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计划(通用8篇)
夯实基础、开拓创新,不断地完善公司内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为职工解决社保、工伤、退休等问题。为确保下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完善台账。完善退休人员基本情况、退休情况、退休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台账。参保人员人数,未参保人员人数等基本情况资料。
二、强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政策学习,更好地为职工解答医疗保险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二是做好已参保人员的续保宣传,引导已参保人员及时续保,避免已参保人员出现参保空白期,确保他们待遇的享受。
三、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政策解答,事项代办。
四、积极配合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职工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让劳动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
五、做好民族、民宗、残联等民政工作。
(一)做好民族工作。逐步缩小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差别;消灭民族歧视;坚持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二)做好民宗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三)做好残联工作。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要求。 总之,20xx年我们将以饱满的工作状态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苦干实干创新干,把社会保障及民政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为我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上海梅陇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随着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推广,我院以上三类病人占到总住院人数的80%以上,已经成为医疗领域的主要资源。我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本着让广大参保、参合患者来我院就诊舒心、住院放心、报销省心为工作宗旨。通过上年度医保中心、农合办对我院医保、新农合工作的考核验收均较满意。在本年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保、新农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门诊管理方面
为了避免搭车开药和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我院门诊大夫应严加审核,规范管理,确保医保、新农合基金得到更加有效的使用。
二、医保、农合办公室管理方面
现在我院医保、新农合的工作对病人管理只是停留在对病人的人员核实,对其住院期间管理方面还存在缺陷:
1、在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准确登记医疗类型,严格把关是否符合住院标准,每日核查一次。
2、建立医保、新农合监督小组,定期做好对医保、农合住院病人抽查的工作,不仅对病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对医保、参合病人的住院病历是否合格,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诊断病种是否准确、完整;药品使用是否正确;诊断项目是否合理;检查报告单是否完善。发现不合格的病历,及时告知责任医生进行修改。
3、在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后,住院患者凭医保或新农合结算单到医保、农合办进行补偿报销,避免结账、补偿报销在同一科室,更加规范了财务制度。
三、需要加强的几项具体工作:
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新农合工作的新政策反馈。重视培训工作,不定期举办医保、新农合知识培训班。
2、加强与医保中心、农合办的联系和沟通。各项政策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使医保中心(农合办)、医院和患者三方达到共赢。
3、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数据字典和医保、新农合报销字典的对应,并有专人负责(收费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深信,在劳动保障和农合办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院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医保、新农合的管理工作会更加顺利进行,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尽职尽责,为中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医保、农合办
20__年4月5日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符合我市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接受能力,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平安制度。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平安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平安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平安与用人单位接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推进。
(三)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不医疗平安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尸目结合。
(五)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与基本医疗安全。
(六)享受基本医疗安全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相对立。
二、实施范围与筹资水平(缴费率)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一)实施范围:全市城镇所有企业(省直、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林、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退休(职)人员。待条件幼稚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平安范围。
实行以市为统筹单位,统筹层次上。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平安基金属地使用和管理政策。努力形成医疗互助共济制和抵御一般风险的能力。驻德的各上管单位执行我市的统筹政策和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筹资水平(缴费率)
1、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全市实行统一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4%缴纳。职工个人缴合按自己上年月工资收人的2%缴纳。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率可作相应的调整。用人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60%按60%核定缴费基数缴纳,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月书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为基数缴纳。
3、基本医疗平安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财政拨款单位缴纳局部。
(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由统筹金和个人帐户构成。
1、个人帐户。职工按自己上年工资收入的2%缴纳的医疗平安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46周岁以上职工计入2.23%退体人员按自己退休金的2.4%计入。
2、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平安费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后的余额局部。由医疗平安经办机构集中调剂使用。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劳动保证部门是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管理与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安全的政策。
(二)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三)负责对医疗平安经办机构的基金收缴、支付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医疗平安工作中各部门关系。
医疗平安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二)编制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基金预决算。
(三)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有关责任、权利、义务的合同。
(四)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平安业务查询;
(五)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按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工作。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四、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支付:
(一)明确划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和用途。分开使用。不得相互挤占,严格禁止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个人医疗帐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自己基本医疗范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用于统筹基金支付中的个人负担局部和定点药店自购药品等未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个人帐户用完后,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全部自付。
(二)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符合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实行起付规范和最高限额控制。
不得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可通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补充医疗安全、商业医厅保险、单位互助和社会救助等途径解决。逾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五、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管理:
(一)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
(二)医疗平安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金预决算制度。做好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医保经办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财政预算解决。
(三)建立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监督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银行计息方法:当年筹资局部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对比3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自己工作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工作关系一并划转并继续使用。调往外地(含出境定居)个人帐户可一次性结清付给现金。
(五)市内所有单位都必需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统筹。不得瞒报、漏报。工资总额依照国家统计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单位和自己必需同时缴费,单位缴费发生困难暂时不能履行缴费责任时,自己缴费和个人帐户停止记载。个人帐户有节余的可继续用于医疗,没有节余费用自付。参保人员要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范围内就医。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不得从基本医疗平安基金中支付,确须转诊转院的需经医疗平安经办机构批准。对未按规定料理医疗平安登记和缴费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按国务院《社会平安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医疗服务管理:
