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承包土地合同(通用25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一下条款。
一、承包地块:甲方将位于文登市宋村镇台上村的土地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时限:
1、甲方于20__年__月__日起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
2、承包期自该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价格:上述承包地年转让费为__元∕亩。
四、其它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苗木、农作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 权, 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1、a 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 45 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 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 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 明确计划和安排, 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保证 “基地” 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 行现场管理。 4、d:以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 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 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c: d: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 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 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 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基地” 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 10 份股权(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 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 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 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 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 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 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财产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 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 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 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 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红股资比例: a(a) 肆拾贰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
合资方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方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本住宅楼为砖混结构单元套房,底层为车库及杂房,二层以上为单元套房,车库及杂房层高3.3米,二层以上住宅层高为3.2米,每户南面设一阳台。工程地点在县新体育馆西面。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的内容:
乙方按照设计图要求进行建设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1、土建部分:基础为水泥砂浆片石基础,墙体一至五层为240眠墙,六至七层为180眠墙,梁上填充墙体为120单墙,墙体材料为水泥环保砖。楼板、屋面板及楼梯均为钢筋砼现浇板,上人屋顶设架空隔热层,架空层高240。东、南、北三立面外墙贴外墙砖,西立面水泥砂浆抹光。内墙面,所有内墙面及顶棚均为普通抹灰,楼地面:一楼地面为水泥抹光,楼梯间地面及踏步为瓷砖粘贴,其它楼地面均为现浇板原浆找平,楼梯栏杆扶手为不锈钢栏杆扶手,楼顶栏杆为120墙女儿墙。
2、水电部分:水:乙方负责安装室外及室内供水主管并预留接口,每个卫生间安装一个普通蹲式大便器及排污管,厨房安装下水管及地漏一个。室外设化粪池一个。电:负责供电线路敷设(线路采用国标线),每个房间安装开头、插座和普通灯泡各一个。客厅和餐厅安装日光灯(40W)一个,插座二个。客厅和主卧室安装空调供电专线及电话和有线电视线路,楼梯间每层安装电表箱和电灯、开关各一个。屋顶设避雷带并接地。
3、门窗部分:负责房屋进大门防盗门一条(价格为700~800元)及进院铁制大门一条。
4、室外排水系统及院内地坪硬化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内容:
1、门窗:室内门门叶、车库门或杂房门,铝合金玻璃窗、门窗和阳台的防盗网以及室内衣柜、鞋柜和厨房、碗柜的采购及安装均由甲方负责。
2、水电:进房水表、室内供水分管及用水卫生洁具、进户电表及室内其它用电设施均由甲方采购及安装。水电户头费、电视户头费及电话户头费均由甲负责。
3、室内墙裙砖、地板砖及其它家内装饰材料均由甲方采购及安装。内墙面及顶棚刚化涂料以及房屋地面面层的材料的安装费均由甲方负责。
4、《房屋产权证》的办证费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证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统一代为办理。办证期限为甲方交清集资款后的十二个月之内办理完毕。
三、质量及工期:本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竣工交房日期:年 月 日
四、房号、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号为 栋 单元 楼,车库(杂房)号为: 车库(杂房)。本套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价格:本套住宅单价(包括土建、水电造价及土地使用费)为: 元/平方米,楼层(加)(减) 元/套,总价约为: 元。本套住宅加车库(杂房)实际总价为 元。
3、付款方式:工程开工首期付款为: 万元,第二期付款待主体完工时付款为 万元,余款待合同规定装饰工程内容即外墙装饰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付清,约为 元。
4、甲方交付首期付款后如中途悔约,乙方概不退还所付款项,可由甲方自行寻找买主转让。转让期间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一切事宜,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概不退还。
五、工程保修期:主体及屋面保修期三年,水电保修期六个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三年后自动失效。
合资方代表签字:
建设方代有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开鲁县麦新镇双合村 孙志敏
乙方:开鲁县麦新镇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东甸子有人口地39亩,现承色给乙方,甲、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费:37440.00元。(答合同时付19200.00元,其余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边界:南至巴图白音地边儿,北至照日格图地边儿,东至围栏,西至到围栏。
四、.双方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无权收回士地使用权,乙方无权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变更,甲方应在30日内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甲方借故不退还属违约行为。
3、此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违约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3月20日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流转合同,保证共同恪守。
一、 标的:发包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地。
二、 流转形式:租赁 三、 流转承包土地状况及用途:
发包方同意将本(村)组农户的弃耕土地 亩(大写___亩)转包给承包方作为花卉、园林、养殖等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为 年。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的权利:
(1)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约定收取土地承包费,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征用后,青苗补偿费和原田地边的林木补偿费如承包方已付给农户租地补偿时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后,负责监督承包方对土地的还耕恢复。
2、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信息等服务;
(4)协助承包方,调解本(村)组区域内承包方之间的土地纠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有权依法获得业主建设设施和经营损失等相关补偿和赔偿;
(3)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产经营、管理和休闲旅游设施;
(4)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体生产资料,不得擅自变卖,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服从国家、集体建设和规划依法用地的需要;
(3)维持土地农业或休闲旅游用途,不得用于其它建设;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将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按合同约定,负责土地还耕地恢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合同标的及履约方式
土地承包费实行:地600元/亩/年、田800元/亩/年计价,按每年付清当年租金。
六、 保证措施
1、合同期满后,承包方若不再继续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因政策调整需变更合同或中途发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七、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
