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土方开挖合同(5篇)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通用5篇)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 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及桩间土开挖,基坑底整平,土方外运。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 天。(下大雨、下雪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 质量标准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施工图的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 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乙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计算。

六、 合同单价

甲方支付给乙方土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人民币18.5元/立方米(包括土方外运)。

七、付款方式

在开挖土方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全款。

八、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机械运输、土石方倒运、开挖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责任

1、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 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并相应顺延工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非乙方责任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工期顺延。

3、 在施工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居民发生阻工、扯皮等一切纠纷均由均同甲方无关,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甲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在挖土方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的标高测量。

8、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甲方拒付乙方施工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现承建 的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挖运土方、挖甩土方及临时机械台班。

对上述范围内的项目,甲方保留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调整的权利(最终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通知单为施工依据)。

二、合同工期

开工及竣工日期:按经业主审定,甲方编制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土方开工及竣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按经业主审定,甲方编制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土方开挖工期为准。

三、合同价款

场内挖运土8元/m、挖甩方3.5元/ m ;临时借用机械设备价格:(大)挖土机按280 元/小时计算、(小)挖土机借用1—3小时以内按120 元/小时计算,1—3小时以外按110 元/小时计算。

以上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合同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土方开挖工程计价单位工作所需要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各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远征施工增加费、市容包检等各项规费和税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开挖土方相关的费用。

四、工程进度款付款及结算

凭验槽会签单进行工程量确认,按业主支付第一批工程款到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支付80%,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土方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工作范围。

2、甲方为乙方创造必备的施工条件。

3、甲方对开挖的进度、质量、标高进行实测实量,确定工程量。

4、甲方有权监督和控制乙方的施工,确保乙方符合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5、甲方需借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如乙方满足不了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向外单位租赁机械设备,乙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并确保施工机械正常运行。

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按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进度要求,在施工机械有效作业范围和现场满足运输的条件下,有序的进行开挖或甩方、土方驳运堆放,开挖过程中应满足甲方对基杭排水、围护、放坡、开挖深度等的控制要求。如乙方超挖(超深、超宽、超长),则超挖而增加的回填土工程费用、增加基础垫层工程费用也乙方承担。

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业主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要求,服从和遵守甲方及业主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的规定处罚。

4、乙方对施工过程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除外),如甲方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应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以及价格变更。

6、乙方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提供建安发票(税务统一发票)。

七、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及工地周边道路路面整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洁、卫生。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接受甲方、业主及有关政府执法部门的罚款。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它:在施工期间,因本合同承包范围发生的所有矛盾、经济纠纷等问题,一切由乙方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业主一份。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呼家圪台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由乙方包工完成,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呼家圪台住宅小区1#、2#、3#、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甲方提供大型挖掘机、乙方提供运输车辆等机械,按甲方要求包工按时完成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包括挖土、装土、运土、卸土、平整及修理边坡等。所开挖的土方量自行安排场外空地储存堆放。施工中负责施工场地内外道路清理、打扫、洒水等工作。如有违章罚款,一切均由乙方承担。在土方开挖期间,所有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严禁喝酒、疲劳驾驶等。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均与项目部无关,因事故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对项目部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二、工程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

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作业时,严格按照本工程基坑开挖方案施工。

必须指派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并严格遵循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当挖至标高接近基础底板标高时,严格按甲方施工人员的抄平位置,由甲方派挖机派人进行人工清槽,乙方给予配合,防止超挖,并按围护结构要求及时修整边坡及放坡,开挖时间:自20xx年 月 日开挖日起, 内完工。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挖掘机前方及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同时应注意基坑土方坍塌,确保施工安全。

2、 乙方人员、机械进场首先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统一管理,机械停放有序,不得损坏甲方场内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和标高控制桩,以及甲方场内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一切物品,不得偷窃甲方材料、工具等。如有发生,乙方照价赔偿,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3、 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

四、承包单价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土方开挖是 元/立方,以实际放坡开挖体积计算,未挖边坡不在计算内。

2、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工人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则甲方可以向乙方予以全部追偿。本合同自签订之后日至工程竣工,签订的价格无论市场材料涨价等因素,都不予调整。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造 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五、工程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内容:

1、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红线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2、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3、满足本工程基础设计深度及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现场确定的工作面,坡度;

4、负责开挖土方的人工清土、转运、修边、捡底,达到浇筑砼垫层的标准要求,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5、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及相关费用;

6、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土方全过程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土方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以及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分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乙方实施该分项分部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从合同鉴定之日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第四条 分包单价:

