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包经营合同范文(精选28篇)
x市第十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将本校综合楼底层的两开间加北面楼梯间共约100平方米作为学校勤工俭学的基地,目前开办校办商店。为了改革管理体制,搞活商店经济,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由我校职工又x同志(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对商店全面负责。店名由乙方自定。并由乙方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及新帐户等一切手续、为保持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设有学生服务部,乙方不准进校经营。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确保完成上缴学校利润及其他各项任务。
2、乙方每月上缴纯利润5000元给甲方,当月的利润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查封商店,终止承包合同。
3、校办商店由甲方另装水、电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缴交水电费。
4、甲方要求原校办工厂的5名大集体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开支各项经费,乙方因难以受理,不能接纳,愿每月承付他们工资额的15%的`金额交市保险公司作为他们今后的退休养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5、校办商店纳税等一切对外开支由乙方负资。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础上装修四面墙壁,可自费装修,但必须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自费装修部分不准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装修费、学校装备的电扇六把、吊顶灯七盏、大花吊灯二盏必须完好移交。
7、今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承包政策或规定如有变化,本合同有关条文与之抵触,双方应服从当时的承包政策或规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从1988年10月1日---1993年9月10日)。合同到期提前三个月续订。本合同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xx市公证处、xx市教委勤工办。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营业场所,其中经营主楼面积——平方米及简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 —— 万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发包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提高服务品质,加强锅炉安全管理,确保冬季供暖质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方式: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包干经营,甲方给乙方供暖期补贴5万元。
二、承包期限:20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
三、供暖范围:锦绣花园一二期工程商住及办公楼住户。
四、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供暖收费标准(不含政府补贴)
五、保证金交付:签订合同时乙方给甲方交供暖保证金伍万元,待供暖结束时,经甲方对锅炉及设备经评估后,确定退还,若出现异常现象,协商解决。
六、监管部门:奥顿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采暖锅炉提前查修,交乙方使用。
2、物业公司做好收费宣传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收费票据名单。管网分布图。
3、保障水、电、到位,管网安全正常运行。
4、对燃煤进行抽检,监督供暖质量,检查安全运行情况,协调,指导业务。
5、对违规操作,存在安全隐患,供暖质量不达标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扰民或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处理好与业主关系,杜绝暴力事件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供暖方案,列出时间表,培训司炉工,了解供暖供暖分布情况。
2、确保供暖质量,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
3、对采暖户依据收费标准逐户收取采暖费。不得提高标准或乱收费用。
4、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运行,搞好设备检修,维护和水处理工作,做好锅炉运行日志。
5、按时给甲方缴纳水电费。
6、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中途停止供暖,锅炉出现故障须先知住户,抓紧维修承担费用,维修不能超过48小时。
7、独立承担收费和各项支出,若发生承包亏损甲方不予追认。
8、小区供暖享受的政府补贴,甲方提供资料,由乙方审报领取。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物业公司一份。
2、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3、合同生效期从签定之日起。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O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账户: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于上海市长宁区湖南路511弄上海乐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厨房事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经营的主要内容
㈠承包方式
乙方组织厨师团队负责甲方中式厨房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厨房工作的员工全部由乙方指派(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经营报酬。
㈡承包经营期限
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去、留由甲方决定。若乙方通过试用期,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期限为半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㈢承包经营报酬
1、经营报酬由月基本工资和月考核报酬组成,月考核报酬将根据每月承包经营成果有所变动。
2、月基本工资总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乙方厨师团队各人员的基本工资由乙方在月基本工资总额内确定。基本工资于每月15日向乙方发放全体厨房人员上月工资,再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给厨房全体员工。乙方对其厨房团队人员的工资发放不得低于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将每月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3、月实际考核工资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考核方式》在月基本考核报酬标准基础上确定,由乙方于次月15日领取和自由支配。
4、经营报酬的支付,按照上述规定确认经营报酬后扣除本合同约
定(不包括第二条的约定)的扣罚和赔偿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考核方式
㈠菜品成本率考核
1、核定菜品成本率:______%。
2、当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发月基本考核报酬的______%,但扣款比例最多不超过______%。
3、乙方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指标______%以上,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终止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㈡财务报表利润率考核
1、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按每月财务报表利润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为基数,超出壹拾万元整利润的部份按以下标准提取奖励金给乙方,但奖励金上限为不超过贰万柒仟元整为标准:
伍万元至壹拾万元以内的按10%提取奖励金;
壹拾万元以上的按5%提取奖励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四个月的奖励金提取办法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㈢出品质量考核
