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模板汇总(通用33篇)
平安城市项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平安城市”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目的是为共同开发“平安城市”项目市场,促进“平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甲乙方资源能力,实现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因此,乙方将甲方视为“平安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其“平安城市项目”市场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
二、合作范围
1、平安城市的前端摄像机
2、平安城市各区县市的视频网络、平台软件智能化应用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一)双方以现有的市场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全区化的“平安工程”项目。
(二)根据社会需求,销售和承接 “平安城市”――平台项目中的软件、维护工作和前端摄像机。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务模式进行合作:
1、业主一次性投资前端设备(含客户端监控设施)
①双方以共同名誉与用户签定整体协议或单独协议。
②甲方收取客户端软件(终端及辅助材料)及工程费用。 ③甲方承接的项目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乙方;乙方承接的项目,乙方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甲方。
(五)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六)双方可承揽“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承揽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同时将上述内容一揽子签下,再分包给另一方。
四、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开发项目及合作的情况,双方签定项目合同协商利益分配按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4,(主导方位6,配合方为4)。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计划)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其它
1、违约者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等后果及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签 定 地:
签定时间 :乙 方: 地 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播种、收割及犁地)。
乙方为农业经营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并达到一般农业机械作业的要求。
(3)、甲方在销售农资产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数量及价格进行确认并签字,同时对乙方没有预约的农业机械作业有权拒绝,并告知另行预约。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当年内乙方在农业过程中全部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机械作业,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每亩地补贴50元给乙方做为奖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机械作业应提前3日亲自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2)、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除经甲方同意及甲方没有销售的农资产品,不得使用他人销售的农资产品。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如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退货。
第四条 价格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实行统一销售价,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2)、农业机械作业价格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市场同类农业机械作业的价格;价格的优惠由甲方根据乙方使用甲方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算。
第五条 付款结算方式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应现款交易,不得赊账;若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应在不迟于7天内偿付货款。
(2)、农业机械作业的费用应在当天作业结束后进行结算,不得亏欠。对于农业机械作业费用的优惠,由甲方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货,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的销售价格高于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高于的部分。
(2)、乙方不得亏欠甲方的货款及农业机械作业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再提供任何服务,并由乙方承担所欠费用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使用除甲方以外的农资产品和机械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承诺的价格优惠及每亩地的补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一年;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 中非锦程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北人民政府1.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5.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投资建设的企业;
三、为了确保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平赞高速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该高速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平赞高速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平赞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平赞高速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河北省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享受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河北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平赞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井陉县小作镇南石门村东,终点位于赞皇南山谷村西南石家庄与邢台两市交界处自北向南依次经过井陉矿区、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全长81.898公里;辅线石家庄支线起点位于石家庄市西南环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元氏县北正乡,通过北正枢纽互通与平赞高速公路主线相接,沿线主要经过鹿泉市、元氏县、井陉矿区、井陉县、赞皇县,全长24.14公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平赞高速公路共有大桥51座、中小桥14座、隧道11座,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期3年以外的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河北省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平赞高速公路的文件。
4.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3河北省发改委对平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5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之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4.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预审意见。
4.7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平赞高速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平赞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平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项目简介及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总说明。
8.1.2乙方对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勘察总说明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平赞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平赞高速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平赞高速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于 20xx年 8 月 1 日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成果提交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细分市场研究 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上市募投项目,主要阅读者为行业专家、发改委、证监会和证券公司,语言为中文。
2.研究成果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底稿以募集资金运用底稿及行业研究底稿中相关数据必需真实合理,引用参考文献的,乙方应注明出处并将引用文件提交甲方;乙方自行推算的,应提交计算方法和依据。
二、合同期限与付费方式 1.合同期限及工作周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工作周期如下:
2.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计 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发布渠道转载、发布相关数据的不另收费。
3.付费方式
于签约3日内支付 40 %,取得立项批复后3日内支付30 %,完成募集资金运用及行业研究底稿并结合券商反馈意见修改后支付 20 %,处理完证监会反馈后支付 10 %。
4.项目差旅计划由甲方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安排,北京范围内免费,郊区及外地差旅、食宿费遵行甲方标准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须的项目信息和清单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项目需求变化情况。 3.可向乙方申请参与项目咨询服务过程。 4.可向乙方提出关于项目的修改意见。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对项目情况保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咨询服务。 2.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报告修改服务。 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对项目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完成必要的配合工作。
