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分包合同书(精选6篇)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⒊承包范围和内容:
按照设计图中包含的如下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期限
⒈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以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⒉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⒊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甲方代表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⑴重大变更设计,提供的如工程等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⑵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⑶非乙方原因。
⑷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⒈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⒉合同价款:
3.预算报价清单见合同副件。
第四条 质量标准
⒈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⒉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及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甲、乙双方义务
⒈甲方义务:
⑴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肆套。 ⑷提供施工现场施工面的交接。
⑸委派项目部进行现场管理工作。
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⒉乙方义务:
⑴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报告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⑶按合同约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⑸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导下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资料。 ⑹已完工的工程,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干净施工场地。
第六条 材料供应
⒈全部工程材料、施工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⒉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按国家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合格证及试报告据作为竣工资料交甲方)。
⒊对乙方自行采购的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清理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延长。
第七条 施工质量及安全
⒈隐蔽工程以及其他关键工序,乙方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等甲方、监理人员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无检查签证的隐蔽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
⒉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监理公司,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一切责任。
⒊工程竣工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
⒋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持保护,保障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保护,警告信号标志和看守,避免人身伤亡事故。
⒌乙方应根据国家现行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工地的有关安全制度要求教育施工人员严格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和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依据:本工程造价根据设计图纸等相关的设计文件,按照双方约定及本市的材料信息价和相关的取费标准计算。
2、结算方式:工程按工程总价的85%和甲方结算,由甲方负责交纳所有的和本工程有关3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给甲方办理工程交工手续。
4、付款方式:
乙方的材料进场后, ;
钢结构部分安装完毕后, ;
钢结构工程通过合格验收后, 。
4、保修金支付: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⒉原预算批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的经甲方认可的变更设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⒈乙方责任:
⑴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违约将追究有关责任。
⑵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负责无偿整修或返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担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⒉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⑶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⒈竣工验收,以国家对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和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和质量保证资料为依据。
⒉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及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和未列入事项,由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清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 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 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GB50017-20xx
五、合同价格
金额(人民币,以下同) :(大写) 五十五万元整
六、付款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达甲方的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 40 %,计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每星期报一次进度,按进度的80% 预付给乙方
3、其他约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1 名,姓名为: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2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3、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附则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7-88)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
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木结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一、分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甲方承包范围内的钢制品供应、加工、制作、安装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全额承包(不包含甲供)。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人工、机械、材料、转运等全部内容及工程资料收集的配合、整理、制作、工程结算、质保养护维修等内容。
二、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时间按照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三、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 ),清单见附件。
四、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甲方审核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审定金额的80%。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款项不予支付。
2)甲方支付的进度款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如果现场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总价的增加,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办理进度款支付。
3)如乙方不能按时上报进度报表或不报进度报表,甲方不办理借款。
3、结算款: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结算,待甲方对各项工作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办理支付乙方结算款项总额的 95 % (扣除已付款和借支款),余下 5 %作质保金。(待甲方与业主方结算办理完成后,如甲方与业主方结算数量低于乙方结算数量,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够部分从乙方与甲方其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
2)质保金:本项目质保期2年,甲方与业主方质保期结束,本合同质保期方结束。质保期到后,乙方提交质保期退还申请,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甲方扣除各项应扣款项后退还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乙方必须出具正规发票方能支付。
五、结算方式:
1、甲方对各项工作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结算。
2、结算总价=合同清单单价×按实收方工程量-其他扣款+奖励。
3、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包含合同原件、竣工图、收方单、核价单、奖励及罚款依据、结算书、分包质量检查记录、工程款支付承诺书等。
4、结算要求:
1)收方需施工员、成控员、资料员、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项目部上报到经营部复核。
2)新增核价需施工前报甲方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3)施工范围增加时,需签订补充合同。
六、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只提供施工必备使用的水电接口,并协调落实好乙方的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作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乙方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甲方工长给予解决,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3、甲方负责监督质量,对不合格工程实行否决权和处罚权,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管理,甲方可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权和违章处罚权。
七、乙方责任和权利
1、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现场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严禁违章操作。若因乙方原因违章作业、违章施工,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工伤、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
