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通用3篇)
制造商(甲方):
经销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经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经销总则
1.甲方为乙方稳定供货商,乙方为甲方协定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无锡 地区销售。
2.甲方给予乙方在授权经销地区经销商价。
3.如遇重大、特殊项目,甲方有权自行开发或与乙方合作开发(合作条件另议),如甲方自行开发,应事先通知乙方。甲方保留在乙方经销地区自行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力。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承诺不再经销同行业其他厂家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经销权。
二、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执行期限自
2.本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如需继续则重新签订合同,乙方有优先经销权。
三、经销商的条件
1.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
2.公司信誉、资信条件及主要经营者口碑良好。
3.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信心完成合同销售目标。
四、经销商价格及保证
1.甲方给乙方特约经销价为 出厂价 (根据产品类型划分不同价格),如甲方产品价格有调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乙方需支付优惠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用于享受甲方区域经销待遇的保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五、销量及指标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确保销售 贰拾 万元,至( 20xx )年( 3)月( 6 )日止。
2.乙方如果在内销售未达到全年销售额的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且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销售量达到 万元,甲方将保证金退还,如果乙方合同期限内达不到则保证金将不退还。
4.年度返利,年度返利不以现金、支票等形式返还,在乙方下次提货时在货款中扣除。
六、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协助并督促乙方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3.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施工操作知识的培训。
七、 甲方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3.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重点项目招标等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支持,甲方销售部门将给予支持和保护。
4.甲方在收到用户对乙方的投诉后,有权督促乙方完善服务,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执行本合同。
5.在经销期间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项目,甲方有收回经销的权利。
八、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市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价格、性能等,同行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广告、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映、意见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每 3 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合同期内,不得在 无锡 区域内销售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
4.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的合约。
5.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书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6.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
7.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费用。
8.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按规定市场指导零售价制定零售价格,不得参与恶性低价经销活动,遇到促销等特殊情况,若降价幅度大于 10 %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管理体制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九、乙方权利
1.乙方有甲方产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和项目开发的权利,甲方必须全力配合;
2.乙方有对甲方产品最新市场销售价格的提前知情权利,如有调整甲方必须提前半月通知乙方。
十、交货和运输
1.乙方每次定货须提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通知便拟定《销售合同》请乙方签字确认,发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每次购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包装好后发货,运输方式由乙方确认后按照合同执行。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的账户。
2.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3.乙方若违反合同第八条第六款或第八条第十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十三、其他约定
1.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
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数量、价款:
消防器材供应
该合同单价为货到需方施工工地后结算价格,含材料、运输、上、下车费、包装、税等全部费用。
该合同数量为计划数量,双方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质量标准:
1、严格按需方要求规格、型号生产供应,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等质量要求及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并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2、供方送货时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作为质量检测依据之一。供方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损耗
损耗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
需方委托收货人:
2、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场地,运费、上下车费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运输。
六、产品的交货期限:
供方必须保证产品供货日期及质量,从____年__月__日起开始供货,供方严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不付预付款,全部货到需方工地初验合格七个工作日付给实际总货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经需方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再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结清质保金。
八、验收方法:
1、供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2、货到工地,供需双方按约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共同初验,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验收。
4、需方工地验收代表:赵乾明、任勇
5、验收或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鉴定,按鉴定结果处理。
九、质保
1、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后需方在最终验收合格的文件上签字次日起贰年时间。在质保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由供方自费拆除并安装优级产品,并承担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质保金额和支付办法:按合同总价的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不计利息,供方赔偿义务不受质保金额的限制。
十、违约责任
1、供需双方未履行以上条款,均视为违约。
2、供方不能交货,按总货款的5%偿付需方违约金,并退还已收需方货款本息。
3、供方逾期交货的,按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损失费用。
4、若供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供方自费调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因此造成的逾期按逾期交货处理,供方不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需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总货款5%的违约金,但供方收取的货款本息应在10日内返还需方。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结清合同价款后自然终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为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需方单位:
地址:
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