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合同集合(合集29篇)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精选29篇)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

甲方(出租方):卢树华

乙方(承租方):唐友克

甲、乙双方充分协议,就乙方承租甲方卫生室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兴义市乌舍村卫生室租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利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含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懂得,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履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收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元2月27日,年租金为:15000.00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金。

五、乙方无论是否持续利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履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协商的原则,就彩票站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匡山果品蔬菜批发市场正门西侧的体彩站(站点号02018)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以2.2万/年的`租金出租给乙方(其中包托房租机器租金、网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按时缴纳。

三、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可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言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日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可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租赁的权力。

四、租赁期间,若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一方不同意,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3

根据律师多年代理房屋租赁纠纷的经验,提醒承租人为了减少纠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务必应注意:

一、 主体(出租人是否存在共有主体)明确、标的即房屋明确。即位置明确,建筑面积也应标明。

二、 租期明确,不要写成“永久“,“长期”等字样。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费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及收费银行账号明确。分年、季缴纳的,应当明确具体的缴费时间,还有租金上涨幅度的约定。

四、房屋需要维修时,维修费的承担,如果不约定承担主体,则由出租人承担。

五、装修装饰、扩建、转租权、转让费、房屋抵押、所有权变动的约定。

六、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约定。

七、提前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后装修装饰的'残值损失补偿约定。

八、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约定。

九、退回房屋等卢律师提示的其他的重要约定。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4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 屋 租 赁

青岛市 合同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实施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3、项目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承包内容:

1)演出舞台灯光布置;

2)演出舞台音响布置;

3)演出过程全程摄像并提供给甲方影视光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制作相关的制作要求等详细资料,以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实施方案的规定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双方的配合工作;

3、甲方如需增加项目或数量,应在庆典活动举行前两日通知乙方,如乙方确有困难,甲方不得强迫执行,增加项目应享受与合同相同优惠单价;

4、甲方负责提供本次活动的.电源,在庆典过程中非乙方过错导致因停电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次制作的前期生产和现场施工等工作,乙方需组织足够的、技能熟练的工作人员于项目执行过程中按合同内容和甲方要求完成指定工作

2、乙方专业品质保证

①、乙方应保障所提供的全部演出设备及器材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安全标准﹐确保晚会的演出安全﹒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设施的财产安全负责﹐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双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过错导致﹐则由甲方承担。

②、由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公共事故责任险﹐乙方应在签合同前提供保险单给甲方。

③、若乙方延迟履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专业服务保证

①、在前期及现场合作过程中,乙方须管理好自身及所雇人员的思想和纪律行为,遵守甲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经济处罚等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②、上述所指的思想和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要端正;作息安排要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不得随意离开活动管制区域;不得干扰非乙方雇佣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活动管制区域;不得擅自收取或挪用活动物品;不得破坏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等。

4、乙方负责自身及所雇佣人员的一切工资、思想汇报范文报酬、福利待遇;并对所雇佣人员在本项目中的一切行为负责。

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现有任何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或问题,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向甲方汇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问题详情。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额(全部费用且含税)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00元);除本条款所述费用外,乙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与甲方无关。但因甲方变更合作内容而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合同,由甲方x表人签字生效。

2、甲方待乙方开具正式后一次性支付该租赁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合法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x表(签署):

乙方授权x表(签署):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租赁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有关车辆、司机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交付甲方租赁车辆车牌号、型号、规格、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三证”复印件以便造册备案。

二、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租赁司机要服从甲方管理调度,作业时间内随时出车,遵守业主方的土方卸倒指挥。

三、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私自更换车辆、司机。如有更换的必要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甲方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违章罚款等车辆的一切费用及司机的住宿费、伙食费、通话费、保险费等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辆、司机自行承担,不列入甲方承担的租赁费。

五、 甲方租赁乙方的车辆租赁费为 元/车/月,司机工资元/车/月,甲方从乙方车辆进场运输之日起计算租赁费、司机工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赁费和司机工资每5天支付1次。