1、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菜,由此引起的打折、退款或其他情形,乙方承担50%的损失;若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若由此造成的退菜,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双倍予以罚款。(以上情况由经理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2、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标准加工,由此造成的退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它,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由于乙方出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按照菜品销售价格为标准计算,在乙方的月基本考核报酬中扣除,若严重影响到甲方经营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承包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㈣月考核报酬为财务报表利润率考减核若存在菜品成本率扣除减出品质量考核扣除后的余额,但甲方保证乙方每月的实际考核报酬不低于月基本考核工资标准的70%。
三、承包管理要求
㈠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结构及编制
1、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总数为4人,其中:厨师长1人,其他岗位员工3人。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定员情况报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乙方需调整定编定岗及派驻人员,须及时报请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人数,应能满足甲方经营变化的需要,不能随意减少人数。乙方厨房团队人员需要增加或减少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增加人员甲方将不另行增加承包经营报酬;若乙方减少人员甲方将按所减少的人数及工资行情双倍核减相应的经营报酬。如因乙方派驻员工影响到会所的正常经营,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㈡厨房及员工管理
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以下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报酬中扣除相应各罚款:
1、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餐具损毁、原材料浪费、出菜错误等,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成本价格全额赔偿;
2、乙方员工偷拿、偷吃厨房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的食品、干副材料、油等),每发现1次,按成本价的20倍扣除;
3、发现乙方员工出菜不开单、少开单或自行收款等违规情况1次,按照相应菜品销售价格的20倍扣除;
4、乙方员工接受供应商的宴请、财物等行为或向供应商索要上述经济利益的,每发现1次,按月基本考核工资总额的5%扣除;
5、乙方员工1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严重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退相关人员并扣罚月承包报酬的20%。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厨房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2、负责提供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一日三餐)、住宿(集体宿舍)。
3、负责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采购流程按甲方现有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负责监督乙方出品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厨房财务收支的核算工作。
6、乙方派驻人员未达到甲方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调整。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承包报酬作出相应扣减。
7、在厨房员工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情况下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根据厨房员工的工作表现,向乙方提出奖惩建议。
8、乙方或厨房员工的行为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属其派驻范围内的员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如招聘、晋升、解聘等。在保证会馆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根据会馆规定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乙方应负责完善与其派驻员工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纳管理费等。乙方于其派驻员工因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的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在承包期内将健康证交给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负责承包厨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现食品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可视情况按次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员工(含厨师长)在行为规范、考勤管理、新菜品开发、市场考察、盘点等方面应遵守甲方会馆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6、乙方应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工资情况在本合同签署时交给甲方,不可随意变动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发生变动需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并保证变动后的派驻人员满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厨房的设备设施及存货的管理按照甲方现有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有义务保护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对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有权提出建议。
9、乙方对餐饮部的日常管理有权提出建议。
四、合同终止
㈠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协商签订续约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㈡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㈢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无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因乙方原因,出现较严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2、因乙方原因,导致顾客投诉并影响会馆客源的;
3、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厨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
㈣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报酬的,
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甲方整体或者乙方所在的部门基于以下情形而停工、停产的,如生产工作任务不足待工、转产、改制、重大技术革新、产业升级、经营方式调整、部门撤销兼并、停工待料、场地装修、场地拆迁、经营淡季、责令停业或关闭等;以及国家对甲方业务覆盖地区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采取了应急处臵措施的,乙方现认可甲方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发放生活费用。若超过一个月的,双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五、其他约定
㈠菜品价格由甲方餐饮部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厨师长共同确定。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会馆餐厅的消费,消费价格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执行。
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控制合理的库存物资,对申请采购的单价超过200元的酒、野味等贵重物资,及其它非常用性质的原辅材料,在承包期结束时仍未耗用的,应由乙方按承包期内相应物资的平均采购价格购买。购买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
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税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违约的责任
