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2019年加强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推进工作汇报

一、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的骨干作用

推行村民自治,依靠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和创新。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后,村级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体,承担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重要的工作职责。目前,村级至少要承担以下几项职责:组织村民制定并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倡导婚育新风,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做好新婚夫妇的计生知识宣传、出生缺陷干预、围产期保健等生育服务工作,做好照顾再生育资格条件的初审和材料申报工作;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动员生育及流产后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落实安全、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对服用药具对象及时发放避孕药具,杜绝违法怀孕及违法生育;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孕情、环情及生殖保健检查,对怀孕对象开展定期跟踪访视服务;及时采集本村(居)婚、孕、育、节育、人流等信息以及死亡、流入、流出等人口变动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及时统计上报至镇级计生部门;协助上级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及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定期向本村(居)民公布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信息。我市先后制定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办法》、《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村(居)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职责》、《组级计划生育信息员主要职责》、《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明确了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村(居)两委会成员、计生专干及组信息员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对村级阵地建设、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台帐管理、信息采集及上报、村务公开、节育措施落实、优惠政策兑现、群众对计生的满意程序等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制定了孕检、孕情跟踪服务、计生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详尽的工作规范,使村级计生专干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有的放矢。

在实现低生育水平之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群众观念、任务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之相对照,当前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主要在三个方面存在明显的不适应。

一是思想观念的不适应。部分村计划生育干部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不同程度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治标、轻治本;重人治、轻法治;重落实基本国策、轻维护群众权利的“四重四轻”现象,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方向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方法的不适应。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单凭工作热情和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感情还不够,还要善于做群众的工作,通过深人细致的工作,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运用群众力量,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少数人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管少数人的转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创新思维,创新制度,创新办法,依靠稳定完善的工作机制,约束和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但是,当前仍有为数不少的村计划生育干部固守传统的管理观念,面对新的形势,裹足不前,用老办法怕群众反感,不服管,新办法又认为管不住,畏难发愁,左右为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三是文化水平上的不适应。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颁布实施,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转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口计生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这些都标志着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期,对人口计生工作者尤其是村级计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部分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很难掌握新政策,把握新形势,做好上情下情结合工作,致使上级的一些新要求、新规定得不到贯彻落实。加之现在育龄群众文化水平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他们对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从计划生育到优生优育;从避孕节育到生殖保健;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要求服务;从管理者怎么说就怎么办,到认为合法合理才办。这一切都对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的文化知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综上所述,村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不适应,已经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知情选择工作质量,动摇了村级工作的基础,加强和改进村级队伍,提高村级队伍素质,已经刻不容缓。5 n7 p! ~' c% a% g& ]& z3 v2 v

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级计生干部管理新机制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合同》,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镇、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

③服务保障。

一是对市乡有关部门强化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户,搞好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市、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指导村级开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纳入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赋予村计生管理人员有直接要求、争取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的权力,以约束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计生工作,进而提高村级管理的服务功能。

④舆论保障。市、乡两级党委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固定专栏,设置固定专题节目,坚持长期宣传计划生育。文化、宣传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育新风,造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环境,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动村级管理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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