六、 乙方的'车辆、司机在甲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甲方以外的运输业务,否则将视为合同终止,并赔偿甲方 2,000 元/车的违约金。

七、 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货物丢失及由此引起的连锁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租赁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车辆、司机管理调度的权利,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管理调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享有要求乙方车辆、司机按照规定的时间把土方运输到填埋地卸倒的权利。

3、甲方享有本协议范围内,对乙方车辆、司机过错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为乙方车辆安排运输的义务,并承担乙方车辆油料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在车辆故障时出车的权利和要求白天加班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车辆,每天班次作业为18:00到次日6:00,车辆作业每天12小时,并完成甲方交给的运输任务。

2、乙方司机必须保证作业时通讯畅通,因乙方司机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司机必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在行驶时时速不得超速。

4、乙方的车辆保证盖板合格,如出现道路撒漏情况则将承担清洁道路费用的责任。

九、车辆交接:在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协议后,乙方车辆、司机必须按甲方要求随时进驻甲方指定地点。

十、本协议自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如有需要终止或续约需要,须申请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 期:年 月日日 期: 年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_____市_____区_____花园(大厦/小区)共_____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_____cm、长度:_____、宽度:_____;),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_____元,电梯共_____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_____元;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8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___________)号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格子铺规格为长___________X宽___________X高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格子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要求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销售人工﹑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七、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费用由甲方按进货价格的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再次引进同类商户,有权在双方协商下解决。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铺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租金。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__________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五、甲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违约

十六、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九、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___________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售物品。

二十、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乙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QQ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9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将私有门面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租赁门面

门面地址:

建筑面积:方米。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承担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乙方告知详细用途后,甲方应根据用途要求解决、协调、处理使用用途的相关问题)

二、租期及租金、押金

1、租赁时间:

2、租金:首年每月人民币(小写¥)

3、付款方式: 。 每一季度一交 每半年一交 每一年一交 ,每次房租,从租期第二年起每到期后,应提前15日预付下一次的房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

4、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小写¥)。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全数归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押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但门面及设施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乙方根据营业需要,对门面进行过拆墙、墙体开门(窗)等破坏门面封闭性或整体性的`装修,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该对门面的封闭性和整体性进行还原,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该部分还原修复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租门面,须征得甲方同意。

5、合同期将满时,如乙方不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及设施。如乙方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享有优先租赁权,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6、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气、物业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五、居间服务费的支付

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即认可共同委托丙方为其已提供完全部居间服务。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乙方应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要求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丙方仍有权收取甲、乙双方应付的居间服务费,丙方已收取居间服务费用不退。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拖欠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对其租赁期间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押金,超过10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10日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日的;

(3)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版本及相关内容,甲、乙、丙三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同且无异议。 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丙方见证,须经丙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置业顾问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0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接触的一种合同,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特别要注意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本文对此作了解析,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 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___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纳给甲方。甲 方收取租金五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5、甲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 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 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盖章)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2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3

陕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简称甲方)因施工生产的需要与 (简称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施工地址:

三、租赁内容:

四、租赁期限:按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正常使用之日起,至甲方报停之日止。

五、结算方式:月租费 元,从使用之日算起,每满一月后,在当月25日结算本月月租赁费,次月25日前支付本月租赁费%,最后一个月的租赁费,待施工升降机退场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最后一个月和前期剩余的'租赁费。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升降机进出场时的道路通畅,负责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电源设置、维护。

2、施工升降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必须迅速派人维修,如果停机超过4小时后,甲方从停机时起按每小时100扣款,扣款从租赁费中每月结算时扣出,出现机械故障,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和事故经济损失。

3、甲方为乙方所派司机及维修人员提供食宿,费用自理,住宿人员每人每天收取0.5元管理费。

4、乙方所派人员如中途不服从现场管理,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如乙方更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施工升降机技术资料要求跟随甲方施工进度及时负责设备基础及付臂安装质量、安全、技术指导、验收工作。