(4)承包方丧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 其它约定
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由双方协商,按政策执行。
九、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标的具体数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若发包方因非法干预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毁约、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所有损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况者:
(1)不按时交纳承包费;
(2)荒芜承包地,破坏承包地上集体所有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建设规划用地的;
(4)擅自改变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擅自毁约、违约,不能按规定履行约定责任的。
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相关经济损失,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 其它事项
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若国家征用此承包地,经相关补偿后,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发包方法人、相关农户及承包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体租用面积由承包方造册给相关农户。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相关农户签字:
合同编号: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等地的 亩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的状况及用途: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年(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的剩余年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款
转让土地的价款每亩每年 元,共 亩,每年共 元,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二)分期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之后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五、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7、乙方在受让期间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让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
9、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10、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抛荒。
11、其他: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及上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村集体为群众办事的物质保障,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村土地等资产承包管理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拟定本承包合同书。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费和付款方式
甲方将把集体亩土地(机动地、红枣园、其他果园、开垦地、或元)给乙方承包年,合计元(大写: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准。地上附着物:红枣树株、杨树棵、胡杨树棵、沙枣树棵、其他棵。(以现场盘点数为准)
土地坐落位置:
东: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土地)的使用权每亩元,按照年承包费元,(大写: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经营等权利。
2、乙方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费。若乙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并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认为理由合理,可以适当延长交款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乙方在延期的1个月之内仍不能交清承包费,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包经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作为合同自动失效终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当年的承包费外另收去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护工作。在承包当年内需补栽的红枣树株,由甲方提供红枣苗,从第二年起需补栽的红枣苗由乙方承担负责补栽,补栽费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无偿交给甲方。
4、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种植、补栽红枣树、施油渣、施农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树底下堆土、环割、环剥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学管理要求进行,同时乙方保证树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浇水等工作的按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农业机械、牲畜、人为损害、要保证留出隔离带的100%。要保证对红枣树每年施肥,保证红枣地无杂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进行必须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若不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义务工和积累工、水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对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组排队浇水,因乙方原因未浇水上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不承担责任。
6、在合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变动,此合同按国家新规定做调整。
7、在合同期间,若有国家重点项目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国家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等补贴归属甲方,从中给乙方适当给于当年农业生产损失的补偿,若土地征用事件发生农田闲空时发生,不再给承租方支付损失。同时合同自动解除。
8、在合同期间,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必须争得甲方的同意、指导。乙方自行增加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将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若出现附着物缺数、损害现象,乙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3赔偿损失。
10、在合同期间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村委会安排的义务劳动,卫生等集体活动,不能发生非法宗教活动,若发现一次甲方和乡政府有关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处罚乙方并没收当年的红枣收益。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权将把承包土地转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转。若发生此类现象,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权。
12、在合同期间,发生刮大风、暴雪、暴雨等自然灾害,枣树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枣树损失责任,但要做好预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间乙方不能使用我县规定禁用有害激素类的药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类药物经科技人员检测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的承包费。乙方环割枣树时,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技术要求操作,违反技术要求的,甲方对乙方按每亩5000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无力支付承包费用,前期所交承包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县乡的农业生产统一规划的要求,有权向乙方统一安排部署农业生产。
2、甲方保证补栽和嫁接的红枣地按轮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间,若乙方积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红枣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虑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的继续承包经营。
4、在承包期内,国家的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均归属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甲方违约合同条款,向乙方支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合同条款,按照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纠纷的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流转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向甲方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付清当年承包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的有关规定。