1、甲方将本项目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乙方,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以实际测算为准。

土方开挖单价: 元/m3,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该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费用、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垃圾清运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具体单价见附件1:实物量单价表。

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乙方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条 提供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共 人。

第六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注: 本工程无预付款。

1、价款的结算:

1)根据乙方在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分包单价,经甲方劳资员根据施工任务书出具结算单,项目统计员、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签字齐全并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审计科、主任经济师审核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其他人员签字的任何凭据都不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有乙方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乙方委托的代理

2、结算时间:

按月进行结算:定为每月的 号。 3、价款的支付:

1)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在建设单位付款正常条件下,甲方按月进度结算额的 % 经银行转账形式拨付给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付至 %。

2)工程竣工后留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2、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标准:合格 。 3、具体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甲方必须指派施工技术人员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质量。

2)所有各部分分项工程应由现场施工人员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八条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费用由乙方承担。

2、伤亡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鉴于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九条 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第十条 机具设备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搅拌机、垂直物料提升机、四轮农用车 。

2、由乙方自备的工具为:

3、乙方自备的工具须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 1、甲方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技术、

3)负责安排好乙方人员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现象发生。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将乙方纳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5)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6)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将实际发生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按协议要求列入结算。

2、乙方

1)应与其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工人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现场工人不允许用当地及附近村民。

2)保证其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更注册人员,要在进场第一时间文字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调动、安排。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

3)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折价赔偿。

4)对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资支付表。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劳资部门。如乙方未给乙方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代其购买。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

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安排任务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的工日,双方现场洽商做好记录,作为结算凭证。

2)任务不足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工料损失由乙方负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可通知乙方在 2日内出示书面答复材料,乙方未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未结算的价款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进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 如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 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材料清理,拆模运输等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恶性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周转工具实行领退料制度,其他按《周转工具管理协议》执行。 6、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甲 方 签 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内容:

1、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红线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回填工程施工;

2、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回填工程施工;

3、满足本工程基础设计深度及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现场确定的工作面,坡度;

4、负责开挖土方的人工清土、转运、修边、捡底,达到浇筑砼垫层的标准要求,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落实开挖/回填土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

6、负责落实开挖土方/土方回填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

7、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回填土方全过程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

8、负责土方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与土方回填残留物清运;

9、负责土方回填使用材料的运输、转运、储存等;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从合同鉴定之日起,从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月29日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第三条 分包单价:

1. 甲方将本项目城区管道网络系统安装前的土方挖掘(管沟开挖)与安转后的管沟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以实际测算为准。土方开挖单价: 42.82 元/m3,土方回填单价:素砼垫层124.01 元/m3,填砂保护层326.48 元/m3,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2. 具体单价见附件1:土方开挖/回填工程报价表。

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乙方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条 提供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共 15 人。

第五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价款的结算:

1)根据乙方在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分包单价,经甲方劳资员根据施工任务书出具结算单,项目统计员、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签字齐全并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审计科、主任经济师审核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其他人员签字的任何凭据都不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有乙方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没有签字确认的以甲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2、结算时间:

按月进行结算:定为每月的 10 号。

3、价款的支付:

1)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在建设单位付款正常条件下,甲方按月进度结算额的 60 % 经银行转账形式拨付给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付至 95 %。

2)工程竣工后留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2、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使用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3、具体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甲方必须指派施工技术人员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质量。

2)所有各部分分项工程应由现场施工人员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七条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费用由乙方承担。

2、伤亡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鉴于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八条 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第九条 机具设备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搅拌机、垂直物料提升机、发电机 。

2、由乙方自备的工具为:帽、安全带、靠尺、线坠子、灯线、灯泡、等。

3、乙方自备的工具须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条 双方义务

1、甲方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技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节约等文字交底,提供生产必需的材料。如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履行应尽义务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负责安排好乙方人员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现象发生。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将乙方纳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5)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6)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将实际发生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按协议要求列入结算。

2、乙方

1)应与其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工人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现场工人不允许用当地及附近村民。

2)保证其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更注册人员,要在进场第一时间文字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调动、安排。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

3)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折价赔偿。

4)对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资支付表。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劳资部门。如乙方未给乙方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代其购买。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安排任务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的工日,双方现场洽商做好记录,作为结算凭证。

2)任务不足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工料损失由乙方负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可通知乙方在 2日内出示书面答复材料,乙方未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未结算的价款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进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

第十三条 如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 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材料清理,拆模运输等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恶性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周转工具实行领退料制度,其他按《周转工具管理协议》执行。

6、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甲 方 签 章: 乙 方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