律规定)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其他旁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请,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

5.婚假: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路途转运可另行申请(少数民族向前推两岁),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时给予3天生育陪护假。已婚女员工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0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请假时带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数计发加班补助。使用年休假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主管与员工双方协商排定,原则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时不予批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全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2)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计达到两个半月及以上;

(4)产后哺乳期;

(5)有累计旷工3天以上行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杜绝产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因继续完成任务发生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单位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加班2小时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时间可累计,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调休的依据。

3.各单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加班的申请与核准

1.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得到批准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进行加班方可视为有效加班。若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申请时,相关单位应电话请示后再实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否则不予承认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2.加班的核准:

A.工作日安排延时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

B.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加班费的补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方式安排有调休和发放加班补贴两种,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调休原则上在叁个月内安排调休完毕,由加班人员填写《调休单》,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交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资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费。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离职分辞职、辞退(包括除名、开除)、合同期满三类。辞职为员工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辞退(除名、开除)为公司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工作关系为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导致的离职行为。

第二条辞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开除,各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有权辞退;各单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辞退;因各单位不景气公司有权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有权辞退: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违法行为者。

各单位按上述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经集团人力资源核准,并由用人单位向员工出具《员工离职通知书》,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在合同期内即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予以辞退。员工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管理

各单位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个人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1.任何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级递交《辞职报告》,该员工直接上级需在此报告上签署意向性建议后须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员处,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2.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都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同意签署决定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离职前,仍为公司员工,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试用期除外),在此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若蓄意从事破坏活动,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满管理

合同期满员工和公司协商自然终止工作关系的。

1.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五条离职规定

1.员工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即可到集团人力资源或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处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进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2.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当月工资保留不发,直至按规定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月工资予以发放。员工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入职前5天各单位属培训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不计发工资。

4.各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每月底前更新《员工花名册》。

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有关教育培训,包括职前教育及在职相关业务教育培训等。

2.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业务培训,使员工深入了解公司和业务开展情况,培养积极的竞争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并保证员工不因知识贬值而导致职业生涯的危机。

3.公司倡导知识共享,提倡员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识技能、经验、所学到的新知识、新观念等通过内部讲座、内部交流等形式贡献出来,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第二条职前教育

1.职前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在新职工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1天。

2.职前教育培训程序为以下几个阶段:

2.1各单位人事劳资员的面试教育培训;

2.2各单位的教育培训;

2.3现场培训。

3.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3.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3.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3.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

3.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现场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员工的主管。

5.各单位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5.1了解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5.2了解本单位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5.3了解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5.4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员工到项目现场考察,结合现场情况介绍有关项目,增加员工对所经营项目的感性认识。

7.职前教育的教育培训计划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拟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与督查。

第三条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教育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各单位外培由集团人力资源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单位所有外培人员须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2.集团人力资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年初调查主要针对培训的内容、级别、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而年中调查主要针对年初培训效果、满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训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

3.根据年初培训调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年中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根据公司内各单位提出的培训申请,可由各单位内部提供培训资源的,应优先进行内部培训;确定公司内的资源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情况下,挑选适当的外训机构进行培训;

4.2甄选培训机构与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并各单位内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4.3各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填写《培训签到单》,否则视为没有参加;

4.4各单位每次培训完毕由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4.5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等评估,并写出培训报告,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处存档,作为今后定薪、定职的考核依据;

5.外派培训

5.1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称职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5.2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5.3外派培训计划:各单位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领导、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后执行。

5.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

5.6外派培训人员与应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其人事关系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5.7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集团人力资源存档。

5.8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集团人力资源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使激励和约束更好的结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奖惩必须分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2.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经济惩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4.奖惩必须恰如其分,重视社会效果。

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及落实。

6.各单位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第四条奖励

因员工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荣誉或物质利益,以资鼓励,称为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三种。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完成临时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职工作中,确有优异表现者;