四、成果归属
1.甲方享有研究成果所有权。
2.乙方享有保密期外项目研究成果的案例展示权。
五、争议处理
1.双方在具有争议的问题上采取协商方式以补充协议确认。
2.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提交项目成果且未经对方许可的,按照合同总金额5%作为罚金。
3.需要终止合同的,双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协商处理费用返还比例,尚未启动的乙方仅扣除因甲方引起的差旅及资料费用。
六、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售后服务期半年,服务期内乙方对项目研究成果提供修改咨询服务。 4.甲方方案发生变化并要求提供修改
服务的,需另行支付乙方附加咨询费。 5.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7.本合同附近另附,效力与合同等效。
七、付款账号及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 号:
摘要: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责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划分,是处理经济纠纷的主要参考依据,可以说,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将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也就变得尤为必要。本文将对EPC模式下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加以探讨和分析,以期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从而为煤化工项目的顺利、高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EPC模式;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
引言:
众所周知,EPC即总承包模式,指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进行部分承包或者全过程承包,并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新型的工程建设模式可以保证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密切衔接,同时对工程成本和质量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因而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EPC模式深受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支持和信赖,在我国的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十分广泛。为了进一步强化EPC模式的应用效果,下面将对EPC模式下合同管理的要点加以阐述,以供广大业主方参考和借鉴。
一、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要点分析
1.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在EPC模式中由总承包商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并承担大部分的风险,虽然变相的降低了业主承担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业主要完全放权,而是要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尤其要做好招标阶段的管理工作。招标阶段是选择总承包商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工程的建设目标、工艺技术、设备配置、验收标准来择优挑选优秀的总承包商,确保投标方能够明确项目设计要求,精心设计施工方案。具体而言,业主方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设置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结合国内外在建和已建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最新的科研成果,为煤化工项目制定科学合理、成本低廉、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都要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要求。第二,对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予以检查和核对,鉴于设备和材料费用在投资中所占比例较高,价格的核实应作为招标准备的重中之重,要与材料生产厂家保持密切的交流,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将调查结果清晰的记录下来,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估,从施工资历、经验、经济实力等多个角度出发,给投标方预留充裕的准备时间,在此过程中要加强与投标方的沟通,确保投标方能够了解业主方的理念,明确项目风险,且具备承包项目的资格,然后由业主方要编纂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合理划分标段、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并成立招标文件编制小组,协同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并根据化工装置复杂程度和特点,将工艺技术方案、消耗指标及装置运行等列入评审范围,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根据项目特点和国内化工行业现状预测潜在投标人,为规避围标、串标、虚高报价等招标风险,设置合理的最高限价。2.招标阶段重点做好清标工作在招标阶段还要做好清标工作,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市场调研结果,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清标。若发现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与标书存在差异,要立即要求投标方作出解释,并针对超出的工作范围作出书面说明,防止工程施工中恶意加价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业主方的技术方案要与投标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全方位的对比,如果投标方的方案更加完善,质量更高,则选择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如果投标方的方案存在错漏之处,也要及时加以澄清。除此之外,对工程费用和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既包括与业主方的调研结果对比,又要将各个投标方标书中的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对比,找出其中的数值差异。对于清标中发现的问题要由投标人现场澄清,最终落实到书面上,在清标之后由评标专家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二、合同谈判阶段的要点分析
合同谈判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在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的基础上,将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内容细化,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责进行划分,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与普通承包合同相比,EPC总承包合同的专业性更强,对合同条款的语言表述要求更高,由清标小组和合同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按照费用、技术、设备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专业小组,以保证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落实到位。要想保证业主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对承包商的报价进行反复的核实,与市场价格相比较,在保证工程技术工艺和施工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成本。谈判小组应具备敏锐的眼光,能够用发展性的思维看待工程成本问题,在市场价格波动时选择最为有利的材料供给方案,通过控制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来达到缩减投资成本的目的。在煤化工项目中还要实施标准化的管理,具体的管理标准也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再加上煤化工项目的施工周期较短,需要承包商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落实,避免工期的延误造成工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为了提高合同条款的专业性,谈判小组要与承包商对合同细节逐字逐句的审核,以便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够严谨之处,通过谈判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从而获得最为理想的谈判效果。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要点分析
EPC合同与业主方全体成员的利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需要全体成员能够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作为强有力的武器,对EPC总承包商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要与项目组的其他部门召开交底会议,对合同的内容加以解析,确保煤化工项目的全体成员都能够了解和履行合同条款,从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角度实施对项目的总体管控。第一,业主方和承包方应共同拟定标准、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这将作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指导依据;第二,提高施工方案的设计标准,严把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在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和入场阶段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验;第三,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工程的进度管理,合同执行的前期抓长周期设备订货、设计进度和现场开工率,中后期抓长周期设备制造进度和现场施工的进度;对关键长线设备采购,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关键、长线设备采购计划,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重点设备或长线设备驻厂监造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第四,严格审核分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分包方案,明确分包范围,合理划分建安工程施工分包标段,报业主方审批,以确保施工质量。第五,在煤化工项目中设计变更的控制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要按照合同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此外,工程款支付也是合同管理中重要的一环,除了常规的付款管理外,还要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稳定的理念,延伸对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四、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煤化工项目实行“招标之前有审批、招标过程有监督、招标结果有汇报、合同执行有考核”全过程跟踪监督的立体式监督考核机制。为了保障合同管理到位,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应制定《招标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招标准备工作标准》《合同谈判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同时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规范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由公司高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纪委审计人员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投标有关工作流程,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评议招标结果。招标和合同签订前,各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通过OA程序流转审核,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有效规避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合同履行中,按照公司制度对合同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到个人收入中。