2、①向甲方提供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提出有关地基处理方案及要求,并进行书面交底,对设备进场的道路提出

要求。②负责升降机安装与就位完毕,调试运转正常,报有关部门验收认可。③在现场配备司机四名,随时配合甲方施工。④负责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使机械正常运转(保养和维护时,应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3、升降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地劳动纪律,乙方应做到全天24小时升降机内有司机上班,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凡工作不负责任,擅离岗位或不听从现场负责指挥,态度差者,甲方将责令其停止开机,向乙方提出更换司机(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机械发生故障,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组织人力抢修,保证甲方对升降机的正常使用。如排除故障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机械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按一个台班扣除租费,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扣除租费。

5、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门培训,无特种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违章操作及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6、乙方委派司机:①必须服从项目部一切管理制度。②在现场其间委派司机床单、服装、安全帽、袖章等按项目部要求统一,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

2、严格执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应对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并有资料记录。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损坏甲方财务照价赔偿。

4、服从甲方务工管理,对违纪违章操作人员,应果断处理,勒令其退场。

5、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该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在接到通知后二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九、其它:

1、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营业执照(未经年检或过期的执照无效)

2、乙方租(借)用甲方工器具,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3、乙方委派等四名同志为施工升降机司机,负责配合甲方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升降机司机如有变动,

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争议和纠纷处理程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由项目部组织乙方协商解决;

2、由甲方主控部门和法律事务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增订条款:

1、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能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有权责令其退场,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该罚款在租赁费中扣除。

2、乙方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目标实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单方原因中途退场。

3、乙方升降机司机必须常驻现场。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费结清后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适宜,双方可以协议形式增补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住址: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 雁塔 区(县) 东仪路世家星城一期26号楼一单元102室 ,建筑面积 160。58 平方米。

(二)房屋室内配臵 毛坯,无电器及家具 。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 。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7月 2 日至 20xx 年 7 月 1 日,共计 3 年 36 个月。甲方应于 20xx 年 7 月 1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3800 元/月,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贰万贰仟捌佰 元整(: 22800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 半年 押 伍仟 ,各期租金支付约定: 提前一月支付下期租金 。

(二)押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 (: 5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无 由甲方承担, 1至12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5 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20xx年7月2日—20xx年7月1日租金为400020xx年7月2日—20xx年7月1日租金为4300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5

出租单位:(甲方)承租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交____市场房。

二、租赁时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赁期限________年。

三、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年租金对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________年的租金。

四、租赁其他费用: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赁保证金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2、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用电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⑴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⑶乙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发生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提出收回或变更要求,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赁金额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____市场入驻客户必须在入驻后3个月内在当地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延续签定。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范X二甲方(房主)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______路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若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取暖费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复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39;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七、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租,但乙方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X,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租事宜。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为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八、房屋出租合同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十、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___年申X:本房屋出租期限到年底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6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月日 施工项目: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 元/吨),运费 元/吨(不足 吨算 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 %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 %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 %,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日期:

地日3

址: 期: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黄塘村小溪、桥头、新庄、陂头、七斗、上坪六小组 乙方:黄塘村村民张顺香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东以南村坑口刘街生澡堂墙过2米处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 协议订立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8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月日 施工项目: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 元/吨),运费 元/吨(不足 吨算 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 %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 %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 %,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日期:

地址:日 期: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为加快陕西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屋面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基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平方米面积的现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将上述房屋和场地用来安装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及铁塔、天线、7/8英寸馈线、空调、走线架及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 。(自日 至年 日)

2. 乙方租用房屋和场地的年租金为 外空间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在楼顶架设的桅杆或铁塔、空调外置主机放置及WLAN设备、抱杆配重杆、天线、五类线、交换机等附属物费用及发票税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 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支付壹年租金,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年场地租金的租赁业或地税通用发票后1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账号(见第五条)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4. 税务条款: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甲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 甲方应提供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收 款 人:

帐 号:

开户银行:

三.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基站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机房提供15千瓦的用电量,并保证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 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 甲方楼顶层面提供给乙方设立天线及空调室外主机使用,甲方不得在天线前方放置物品阻挡乙方天线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楼顶架设桅杆,需在甲方周围场地埋设地极,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房屋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因故不能及时维护,乙方有权先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下一年的租金中扣除。若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与房屋附着装修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

7.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8.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房屋和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9.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基站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 元/度收费标准。如遇电力部门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2.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房屋和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 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屋面损坏由乙方负责。

5. 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

五.特别约定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技术进步的原因,导致乙方基站不能使用或使用已无必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乙方已支付的当年租金不得要求退回或仍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的

年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外,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 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租赁房屋和场地,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超过期限10日仍未提供,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

失,甲方负责赔偿。

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

七.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八.其它

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名称)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授权代理人:

附件一: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条款,如有违反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向甲方领导或经办人行贿、给回扣、提供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谋求甲方同意签订合同。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总价15%以内拒付余款。

2、甲方领导或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为个人提供金钱、物品、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依纪依法予以追究查处,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维护乙方正当的市场销售权益。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0

尽管调控政策下,银行贷款条件一再严苛,但贷款买房依然是购房者的主要方式。因此,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等环节中,所有权人常会因为没有处理好房屋的抵押和租赁的双重法律关系而产生法律纠纷。

我国是根据抵押权设定和租赁关系建立的先后来处理房屋抵押与租赁关系的。简而言之,就是设立在先的权利可对抗设立较后的。

首先,先租赁后抵押的,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租赁权物权化的集中体现。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让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该受让人仍然有效。《担保法》第四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按照“举重以明轻”法律解释原则,可以认为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即使抵押权人为了实现抵押权,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租赁关系仍能够对抗买受人,即为“拍卖不能击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对抵押权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所以抵押人应将已出租的事实告知承租人和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决定是否接受抵押,否则,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因此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我们来看看先抵押后租赁的情况。在这种顺序之下,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能以房屋并无租赁关系存在(即无权利瑕疵)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亦无约束力。至于承租人可以依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即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

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还是存在的,而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抵押权存在的影响。也就是,即使租赁关系成立在后,承租人对该租赁房屋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可见,优先购买权是以存在租赁关系为条件的,即只要租赁合同关系存在,优先购买权就存在。承租人始终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其法理基础,即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债权,只要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上获得相当的补偿即可。所以,不管租赁关系设立的先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短于抵押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租赁合同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也就不会发生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作者系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天津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_种:

1.甲方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月。(期限超过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书面口头)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季度应向甲方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每期应于提前______天付清。(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六条 保证金条款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可抵租金。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水电共摊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证。

2.房屋租赁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维修及装修:

1.甲方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2.乙方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的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需要装修房屋时,须征得甲方同意,但装修时不可损害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可以搬走装修物,但不可损害原有的建筑结构,应尽量恢复房屋原状。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退还及续租事项:

1.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搬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留置不搬者,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内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变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如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2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应赔偿___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4.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2‰加收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5.乙方未经许可将房屋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

6.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乙方并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8.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应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二号,即天津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外来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乙方并要承担因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2

甲方(出租方):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户主姓名)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赁时限:

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将_______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____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村组印章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3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转租权的位于 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的事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立约签署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房屋的地址:,租赁面积_亩地。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仅限于、用途,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且租赁房屋不得非法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个月,从_ 年 月 _日起至 年 月__日届满。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其他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费用:

1.1 本合同所述租赁费用仅包括租金及物业费;月租金为:¥ 元/月;

1.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乙方于每次租金

到期前的自然月内15日支付下一租赁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赁费用。

2 首期租赁费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首期租赁费用给甲方,即:人民币 元。首期租赁费用的计算期为_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_日。 3 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 天装修免租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押金: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相当于 个月租赁费用的押金,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押金。押金总额为人民币 ¥ 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以及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押金不足以抵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押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押金补足到上述(4.1)款约定的数额。在承租期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向甲方主张或擅自以押金折抵乙方应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退回押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定他项权利。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当在乙方归还甲方租赁房屋十四个工作日后将押金(不包括利息)本金退还给乙方。

