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路租赁合同书(三篇)

电路租赁合同书(通用3篇)

电路租赁合同书 篇1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小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要不要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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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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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书 篇2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XX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a;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民法典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电路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签订。

鉴于:

1.甲方需要租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向甲方出租其需要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租用电路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1.1甲方租用的_________电路是指: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_________电路。

1.2乙方根据甲方电路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线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甲方所租用的电路。

1.3乙方提供的本地电路两端接口应为2电接口。

第二条费用及期限

2.1甲方向乙方租用的_________电路租金为_________元/月,甲方共向乙方租用_________条电路,月租金共计_________元租金自电路开通之日开始计算。

租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初装手续工料调试费_________元

2.3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乙方为其开通电路后_________天内将租用电路的一年租金以及初装手续工料调试费付清,此后每年的租金以及有关费用由甲方在本年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付清,如逾期不交,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支付租金按实际开通电路数为准。开通电路数以《数字电路开通确认书》用户签字为准。

甲方以电汇方式将费用付至乙方的以下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电路资费调整,本合同中所适用电路的资费可相应调整,但需经双方认可,自资费调整之日起,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电路租费。如甲方需扩容,所扩容的电路按本合同资费执行。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租用电路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将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转租给第三方。

3.2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电路租金。

3.3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使用的电路终端设备应获得行业管理部门的入网许可证。

3.4本站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线路方面,如是甲方的光缆成端到乙方机房/架上,乙方负责从/内线侧到设备及相关电路的维护,如是乙方自己的光缆,乙方负责线路及相关设备、电路的维护。

3.5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用于本合同中使用的设备安放位置及电源。

3.6甲方负责协调甲方机房所在楼的物业问题,并提供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以便乙方的线路、设备按时进入甲方机房,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入机房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3.7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电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实行,如果部颁的《电信服务标准》与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有冲突,应以部颁标准为准。

4.2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的电路每天_________小时不中断。电路中断,中断时间按实际发生的时间累计计算,乙方应减免中断时间的租费。

第五条保密

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终止后未履行部分租金金额的_________%。

6.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乙方提出书面意见15天后仍未能予以纠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为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租金金额的_________%。

6.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甲方提出书面意见15天后仍未能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延续

8.1本合同约定的电路租用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电路租用期限自动延续一年。

第九条联系与通知

9.1为确保处理故障时联络畅通,以及日常业务联络的需要,双方建立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若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通报。

9.2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要求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或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1.2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如果提出扩容要求,则甲乙双方重新进行协商,另签补充合同。

11.3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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