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消防制度(精选三篇)

幼儿园安全消防制度(精选3篇)

幼儿园安全消防制度 篇1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度并安排值班人员轮换巡逻,具体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或请他人替岗,定时或不定时地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巡逻,仔细地检查每个角落,并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二、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

1、上课时间,重点巡逻活动室外及校园周边道路。

2、户外活动时间,重点巡逻各户外场地、水池、操场、楼道、楼顶,主要管理幼儿安全,排查各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3、午间巡逻,应加强幼儿室外巡逻。

4、夜班,门卫对整个校园巡逻一次,重点检查水电门窗的关闭情况,对水电门窗关闭存在问题的房室作好记录。晚上至少巡逻一次,重点排查是否有校外人员入校,对校门、门厅、各楼道口、围墙四周要进行仔细巡逻。并做好记录,为了加强对夜间巡逻的管理,夜巡人员要保证幼儿园技防设备中留有夜巡记录备查。

三、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敢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作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四、对在值班期间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生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其责任。

五、能协助幼儿园安保负责人,整理相关巡逻资料,并以主人翁精神,完成相关领导临时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幼儿园安全消防制度 篇2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幼儿园安全消防制度 篇3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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