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拍摄场地租赁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网络平台进行品牌创意设计策划以及视觉识别系统设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针对其网络平台进行品牌创意设计策划以及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具体工作详见《附件一》),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印刷版品牌手册壹本及电子版品牌手册壹份。
2、乙方在甲方支付首款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品牌手册的设计初稿,支付次款后根据甲方意见提供三次免费修改,预计最终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
3、基于双方友好合作,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络推广资源进行宣传(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费用和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总计为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2、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本项目款项60%,即¥X元(大写:X元整);在提交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项目款项20%,即¥X元(大写:X元整);在提交终稿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下20%,即¥X元(大写:X元整)。
3、乙方在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如期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2、乙方成立独立的项目小组负责策划、设计、客户服务工作;
3、乙方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4、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的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设项目经理一名,负责项目协调、验收工作,项目组甲方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公司高层领导。
第四条 关于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向乙方支付了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款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0.3%的滞纳金。
3、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共同意愿,可取代双方任何口头协议,本协议如有改动,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签字方能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
乙方:X (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拍摄、制作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天。
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租用地点:本次广告在拍摄,如乙方需要对工作地点做出调整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拍摄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拍摄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须将此次拍摄活动中的内容、灯光及装饰等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拍摄。
五、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演员及工作车辆均须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休息、停放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拍摄当日乙方应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跟甲方在一起协调及监督。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拍摄场地内因布置拍摄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临时场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__年月日 日期: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制作内容:以甲方签字认可或甲方提供的方案为准。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文字、_____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真实。(乙方对广告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广告制作公司,广告制作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双方约定每月______号为结帐日。
3、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结帐方式,乙方在每月的______日把制作明细单发给甲方,甲方核实后,在当月的______日把帐款付给乙方。
4、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需续约时,双方提前一个月再次协商。
5、结帐价格按报价单结算。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制作设计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乙方在制作、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市容及城管方面的问题,由甲方全面负责协调。
3、如因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更改项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延工、停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按合同签定的定额结帐方式按时支付乙方的款项。
5、合同签订甲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乙方:
1、乙方对以上报价制作项目不属保修范围。
2、合同签订乙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3、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4、交货时间:根据客户业务量和要货时间,合理进行安排。
三、验收:每次送货,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另一方广告费人民币:贰万元;
2、如合作中甲方出现结款不及时的现象,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并追究甲方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