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自查报告(优秀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5篇工作纪律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纪律制度 篇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由副总经理统一安排轮休。法定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每月累计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超过5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6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半月(15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3次以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当天处理。累计3次的,予以警告,累计5次的,予以辞退。

九、公司实行统一考勤,每月1号报总经理审阅签字,10号之前发放工资。

十、作息时间:上午8点至12点,午时2点至6点。

关于工作纪律的通报 篇2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近日,市纪委效能室对我局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局的个别处室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情况,这暴露出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人员的作风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二、严格外出明示卡制度。服务窗口处室外出开会、勘察、出现场等情况,要填写明示卡。

三、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同时要教育本单位职工严格自律,坚守工作岗位,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局纪委、组宣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纪律状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如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将严格按照《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从行为的处理规定》(邯房纪发[20xx]4号)处理。

希望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工作纪律,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方面的总结 篇3

一、招新计划

纪律部肩负着检查学生早操以及卫生的使命,� 并在初期有意识的组织对新生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融入到纪律部团队中来。

招新人数界定在8~10人,其中男生人数界定在5~7人,女生人数界定在2~3人。

二、做好本职工作以及配合其它部门

作为纪律部,我们应承担起维持会场纪律,尽一切可能保持会场安静,让活动在有序的情况下完成,杜绝会场出现混乱情况。同时纪律部将努力配合体育部,保持早操能够有纪律的进行。纪律部也会努力配合生活部针对大一新生内务情况作出严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大一新生的行为。保持纪律部成员在学工处、老师、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落实责任,公平公正,全力为我院同学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员的工作是一个大的整体,纪律部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团委、院学生会及其它部门的沟通和工作,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联合组织,共同携手一道为创造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氛围努力,为同学生服务,为学院做贡献。

三、纪律部未来目标

纪律部作为我系学生会一个重要的部门,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的氛围。同时纪律部将努力做好份内工作,在未来一年,为工程技术系发挥更好的作用。与其它部门携手共创“长城永固,工程无敌”。

关于工作纪律的通报 篇4

唐(学号:20xx540),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xx年3月28日

工作纪律制度 篇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