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安装承包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
a.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 元为预付款。 b. 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广告牌规格为:;
2.2.2,广告牌规格为:;
2.3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广告发布要求:
2.4.1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个灯、规格为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年月日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价,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元/度*个灯*KW*小时=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乙方应凭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年.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广告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这一份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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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这一份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这一份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这一份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这一份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