17)清算
18)保险
19)适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争议的解决
23)解除合同
24)附则
前言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平方米(约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协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取得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它有关安排;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它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并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因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乙方: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鉴于
甲方基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 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承包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 ),五年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 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
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
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
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
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
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其 他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
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
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承包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联合经营合同出租车租赁经营合同校园超市承包经营合同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Z(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古城公共厕所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经营范围
古城川区11号院底层公厕及该区域内适当的多种经营(如卫生纸、香烟、饮料)。
二、承包期限
从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三、管理费标准: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 四 月起,向甲方缴纳 200.00元/月的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装,但要按洁华公司规定收取服装押金,从服装押金中逐月扣除相应服装折旧费;
4、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置信实业内部员工入厕一律不收费(凭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确认);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
4、自行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5、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6、保证按0.20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厕费用;
7、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范围内所销售的商品,须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等明细,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商品种类、提高销售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赔偿。
七、其他: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所有人):
乙方(承包人):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豫C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中,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车损超过5000元以上,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0%的折旧费。
5、在此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需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他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元。
10、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房产抵押及其担保人承担责任。(房产证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将企业扭亏为盈,经公司全体股东协商,将原氨法生产工艺改造成酸法生产工艺,并向下游产品伸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投资对原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并由乙方承包生产经营,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承包生产经营期限:自二O______年月日起至二O______年月日止,时间为五年,第一年度免交生产经营承包费用,第二年度上交股东梁永福承包经营款肆拾万元,其余股东按此股份比例上交费类推,第三年度到第五年度共三个年度每个年度上交股东梁永福承包经营款万元,其余股东按此比例类推。
二、承包期满后的投资固定资产与设备处理。对乙方本次改造投资的固定资产及设备,承包期满后对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及设备按国家标准计提折旧后的剩余价值,由下届承包人支付给乙方。
三、承包期内,乙方生产经营需要银行贷款,以甲方名义申报贷款,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固定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甲方及股东必须及时配合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乙方必须按时归还贷款,并以易世峰所持股份作担保。乙方以公司名义向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项目支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承包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承担企业法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注重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20______、20______年承包款按每年100万元计算,在此承包期内,乙方代公司偿还原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欠款、土地款,办理环保许可证所支付款项及应由公司承担的其它款项,在乙方应上交的承包款项中扣除后剩余部门再分配给各股东。杜冬云应得承包款交梁永福代收。
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元(个体)
为了整顿校园环境,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净化教育内部市场,规范创收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甲方现有的校园超市一片有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营业用房一处。
2、协助乙方守法经营,制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园内开店,如因制止不力,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按照每日承包金的三倍罚款。
3、检查督促乙方的经营活动,维护师生利益,限制乙方经销的商品不高于市场价格并保质保量,发现乙方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甲方有权制止。
4、合同期满,收回提供乙方的营业用房,不负责乙方剩余商品和营业用具的处理。
5、乙方平时负责护校工作,保证甲方财产不受损失,如因护管不严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甲方承包金________年20.00(贰仟元)元整,交款方式为一次性交款.交付时间为每年____月之前.