5 税费、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有关租赁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帐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帐户,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7 其他费用:

7.1 乙方承担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占线费、电话费、空调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物业相关部门。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与接收

1 甲方已经对租赁房屋及其周边环境对乙方进行了解释,乙方已经对租赁房屋的现状有了充分的了解。乙方同意按照房屋的现状来接收房屋,并对房屋状况无权再提出异议。

2 甲方应于 20xx 年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附件二)。但乙方在没有全额支付首期租赁费用和押金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拒绝接收房屋。乙方拒绝接收房屋的,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乙方即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日拒绝接受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从约定房屋交付日至合同解除日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不退还押金。

第六条 承诺与权利

(一) 甲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甲方承诺依法有权出租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对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等相关人员不在此限。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甲方享有对租赁房屋、设备、系统的检查权。 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但甲方应事先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可以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甲方保留在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起,对租赁房屋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单位拆卸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押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赁费用。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6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前提下,可随时进入乙方租赁房屋视察。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转租,甲方与房屋出租方的租赁合同解除,本合同随之解除,甲方不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第4.4的约定返还押金。

2.2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或了解乙方违约而接受乙方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均不构成甲方的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清理时间。

(二) 乙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及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负责租赁房屋内自用的电费、水费、通讯费、电话费、物业费及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公共费用。当国家标准变化时,按照变化后的国家标准计算。

2、装修:

2.1合同期内,乙方如进行装修,应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的同意不代表甲方要为乙方装修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2 乙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押金直接交付标的物所属物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3 乙方雇用的装修队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所有装修规格,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

2.4 因装修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装修后的消防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乙方装修或增设附加设备等如发生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内甲方提供的装置/系统/设备,避免受到人为破坏,并负责其日常维修、维护。

租赁房屋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房屋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7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房屋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应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租赁房屋修复至完好状态并赔偿损失。负责向有声望的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 更改租赁房屋内的设备、间隔。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产生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可能属滋扰的噪音、行为或事件。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危害的活动,亦不能作出任何会损害甲方之形象的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经营增项。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内经营业务前,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商业牌照、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由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届满后,或不论出现何种情况,发生乙方应予交还租赁房屋的情况,乙方必须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甲方。乙方应保证交还的租赁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承租单位内全部未处理物品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处理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以押金冲抵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2.8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房屋,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续租的租赁房屋地点、面积不变,乙方的押金直接转为下一承租期的押金。如押金不足,乙方应予补足。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所租单位,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所租单位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所租单位。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腾空并搬离租赁房屋,同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全部钥匙。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搬离租赁房屋,则应每日按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00%支付使用费。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履行国家规定的承租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4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

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

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

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

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

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

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

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

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5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82。5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三、年租金x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商店(商场)

承租人:_______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6

出租方(甲方):鹤壁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河南东方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龙门架借用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范围

1、工程名称 :鹤壁市东方世纪城30#楼

2、工程地点 :九州路与嵩山路交汇处东方世纪城院内

二、结算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 12000 元,另外乙方必须结算本月租金,租金不在押金中扣除,如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使用。

2、租赁费计算方法:自龙门架进入工地安装调试完毕后起开始计算租赁费,每台每天租金 40 元。如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超过三十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龙门架、拆龙门架,终止租赁合同。

3、如果租赁过程中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则押金变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拥有龙门架的产权,享有出租和终止租赁的经营权,具有收取租金的结算权及对龙门架机具有安全使用的指导建议权。乙方对租用的龙门架不得私自转租、出售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对租用的龙门架享有使用权,负责保管和维修责任。使用时乙方应有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龙门架安全使用说明书和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带病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如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3、安装前龙门架所有的机件由甲方提供(钢丝绳除外),试运转正常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维修。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损坏龙门架配件,由乙方购买原厂配件补齐,确保龙门架正常运转。

