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费追加请示范文(精选3篇)
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博州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县政府:
为认真抓好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镇已全面启动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现已建好垃圾填埋场一个,并准备于近期购置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备。现镇政府经费特别紧张。为此,请县政府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玖万零肆佰(90400.00)元,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垃圾填埋场1个:20xx0元;
2、垃圾桶40个300元=120xx元;
3、垃圾池:24个500元=120xx元;
4、人力垃圾车10个600元=6000元;
5、环卫服装及清扫工具24套100元=2400元;
6、机动垃圾清运车一辆20xx0元;
7、拆除102省道两侧老房36户,杂工费36户500元=18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玖万零肆佰(90400)元。
妥否,请批示。
铺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五月五日
省政府:
我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均为全部事业编制,年财政拨款经费万元。我局实有在职人数人,离退休人数人。按照兄弟局同类事业单位年人均财政拨款在职人员万元、离退休人员万元的标准,我局财政拨款数应为万元,现缺口万元。特申请今年财政拨款增加到万元。(注:请示时间在经费预算执行时间的前期内)
特此请示,请批复。
局
二○XX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