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书合集三篇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书(精选3篇)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账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账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账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书 篇2

出卖人:*公司 (甲方) 合同编号:

买受人:*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太原

一:标的物 签订时间:2 0 1 2 年 1 月 4 日

产品名称品种或者规格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 单价(元/袋)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必须是20xx年12月以后生产的新产品。

三、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馒头5公斤纸盒包装。

四、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

五、 损耗物品数量或缺损部分由甲方10日内补齐。

六、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到货后由乙方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标准达到合同约定单项物品质量要求,检验费和用品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与样品相符。

八、 结算方式:甲方拿到乙方提供的提货小票,太原以外地区货到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及不良反映,甲方10日内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九、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太原大同临汾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数量、等级

品种:

数量:

等级:

生产年份:

缝口标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

包装要求:

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

单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公斤。

(2)

2.方式

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交货。

(3)其他: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元/吨,由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内结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工商部门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