3、此合同经县农经局鉴证之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乡农经站)保存一份,合同鉴证单位(农经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元(或实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范围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范围是指土地及未发包给农民的周边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土地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自主使用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为林地的,期限为 年。
2、荒山承包期为 年。
3、承包期满后,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继承人同等条件优先承包该土地。
四、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本村 ,东 ;南 ;西;北 约 亩(据实核算)土地承包给乙方,该土地具体方位见附图1。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费用现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当年度的承包费一次付清。当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以后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督促乙方按进度实施开发工程。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期内不得提高约定承包金。
4、确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程序合法。(附甲方与甲方所属的相关村民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法定数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5、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保证乙方水、电、气、路的正常使用,并给予乙方在水、电、气、路方面与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申请办理国家对乙方经营活动中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及补贴。
7、甲方应保证该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该幅土地内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个别土地纠纷不能确保乙方土地正常生产、使用,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得不到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在该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资金50%的违约金。
8、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所承包土地的权属登记证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产经营权及依法兴建生产生活必须的建筑设施的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修建的基础设施,必须依法。在不妨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国家对乙方的经营中给予各项政策扶持,资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占有,挪用。
6、该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征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约定,但依法和相关规定归乙方享有获得的补偿依然归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补偿归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资的附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现状以甲乙双方及林业部门的确认书为准。)
8、乙方的一切活动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承包总面积的开发规划书。
10、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乡镇注册公司,乙方为公司股东之一,负责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后,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公司承继。
八、除上述第七条第10款约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随意将所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获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开发进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积的开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开发计划无法实施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过规定交纳时间半年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与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退回程序不完备或不合法导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后果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土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由于乙方造成甲方的环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和治理费用。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及其他补充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与该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附件2:地块详细的四至坐标、区位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政府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过 日不交承包款的视为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转让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如出现前述问题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树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负责协调,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树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国家对现有林地的八年补助金归甲方所有,废弃宅基地上的树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处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体栽的树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赔偿后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的树木及新栽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种子、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现有的坟墓乙方如需规划占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因规划占用的坟墓由乙方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次补偿迁移费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本组村民可优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场价格提出无理要求,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否则,乙方有权辞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现前述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甲方村民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费和补偿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费用。
(二)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负责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该土地再次流转或转包。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合同约定使用转让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等相应权利。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不得使土地荒芜,连续两年不开发、不种植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造成损失的,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为方便管理,乙方有权对四周上山小路进行封堵规划,村民不得破坏,甲方有义务协调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甲方应以村委会名义负责协调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对实际产生的使用计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五)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到期时,如甲方承包权延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若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让乙方承包或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对该承包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应折价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合同的转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转包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而产生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附属物赔偿费及其它赔偿费用归乙方。
