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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服务合同(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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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服务合同(通用3篇)

网站域名服务合同 篇1

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做为专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公司,现针对大广州地区、北京地区的中小企业客户,特别推出一种贷款创新产品--------快速审批的无抵押贷款,最高额50万元,期限两年。同时协助您与国际性银行建立起战略信用合作关系。

申请条件:

1、上述地区注册的中小企业;

2、注册时间至少2年含;

3、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含;

4、持股15%以上的股东年龄一般在28---60岁。

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申请所需文件

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

6、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7、公司主要成员与拥有超过5%公司股价的董事,持股人身份证或者护照;

(以上资料全部复印两份,协同原件一并带来)

财务资料

8、近六个月银行对帐单;

9、企业近期财务证明;

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者近三年的审计报表及近三年的税务单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0、其他能证明公司经营收益状况的.文件资料;

注意事项

11、持股超过15%的股东要亲自到银行签字(带公章、私章、财务章);

12、贷款额RMB40万以上,担保人要提供银行为受益的人身意外保险

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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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网站域名服务合同 篇2

网站域名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在乙方的管理权限内)正常续费和足够用的虚拟主机,保证甲方网站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方面的内容的更新,内容由甲提供,网站内容涉及任何法律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3、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知识、网站管理培训,使贵单位能自行管理网站、自行维护。

三、双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实施服务所需资料。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对于界面设计,甲方应在设计之前,明确网站基本色调和网站风格,对网站内容更新,有特殊情况的乙方要提前做出要求。

3、乙方应尊重甲方建议,在对网站的更新和维护方面,接受甲方提出的'要求。

4、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乙方应告知服务项目进度,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提供给甲方确认、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确认乙方阶段性工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的工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虚拟主机:国内高速四线空间_____M价格:____元/1年

甲方一次性交纳网站服务费用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乙方收到甲方付款24小时后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为月,具体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四(14)日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已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3、任一方没能履行己方义务,则违约,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七、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网站域名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中国XX公司_____分公司

第一章 总则

1.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3.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_____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4.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6.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第三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 由_____机构_____解决;

(4) 向法院提起诉讼;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4.争议的_____机构为乙方所在地_____机构。

5.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1.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深圳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_____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_____项目

_____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面值1‰

内部职工股

面值1‰

流通股

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配股登记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面值3‰

流通股

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_________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股东服务月费

月费:

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_____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2.《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XX公司______分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 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XX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XX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 甲方未与中国XX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XX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XX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 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 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XX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4.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XX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_元,请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分公司)。

特此通知。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