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通用5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天然气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涉及的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的土建工程等。
标段桩号:中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天
四、 质量标准
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xx、《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xx、《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建筑标准图集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主材与设备由发发包提供)
六、 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调整价款:施工中发生经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所产生的价款。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结半年内,分期付清。
4、计价依据:20xx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xx《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定额》、当期《临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施工图中的主材及设备由发包人提供,主材及设备款在结算时扣回。辅材在发包人认可后可由承包人自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八、工程质量保修
承包人对施工图中所涉及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
2、保修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内容和项目。
3、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4、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金额________元。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九、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向工地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管理、验收及对外的协调。
2、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3、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有关审批手续,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
5、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校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6、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文物、树木的保护工作。
7、组织图纸会审。
8、在施工中如遇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协商处理,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十、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向工地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的组织、施工的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等。
2、承包人对燃气工程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3、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提供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树木的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5、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等必须按规定出具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严格履行《燃气工程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中的乙方责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工程不得转包。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9、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10、工程完工后3日内通知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竣工材料及结算材料报发包人审核。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其
3、承包人若不按期将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转交发包人,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
十二、安全责任
承包人由于安全措施为按有关规定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三、争议
1、约定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xx-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保修期过后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分,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要求陆份用钢笔或碳素笔工整填写。合同签订后,擅自涂改无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___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___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
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___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
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_______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_______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___天内付清工程款,留___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___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___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___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___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
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__年10月8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_________________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_B/T0202-20_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_________________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________(盖单位公章)承包人: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顾问、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管道供气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气化站:_________个街厨房管道、调压器、流量等材料表内容。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一、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如甲方未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二、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三、当竣工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将其余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余下_________%款项在工程使用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二、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 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免费服务;二年后为 。
第七条 组成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图纸、工程材料表、预(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其保证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证水源、电源通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的总表,并承担施工引起的水、电费用;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四、承诺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须按期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二、因乙方原因未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一倍的罚款。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优先权
为便于本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成为优先考虑的供气商。
第十六条 其它
一、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