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讲话稿范文(通用6篇)
我今天在这里着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
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
四是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第一个问题: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主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法制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入农村普法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的素质,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民主法制的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能力,才能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全民素质条件。
(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叫《被告山杠爷》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威信高,敢说敢管的村委会主任,用游街示众的方法惩治教训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好心办了坏事,成了被告,引发了人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庄,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近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村级组织,既是广大群众接受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又是国家政策、法律落实到基层的最低关口,也是检验上层建筑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检验点。而且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许多新的问题,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活跃农民的民主生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创造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畅通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渠道,及时化解农村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排除非法律行为的干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惩恶扬善,消除农村各种消极因素和邪恶势力,形成优良健康的社会风气。第二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去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农村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人身自由权利为例,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均受法律保护。在一些农村非法拘禁、捆绑、关押他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处罚。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去年我们聘请滨城区法院李玉秋庭长进行的报告就是一次积极的探索。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高警官的报告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全体同学要知道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的重要性。要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要知道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要学会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作为当代中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但我们极少数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可能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就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中学生,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强化传染病防控意识,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常通风、晒衣被、不扎堆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用电用气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希望全体同学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5)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或下水游泳,见到有人落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而应大声呼救或报警(110),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等等。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
不久前,由派出所牵头,镇综治办、市二中、区实验小学、唐闸小学、二三工小等附近几所学校以及我校的领导,在我校召开了唐闸镇首届学校德育工作联席会议,重点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区公安分局领导也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大家都知道,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法制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我国300多部法律中,与我们广大师生关系密切的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是我们大家都要遵守的。
事实证明,我们唐闸中学绝大部分老师和同学都做得很好。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我们还有些同学在做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事。有的同学认为来学校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来不来学校学习是我的自由,无心学习,却不知道受教育是他的义务;有的同学作业不做,敷衍了事,却不知道完成老师规定的学习任务也是他应尽的义务;有的同学在课堂上讲话说笑,扰乱课堂;有的同学不讲社会公德,乱丢杂物,甚至砸坏附近居民家的玻璃;有的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有的偷偷吸烟;有的小偷小摸甚至盗窃;等等。这些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同学缺乏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与不良青年交往,从而养成不良行为习惯。这些同学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不以为然,没有真正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认为违反校纪校规对自己今后没有严重影响,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甚至犯罪,而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我们在父母的期盼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父母呵护与关怀中茁壮成长,他们从不在乎辛苦劳累,只希望我们得到幸福与快乐,希望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我们又怎么忍心因为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气而让他们整天提心吊胆呢?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增强法制意识,让法制观念深入我们的心田,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争取做一名让父母满意、让老师放心、让同学喜欢的合格中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