2、必须文明、守法经营,确保甲方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不经销变质食品、餐点和饮料,不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不通过教职工变相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欠商品给学生,不扰乱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强买商品给学生。
3、经营的商品种类只项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的文具、小百货、小食品、副食品等。经营小食品、副食品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三无商品,如发生因食用已乙方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实行卫生包干,所卖商品的包装纸(盒)就地收回处理,不准在校园内另设摊点经营,不准销售瓜子类食品,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影响校园卫生的,由乙方负责清扫,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承包期间的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各种集资等应缴费用自理,因欠费影响经营的,后果自负。
6、合同期满后,乙方当日交还甲方提供的营业用房和物品,缴清所欠款项,不向甲方移交积压商品冲抵欠款。
7、乙方经营人员必须是乙方本人或乙方能负责的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由其他人员进店帮工或夜间看店,如发生被盗、火灾等案件责任自负。
三、合同有效期 本承包期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款项结清失效。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如单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0(五千元)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本协议只是为办理超市经营手续而制定不生法律效用。)乙方签字
山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
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山场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弥陀镇彭岭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占书明(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 亩。承包四界: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三十五年(即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五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
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拉萨市巴尔库路 天海商业区东区壹段“兴峰”烟酒店 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拉萨市巴尔库路烟酒店 交乙方承包经营。
1.2、乙方承包“兴峰”烟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 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 陆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 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 30日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支付方式:现金。
2.3、甲方应于月
2.4、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质量,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下特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能正常运转的砖厂(清水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承包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产线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及管理工作。
3、甲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即每月15日至20日足额发放上月工资。儒在规定时间内甲方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乙方有权停工,期间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在此停工期间工人的基本生活费、误工费均由甲方承担,误工费以每天工资的平均基数为准。
4、厂外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
5、甲方保证及时供应制砖土且提供码放成品砖的场地,不得耽误乙方生产,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正常天气状况下,因为制砖土供应不及时所引起的停工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因天气原因、设备故障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产的'合格成品砖,并算清付给乙方砖款,不得拖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线管理,保质保量生产,所生产砖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负责招收生产线所需技术工和普通职工,并确保正常生产。
3、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生产进度。如出现蹬火,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窑内砖坯数量为准计算,蹬火一天乙方赔偿甲方1000元。
4、乙方必须保证合格产品进窑。
5、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如电瓶车,如若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护架人员必须做到雨后草帘的晾晒,如发现草帘损坏、腐烂、发霉等由乙方照价赔偿。
7、拉坯人员必须做到掉落砖坯及时拾回,如有遗漏,每块砖坯扣除1元。
8、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9、在砖厂承包期间,乙方交给甲方成品砖费用为: 元/万,九零砖 元/万;如遇恶劣天气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焦砖情况下,超出10‰由甲方按照成品砖计算。
11、在甲方正常提供场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项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产,如果擅自停工、停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管理。
2、甲方在承包期满前以成品砖结算,并现金付给乙方有,不得拖欠。
3、甲乙双方协商订此劳务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须爱护设备,在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能正常运转,损坏的设备必须维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确保安全用电、依法用电,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 元的多处部分由甲方承担(家属除外),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担(工人厂外发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担)。
五、法定保障
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如果乙方红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__号的 _______ 旅社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包方式、时间和范围
本次承包为经营权承包,承包时间为三年,从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承包范围为旅社旅社房间______ 间及床铺、电视等相关设备,具体已移交清单为准。
三、 承包金及给付方式
双方约定承包金为每年 ________万元,分年支付,每年在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金。
四、 甲方义务
1、 在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负责处理好以前的各种债务和税费事宜。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等较大事件,甲方应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乙方的义务
1、 按约定及时付清承包金。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费,水电费,收视费等以及所产生的任何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 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 其他约定
1、 乙方接手经营后,不得转包,如确有原因需要转包时,必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包。