结语:
综上所述,EPC模式下煤化工项目要做好招标阶段、谈判阶段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规范、严谨的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校验,同时以合同为依托,树立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总承包商的管理,进而实现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并举,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为煤化工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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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
乙 方 :
签约地点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总面积为*亩,位于
**区内(具体位臵见附图);工程投资总额为*万元,预计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经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充分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山东省滨州市签订。
第二条、工程项目采用投资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即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乙方对该项目投资经营期限为**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年之后(即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经营期满之日的第二天),乙方将该项目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绿地等各项不动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审批、地质勘测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保证本项目已按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积极协助乙方取得各种项目建设经营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
三、确保本合同项下乙方(即乙方)权利的实现;
四、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工期进度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甲方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进入现场,以使甲方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甲方对质量控制的检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工程质量标准”;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职权部门的关系并从职权部门获得批准;
七、甲方有义务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种政府批文;
八、甲方负责项目实施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的协调,事先要与乙方进行商榷,协助乙方一次性办理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及办理相关的行政收费;
九、甲方应确保使乙方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经营的全部资金的筹措;
二、乙方要编制项目进程表并由甲方考核;
三、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转卖;
四、乙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从事开发活动。其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滨州市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应按照规划设计、施工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合同规定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建设,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费用和风险;
七、乙方从工程开工日期起至该工程办理移交手续的日期为止,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八、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九、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及职能部门汇报;
十、如果在本项目合同生效日以后,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对乙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乙方可书面申请调整本合同的相关条件。甲方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以使乙方处于与其变动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合同权益相当的地位;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一、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二、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已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经营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实施;
第七条、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土地通过合法手续落实到乙方公司名下;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进行项目实施;
三、因甲方违约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如果甲方在合同生效日_______天内未能按约定及时将项目用地通过合法手续落实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就延误日期向甲方主张______元/日的延误赔偿金,但合计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二、如果本合同其中某一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1)其它部分仍应保持有效;
(2)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三、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无法解决合同争议则可以向滨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双方在将争议或索赔提起诉讼直至裁决书公布之前,均应继续履行各自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的一切义务,但不影响根据该裁决书进行最后调整。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12、厂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低于45%,且每亩土地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
三、配套设施
13、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排水、电力、建设等的增容费、贴费、开户费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须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35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5、乙方生产用水,原则上也要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6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应量时,经甲方同意并经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可打自备井,但要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资源费(现价0.4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6、电费、通讯费、燃气费、闭路电视费、治安费、公共卫生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开征的除外)等由用户按物价部门的核准的价格交纳。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7、为保证零星用工的规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劳务(如搬运、保洁、保安、建筑等工种)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经乙方委托,甲方还可为乙方招收并培训职工,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证用工管理规范、价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准确可靠。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有权执行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并依据乙方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对乙方厂区内建设物有放线及验线权。未经甲方放线和验线,乙方不得单方面开工建设。
19、甲方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有权对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环境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进行管理。
20、执行商政发[]12号文件(详见附件1),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按乙方实际贡献地方财政的数额,实行前两年等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1、乙方项目入园后,甲方负责将电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讯等接通至乙方厂区以外规划红线处。
22、负责协调县招商局为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
23、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外来投资企业(本县)通行证》,以保证在商河境内车辆通畅。
