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农民工用工劳动协议(推荐三篇)

工地农民工用工劳动协议(精选3篇)

工地农民工用工劳动协议 篇1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当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为:

三、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 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依法享受因工伤亡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和防护设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六、 其他约定的事项 

七、 违约责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工地农民工用工劳动协议 篇2

一、农民工的基本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岁以上,有一定技术的人员。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

3、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二、生产条件、任务和工种生产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以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2、乙方输出的安排其它工作。

三、协议期限及组织管理

1、提供用工协议期限为 年。协议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甲方可以退回乙方。

2、甲方要做好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教育和技术培训。

3、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了经济损失,由违反协议方负责赔偿责任。

4、双方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或争议问题,可向企业或企业主管单位的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甲方做好农民工的更换、疾病、伤、残、亡等事故的处理。

6、农民工期满或辞退离开甲方,乙方应督促其完清手续。

四、劳动纪律

1、农民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等名同志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安排承担生产任务。甲方也可以根据生产任务需要,

3、农民工有违纪行为,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视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本人态度严肃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查处。

五、劳动报酬实行计件工资制,按多劳多得的原则办理。

六、保险福利

1、农民工因工负伤,由甲方给予免费治疗。医疗终结时,由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证明书”,经企业所在地劳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业按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2、因工负伤待遇按照《遂宁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七、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1、企业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生产经营状况发展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经双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书完全无法履行的可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八、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地农民工用工劳动协议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应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应缴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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