3.发现并纠正违纪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或个人品德,足为员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处理中,能够维护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6.对公司内发生的事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提供正确线索或正确的反馈意见,有助于事实的澄清和处理的公正,以及对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者;

7.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二)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优异表现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或拾金不昧者;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者;

7.发现职责外的事故或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损害者;

8.对增进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9.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对主办业务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事件或举报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4.遇有灾变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5.为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做为有较大功绩者;

6.节约原材料、废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第五条、惩处

因员工有过失而给予处分或处罚,称为惩处。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工作过失而影响生产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2.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影响较小,有悔改之意者;

3.办理本职责内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时挽回影响者;

4.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推销物品、睡觉、娱乐、擅自离岗、看小说等,影响较小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领导,情节轻微者;

6.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公司财物和环境卫生,有损公司形象者;

7.没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务,而酒后上岗者;

8.违章指挥和作业,情节轻微者;

9.其他应当给予警告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2.对上级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影响较坏而不听劝告者;

4.未经许可擅自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6.未经许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执行重要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收到客户、供应商、经销商、承包商及合作单位的礼金、礼品未向公司申报者;

9.一个月内受警告惩处累计达两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应当给予记过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级惩处:

1.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屡劝不听者;

4.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的工具,造成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睡觉,或在禁烟区吸烟,影响严重者;

6.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7.屡犯同一错误,影响较坏者;

8.故意毁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9.损毁、涂改重要文件资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11.一个月内受记过惩处累计达二次者(自第一次记过之日起);

12.其他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或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者说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故意探听别人的薪资及奖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资及奖金,而影响员工士气,造成人员不和谐等管理问题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贿、受贿、贪污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查实者;

4.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5.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获取利益(含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9.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经劝说拒不改正者;

1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情节严重者;

13.连续两年经公司综合考评业绩不佳且无改进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者;

14.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但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相互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内受记过、记大过惩处累计达三次者(自第一次记过或记大过之日起);

1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条实施说明

1.实施奖励和惩处时,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本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公司对员工奖励时,应给予获奖人书面表彰或获奖证书,以发放奖金奖励时视具体情况,事迹特别突出者可另行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重奖。

3.公司对员工惩处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应给予当事人警告或扣薪惩处,特殊情况可进行降职、降薪、调岗等惩处或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处理。

4.受到惩处的员工,自惩处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提报晋升,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第七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项,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子公司奖惩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实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使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获得相应的便利,从而更加安心地为公司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职责

1.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培,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工龄补贴,工作年限以员工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当月满从次月开始享受,计算标准为:工龄补贴额=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顶。

3.节日补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节日可组织些活动或予以慰问品,具体由公司工会执行。

4.食宿补助

为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人员免费提供职工宿舍,统一建立食堂并为员工给予就餐补助。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结婚礼金,由公司工会以示祝福。

6.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落实。

7.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为其发放300元抚慰费,由公司工会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3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人员填写《探望病人领取申请表》,凭病人本人的医院证明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探望费或慰问品,由公司工会以示探望。

9.学历(职称)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对正式员工增设学历(职称)补贴:从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级学历,增加100元学历补贴;中级职称(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级职称,增加100元职称补贴,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予以享受。

10.移动电话补助

集团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补助按照《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11.交通补助

集团各部门每月给予30元公交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除外),由财务审计部每半年办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费补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暖气补贴,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预算标准计发。

13.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员工转正后,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局每年调整的最低基数执行。

14.福利范围、数量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岗位/待遇调整表》;⑵、《工作交接表》;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离职清算表》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日期:20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申请部门申请人借用查阅人事档案事由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内容被查阅

单位部门被查阅人查阅档案编号查阅部门经理意见被查阅部门经理意见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序号日期时间档案借阅人信息档案归属人信息归还日期归还时间档案保管人单位/部门借阅人单位被借阅人档案编号

人事档案移交表需调动档案信息单位部门档案归属人档案编号1、2、3、4、5、6、7、8、手续会签档案调出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出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档案调入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入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2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周人员。

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3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

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__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