24、负责维持园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乱”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商河县注册,首期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美)元,其中:中方____万(美)元,外方____万(美)元,并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____万元保证金(乙方项目首期占地面积×800元/亩)给甲方。如乙方按本协议第11条要求如期开工建设并投产,则该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利息)如数退还乙方;如不能如期开工建成投产,则甲方有权扣缴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以弥补土地闲置损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协调土地,致使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以相同数额赔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产、照章纳税的前提下,有权依据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享受包括商政发[]12号文件在内的税收减免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经营)。
28、乙方申请建设用地前,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议书(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由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机构所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和附有文字说明的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为厂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根本依据予以执行。
29、如乙方投资项目为特殊行业或有污染可能的行业,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7)并保证安全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30、乙方保证厂区沿路院墙采用铁制透明栅栏,且正门一线栅栏以内15米不得构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及生产经营报表并保证其全面、真实、准确。
32、项目竣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自行将该项目整体变卖、转移或者转让。
33、乙方要实行安全生产、治理污染、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接受甲方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乙方承诺,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则上委托甲方统一安排,工资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保留用工自主权。在投产招工后至少为甲方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对于录用职工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期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
六、保密条款
35、自本合同书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书内容以及与之有关的以文字、图像、软件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资料。保密期内双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泄密,致使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泄密方须向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以书面形式为正式交流方式。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部门投递的信件发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八、文本与币种
37、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本合同书仅采用中文简体。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手工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经特别注明,本合同书所涉及的货币仅指人民币。
九、违约责任
39、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除不可抗力之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0日内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则
40、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
42、经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附件均真实有效,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发[]12号文件
(2)《_________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__________厂区建设用地四至图》
(4)《__________厂区建设规划详图》(附建设进度及文字说明)
(5)《__________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6)《__________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此项仅要求特种行业提供)
(7)《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甲方(资质方)经与乙方(挂靠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属于甲方经营资质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及其提供的经营、资质文件承揽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行业指导意见,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用。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项下合作期限为:自该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生效起至该工程履行完毕止。
三、管理费
1、管理费用为该工程施工合同所反映的总金额的____%计收。
2、该管理费用,若乙方从甲方账面过账的,甲方可以从到账金额中扣除;或甲方开具委托收款书由乙方收款时,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3、若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的,在三日内转给乙方;涉及甲方开出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四、税费及权益
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纳的税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需由甲方开具发票的,税金包括:营业税 %。
3、除涉及甲方的税金及管理费外,工程所获权益均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现行的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市场主体地位,确保并逐步提高相应的资格、资质;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协议的签订、盖章等相关手续;
3、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在工程业务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严格执行以甲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信誉,;
4、合作期间,若乙方因承揽业务之需,需要招用、雇佣员工,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须对自行招用的工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各项培训和安全教育;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抓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结束后的质量保修责任亦由乙方全部负责;
7、因业务上产生的纠纷(包括与建设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承担;若因业务上的纠纷未能协调解决而在诉讼程序中解决的,甲方须配合乙方共同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作为施工人应尽的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组织管理行为均由乙方独立完成并完全负责;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宜,若出现争议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其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生效,相应工程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缔约代理人:
日期:
甲、乙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日期: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改造项目情况:
(一)宗地编号为B123-0001的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南园爱华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现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关单位与全部114户小业主以回迁方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部分的性质为住宅、共120套,建筑面积为12863.87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物以下简称回迁房
本次挂牌出让已征得原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二)改造项目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业2200平方米、居委会120平方米,邮电所8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条件为准。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该项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
(三)该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乙方享有其权益。
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由竞得人建设,费用自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的价格竞得该改造项目,该成交价款为本项目改造权及乙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地价。在达到合同约定供地条件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上述成交价款全部转为地价款。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成交价款。
(二)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80%的成交价款。
七、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日内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地条件。届时,乙方可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八、本合同所称的供地条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