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负责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合格者,保管其定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定点资格。医疗平安经办机构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与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基本医疗平安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给予警告、奖励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严禁滥开药、滥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不得放宽出入院标准,分解住院人次。定点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价格,提供平安有效的优质药品,执行处方和非处方药品管理规定。
预定各自的定额控制指标。基本医疗探险初期,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别、级别和所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量。可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基本医疗平安基金单独设帐,分别管理,各自平衡,不得互相挤占,待条件幼稚后再统筹管理。
七、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一)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安全。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
(三)国家公务员在参与基本医疗平安基础上。具体方法另行规定。
(四)退休人员参与基本医疗安全。
(五)工(公)伤职工治疗工伤部位和女职工生育的医药费不纳入基本医疗平安基金支付范围。
八、实施方法:
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的决定》和《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总体规划》要求。
然后,首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和有缴费能力、能够达到筹资水平的企业中运行。再逐步扩大覆盖面。认真总结经验,不时完善配套政策。
九、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财政局、卫生局、审计局、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社保公司、总工会的主要领导组成。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
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是社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基本政策,确保我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推广,我院以上三类病人占到总住院人数的80%以上,已经成为医疗领域的主要资源。我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本着让广大参保、参合患者来我院就诊舒心、住院放心、报销省心为工作宗旨。通过上年度医保中心、农合办对我院医保、新农合工作的考核验收均较满意。在本年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保、新农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门诊管理方面
为了避免搭车开药和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我院门诊大夫应严加审核,规范管理,确保医保、新农合基金得到更加有效的使用。
二、医保、农合办公室管理方面
现在我院医保、新农合的工作对病人管理只是停留在对病人的人员核实,对其住院期间管理方面还存在缺陷:
1、在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准确登记医疗类型,严格把关是否符合住院标准,每日核查一次。
2、建立医保、新农合监督小组,定期做好对医保、农合住院病人抽查的工作,不仅对病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对医保、参合病人的住院病历是否合格,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诊断病种是否准确、完整;药品使用是否正确;诊断项目是否合理;检查报告单是否完善。发现不合格的病历,及时告知责任医生进行修改。
3、在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后,住院患者凭医保或新农合结算单到医保、农合办进行补偿报销,避免结账、补偿报销在同一科室,更加规范了财务制度。
三、需要加强的几项具体工作:
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新农合工作的新政策反馈。重视培训工作,不定期举办医保、新农合知识培训班。
2、加强与医保中心、农合办的联系和沟通。各项政策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使医保中心(农合办)、医院和患者三方达到共赢。
3、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数据字典和医保、新农合报销字典的对应,并有专人负责(收费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深信,在劳动保障和农合办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院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医保、新农合的管理工作会更加顺利进行,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尽职尽责,为中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合医保工作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医院中解决诸多社会矛盾的集中的地方,是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的核心。我院作为农合医保定点医院,不仅是医疗服务场所,而且是新农合医保运行的载体,是医、保、患三者的核心,是国家政府保障农合医保工作的桥梁,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纽带,医保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农合医保管理质量,创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确保农合医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定期进行政策宣传
1、对医护人员进行农合医保政策宣传,及时传达新政策。
2、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农合工作反馈,让医护人员知晓医保局、农合办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
二、强化业务培训
1、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制度。
2、加强农合医保管理科内部培训,业务骨干须懂政策、懂管理、会操作,以适合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的需要。
三、提供优质化服务
1、建立积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结算工作程序。
2、制订相关医保流程图,并上墙张贴,让患者对流程一目了然。
3、强化服务台工作服务礼仪及农合医保政策的宣传。
四、加强监管力度
1、医保管理科主任有副院长担任,完善制定医保管理处罚制度。
2、每月在月例会中,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3、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4、加强对农合医保工作的日常检查:
(1)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员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有无冒名顶替现象。
(2)加强农合医保普通门诊病人费用控制,适度增加均次门诊费用,及时降低大处方率。
(3)进一步加强医保处方管理,杜绝出现医保不合理处方。特别加强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切实降低住院病人的均次费用。
(4)加强对科室的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减少在收费和记账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可能。
(5)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并将不合格的病历及时交给责任医生进行修改。
五、当好领导参谋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使农合医保中心、医院和患者三方达到共赢。
2、带领农合医保科工作人员,求真务实,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
3、按照上级医保农合部门的政策指示做好医保农合病人次均费用、目录外指标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规收费,保障农合医保病人的切身利益。
六、加强与医保局、农合办的联系、沟通
1、政策、业务事项多请示,多学习。
2、方针、政策及要求及时、认真落实。
3、各项指示认真执行。
一、提高工作标准,创建人民满意办所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本所人员的素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医疗保险知识,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医保工作计划。二是树立好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不谋私利,笑脸迎人,秉公办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二、努力扩大覆盖面,做好城镇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以优质的服务,热忱的态度取得各社区居委会的支持和理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关心医保工作,使大家明白只有尽了缴费义务,才能享受医保权利。争取在2月底全面完成城镇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同时做好参保人员的名册登记。
三、不断强化服务,做好城镇医疗保险费报销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票据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同时确保将报销费用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让参保者能最快拿到医药报销费用。
四、不断提高素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撰写新闻稿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工作动态;二是组织一些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使医保的宗旨和政策家喻户晓,争取最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相信,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区医保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20__年的各项工作一定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开创我街医疗保险事业的新局面。
一、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根据《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完善市级统筹后医疗保险相关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工作计划《医保工作计划》。
(二)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工作。做好新农合移交前后经办管理工作的衔接和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医疗待遇不受影响。
(三)落实城乡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做好城乡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实施工作,推进普通门诊即时结算,方便被保险人。
二、完善各项经办业务管理
(一)统一医保业务经办规程。配合我市医疗保险一系列的改革,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给付经办规程,规范业务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标准与要求,使各级经办部门职责明确,业务处理连贯,权限分配适度,制约监督平衡,内控严密安全。