(四)如甲方重复发包流转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双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对产生的损失互不负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所订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关涉及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等一律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报送镇政府主管部门两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积为亩。土地四至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年。如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包甲方土地的权利。
三、土地承包金额为 元/亩。缴纳方式为一年一缴,次年缴纳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额。
四、土地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对该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无关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甲方须保证乙方对该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如因该土地产生纠纷的,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并处理妥当。如应土地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按照市场情况,适当给予甲方上涨承包金,但浮动金额不超过 元/亩。
七、乙方在对承包土地进行经营时,享有的相关部门扶持、项目资金补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捺印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则赔偿守约方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
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
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温室大棚转让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用于温室大棚生产的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同时将温室及大棚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流转给乙方承包的土地-亩,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转让的温室大棚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温室建筑标准、大棚建筑标准。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或约定分期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计算的可得利益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土地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不按时依法交纳有关部门收取相应的税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承包方) (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镇(乡)_____村___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镇(乡)______村______社(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发表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总则
第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一条 甲方发给乙方的地块于东章西村北临河土地面积100亩。
第二条 本合同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20xx年,从20xx年5月26日起到2040年5月26日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1000远,共计40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20xx年5月26日向甲方交付承包金4000000元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八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条 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与纠纷。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重点项目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承包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赔偿归乙方,地权赔偿归甲方,在土地使用期内如有国家征收其它特产税有乙方负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每年的12月31前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
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法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一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注: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1)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________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________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2)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________元,总承包金________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________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________‰的滞纳金;逾期________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处理:(1)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故县镇窑瓦村
乙方:段明波
为进一步改善西子湖景区生态旅游环境,提升观赏效果,为旅游开发拓展空间,经故县镇人民政府协调,故县镇窑瓦村愿将部分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以发展药用及观赏牡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协议如下:
一、承包土地的区位及面积
承包土地位于故县镇窑瓦村(故县水库),具体四至: 东至莲花寨 西至窑瓦村头南至坡根 北至故县水库面积155.07亩。
二、承包转让期限
承包转让期限为5年,自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付款方法
土地承包费(地租)为每年400元(其中,乙方负担250元/亩,故县镇人民政府负担150元/亩),每年9月30日前一次付清,从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30日。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2、甲方确保通往承包区内主干道乙方无偿自由通行。
3、乙方应符合甲方规划要求进行种植,不准变更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
4、在承包期内,如甲方因旅游开发利用需征占甲乙方所承包土地,由甲乙双方协商给予乙方补偿。
5、甲方优先给乙方项目支持,项目款及经营收益全归乙方所有。
6、乙方保证按合同期内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
7、乙方经营活动中,遵守甲方有关法规政策,有序经营。
五、其它约定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鉴证机关:故县镇人民政府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30日
甲方:胡斯敖村 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加快“四荒”资源合理开发,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后党发(20xx)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试行办法》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位于 四至如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 元,合计人民币 元,分 次付清,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治理开发行为实施监督指导,提出合理的意见。
2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监督和指导,承包的土地必须植树造林,三年达到有林地标准。在保证不沙化完成治理标准的前提下,该地块林间可以耕种低矮植物,不另外收费,乙方必须保证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达到70%以上。 3 乙方完成治理后,所承包的土地经甲方同意后可以依法流转。
4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5 乙方在承包期内按照《森林法》和林业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主伐必须按时更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6 合同期满后,林木及地面附作物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利。
五、违约责任