(二)将被拆迁人名下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收回,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拆除清场,场地平整并设立桩点。
九、在达到供地条件时,甲方应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验收并在《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参与验收或故意拖延的,视为乙方确认已达到供地条件。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后,须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向有关部门申办项目核准或备案。
十一、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供地条件并验收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
及《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乙方对土地的开发建设应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及时进行。
十二、为保障该项目安置补偿及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被拆迁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保证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
2、保证与被拆迁人协商注销房地产证,完成地面清理及对项目拆迁人的补偿,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顺利签订;
3、负责监督本项目的开工、施工及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证在乙方按规定交付回迁房后,按原权利人已选定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等交付原权利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8-20060432)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详见附件一,在交易网站公布,在本合同签订时移交乙方),进行建设且建成竣工验收后:
①按对应回迁房房号清单(详见附件二)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
②将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2、乙方移交给甲方的回迁房为毛坯房,其标准不得低于交楼标准(详见附件三)所列各项的要求。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其各项技术指标须达到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在交房的同时向甲方移交有关房产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原权利人办理相关入伙手续。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市地籍测绘大队的测量为准),若与被拆迁人应补偿的面积有差时,按下列计算方法相互补差,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应补偿面积时,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币补差给甲方;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补差给乙方。应补差的金额在乙方移交回迁房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账户。否则,违约方按应支付金额每月递增5%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期开工,并在建设周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将全部回迁房移交完毕。若超过6个月不能开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若无正当理由,乙方逾期竣工并移交回迁房的,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月,并逐月递增5%;若超过6个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建设监管协议。
6、乙方应本着改善居住环境为出发点,着力营造一个祥和、温馨、现代的居住环境。
7、被拆迁人入住两年内(从公告入伙之日起计算)的物业管理费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4元/月计算,之后的物业管理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时收回本改造项目的改造权,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按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20%追索违约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达到供地条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应交纳的成交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转让B123-0001宗地项目改造权或土地使用权的,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项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迁房交付义务后,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对该部分房地产,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十七、乙方开发、利用、经营 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能按时完成,则双方就工程建设周期另签订协议。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自行终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实际现实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甲方的茶叶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已经投资经营的项目。
第二条投资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本茶叶停止之日止。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占投资总额___%的股份;
2.甲方将在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账户:),用于本茶叶经营的款项使用;
3.乙方的出资金额,于签订本协议后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3日内付清,第二期在第31天付清,第三期在第62天付清,投资款应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将按违约处理;
4.签订协议支付投资款后,原甲方茶叶的资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协议终止后,本茶叶的资产双方协商处理;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但乙方不承担第一年的亏损责任,第二年起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责任。
2.甲方同意在一年内可以退还乙方的投入资金,但应扣除乙方的利润分红。
3.利润分配于每月的5日前,根据乙方结算的上月利润报表进行分配,利润报表必须有甲方的审核签字,否则无效。专职参与茶叶经营管理的股东按工资发放。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负责茶叶的经营战略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经营模式对外开展业务;
②对财务的绝对控制权,所有支出必须由甲方签字方可支出;
③所有的商品由甲方负责采购;
④甲方拥有一票否决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负责茶叶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月底的库存盘点表、销售报表、利润报表和日常的经营费用等;
②向甲方汇报本月开支的情况,建议引进新产品等;
③全面负责茶叶的帐册及资产的安全;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在本茶叶的股份,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需要重新装修时乙方不在投入的;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2.终止后的事项:
①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给本茶叶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开除乙方的经营管理权;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本茶叶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⑴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服务费。
⑵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⑶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⑷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期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枣庄市银牛面业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枣庄薛城 签订日期: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二、付款方式:现金
三、配送方式:如甲方提出要求需要送货时,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保质条款(按第条规定执行):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样品需参照样品质量),并附带厂家的说明书、保修卡等,并按照相关条款约定对甲方所购买的`物资予以维修维护。如有不符合之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货。
2、甲乙双方约定保质期为 年。保质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退、换或维修,知道合格为止。 四、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又不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货款。 五、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或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仲裁;
六、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予以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售出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公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出售给北京市 置业有限公司
双方特订该合同,以作凭证,以兹恪守
第二条:甲、乙双方对《公司》的现状《项目》的售价,经多次协商,双方同意收购价格13000万元,其中包含()京仲调字第0146号规定的促裁工费和京第出(合)字()第548号规定已交15%即6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评述:施工费为应付账款,属于债务性质;已付600万土地出让金为资产,在收购总价款中未能明确加以划分,混为一谈
第三条:易博投资有限公司是《花园公寓》《项目》的投资商(拥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60%的产权所有权)
评述:1)合同收购标的物应在收购合同价格确定前予以确认;2)9%的管理费用未能明确是否包含在收购价格中,将会导致售方后续运作项目的风险,增加成本
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又与下列单位进行合作:
1、 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要点:根据XX年8月18日《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第4。 1条,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获得销售总额9%的管理费用,管理费中包含营业税和所得税(正本合同后附)
2、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要点:根据XX年1月28日《合作建设项目合同书》第五章第2第拥有项目部建筑面积40%的产权所有权(正本合同后附)》
按照本合同签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后,甲方必须将与上述各单位合作合同、协议在原合同责、权、利不变的原则下,改签更换法定代表人(由新法定代表人代替原法定代表人)
评述:1)属于收购项目公司(但本合同主体错误),,原甲方(投资方)及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应该继续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2)属于收购项目的,则应当是由收购方与原协议各方重新签署合同或予以确认原协议内容
第四条: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花园东路30号,规划用地面积为7743。 8平方米见《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到地上结构五层,现已建设建筑面积:地下7852平方米,地上12598平方米,合计为204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1546平方米(以最终竣工规划验收为准)
评述:收购标的'的描述太过笼统、出钱、草率,缺乏详细、准确而专业的描述,不能由向反映向现状与价值,并会引起歧义和纠纷。
第五条: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义务与责任:
评述:本部分条款内容实质上是《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中,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这里则是全部照搬过来
1、 根据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年8月18日签订的《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合法享有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进行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合作投资,并且提供项目售出的合法手续;法律手续必须完备、合法;需要完善的继续完善,并确保完成本项目工程各项目手续无法律障碍
X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协议书
委托人: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项目管理单位: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与项目管理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工程地点:北侧3.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4.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资 亿元,
5.工期:计划20xx年 月动工建设,20xx年 月投入开业使用。
二、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项目管理公司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条件中议定工程范围内的管理业务。
三、项目管理费
1.
本项费用为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本项目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酬金,
该服务费为总价包死金额,不因项目过程中投资金额、服务难度等因素相关变化进行调整。该服务费不包括为实施项目所需交纳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费、委托人应缴纳的各种测试费及公关营销费、协调周边关系所发生的费用、聘请的各专业的专家费用、必须的相关评审、检测费用。
2.超期咨询服务费:是指因项目管理单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项目管理单位需要继续进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若本项目超期
咨询服务费按每月人民币
(若不足月按天计算),双方约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为了项目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管理应配备相关资质专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人员均为驻场工作人员。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构成本合同有以下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下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1、项目管理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6、【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
与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七、项目管理单位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本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委托人:(签章)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X区
邮编:
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投资兴建,并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的项目业主,并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对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经理部”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设计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总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就建设工程总承包事宜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分包人”指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完成属于总承包人范围内的相关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
(10)“专业承包人”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从事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11)“专业供应商”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供应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12) “专业咨询机构”是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专业咨询事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化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家和地方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在本工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以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本工程从前期及设计方案开始直至竣工结束实施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实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代理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代理截止后,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企业不给予承认,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通过走司法路线,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代理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标书的制作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
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应该将标书密封,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对资金较少的项目,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应作废标处理。
5.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合同支付初期,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双方进行签认、盖章,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需全面履行,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应及时进行补救,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应该予以归档,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积极参与事件处理,找到相关负责人,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造桥机被频繁使用,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在施工的初期阶段,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在报请企业同意后,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除了施工原因之外,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经几方协商之后,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项目,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强的责任心,对业务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并且掌握经营管理以及经济合同法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方来说,选择最合理的合同方,相对而言,对于未来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监控控制是有帮助的;在合同条约方面,合理完善的合同条款利于避免很多风险;在合同的履行监控方面,做好监控工作可以帮助合同条约的准确执行;在合同终止方面,为了规避一些未知的风险,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的措施。总而言之,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目标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帮助。
甲方:
身份证编号:
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编号: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工程装饰类的施工单位,为扩大甲方的业务需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业务经理,专门为甲方联系工程项目,以甲方名义和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使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业务成功是指在乙方的促使下与建设单位就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洽谈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甲方负责。招待款项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百分之一,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