2、 乙方不得在旅社内组织、放任违法违规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护好甲方交付使用的房间,如有明显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关损失。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反悔不同意承包或要求抬高承包金的行为,则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承包金,并按合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2、如乙方反悔不接受承包、或者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等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支付承包金不予退还,旅社有甲方继续经营。
3、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给付承包金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共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属于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性质,其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约定具体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2、甲方购买一辆19座宇通公交车,***号为:吉B91452号,由乙方承包双方约定在桦甸市阳光嘉园小区北门至桦甸市五中12路公交车线路及时间从事经营。
3、车辆及线路经营所有权属于甲方固定资产,乙方为承包经营方,乙方在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承包期内费用 元。
4、乙方必须按照公交公司规定的12路公交车的`运行起止地点,时间,路线经营,超出规定的范围运营造成损失,甲方概不负责若对甲方车辆及利益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5、乙方承包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6、本车车辆广告费用收入归甲方所有,包括政府发放的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车辆违章及交通事故赔偿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期限检车,做二维。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时,必须将本车车体外观,车辆钣金,恢复承包时模样,如有无法恢复,如轮胎磨损之类可按相应维修价格或折价赔偿。
10、乙方无权将本车作为债务抵押、抵偿、担保、转包等损害甲方利益的一切决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车从事非法活动及相关违法事件,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本车承包期为1年,到期可续签,本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一年,过期如不续签无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补签新条款,可随时补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即签订日起,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望双方各自遵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村委会
乙方:__村十二组村民___
为了发展经济,巩固完善承包责任制,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村原翻砂厂承包给乙方经营,范围以现状为准,承包 每年 元。
二、乙方新建电镀厂向东扩建 亩,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每年墩承包款 元。
三、付款办法:每年12月底缴清当年的全部承包款 元整。
四、承包期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期 年。
五、承包期满后地面一切建筑保证正常使用,交还甲方。乙方新添里的设备(以发票为准)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
七、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因单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4份,各持2份。
甲方:__村委会乙方:__村村民___
甲方代表人:___
____年_月_日
甲方: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70%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30%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乙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
2.承包方按_________递增_____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_____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
四、企业留利分配
五、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闲置资产处理办法_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润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_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_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_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间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分,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流转土地所在方位:________________。流转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取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____________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户主姓名)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赁时限:
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将_______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____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村组印章
年 月 日
甲方:广西宇航海运有限公司
乙方:湖口县潘阳湖船舶修造厂
随着船舶工业发展的'大好形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在南京乘浪船业有限公司内建造一艘双底双壳油轮(clcy-019)的装配、电焊、冷作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船舶主尺度:
此船总长:134.35米,型宽17.80米,型深9.50米,载重量11000dwt。
二、 施工范围:
严格按ccs对船舶制造的要求,并将主、副机,应急、停泊发电机,锚机,舵机,绞缆机,中央空调等等机座及配电柜,电罗经,磁罗经,洗脸盆等生活设施,救生艇、阀架,油柜,水柜,舷梯,全船舾装制作(包括全船打磨,外板加工——如需外加工由乙方师傅指定随同)。建造时必须按ccs要求进行焊接、冷作、刨边、刨缝、打磨、清除垃圾。
三、 承包期限:
从开工分段建造开始至船体工程结束船舶上水有效工作日为8个月,余留扫尾工程约为1个月至试验结束交船。每天技工到位60-80人,技术水平必须达到一级以上,若发现技术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确保装配、焊接工程按期完成。
四、 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船体各结构及工艺技术必须按照海事局和ccs中国沿海钢质船舶规范建造,不得有误,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服从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得拖拉。本船施工完成以后,由ccs南京分社进行最终检验。如甲方图纸正确,乙方施工错误,乙方要承担责任,按价赔偿。
五、 工程款项:
该船装配、电焊、冷作等施工工程总价为245万元整,另加安全帽等劳保用品1000元,合计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千元整(¥245.1万元)。总工程期为8个月,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余款留30%待ccs检验试航完毕检验证书拿到后付清。
六、 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进场员工全部办理人身保险,并且最少指定两名安全管理员配合甲方严格管理,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万一出现意外事故,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50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七、 注意事项:
乙方员工进场先办理暂住证和就业证,必须遵照南京乘浪船业有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领导,在生产中注意节约用料,如发现有意浪费者,按价赔偿,若发生违纪者,不听劝告,给予解雇、甚至罚款处理。
八、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时间完工,拖延一个月罚款5万,提前一个月奖励5万。并由乙方写出书面责任书和限期完成时间。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立为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遵照执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山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
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账户: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20__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