四、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将龙门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付清租金,退还押金止。本合同自行终止。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发生租赁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7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遵照执行。

一、项目:

甲方愿将位于自有门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

月租金为1600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前三个月的门面租金。以后均按照先交三个月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进行交付店租(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四、水电费结算:

甲方提供齐全的水电设施,让乙方使用。水电费先由甲方按月跟供水电部门结算垫付,然后再由甲方跟乙方结算,收取费用标准与水电部门标准一致,结算时间定在交付店租之日(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五、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本店面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店租金。

2、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的押金,在合同期满,乙方若无继租意向,乙方又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但在此合同签订之后未满一周年,乙方要求退出租赁门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不管合同是否期,乙方在使用门店时,如有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拆变,如乙方需改造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有保护好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的义务。门店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如下:

(1)包括移动玻璃门4扇、玻璃门铝合金地槽轨2条、门店不锈钢侧门1套、店内单间门1套、卫生间玻璃门1扇、空调2台、壁扇2台、木沙发床1

张、带钢化玻璃面木茶几1张、木电视柜 1个、木橱柜1个、壁油画1张、不锈钢垃圾桶1个。

(2)包括水电配套设置,水表1个、水龙头开关3个、洗手盆1个、电表1 个、漏电开关1个、电光管及管座3套、电线插座开关多个、排气扇4台、有线电视线1条。

以上所有财产和配套设施在出租前经双方检查均属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或者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租赁时间,应当注意卫生,保持墙壁清洁;不能进行会产生油烟性的活动,如炒菜、油炸食物等,以免给门店造成污染不洁;不能把一些难溶易塞之物扔入厕所蹲位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如有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6、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店,终止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满,双方在租赁时间若无纠纷争议,能较愉快地履行权利与义务关系,甲方若不是自己要使用门店,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继租的权利。

六、合同确立形式

根据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8

ДОГОВОР № _____

НАЙМА ЖИЛОГО ПОМЕЕНИЯ

г. ___________ ___ __________ 200__ г.

Гражанин(к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фамилия, имя, отчество)

именуем__ в альнейшем Наниматель, с оной стороны, и Гражанин(ка) РФ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именуем__ в альнейшем

(фамилия, имя, отчество)

Наймоатель, с ругой стороны, заключили настоящий Договор о нижеслеующем:

1. Премет Договора

1.1. По настоящему Договору Наймоатель преоставляет приналежащую ему на праве соственности квартиру Нанимателю за плату во влаение и пользование ля проживания в ней.

1.2. Указанная квартира нахоится по арес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Квартира имеет слеующие характеристики:

– ощая полезная площаь – ___________ кв. м;

– жилая площаь – ____________________ кв. м;

– количество комна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Оценочная стоимость преоставляемой квартиры по окументам БТИ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млн рулей.

1.3. Право соственности Наймоателя на указанную квартиру потвержается слеующими окументам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Наниматель использует квартиру в течение всего срока найма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ее целевым назначением (ля проживания).

2. Права и оязанности сторон

2.1. Наниматель оязан:

– вносить плату Наймоателю в сроки и в поряке,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м настоящим Дого-

вором;

– в перио ействия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своевременно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 все неохоимые коммунальные платежи (за электроэнергию, пользование воой, телефоном и ругие) в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м поряке. Оплата коммунальных услуг в плату, указанную в п. 3.2, не вхоит;

– 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квартирой, указанной в п. 1.2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исключительно в целях проживания;

– належащим оразом относиться к квартире, указанной в п. 1.2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 ее соответственно ее назначению и техническим осоенностям;

– солюать правила пользования жилыми помещения, в том числе правила 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ринимать неохоимые меры к сохранности квартиры,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го в ней ооруования и имущества;

– соержать квартиру в належащем состоянии, в том числе за свой счет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 текущий ремонт квартиры и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го в ней сантехнического и иного ооруования;

– возмещать ущер, причиненный квартире и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му в ней имуществу и ооруованию по вине Нанимателя;

– нести ругие оязанности, установленные ействующи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ля нанимателей жилых помещений.

