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游戏室合同(通用3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和充分协商,决定合伙经营宠物商店,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暂共同租赁座落于用
以经营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为的宠物商店。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终止或继续合伙。
第三条股份、出资、债权债务、利润的分配
1、甲、乙双方各占店铺50%股份,店铺的投资、债权、债务和利润均按1:1的原则承担或分配。
2、前期店铺的租赁、装修、进货等各项投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后期如要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店铺形象或经营方式、增加经营范围、增强行业影响等等需要继续投入资金,须经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双方仍按1:1投入资金。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期间,店铺资金以及店铺物品、债权债务、来往账目均为共有,任一方不得随意支取、分割,经营账目由双方共同保护和管理。
4、店铺实现盈利后,原则上按月结算盈利,双方按比例收取经营利润。此外,店铺账户余额及现金达到两万时,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润,但须保留继续经营的必要资金。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在本协议签订后,允许新成员入伙,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签订新的协议书并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退伙,且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包括: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经营性合同、协议;
2、对合伙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共同决定合伙事项;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4、收取和支付经营中的债务;
5、分配盈利。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私自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并赢取利益。禁止任一合伙人另在铅山县范围内再开经营宠物及宠物用品的店铺。违反本条者,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伙,且获得店铺总资产30%以上的赔偿。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推举双方认可的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
2、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
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
二、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性别______、住所:______,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_____、性别______、住所:______,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三、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提取10%公益金,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四、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3、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5、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五、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4、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5、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并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伙。
6、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7、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七、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规定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___年。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共同经营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共同出资购买 公司的二手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整车计价人民币 万元整( ),车辆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 分之 产权份额(即 );乙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 分之 产权份额(即 );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同拥有,即甲方占 %所有权,乙方占 %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他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风险、共同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没有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 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自产权份额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各自产权份额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自产权份额比例承担。
三、以下事由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他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五、合伙项目的经营需本协议经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经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的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六、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对账务后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每月经营收入由甲方于双方规定的每月结算日前详细统计,由乙方核实后双方签字结算。
七、合伙运营车辆由甲乙双方共同驾驶。若需聘请第三方专业司机人员驾驶,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制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八、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 守约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任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九、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
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由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
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