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四篇】

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精选4篇)

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2

1、学生考勤工作由值周老师、值周班勤学岗、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长组成。考勤内容分为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课五项。每天由勤学岗同学在早读或午休铃响后到各班检查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或班长应如实告之出勤情况并在记载表上签名。每天由岗长汇总各班的考勤结果报值周老师。

2、迟到规定:早读铃响后到校或午休铃响后到校属迟到,由勤学岗和班长负责记录,迟到者须在勤学岗记录表上签名。住校生在晚自修铃响后到教室属迟到,由班长记录。是否迟到均以铃响时有无进教室门为准。如因搞卫生或交作业等原因未在教室,由班长如实报告检查者。

3、早退规定:上午第四节下课前离校或提前去食堂吃中饭属早退,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离校属早退。住校生在上、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去寝室也属早退。早退由班长负责记录。

4、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学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须凭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请假,一天内向班主任请假,三天内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请假,一周内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政教处请假,超过一周的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和校长室请假。因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或不能当面请假的,须电话请假或一天内补假。请(补)假条须经相关老师签名后交班长保管并记录。

5、经常迟到、早退的,须向班主任说明原因,无特殊原因的`,一周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四次及以上由政教处予以公开点名批评,一月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十次以上予以警告处分。

6、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不及时补假)的,或者请假条上冒充家长签字的,或者相关老师没有准假的,擅自不来校上课的作旷课论处。旷课半天(或一周内旷课1—4节)的将公开点名批评;旷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或一周内旷课5—8节)的,将警告处分;旷课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或一周内旷课8节以上)的,将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旷课共计超过5天,或旷课共计超过40节)的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7、因病或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可建议休学。

8、各班班长应及时如实将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在《教室日志》和《点名册》上,每周五放学前将出勤情况汇总后填入《出勤周报表》,将《点名册》和《出勤周报表》附有关请假条一并交政教处。

9、各班的考勤结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勤学项目,由值周老师和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如班长在周五放学前未及时将《出勤周报表》等交政教处,则取消该班勤学红旗评比资格。

10、考勤工作应认真严格地按规定操作,如实地反映出勤情况。如在考勤工作中差错严重或者弄虚作假,将对有关班级和个人予以批评,性质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3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学生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4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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