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包机单项工程施工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塔吊机械设备安全装卸与运行,确保设备操作和施工人员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对塔吊垂直运输设备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中的基础图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塔吊基础施工,不得擅自调整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调解决。塔吊基础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后,乙方才能立塔。
3、按照有关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中验收项目及标准要求及时向乙方索取真实、可靠的设备资料与数据。
4、塔吊装卸过程中,工地配备一名现场安全员,主要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委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安装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5、在塔吊的安装、接高、运行、拆除作业时,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安装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施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作业范围内。
6、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对现场使用多台塔吊时,应有预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7、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提供“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在投入使用前监督乙方进行试运行,并组织由总包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有关人员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8、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9、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和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于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予以制止。
10、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二、乙方安全责任
1、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安装前的申报资料,取得批准后方可安装。
2、乙方应符合国家及新疆有关塔吊安装、拆除资质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操作等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需和甲方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塔机完好,各安装部件齐全后方可作业。
3、负责将设备运送作业点,承担安装任务所需人员的组织工作,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装方案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安、拆、顶升与附着安装任务。若因乙方原因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塔吊安装前必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及检测资料,安装人员花名册及安装操作证,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安全部门审核、备案,资料不齐不得进行安装作业。塔式起重机安装就位后,必须及时将塔式起重机验收表及验收检测资料签字盖章后送项目部备案。
5、现场塔吊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并负责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日常的塔吊使用、维修、顶升、锚固、拆除的协调工作。
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7、进入施工现场塔吊装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管理和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8、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要求塔吊机组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9、因塔吊自身设备问题、维修保养不及时、塔司违章操作等,由于乙方的过失,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塔吊司机管理
1、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还必须经进行三级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听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在室外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坚决执行《操作规程》、《十不吊规定》、《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
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塔吊“带病”吊运。
5、做到上机前对金属结构,小车轨道,钢丝绳,滑轮部件,卷筒部件,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部分,附着螺栓,索具,吊具等进行检查后,方可上机操作。
6、做好防碰撞措施,防停电,刮大风等意外情况,造成塔吊与物体相邻碰撞的机械事故。
7、按规定每日保养、润滑、紧固、调整,做好交接班记录。坚持每月30日把《日维修、保养记录》、《日交接班运转记录》、《周检查记录》、《月检查记录》上报甲方专职安全员。
(二)塔吊定期检查
1、每日对塔吊金属结构、传动系统、电气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灵敏性等进行二次全面检查。
2、检查司机填写的周、日维修、保养运转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3、检查出不合格项及安全隐患应责成专人限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带病作业的塔吊,责令停机修理,对违章指挥和违章吊运应立即制止,必要时令其停止作业。
4、若遇特殊情况(雨、雪、大风天气)要派专人随时检查,确保塔吊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三)塔吊维修、保养
1、司机要按照日维修、保养制度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定期进行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重点的“十字作业法”,填写记录。
3、塔吊实行三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每班保养内容:重点检查、清洁和润滑、卫生;二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三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
(四)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__)的规定与要求:
1、当多台塔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制定防碰撞安全措施;
2、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
3、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多台塔式起重机必须安防碰撞装置,30m以上必须装置障碍灯,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操作面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5、对塔吊作业设专人进行监督执行;下班或上厕所暂时离开刹好车方可离开,刹车灵敏可靠;遇大风应做好吊钩与地锚拴牢固定。
(五)起重机吊运管理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__)的规定与要求:
1、起吊重物严禁从办公楼宿舍、食堂、库房、钢筋棚上方通过。
2、塔吊司机严禁违反“十不吊”规定。
3、塔吊吊物离地5公分应停下检查是否牢固,起落吊时响铃,僻开人群。
4、塔吊司机在室外登高检修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塔吊上禁止存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
6、塔吊电缆线必须固定在绝缘瓷瓶上。
(六)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机构外观与传动机构应正常;
(2)润滑部位正常;
(3)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符合规定;
(4)电源及控制部位正常;
(5)各种安全装置正常。
2、操作用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3、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4、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件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5、提起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0.5m以上。
6、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7、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其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受损。
8、作业后,应将控制开关拨至零位,然后关掉电源总开关,锁好电闸箱。
(七)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歪拉、斜挂重物吊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不知重量的物件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多人指挥、违章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篮)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笼(篮)边缘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棱型物体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以上各条望认真执行,杜绝违章指挥作业、违章操作,如有违反,后果自负,如有违反有关法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协议书说明
1、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设备拆除运出现场之日自行失效。
2、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甲方上级备案一份。
