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的合同范本(精选10篇)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进行餐饮(特指盒饭)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的位置及经营商品的质量保证
按合同约定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餐饮(特指盒饭)经营活动,乙方所经营产品及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证书许可后经营。
第二条 经营期限及经营时间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 月 日止。(共 月) 经营时间自每天 点起至 点。
第三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摊位的租金为: 大写(¥ 元)。
2. 年 月 日至 _年 _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_ 元(大写)_ __。
3.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 个月租金: .(人民币大写),另外应支付 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水、电费:
1、 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自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电费按______元/度计,水费按______元/吨计,此价格均随国家牌价浮动而随之浮动。乙方须在每月的前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费用。
2、为确保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电费,乙方须进场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水、电保证金(人民币)¥ 元。
3、 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甲方应在乙方归还甲
第五条 撤场
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5日内,乙方将摊位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保
2、 如乙方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有权扣押乙方在摊位内的财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为止。乙方在未付清应付甲方款项情况下自行离店超过十日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乙方在摊位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上述财物。所得款项用于弥补乙方尚未付清的各项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补交。
第六条 税费
经营中所产生的税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欠缴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如再拖欠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采用停止供电,终止乙方现场经营等措施。收回乙方经营场地,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自违约之日起至清出场地之日止的滞留时间,甲方按所收取各种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收取。
2. 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在无法定或约定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履约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 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歇业,每歇业一天,乙方按日租金的双倍标准赔偿甲方,作为对损害甲方形象的补偿;若擅自歇业超过7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地,且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通知甲方,需甲方认可。(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营业除外)
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摊位转租或抵押给他人,不得与第三人合作经营,不得改变铺位用途和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地,且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纠纷造成甲方受到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乙方经营的商品,给客户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负全责;经有关部门查处的,此合同同时解除,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 提前解除
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包括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起租日期前解除的情形)。 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赔偿甲方剩余租赁合同期的租金,乙方已交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①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费用超过十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所租摊位或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③乙方违反王府大街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④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协议解除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欠交的租金、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应于补缴,同时,应承担剩余合同期的租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摊位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摊位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生效
1、本协议中关于物业管理公约、经营管理公约为本协议附件,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有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 乙方执一份,附物业管理公约和 经营管理公约各一份,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时交纳物管费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乙方在经营期间,需按时经营,所产生的垃圾自行处理,同时保持清洁卫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场地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包括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具体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发包的标的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经营场所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
三、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乙方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用途
1、承包经营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经营场所仅作为餐饮营业场所及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则必须在承包经营期满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除交纳房屋租金以外,还应当向乙方交纳承包金
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自第五年开始的年承包金是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承包经营期起算之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月_____日按年总承包金除以十二个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六、承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承包经营期间的水费、电费、气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因经营承包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税费)。
七、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以本标的物交接之日交与付乙方,乙方应合理使用经营场所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及装修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3、承包经营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退出承包经营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八、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标的。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无法预交房屋租金。
3、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在承包经营期满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4、承包经营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承包标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的场所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给乙方时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乙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经营期满后,将承包经营的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如数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标的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总额_____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_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经营标的,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和天信公司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承包经营范围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经营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承包金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支付_____滞纳金。
5、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标的。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经营的场所,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交纳_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本合同签订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_____元(人民币),用于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_____个工作日内无法足额交纳 万元的保证金,则本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纳的_____元(人民币)定金甲方不退还。本合同生效期满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保证金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承担经营承包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伤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盗抢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略)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略)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略)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_____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委托_____为其授权代表。
1.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2.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3.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_____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
中文: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_____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_____平方米(约_____间客房)办公楼分约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_____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美元,占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美元,合计_____美元,作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_____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_____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_____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应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_____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美元;
第二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_____%/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_____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_____美元,合营企业委托_____银行牵头,_____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_____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_____%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_____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_____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_____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_____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辅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辅助合营企业取得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他有关安排;
4.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_____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_____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_____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_____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_____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1.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2.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3.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_____和_____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_____万平方米的_____%。
合营企业委托_____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_____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_____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_____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
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_____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_____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_____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_____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_____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_____,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_____,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_____”,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_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_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甲方均为 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的股东,有权将餐饮公司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饮公司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项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包经营餐饮公司,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公司住所地为北京_____区 大厦 层。
二、承包期限: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条件
1、甲方将餐饮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也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有权决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厨师和其他员工的聘用和辞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费,乙
3、乙方仅负责自己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外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将餐饮公司现有的设备、设施、工具和用具(详见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餐饮公司的承包经营等事宜需要与物业公司、周边其他单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交涉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积极的协助,必要时应负责出面协调和办理相关事宜。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应保证其发包餐饮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对该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饮经营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若甲方未在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乙方有权组织维修,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8、房屋前停车位的提供和保证
甲方保证,在该餐饮公司房屋前免费为乙方提供 车位,以方便乙方顾客停车就餐。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上述车位,若因此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和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不能保证上述车位时,应承担相应损失,每个车位每天按照 元计算,乙方有权先行从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9、商标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标”指甲方或餐饮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或餐饮公司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和餐饮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饮方面使用其商标,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甲方和餐饮公司亦同意乙方继续无偿使用甲方的商标。
四、承包经营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为每年 万元。
2、承包经营费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的费用于承包经营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内支付。
五、定金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第一笔承包经营费,甲方所收定金有权不予返还;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乙方的定金。
六、附随义务
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确保甲方有权发包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有签名或盖章的身份证、餐饮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乙方亦应提供身份
七、餐饮公司的交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付餐饮公司,清点交接财物和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作价接收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其租赁房屋本身、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餐饮所需设施、设备和工具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设施、设备和工具等时,甲方应允许乙方合理使用和折旧所导致的上述内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工具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事后尽快向对方主张。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饮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的餐饮经营。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餐饮经营的。
(3)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国家指定的甲级传染病对餐饮经营构成严重影响时。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严重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
4、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5、承包经营期满后,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餐饮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经营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饮公司主张债权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中先行扣除,乙方无法扣除或所扣除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应立即补足,逾期不赔偿的,甲方每日应承担逾期付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餐饮经营用房和设施设备或提前收回餐饮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经营费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承包经营费,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因甲方提供的餐饮用房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无权发包该餐饮公司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公司转包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经营租金按照实际承包经营时间以日计算(将年承包经营费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