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实用3篇)

学校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 篇1

为深入落实市教育局及中心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的课堂教学常规管理,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课目的:

及时发现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学组织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交换意见,迅速进行整改。

二、巡课内容:

1、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要求按课程表上课,不许擅自换课或不上课。

2、检查课堂教学情况。要求任课能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调动所有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气氛活而不乱,井然有序。并能做到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3、检查教师板书情况。上课板书要求端正、整洁、美观。

4、检查教师对学生课堂常规训练情况。要求学生听讲、坐姿、举手、握笔书写等姿势要规范。

5、检查教师有无坐着上课现象。要求教师除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外,必须站着上课。学生作业时,教师要巡回指导。

6、检查教师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要求教师上课时不准让学生长时间站立或站出门外。

7、检查教师有无擅自离岗现象。要求上课时,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的不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担全部责任。对责任人学校要给予批评。

三、巡课要求:

1、教学领导每天巡课至少两次;

2、巡课后,对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在《巡课记录表》中,及时反馈并解决。

3、教学领导每周五交流巡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性问题要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并提出相关意见。

4、巡课情况将纳入学期教师发展性评价中。

四、巡课问题处理办法

1、对巡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向有关教师和学生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

2、在巡课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和班主任,必要时,校长亲自找学生谈话。发现教师存在的问题,结合抽查教师的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札记情况,及时与教师谈话,督促其限期改正。

3、凡发现教职工在岗或上课时有重大责任问题,学校将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教职工公示。

学校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 篇2

电脑教室安全制度

一、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教设备。

二、严禁触摸带电插座。

三、严禁非法删除或随意移动系统文件,确保系统安全。

四、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计算机。

五、未经允许,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查毒的软盘和光盘,防止系统受病毒侵害。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二、实验完毕,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按规定处理好废液、废物,做好清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电路。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学生应准时进实验室,按编组就位。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任何器材、药品。

五、熟知教学仪器等性能,及时处理好一些突发事件。

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针对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

三、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四、针对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爆、防蛀、防腐等安全工作。

图书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

二、不***、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图书室

三、认真做好图书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按手续办好图书出借、归还,防止破损、遗失。

五、在潮湿的.天气,适时放干燥剂,防止图书受潮、腐烂、蛀虫。

体育室安全制度

一、体育器材要上架摆放,合理分类。

二、搬出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搬入室内时应摆放在原来的位置。

三、体育室门窗要牢固,并注意上锁。

四、学期初应进行财产清点,期末进行清查,有破损的要及时替换。

食堂安全制度

一、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二、注意防火安全。

三、注意防腐、防潮。

四、注意食堂财产安全,防止财产丢失。

学校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 篇3

1、 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同学都必须进行登记、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 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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