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本世界的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作者狄更斯笔下写出的主人公名叫:奥利费·退斯特。他是一个孤儿,出生济贫院,他的妈妈在生下他了以后便去世了。奥利费在孤儿院呆了9年,他既吃不饱、穿不暖,又要干很多很多的活,还要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在棺材店老板那里,不光要睡在棺材中间,还依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侮辱。在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下,迫使他逃到了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从贼窝里逃出来,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了,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了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费,不顾贼窝头目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说奥利费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孙子。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给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费终于与亲人团聚了。
在读了《雾都孤儿》以后,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费,虽然他总受侮辱、吃不饱,还被近去做小偷,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最后,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终于与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小偷,也并不都是非常可恶的,有一句话叫:“人之初,性本善。”虽然他们都是小偷,但是他们的本性却不坏,善良是每一个的本性,所以,他们也并不是非常可恶的。我们也要学习布朗罗先生的善良,虽然奥利费曾经当过小偷,在有一次帮他送书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带回贼窝,还有那五英磅与书也被带走了,但是他却还是对奥利费非常好。
余袅青灯,一杯香茗,独握一卷黄书;俯首梦幻,一点愁意,品读书中情涯;尘埃悠落,一丝光晕,感悟醉之生活。
这本《雾都孤儿》反映了时代的脉搏,是对人类心灵的呼唤。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成为了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夜,轻轻的风吹凉了那杯香茗,却未曾吹凉我对这本书的爱意,每一本书,都是静待窥破的秘密。书不但能排遣无聊的寂寞,将岁月的伤痛逐一缝补,还能把心灵炼成玲珑美玉,让我们怀抱着善良与美丽,坚强与正义去开创一个新的蓝天!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翻译扣一星。
人物关系:奥利弗是蒙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姑姑的爱人,也是奥利弗父亲的朋友,罗斯是奥利弗的小姨,即奥利弗母亲的亲妹妹。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要说主角塑造的扣人心弦,那配角也是塑造的近乎完美。书中我最讨厌的人不是赛克斯等人,而是邦布尔。一个为了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最终也是悲剧了。毕竟像赛克斯那样的人,一共也没几个,且杀人抢劫就是杀人抢劫倒也直率(虽然十恶不赦)。可是邦布尔却表面高尚私底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坏事,而且像邦布尔这样的人也数不胜数、不可枚举,难道到了现在不是吗?书中的邦布尔被罢官了,可现实中的邦布尔呢?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
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
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小说《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
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历无数辛酸、非人折磨,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幸福。
文中的奥利弗、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奥利弗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备受欺凌。从孤儿院到棺材店,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她心地善良,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敢于挺身而出。小说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无奈成了扒手。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让人唏嘘。
罗斯女士出身贫苦,后�
文中的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
费金,小说中的盗贼头目,奥利弗眼中的“老犹太”。一脸凶像,肮脏龌龊。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最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
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教区干事)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恶人终得报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与奥立弗的生活水平相比较,我们比他过的要幸福得多,但我们还是不知足,常常抱怨不公。在生活的道路上,一遇到小困难,就轻易放弃,缺乏意志力。当今的世界,孩子们向往美好的生活,渴望去学习。而这些摆在我们眼前,我们为何不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是讲了一个孤儿奥利弗的故事,奥利弗的爸爸第一次和英国海军的女儿结婚,生下了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后来又认识了奥利弗的妈妈,留下了一半的财产给蒙克斯和他妈妈后,就和奥利弗的妈妈离开了英国,开始了新的生活。可非常不幸的是就在奥利弗妈妈怀孕了不久后,奥利弗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奥利弗的妈妈难产,生下孩子就死了。奥利弗从小就生在济贫院,然后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又流浪,到了坏蛋费根的贼窝,又被他哥哥算计,要夺走他的财产。