2.2. Наниматель принимает на сея все риски, связанные с порчей или потерей, кражей или прежевременным износом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го в квартире ооруования, происшешие во время ействия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В случае утраты или поврежения ооруования Наниматель оязан за свой счет отремонтировать или заменить соответствующее имущество на люое ругое имущество, приемлемое ля Наймоателя.

2.3. Наниматель оязан информировать Наймоателя по всем вопросам и остоятельствам, имеющим отношение к квартире, указанной в п. 1.2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Соощения олжны ыть своевременными и полными.

2.4. Наниматель имеет право:

– вернуть квартиру Наймоателю о истечения срока найма, письменно преупреив Наймоателя о этом за ___ (_____) месяца;

– преимущественное по отношению к ругим лицам право на заключение оговора найма на новый срок;

– опускать проживание в квартире люых лиц (временных жильцов) по своему выору ез переачи квартиры в понаем с согласия Наймоателя.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за ействия временных жильцов пере Наймоателем несет Наниматель;

–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 ругие права, преоставленные нанимателям жилых помещений ействующи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и оычаями елового оорота.

2.5. Наниматель может преоставить в понаем преоставленную ему квартиру только с письменного согласия Наймоателя. Пооное согласие может соержаться в письме, телексе, телеграмме и т. п. При этом понаниматель не приоретает самостоятельного права пользования жилым помещением и ответственным пере Наймоателем по оговору найма жилого помещения остается Наниматель. Право переавать квартиру, указанную в п. 1.2, в понаем может ыть также преоставлено Нанимателю на основании ополнительного соглашения, которое ует являться неотъемлемой частью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由俄罗斯小编04月27日编辑整理《实用俄语:俄语版--住房租赁合同》。123123123

2.6. Наймоатель оязан:

– переать Нанимателю квартиру и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е в квартире ооруование и ругое имущество в исправном состоянии в течение _________ ней после заключения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 за свой счет капитальный ремонт квартиры и замену изношенного ооруования;

– не чинить препятствий Нанимателю в правомерном пользовании квартирой, указанной в п. 1.2;

– в срок не познее чем за ______ месяца о истечения срока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преложить Нанимателю заключить оговор на тех же условиях или преупреить Нанимателя о отказе от проления оговора в связи с решением не савать в течение не менее гоа квартиру в наем.

3. Расчеты по Договору

3.1. Наниматель оязуется регулярно вносить Наймоателю плату за пользование квартирой.

3.2. Плата за пользование квартирой вносится _________________ и составляе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рулей в месяц.

3.3. Наемщик вправе треовать уменьшения платы за пользование квартирой, если в силу остоятельств, за которые он не отвечает, условия пользования, преусмотренные Договором найма, или состояние имущества существенно ухушились.

4.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Сторон по Договору

4.1. Наймоатель несет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за все неостатки имущества, санного в наем, если эти неостатки препятствуют нормальному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ю его по назначению, при условии, что эти неостатки существовали при заключении Договора и не ыли и не могли ыть известны Наймоателю.

4.2. Наймоатель отвечает пере Нанимателем за все претензии, которые могут возникнуть из прав третьих лиц, которые ограничивают или препятствуют пользованию квартирой и ругим нахоящимся в ней имуществом, при условии, что Наниматель не знал и не мог знать о существовании прав третьих лиц при заключении Договора.

4.3. Наниматель возмещает Наймоателю все уытки, связанные с потерей, поврежением имущества, взятого в наем, в поряке,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4.4. В случае несвоевременного внесения сумм платы за наем Наниматель уплачивает пеню в размере ____________% от вовремя не выплаченной суммы за кажый ень просрочки.

4.5. Уплата штрафных санкций не освоожает Стороны от возмещения уытков, причиненных неисполнением или неналежащим исполнением оязательств в полном оъеме.

