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装修合同(通用5篇)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决定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一部分用来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 学校食堂装修面积约263㎡,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58.00元。装潢总计费用约15254.00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伍拾肆圆),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 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 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一、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荣村干休所食堂内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解放大道光荣村。
3、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承包范围:
1)食堂餐厅及后厨内部地面、墙面、吊顶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
3)门窗工程;
4)灯具及其他工程等。
2. 施工项目以预算为标准(详见预算,预算之外发生的项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拆除工程完工后支付30% 工 程 款 元;水 电、墙 地 面等中间工程完工后支 30% 工程 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审计结束后支付15%工程款 元;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12个月之内支付。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1、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确保。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付款延迟等原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负责协调城管与环卫,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7、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七、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延长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提责任。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方 (甲方):
承接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员工餐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 西宁市生物园区__。
2. 项目名称:餐厅装修,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项目清单。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20xx年_9月6日,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工程总天数:55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73023.5元(金额大写:柒万叁仟零贰拾叁点伍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生物园区食堂装潢工程预算清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本工程预算材料按低档材质报价),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如有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非施工期间材料由甲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20xx年9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拆除垃圾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由甲方处理。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业主): 乙方: (承建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苍_________渔寮学校
乙方:苍南县_________合金装璜店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依据苍财教83号文件规定,重新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学校食堂装修面积178㎡,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65.00元,装潢费用约11570.00元。铝合金面积约140㎡,每平米造价270.00元,费用约37800.00元,两项总计费用约49370.00元。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苍南_________学校(盖章)
乙方:苍南县_________合金装璜店(盖章)
发包人:岫岩满族自治县红旗营子乡_中心校 承包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岫岩县_乡学校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岫岩县_乡
工程内容:土建,给排水,电气。
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二 工程承包范围:土建,给排水,电气。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年5月18日(农历四月十六)
竣工日期:_年8月18日(农历七月十九)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3天。
四 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小写:
六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年5月12日星期四
合同订立地点;岫岩县_乡政府
本合同双方约定_年5月18日起生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 1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gf-1999-0201)第二部通用条款》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设部颁布的各项标准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3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配备标准和规范。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处理承包方各项事务即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
3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 发包人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_年5月18日前完成三通一平。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至场地的时间:_年5月18日。
(3)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各自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责任。
(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工程结束交工验收前做的成品保护和看护工作,不经发包商同意,不得让任何人钱如何使用。
5 承包人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1)承包方负责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2) 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等事宜。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费用支出由承包方负责。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按照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gf- 1999 – 0201)执行。
四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材料价格上涨和下落。b.人工费上涨和下落按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按照预算价格予以调整。
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基础工程结束拨款(大小写: )
主体工程结束拨款(大小写: )
其余工程款(大小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五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材料全部由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不予供应材料。
六 违约,索赔和争议均按照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1999 – 0_)执行。
七 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打印件4份。乡人民政府,岫岩县教育局,_乡中心校,承包方各一份。
九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
1 单位工程名称:岫岩县_乡学校食堂。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结构层数:框架一层。
4 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5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十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土建,给排水,电气。
2 质量保修期 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按照设计规定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3)供热为2个采暖期。
(4)因施工质量在成的损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质量责任及保修金的支付
(1)质量保修责任按照教学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 – 1999 – 0201)附件3第三条款(质量保修责任)执行。
(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执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发包人住址:(公章) 承包人住址:(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