1 除符合有关规定而变更,终止合同外,甲乙双方不得单面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但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 乙方不按时足额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激纳承包费,乙方应付违约责任,除补足激纳外,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不激纳或补足激纳,除补足激纳外,并支付承包费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终止合同。 3 乙方在承包期内按时足额激纳承包费用并在三年内达到治理标准的情况下,甲方如果收回乙方的土地,应承担违约金,除退还承包费外,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乙方不治理或治理期满达不到本合同治理标准,应负责违约责任,甲方除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外,并向乙方收取未达到达标准区域每年每亩50.00-200.00元人民币的土地荒芜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审批单位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审批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审批单位,林业部门各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可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 嘎查(村)民委员会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乙方:
审批意见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签字盖章)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承包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位于宁阳县高村庄给乙方,地邻东邻 、西邻 、南邻 、北 地共计 亩。
2、承包期限共年月日启到年日止。
3、承包土地用途:种植生产经营。
4元;第五年至第拾年每年每亩 元。
5、乙方每年交租金一次;交租年份的月日之前现金方式交付租金,以甲方收到租金后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未能按时交租金超过30天视为方自动放弃合同。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行为;
(2)、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缴方式收缴租金;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牌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地上物相应的补赏;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回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约定土地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缴纳租金;
(6)、承包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8、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赏对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玉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其土地地上附属物补赏款有乙方享有,土地补赏归甲方,甲方有协助义务。
9、本合同如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认证单位:
年 月 日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发包方: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泉武,该村村主任。 承包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现住该村。
第二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第三条 土地位置和范围
发包方发包的宗地位于路东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东、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计 亩(见附图)。
第四条 土地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用地。
第五条 承包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第六条 承包费
该宗土地承包费为每年每亩260元,共计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费以现金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时支付 元余款 元20xx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取承包费。
2、保证所发包的土地无权属争议。
3、享有土地所有权。
(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缴纳承包费。
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不得破坏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信守承诺,认真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垦利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不得超出范围,不得超占土地。
2、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转承包他人。
3、如遇国家、集体、油田占地(包括临时占地)、征用或政策性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由发包方全权处理,承包方不得阻挠或设置任何障碍,只按国家标准赔偿承包方青苗损失,合同自然终止。
4、合同期满,地上一切附属物,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拆除,不作任何赔偿。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内从事违法行为,不得破坏、扰乱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若发生此类事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承包费。
6、承包方必须保持原地形、地貌不变或平整,严禁乱掘乱挖。
7、承包方不得出卖土方,如发现土方损失,按土方量加倍赔偿,并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影响油田和其他单位、个人的正常施工,由发包方全权处理;若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条款
任何违反上述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镇司法所留存一份。
发包方: 垦利县胜坨镇 承包方:
宁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20xx年4月10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房屋出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承包人 座落于 的 亩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房屋及后院面积 平方米卖给乙方。农村建设土地使用证一并转给乙方。
二、转让土地的价款和房屋价款一共为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1、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转让款和房款,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其余款项待于 年 月 日交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交清已用电费,吃水费,收视费等费用。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在获得承包权后享受各级政府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甲方将粮食直补本、一折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本)、房屋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
4、乙方承担承包地转让过户费,房屋建设土地证过户费、入户费等相关一切费用。
其他:
五、违约责
1、如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大窝村三组村民 米使作
乙方:大堰沟村村民 彭帮权、彭安宁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帮权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帮富地为界;北至彭帮富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20xx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乙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给甲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亩数 。
二、承包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整。在承包期间与国家集体或个体征用,乙方有权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属物为甲方所有。
三、承包费标准及交纳的时间
甲方同乙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每亩贰万元整共计 元,本合同在规定的租用期届满后,双方如愿延长租用期,按周边的地价经双方协商后给予调整。
四、甲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准种植花木不得发展其它项目,平整土地时只能径向平整,不能纬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给以准许,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全同到期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包,但交给乙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无草、无坑、无树桩,经机械旋耕后交给乙方。为保证此项的属实甲方在承包最后一年交纳承包费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七、乙方无权干涉甲方用工,种树期间乙方保证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发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_ 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四川省仁寿县北斗区城堰_乡 砖房村新田湾 一等地和面积 亩二等地面积_____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4.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负责有关农田基本建设(如沟渠、公路、水池等)的维修或修建,乙方一律不负责。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贰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