2、若业务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若业务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提成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
合同条件,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等,同时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必要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3、乙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负责联系建设单位索要工程进度款,并保证工程进度款的及时回笼。
四、业务提成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报酬为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总款的百分之十,若未及时支付,则每越一日,由甲方按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年月日 (盖章)乙方:
摘要: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我们从事任何一项商业活动,或大或小地承担着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将其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关键词: 施工 项目合同 风险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6)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少说多定是一个必须养成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
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
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索赔项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
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
摘 要:铁路建设项目过程中离不开合同管理,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是铁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教育,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建设的效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铁路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各公司越来越重视,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成立独立的铁路合同计划部门和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统计。专职的铁路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掌握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和熟悉工程的施工现场、措施、工艺等。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应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铁路建设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是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有相应的合同依据。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成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社会信誉。因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和公司的利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 %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方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方合作。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书(样本)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 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单县北城办事处
乙方:韩国韩盛玻纤制品板式会社
项目责任人:张关锋
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磋商, 就乙方在单县投资1000万元,建设玻纤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玻纤生产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用地面积:单县玻纤产业园,占地面积3.3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三、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美元。
四、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20xx年6月动工,20xx年6月竣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作出的项目规划方案,使之符合县政府的的城建规划。 。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手续。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开始拆迁工作时,配合甲方设立资金共管账户,
并按甲方拆迁进度及实际发生费用汇款到共管账户,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前支付完毕。
2、乙方应及时提供项目方案及相关资料,供甲方提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3、乙方须依法建设,合法经营。
4、乙方可自行设计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六、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备检查落实。
甲方:单县北城办事处
代表签字:
乙方:韩国韩盛玻纤制品板式会社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各项目部:
为规范用工行为,规避公司潜在的用工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工人必须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财务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自工人到达项目工地之日起20天内必须签订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绝签订派遣合同的,项目部应当立刻终止其工作。如果工人未签订派遣合同又被项目部继续聘用的,一经查实将对项目经理处以20xx元/次、项目会计1000元/次的罚款。上述未签订派遣合同的工人与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或出现工伤赔偿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20%对项目经理、财务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 。委托人在此项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有/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电话:
建设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 托 人: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协议诚意金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于活动现场缴纳诚意金________(小写)________(大写)元整;甲方赠送乙方以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业务分成比例为:_____(甲方:乙方);一年之内达到业绩(分成后):___________(大写)时返还全部诚意金;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政策如下:
备注:1、赠送项目只为乙方老板使用,不得将此名额用于顾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没收全部诚意金;
2、全返金额的设置为甲方拿出对乙方的.特别奖励,该金额为分后业绩;
3、赠送打板、活动赠送、全返金额一年之内有效,合同期内分成比例保持不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工程的代理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
1、系统建设部分内容
建设平安城市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前端监控点位清单见合同附件一,监控系统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二。
2、系统运行维护部分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 条光纤电路租用、台摄像机的维护及前端监控设备的用电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摄像机保养: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
(2) 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应分四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
(3) 网络应用终端:监控客户端软件故障排除及恢复、病毒防范及消除、硬盘垃圾清理、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应急、系统恢复及日常维护等。
(4) 网络服务系统:包括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网络线缆线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
(5) 日常巡检维护。
(6) 系统资料的动态更新、核查、管理工作。
(7) 维护服务的监控点位及设备内容以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准。
3、工期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一章 合同事项及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建设平安城市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建设合同约定的监控点位及系统平台(点位及设备清单见附件),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运行维护等服务。
2、乙方的代理范围包括:
(1)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建设工作。
(2)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3) 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工程款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
第二章 项目款项及支付
1、项目金额
平安城市项目费用总计(含工程建设工程款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项目工程款 元,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转账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用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年内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每年度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二次为前,以此类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全年费用的50%(即 元)。