4、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施工行业或企业提出新要求时,将按照新要求,对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充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塔司(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及设备的健康与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负责,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二、乙方自购及自备的桁架导轨式爬架、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电焊机、乙炔氧气瓶及割具、圆盘锯、空气压缩机、手提电刨、手提电锯等机械设备,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三、乙方严禁使用没有厂家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机械设备,未履行本条规定,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乙方未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发生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人员因违章使用机械设备,违章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造成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人员因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造成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机械设备必须保证一箱一闸,一机一漏,安装、移动、拆除设备及操作中遇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停机拉闸断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停机拉闸断电,并安排专人看管电闸,严禁其他人员合闸送电。未做到本条款规定,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机械设备未按规定搭设防雨防砸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乙方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接地、接零装置。未定期对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甲方因强令乙方人员违章蛮干,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由甲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所使用的电焊机、气焊器具、卷扬机必须安排持有特殊工种证件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因乙方安排无证人员操作以上设备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二、乙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未给机械设备配置《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三、本协议如遇有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符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科备案一份。
十五、本协议如有增加内容,经双方协商后补充在本条内。
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执行至本工程结束时废止。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机械设备的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就 县燃气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天然气小区安装、公建用户安装工程
二、 承包范围:具体工程量在工程竣工时按实际测量。
三、 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与乙方进行结算:
①老区(含排管集中挂表整体配套安装低层)按 元/户,空装户按 元/户(含立管安装、穿墙打孔、支架安装、套管安装、户内球阀、燃气表及表箱安装、管道试压等达到点火条件);
②新区(整体配套安装高层)不挂表按 元/户,挂表按 元/户(含立管安装、穿墙打孔、支架安装、套管安装、防水及封堵、管道安装试压至钢塑过渡上部球阀位置等达到点火条件),含刷漆。
注:以上工程主材辅材,均由建设单位提供,适用于镀锌管丝接安装。
零散户要有零散户安装单、领料单、实际用料清单,上报方可结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4号向甲方上报已验收双方确认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退料清单申请付款,次月1号前拨付工程进度款。
2、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付款,老区安装、补装户安装达到点火条件付款 60%;新区室内立管安装、防水完毕自检达到验收条件付款60%;新区室内立管安装管道安装试压至钢塑过渡上部球阀位置达到点火条件验收后付每单项工程总款80%,余款年底一次性结清。
3、质保金:质保金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五、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建设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为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在施工责任期内保证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双方约定程威负责乙方全面工作,王士超负责现场施工、生产。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专职人员管理与监督, 乙方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及生活等相关工作。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
1.房屋一套,每年租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房屋水电费甲乙各付一半。
2.(1)房屋、电瓶车辆、钣金工具及辅材由甲方提供。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4)负责与建设方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图纸、资料。
(5)乙方在工程施工当中,甲方有义务进行技术交流、规范指导、监督,当时发现问题,当时要求乙方改正、改变,不得在结算工程款时才对乙方进行所要求的各项安装规范,对此乙方有权进行争议和拒绝。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不听甲方技术人员纠正,一经建设单位核实确认扣除此单项工程工程款10%作为罚款。
2、乙方责任
(1)单项工程中验收时必须资料齐全,严格执行验收和材料领退制度。
(2)饮食、材料、机械存放保管、管道运输(从库房到工地)、布管、清管、套丝、管道、管件及支架安装,板牙、卷尺、施工电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尊重和服从建设方、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4)乙方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为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照建设方和甲方要求对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不乱搭乱拉电线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负责任何费用。
(5)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设方和甲方规定着装,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否则发现一例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双保险绳,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否则发现一例罚款1000元。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由甲方派出施工任务,乙方管理人员未能按甲方要求日期进场施工,造成工程滞留负面影响,甲方有权派出施工人员进场组织施工。
(7)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方要求,并承担自身操作原因引发的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8)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甲方有权派出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9)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置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灭火器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该县、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建设方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11)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发包方、甲方、乙方及第三者直接、间接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12)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随即合同终止。
(13)每月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保证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按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金额的10%~100%给予罚金,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14)放假及开工时间,必须听从建设单位及甲方制定节假日放假及开工时间。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建设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管道安装横平竖直。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及经济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 其他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如需离开,必须得到甲方的允许,如没有得到甲方允许离开,建设方或甲方联系不到施工负责人,每天按300元罚款,罚款部分从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建设方工程例会中,因乙方施工问题遭到批评,造成公司形象受损,发现一列罚款50---200元。
4. 施工中,如有变更工程,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工程量,要有影像资料或签证单方可核实金额,同时标注工程名称及时间。
九、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附加合同同时生效。附:联营合作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
十、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项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一、法律效应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集团公司一份备案,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乙方责任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工程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十二、特殊条款
1、乙方和甲方合同期暂定一年,乙方不得泄漏甲方有关经济合同和相关建设方方面的秘密,否则合同终止,一经查实拒付工程款。
2、乙方不得与建设方或其他(同区域、同行业)单位发生经营关系,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类似违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给予人民币伍万元的处罚。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