(二)完善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机构的日常巡查工作,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三)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结合省异地就医医疗费即时结算试点城市的要求,做好市外异地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与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四)完成药品目录更新工作。根据省厅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新药品目录的要求,组织各级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机构完成新药品目录的对应,做好新目录实施工作。
(五)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结合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根据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偿方式并开展相关工作。
三、提升统筹城乡的医保管理能力
(一)按我市医保城乡统筹的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医疗保险管理经办人员,制定科内轮岗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优化经办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和我市医保改革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完成民生工程对医保要求的各项指标;
2、提高民众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
3、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
4、在考核中争创优秀,干部职工精气神大提升、工作作风更扎实,医保工作形象大提升;
5、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6、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7、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
9、做好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10、做好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11、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
12、支部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学习、发展党员工作;
13、完成县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单位领导班子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四进四联四帮,挂点村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完成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等。
20xx年,我中心将在县委、县政府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强化管理,提升服务的根本方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现根据中心20xx年工作安排和业务实际拟定如下工作计划安排,力争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抓好两项民生工程工作,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民生
(一)全力抓好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为顺利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中心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明确责任、明晰任务,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居委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重点、创新思路,通过推行学生整体参保工作模式确保工作实效;三是通过参保告知书、电视讲话、报纸专栏、专题新闻、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居民医保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突出抓好工作进度;五是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短信提醒工作,力争将参保提醒短信发至每一名城镇居民,确保参保对象应保尽保。
(二)稳步推进大病补充保险工作。抓紧制定20xx年度城镇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公益为先、责任共担、广泛公开、多维监督、稳妥推荐、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
二、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
(三)做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和普及宣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医疗保险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引导群众知悉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习、掌握、运用《社会保险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做好20xx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和监管工作。加强医疗费用审核管理,重点加强对慢性病定点机构的监管,加强检查、稽核及考核工作,加大事前和事中监管工作力度。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
(五)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稽核工作。依法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建立和完善日常审核、重点监控、举报调查与反欺诈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职工医保个人帐户的管理,严格查处各类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开展专项的支付稽核和内控稽核,认真做好稽核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稽核材料。
三、强化管理,深入扎实做好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六)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实现“标准化”柜台服务模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柜台式”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七)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以提高医疗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着力点,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适应新政策、新业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加强权限管理和数据修改痕迹管理。
(八)全面实行以医疗住院费用总额控制及门诊诊查费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总结上年经验,根据上年年征收预算,以及基金使用情况,强化20xx年的基金付费总额控制额度的预算,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门诊诊查费及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继续推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谈判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九)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工作。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多措并举,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提高参保地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就医地的医疗服务监控,大力推进区域统筹和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必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并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就地就医、持卡结算。
(十)做好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申请医疗专家鉴定工作。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慢性病高负担期,具有“慢性病患病人数多、医疗成本高、患病时间长、服务需求大”的特点。为充分释放医改红利,让广大参保对象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降低参保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保障其门诊医疗待遇和合理医疗消费需求,我县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实际情况,结合广大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不断扩大、调整慢性病种类和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报销金额及报销比例,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慢性病鉴定程序和标准。
(十一)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社会保障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全面加强业务建设,逐步实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十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基数调整工作。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调整关系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中心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基数调整工作。
(十三)做好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等工作。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实现系统结算,统筹区域内医院同一等级同一待遇。工伤保险实行按浮动费率缴费,积极推进工伤康复工作。
(十四)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合理确定离休干部统筹标准,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及下年度费用预算安排工作,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效能。
四、开拓创新,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
(十五)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
(十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经办管理服务“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加强经办人员政策知识的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全民医保的新要求。以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核心,贯彻执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医保、效能医保和服务型医保的建设,提高医保队伍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促进各项工作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努力开创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
五、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做好计划安排,着力做好20xx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招商引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真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推介、洽谈工作,做好项目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确保真实、客观反应出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二是加强与投资企业的对接、联系、沟通,切实做好服务,进一步提高协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三是积极做好在谈项目的对接和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连续性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签约率、履约率、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