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服务合同(精选7篇)
一、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合同内容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甲方指定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所签订的协议。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具备办理电梯维护保养的资质和权限。
3.乙方应派遣持有相关资质和具备维修电梯经验的人员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4.本合同项下的维护保养包含以下服务:
(1)定期检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电梯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2)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预防、清除潜在的故障;
(3)对电梯的操作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做全面检查,定期校准和维护;
(4)对电气、机械部分进行检查和清洗,定期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等;
(5)修复小型故障和日常保养;
(6)进行紧急故障排查和故障修复;
(7)在电梯维护保养期间,乙方派人员不断在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5.本合同的维护保养时间为:起始时间__年_月__日至截止时间__年_月__日。
6.本合同的费用如下:
(1)维护保养费用:______元/年
(2)维护保养以外的材料与服务费用,甲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含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利息、违约金等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服务。
8.合同期内,如遇到电梯故障,乙方将努力及时进行排查和维修,如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时限延误,乙方应承担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9.因双方约定或约定的方式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终止。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
乙方:
立委托保养契约人___(以下简称甲方)兹委托___(以下简称乙方)负责___项目电梯日常保养事务,双方同意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明细
电梯名称
台数
保养时间
价格
1台
免保
二、保养期限
此电梯免费保养服务将于安装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合格证到期日止,至安装合同期免保暂定___年。如双方对本合约期满后续约有异议时,应于合约有效期满前30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三、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
1、乙方对电梯进行每月二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不超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全面维保,监督电梯运行安全的良好状态,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底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
2、保养时间依国家规定之上班时间实施。
3、乙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接到甲方紧急故障电话后立即派人赶赴现___场。(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___)
4、向甲方有偿提供所有备品配件及部品更换。
5、非本合约服务项目或经甲方要求的其他非维保工作,乙方将以发票方式向甲方收费。
6、乙方负责配合甲方通过政府部门的年度安全检查。(非保养原因导致的整改费用另计)
四、甲方责任:
1、乙方在保养或维修时,甲方应给予工作及出入之方便与配合。
2、为确保维护自身利益和电梯品质,甲方应采用正厂指定使用之零配件及润滑油类。如因使用之零部件与原设计规格不符而造成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保养期限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准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任何装修、翻新、修理、更换、调整等作业,并防止非乙方雇员或特别授权人员进入机房等任何电梯的非正常使用区域。否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4、甲方应依照第三条之约定支付费用,否则乙方可自行终止保养契约,并不负责一切安全与备品提供之责任。
5、政府年度安全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6、甲方有义务提供设备的.安全,并按安全要求执行法律义务和安全措施。
五、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自备各种专业维修工具,但不包括软件操作工具。
4、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相应直接损失赔偿。
5、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监督检查。
6、凡合同期内的设备,如因维保质量未能通过定期检查(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乙方提出不合格项而甲方未修改的项目)。
六、本合约不包含之项目
1、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他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3、电梯的中、大修及涉及曳引机、控制柜、轿厢、钢丝绳、导轨系统的拆卸检查维修。
七、服务费用变更
1、服务期限内,由于材料费,劳务费或其他费用价格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服务内容或费用发生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2、服务期限内,甲方需要增设设备功能时,双方可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应给予价格优惠。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协议。
2、本合约电梯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或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乘客及第三者(包括人、物)的保险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何非保养引起的任何意外。
4、本合同一式共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本约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文字如有删改,未经双方同意签章者,无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 11 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 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1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1xx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xx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xx3或1xx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 设备代码 使用编号 层站 台数 维修、保养时间 保养费用(元) 元/台/月 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 壹 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 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电 话:
签订日期: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___
地址:___
二、合同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3、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根据《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严格执行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并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四、付款方式:
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实施维护保养驻点服务,但修理及保养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作业,分别是姓名:_________刘波联系方式:_________朱世龙联系方式:_________
3、须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并确保通讯畅通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七、违约责任
1、驻点服务的项目维保人员,在接到一般故障或事故报警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如楼内给水、采暖、消防管道等给排水设施严重渗漏),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承包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人签订了《___________工程装饰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施工合同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正式解除。
第二条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已经施工的工程,双方同意(描述对于已经施工的内容、工程材料、临时设施等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第三条(描述工程款、已付款项等的.处理方式)
第四条(描述一方对合同解除的过错,是否需要向对方进行补偿、补偿费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因本协议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协商解除不了的,可向某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约定有利于己方的诉讼法院)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11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1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3或1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设备代码使用编号层站台数维修、保养时间保养费用(元)元/台/月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