奥利弗经过种种困难,最后他通过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夺回了财产。尽管他命运坎坷,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但他仍然坚强地活着,并用美丽的心感受是世间的美好。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值得我们学习,他虽然一生中他经历了很多苦难,但他仍然保持着善良和天真,他没有害人之心,身处险境时,他也没有丧失道德标准,他还懂得感恩身边一切帮助过他的人。书中还有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如贝德温太太,她虽然不认识奥利弗,但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地关怀着,奥利弗被拐走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医好了奥利弗也没要一分钱,而且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得奥利弗免于刑罚。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这要你自己去发现呢!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人间满满的爱,感受到了爱所传递的温暖。这本书我读完之后真是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欺负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欺负。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是啊,奥利弗你虽然获救了,这只是证明你是幸运的,除了你,还有那么多像你一样可怜的小孩在大街上,教区内,济贫院里;还有非洲那么多不幸的小孩……太多太多了,在贫民区,贫民们挨着俄,受着冻,被教区干事像狗一般的唤来唤去。而那些个教区的所谓绅士呢?他们却吃着面包,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他们在喝你们的血,吸你们的骨髓。你们的遭遇是令我同情的,我感到十分愧疚,奥列弗,你知道吗?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在读《雾都孤儿》以前只是对它有一点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孩子的悲剧故事,于是在开始看它时便已经预料它是一个悲剧的!慢慢的看到他从一出生便开始经历着磨难,那种磨难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在天堂里。他一出生他那可怜的母亲便看着他那张刚到世间的小脸说着“希望我那可怜的孩子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便依依不舍的到天堂去了,留下她那可怜的孩子在这个苦难的世间受着非人能承受的磨难!那个救济院的绅士邦布尔先生便草草的为他取名为奥立弗,这个可怜的孩子 ——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
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 “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看完这本书,心情复杂极了。我既为主人公奥利弗的大团圆结局高兴,又为当时大英帝国穷人艰难的境遇而愤慨。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狄更斯,小说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孤儿特威斯特遭受种种遭遇后,依然能够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最终小说以孤儿找到了亲人的大团圆结局结束。特威斯特的善良与社会的冷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特威斯特的孤儿在贫民收容所忍受不了虐待,逃出收容所。但是这是只是折磨的开始,在棺材店里面同样受到虐待,不幸落入了犯罪集团的手中,受尽了痛苦的折磨。但是他一直秉持的一颗善良的心,他勇敢、聪明、正直。他因不愿去偷窃,而逃出了魔掌。但是他继续过着艰苦的流浪生活。他心中的希望之火没有熄灭,那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追求,这是他勇往直前的力量源泉。
我们是处于温室中的花朵,没有经历过室外露水、寒霜的的考验。我没有主人公那么坚强的内心。我要学习他的不屈品德,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一颗乐观和永不放弃的精神。《雾都孤儿》指引着我前进的路。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这是某某书上说的啦,呵呵。我采用而已)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以前也有抱怨,但是看了——总有些值得爱的感觉。
奥利弗精致的身影似乎还在街头游荡,每个人都被他悲惨的人生经历所感动。从被收买到逃到贼窝,奥利弗吃了不少苦头。他也抱怨上帝的不公,世界的险恶,但他没有哭。他阳光又友好。他利用自己的善良影响了小偷的妻子南希。他讨厌偷窃。当他被迫偷窃时,他冒着被误解的危险去告诉主。历经千辛万苦,奥利弗终于找到了姑姑,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转向他这边。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武都孤儿找到了爱情,成长坎坷。正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的生活才不再艰难,阳光才变得明亮,所以他的生活才变得快乐。我没有奥利弗那样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告诉我一个道理,任何人都可以拥有,但任何人都很难拥有:感恩。生活是美好的。花,树,家人,同学都值得珍惜和感谢。人总会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原来爱情这么伟大。
总是怨天尤人,你得到了什么?不。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可以用行动帮助别人。和奥利弗一样,他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了你,即使他抛弃了你,只要心存感激,伤害就会变成磨炼,抛弃就会变成自立。从大河中借了成千上万的欢迎水,作为书法向老师们致敬。这也是一种态度,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人生的道路上有花有刺。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切都是美好的。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艰难,总会有阳光和微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像种子一样。没有胚胎就不能成为健全的花。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和朋友关心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激,哪怕是一句“谢谢”,那也是一种善意的微笑,就像一缕清泉,荡涤着灵魂的污垢,滋润着完美的人性。
雾散了,太阳照在伦敦的每一条街上,雾迎来了新的一天,散了的雾散发着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