4.6. В случае пользования жилой квартирой не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условиями Договора Наймоатель имеет право треовать расторжения Договора и возмещения уытков.

5.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Договора и права Сторон

по истечении срока ействия Договора

5.1. Настоящий Договор заключен сроком на ___________ гоа (в Договоре есть пункты, которые могут иметь место только при условии заключения Договора на срок олее оного гоа).

Договор вступает в силу с момента его заключения.

5.2. По истечении срока ействия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оговаривающиеся Стороны оязались опреелиться по выору оной из возможностей, преусмотренных в анном пункте: 由俄罗斯小编04月27日编辑整理《实用俄语:俄语版--住房租赁合同》。123123123

– Стороны прекратят свои оговорные отношения и Наниматель переаст квартиру и ругое имущество Наймоателю;

– Стороны заключат новый оговор найма квартиры на тех же или иных условиях на новый срок.

6. Осоые условия

6.1. Вместе с Нанимателем в квартире, указанной в п. 1.2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уут совместно проживать и иметь равные с Нанимателем права по пользованию жилым помещением слеующие гражан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Форс-мажор

7.1. Стороны освоожаются от частичного или полного исполнения оязательств по настоящему Договору, если это неисполнение явилось слествием остоятельств непреоолимой силы, возникших после заключения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в результате соытий чрезвычайного характера, которые Сторона не могла ни превиеть, ни преотвратить разумными мерами. К остоятельствам непреоолимой силы относятся соытия, на которые участник не может оказать влияния и за возникновение которых он не несет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и, например землетрясение, навонение, пожар, а также заастовка,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енные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я или распоряжения госуарственных органов.

8. Урегулирование споров

8.1. Все возможные споры, вытекающие из анного Договора или по повоу настоящего Договора, Стороны уут разрешать путем переговоров.

8.2. В случае неурегулирования Сторонами возникших разногласий спор решается в суеном поряке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ействующи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РФ.

9. Свеения о Сторонах

9.1. Наймоател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фамилия, имя, отчеств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окумент, уостоверяющий личность, номер, серия, кем и кога выа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Нанимател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фамилия, имя, отчеств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окумент, уостоверяющий личность, номер, серия, кем и кога выа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Пописи Сторон: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 篇29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河南省西峡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 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价款

1、货物名称:

2、货物运输数量: 以甲方的装车过磅数量为准。货物合理损耗为每车运输货物数量的千分之五。

3、运输价格:每吨运输价格为 元/吨,本价格为承兑含税价格。本合同运输价格根据运输市场随时进行调整,新运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第二条 运输方式及包装

运输方式: 运输

运输要求:乙方应对运输货物进行覆盖,避免雨淋及洒落。

第三条 货物运输起止地点及收货人

起运地:

目的地:

收货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每次货物运输期限:每次运输乙方应自装车之时起 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要求

乙方车辆在出发前必须贴好封条方可发车。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不得有卸

第六条 货物装卸

在起运地,由 负责装货;在到达地,由 负责卸货。

第七条 验收办法

货到甲方后,由甲方人员按照第五条约定进行验收。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

运输费用以承兑方式进行结算。乙方把所托运的货物安全运抵甲方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甲方磅房出具运输费用结算单,甲方根据乙方出示运输费用结算单进行结算。没有运输费用结算单甲方不予结算。结算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乙方一个月的运输费用超过 万元的,甲方根据乙方所出示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按实收吨位累积万元结算一次,同时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运输费用发票。

2、乙方一个月的运输费用在 万元以内的,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开具当月金额运输费用发票,甲方在次月 日前结清上月运输费用。

第九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下达装车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装车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起运现场。

2、甲方负责及时协调装货与卸货。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4、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5、乙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发生毁损、灭失时,乙方应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坏、车祸、道路阻塞等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同时要保护好现场,防止货物丢失、损毁。

7、乙方运输车辆进行入厂区,必须服从厂区管理人员指挥。

8、超出合理损耗比例的货物损失部分,由乙方据实进行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通知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收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对货物掺假、加水,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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