(3)乙方禁止酒后和穿拖鞋上班。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5)若场地紧邻水边及悬崖,乙方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6)甲方要求乙方的用工年龄在55岁内,身体无慢性疾病的人员(如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若未按要求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该项目用工花名册。(附件:劳务用工花名册)
2、质量责任
(1)乙方负责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质量的监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人工费、材料费、索赔等),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乙方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全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规范施工并及时报送隐蔽、质量检查记录等。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工程质量:材料规格、防锈漆的处理、焊接工艺等。乙方必须按设计规范及相关工艺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以110%扣除。
3、进度责任
乙方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施工,配备足够的班组人员,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进度。若因乙方组织不力、人员配备不够、技术力量不够而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终止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4、安全、文明施工和材料使用
(1)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及重庆市政府部门所颁发的文件、条例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防尘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罚款由乙方负责。
(3)作好施工现场管线、邻近建筑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安全保护,若乙方防护不利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乙方在使用完材料后,按甲方要求集中堆码。若乙方使用材料到处乱仍,甲方安排人帮助清理,清理人工费和乱扔材料费从乙方所获工程进度款中双倍扣除。屡教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自行负责施工项目的图纸研讨、材料计划、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等问题,甲方只是协助乙方和业主方进行沟通,如因乙方自行沟通或者管理不到位,导致材料浪费、费用增加、工期延迟、返工等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成品钢制品(非安装类)到场后需完善送货单手续,结算时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及其他原因产生的材料移交,必须办理与业主方签字确认的正式移交清单,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此项费用。
8、若业主方给甲方办理了签证,甲方才能给乙方办理对应签证,否则乙方不能因任何原因办理任何签证。如有业主方委托产生的签证,必须附业主方工程及成本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附件,方能办理。
9、合同单价均包含成品保护费,若项目正式移交甲方前因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返工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其他班组对所施工成品有所破坏,班组要自行提供依据举证(照片等)。无法提供的,不予办理签证。
10、项目完工后15日内乙方必须完成竣工图电子版发给甲方。
八、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如果施工过程中,因交叉施工造成的返工,都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不再办理签证。
3、本项目质保期2年,两年内发生的任何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属业主方管理责任的,甲方可协助乙方与业主方进行沟通。
4、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解决,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来现场维修,保证一次性修理达到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维修部位的质保期与约定的质保期相同,从维修工作完成之次日起计算),维修整改后进行书面回复,并且经过建设方现场总代表和建设方物业公司(商管公司)相关人员确认后才能确定本次维修工作结束,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除是否发生维修之内容外,乙方不得对甲方造表记载的费用提出异议。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根据建设方或建设方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签字确认单支付质保金。
九、其他约定
1、凡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场内转运、堆放到指定地点。
2、按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意外事故后,乙方应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意外伤亡事故的任何赔偿责任。
3、若发生自然灾害,应根据本工程业主对甲方赔偿结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在建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劳务方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工程款。
5、合同签定甲乙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证件正本,并复印原件存档记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水电费: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办理。
十一、合同份数及效力
1、如出现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合同无法执行,该合同自然失效。
2、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工程开工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共同友好商议下解决。(注:乙方可签字、按手印生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内容
1、 厂房地脚螺栓,主钢结构,次钢结构和维护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具体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构相关的内容)。
2、 乙方包,材料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以单价包干形式承包该工程。(本合同内容不包含窗、楼梯护手、土建、水电及所有装饰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和主钢结构件进场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工期为____天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 质量和材料采购要求
1、 主钢结构材质(除吊车梁、抗风柱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钢结构材质均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于50丝。
2、 所有次钢结构材质均为Q235B。
3、 屋面和墙面彩板厚度均按图纸要求加工安装。
4、 乙方所采购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五、 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计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实际建筑四周滴水为界收方,以现场实际所收方量为准(夹层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整)。
3、 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单价包干)。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主钢构材料的预付款,款到开始购料。
2、 主钢材料进入工厂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到工厂取样送检。
3、 甲方取样后乙方开始正式加工生产。
4、 主钢构全部进场并开始正式安装,(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次钢材料的购料款。
5、 所有次钢和檀条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维护材料的购料款。
6、 余下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一十二)个月内,无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质金,合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工作。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水源。道路场地平整、职工住宿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良好施工条件。
3、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设计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直至按约定付清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超过合同约定日验收,结算,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同时视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甲方有权勒令停工、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违约金。
4、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随时提供施工资料和工程实物检查。
5、遵守业主,甲方的规章制度。
6、施工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的追加工程量应及时签证,并加以计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不符合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若不能正常施工,应顺延工期。
七、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由甲方组织,依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评定交接。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甲方七日内未组织进行验收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七日内,乙方应将完成的竣工资料交与甲方。
3、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验收、结算,甲方应按本工程总造价的0.5%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八、 工程质量及保修
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在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如乙方不按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条款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除赔偿对方预付款外,另罚预付款的50%罚款。
2、 工程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有好精神,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若调解无效,可依据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工程经双方认可的清单以及往来文件、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合同精神相抵触。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自合格,结算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十、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