3、运行维护服务费用标准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设备维护费及前端设备产生的电费按前端监控点位摄像机数量×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位摄像机按 元/台/月。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光纤电路租费,按照光纤电路条数×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使用的光纤电路按元/条/月计算。
4、发票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款发票由××公司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开具。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6、甲方支付乙方运行维护服务费在工程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费;整体项目费用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在开工前3日内向乙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点位清单、设备清单及设计图纸。
2、甲方有责任协调乙方办理道路开挖、电力接入、车辆人员通行等工程施工手续及证明,同时协调内外部相关单位帮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及维护工作中的困难。
3、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工作场所及用水、用电、材料设备存放等方面的便利。
4、甲方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6、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维护服务费用。
若系统发生故障,乙方维护服务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修复故障;如设备不能现场修复,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故障预案,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如系统因为乙方设备及链路发生故障,出现图像质量问题,乙方的修复时间超过所承诺时限,按天折算扣除维护服务费用,同一监控点位如在一个月内累计超过7天无法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点位当月的维护服务费用。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缴纳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费用。
8、甲方应给予乙方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工作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9、甲方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向乙方报障,配合乙方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
10、甲方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乙方故障现象及相关详细信息,前端监控点位应说明具体点位信息。
11、甲方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保管及日常运行管理,监控系统软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邮箱:联系电话: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如有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协议,并办理续订手续。
3、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双方根据本月项目完成情况结清费用后本协议终止执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确定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工作内容及项目费用:
a) 在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安排时间及地点,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完成相关项目内容,每月将项目成果的电子档及原文件全部交予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拷贝或备份; b) 在协议期间,乙方所开发的程序、文档等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场所使用或展示该技术成果,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全额赔偿;
c)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泄露商业秘密为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d)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到达指字定地点参加会议;每周一次;
e) 乙方的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支付费用按月度计算,月度费用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伍仟元整);每月10号发放;乙方须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提供发票。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认为是甲方的代理、雇员、合伙人。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承揽各类与本协议类似或相同的业务。
6、本协议正文及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份,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7、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一、怎样做好以合同项目为对象的企业财务管理
针对如何做好合同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我提出以下几种看法:
1.加强全面经济合同管理:对签订合同的项目
包括企业的物料采购合同、产品说明变更合同等,应该由财务统一管理,财务部门应该整理统一的账目,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生产经营的统一管理,当一个项目结束后,方便财务结算项目款项。
2.企业生产管理施行经济合同项目计件工资制度
并且要对经济合同项目定额用料。一定要坚持将项目合同的工资成本和物料消费成本控制在事先预定的额度范围之内。其中要按照合同项目建一个成本台账和销售收入总和账目。对那些可以直接记入合同项目的相关费用直接记入合同项目,对部分不可以直接记入合同项目的费用需要按照合同项目的总额度进行配比均分。
3.制定财务管理的资金结算办法
每一个项目经理都有收款清款的职责,企业应该充分调动每一个项目经理收款清款的积极主动性,以便加速企业资金回笼。
4.按照合同项目上的相关规则认真做好每天的收入和支出
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发票等,为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工作考量、考核项目经理的实际业绩提供可靠正确的依据。
二、怎样做好合同项目中的会计核算
针对合同项目中的各项工作,财务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履行会计核算的责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实际的生产运行情况,建立切实符合自己企业运行的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制定过程中,要求明确列出合同制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做法。与此同时要求明确列出本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的隐患、风险,并且制定出相关措施、解决办法。最终经过整编,整理成一本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管理手册。制定完成后,要求进行试使用,起初企业财务部门要对其进行评估,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将不十分合理的地方进行完善。待完善后制定出正规版本,之后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加强培训,提高职能人员的专业水平
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在合同项目管理中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其自身的专业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不仅要有合格的财务技能,还要懂管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企业大部分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需要对合同项目管理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主要是培训合同项目方面的法律知识及管理知识,从而使财务管理人员达到合同项目财务管理的工作需要。
3.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合同项目的审核管理
承接合同的部门需要第一时间内将制定的合同文件送到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合同文件的可行性、经济性、合法性等。财务重点审核和会计核算相关的经济条款,必要时可以介入合同拟定前的相关事宜,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大规模的超额投资和超计划的资金支出等,做好资金统筹,在第一时间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企业资金畅通。
4.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合同项目的备案工作,以方便会计核算
合同项目一旦签订合同,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在财务部门进行备案,而不能在办理合同结算时才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其是否履行企业合同项目管理的基本规定,未履行的不予备案。备案过的合同财务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对待,对项目的每一笔收入支出都做出清晰的记录。当遇到合同变更或终结时,要做好书面记录,对合同进行编号保存,以方便日后进行会计核算和办理合同结算。
5.建立健全合同项目考核和追究责任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考核和追究责任制度,把合同项目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之中去,严格和工资、奖金进行挂钩。在合同制定、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管理制度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每一个项目经理都有收款、清款的责任,针对项目经理进行收款、清款等按合同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可以得到项目利润总额的1‰等等,但是如果不能在合同项目规定期限内进行清款的,也要受到相应责罚,以一月为限,每超出一月则扣除相应项目提成的1‰,逐月累加。
三、结束语
综上可知,合同项目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而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方法,企业如果想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必须健全企业合同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时刻做好会计核算。这样才可以保证资金畅通,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