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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一、考试报名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江西省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地市列表。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会计频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注: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22点为报名时间,22点至次日早7点系统维护),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相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立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现场确认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信息表。
参加会计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年5月15日、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由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发行,联系电话:(0791)6225493各市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征订。
附:各地市现场确认时间表
区域/确认时间10月份联系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10月26日-29日0791-6371585南昌市10月26日-30日0791-669
0791-669景德镇10月19日-30日0798-8298638萍 乡10月19日-30日0799-6781027九 江10月26日-30日0792-8588178新 余10月19日-30日0790-6443065鹰 潭10月19日-30日0701-6441339赣 州10月26日-30日0797-8124723宜 春10月26日-30日0795-3562229
0795-3216734上 饶10月19月-30日0793-8292296吉 安10月19日-30日0796-8224391抚 州10月26日-30日0794-8236911
设市区各县区均可报名,请考生按属地报名。
2010年沧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
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考生信息表》。
2 、现场确认。
①确认时间:2009年10月15日――2009年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
补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11日
②报考初级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职称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③报考中级资格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④确认所须资料: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交费手续。
四、准考证
准考证(初、中级)由市财政局统一打印,到所在县市区财政局领取,市直中级考生到市财政局领取,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13日。(假期除外)
市财政局:0317-545 558 2106579
新华区财政局:0317-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0317-3132200
沧州市财政局
2009年9月29日
湖南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湖南省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5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不再安排补报名。资格审查和收费时间由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报名地点:凡需报考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 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年度的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130号)执行。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