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
物业管理制度 1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管理原则
(一)各类合同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事。
(二)合同是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凡参与合同订立、实施和管理的部门及个人必须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坚决维护学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实行的原则是: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与实施。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
(二)合同的审核: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初审,并经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顾问,申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合同,并将修订稿报送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报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后,履行会签程序。
(三)合同的会签:合同提交领导审批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1、会签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进行初审会签,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办公室;其次,由行政办公室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确定应会签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最后,会签单返回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公司领导。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约责任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认真研究后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至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将合同报送至合同管理科,进入送审批准程序。
3、部门会签时间一般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合同的签订: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会签单提交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行政办公室将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备案,必要时还需交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备案。
(五)合同发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机密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控制发送,非责任部门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对外因工作需要发送合同文本时,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第十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制度 5
1.0目的
1.1本流程规范库房管理工作,确保对库房物品进行安全、高效、有序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库房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3.2库房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库存物品的保管。
3.3物业公司客服财务人员负责物品的核算。
3.4物业公司客服主管负责库房管理工作的监督。
4.0管理工作要点
4.1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4.1.1日常消耗物料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1.2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1.2常备的零件物品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1.5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2物品采购的申请
4.2.1库房管理员原则上应在每月28日前根据库房实际库存量,编制下月物品采购计划。
4.2.2当库房物品低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应及时填制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
4.2.3库房中无储存的零星、应急物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制采购计划。
4.2.4库房管理员应在每月28日前将采购计划交物业公司客服部。
4.2.5物业公司经理依据下列内容审核:
a)仓库实际库存量;
b)当月实际消耗量;
c)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d)下月预计消耗量;
4.3物品的验收程序
4.3.1物品验证的要求:
a)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要求100%抽样验证;
b)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10个的,要求10%-50%验证;
c)采购物品必须具备合格证,特别对批量购买的物品必须要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物品合格证由库管员保存;
d)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e)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采购计划单》上的内容相符;
f)库管员应将常用物品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在验证无误后交物业客服保存、备查。
4.4物品的入仓程序
4.4.1物品的入仓程序:
a)采购员原则上应在物品采购回来的当日,将物品送交仓库验收,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日入仓的,应报物业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
b)如采购员通知物品供应商送货上门,采购员应陪同供应商一起到库房验货;
c)库房管理员应对符合购买计划的物品进行验收;
d)经验收合格的物品,库房管理员应开具《入库单》,登记库房物品明细账,并将物品分类存放;
e)库房管理员应根据当天的物品验收单,及时登记物品明细账;
4.4.3设备工具的入仓程序:
a)新采购的工具按物品的入仓程序执行;
b)以旧换新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经办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仓库办理旧工具入仓手续;
-库房管理员经检查无误后予以办理入仓手续,发给新工具,同时在使用《工具登记卡》上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c)退还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库房管理员根据使用人的《工具登记卡》上的项目,逐项清点退还工具;
-库房管理员对退还的工具进行验收;
-库房管理员应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并由使用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存档。
d)借用工具入仓程序:
-工具借用人在工具送还仓库前必须把工具清理干净;
-库房管理员根据设备工具的领用记录,进行验收;
-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
4.5库房物品的存放管理
4.5.1物品存放仓库的自然条件:
a)有通风设备;
b)光线充足;
c)面积宽敞。
4.5.2库房物品的存放分类: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d)易碎、易损物品;
4.5.3物品存放仓库的区域划分:
a)合格物品存放区;
b)不合格物品存放区;
c)待检物品存放区。
d)处理物品存放区
4.5.4仓库区域划分的方法:
a)在货架上标识并隔离;
b)划线挂标牌。
4.5.5仓库物品的存放要求: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应单独设置仓库存放,存放时应注意:
-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库房门内开。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存放时:
-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放置;
-放在干燥的地上或货架上;
-配备防潮通风设施。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不规则物品,用盒或袋装好后摆放;
-规则的物品整齐的摆放在货架或地上;
-体积较大、体重较轻的可靠墙上放或挂在墙上。
d)易碎易损的物品:
-体积较小或瓶装物品,放置货架的底层、整齐的摆放在地上;
-体积较大的,应靠墙立放,放置上方不悬挂物品;
-放置位置有胶垫。
4.6库房物品的领用管理
4.6.1物品领用程序:
a)物品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库房办理材料领用手续;
b)库房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品种,逐一发放;
c)库房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料发放明细登记;
d)库房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登记。
4.6.2工具的领用管理:
a)工具使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确认的《领料单》到库房领用工具;
b)库房管理员应根据使用人《工具领用卡》的记录,核对原卡上的领用工具是否有重复现象:
-如经核对,已有领用记录,但没有报废或其他处理记录,库房管理员应拒绝发放;
-如经核对没有该工具的领用记录,将工具发放给领用人后,并在《工具领用卡》上登记。
c)库房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登记。
4.6.3借用工具的领用程序:
a)凡因工作需要借用工具的人员,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库房办理工具借用手续;
b)库房管理员根据《工具借领单》,与库房建立的借用工具登记卡核对无误后发放;
c)库房管理员对借用的工具应根据规定的归还期限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4.7库房物品报废的管理
4.7.1报废的标准:
a)物品到有效期;
b)客观原因造成物品工具已无使用价值的;
c)按其他有关规定需报废。
4.7.2物品报废的程序:
a)报废物品经办人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物品报废单》到库房办理物品报废手续;
b)库房库存的物品报废,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填写《物品报废单》;
c)库房管理员准备好报废物品的有关原始资料:
-入库时间
-物品性能介绍;
-使用时间;
-使用说明;
-其他有关资料。
d)物业公司客服主管,应组织相关人员验证;
e)报废物品交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g)库房管理员根据审批意见,将报废物品的相关财务资料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9记录表格
4.9.1《物品报废单》
4.9.2《工具登记卡》
4.9.3《库存物品进、耗、存表》
4.9.4《入库单》
4.9.5《领料单》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6
1、任务: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7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公共秩序维护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共秩序维护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3、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公共秩序维护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上海洋誉物业有限公司公共秩序维护交接班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8
1、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xxxx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第四条出纳应对门岗收费点(临时停车费)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
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9
物业公司物业高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高级管理员在物业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值班时的各项管理工作。
2.必须熟悉苑区内建筑物布置地形应急通道及保安、消防工程设施分布情况。
3.执行上级之工作指示,监督下属完成工作情况,及时查处偏差行为,并积极向管理部主管提供自己合理有效的建议。
4.确保所有管理员工按编定时间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时,安排调动其他员工补缺。
5.检查巡逻系统上的记录是否正常,如有疑点,立即跟进了解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修正。
6.定时巡查苑区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如发现苑区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物业主管采取适当行动。
7.指导管理员工树立为客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当班管理员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考核和违纪员工的处理。
8.对苑区各区域之水、电、煤和门锁的检查。
9.做好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各岗位一次,检查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器械、设备的`状态,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切实落实治安,消防报警的查处工作。
11.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对进入大厦的可疑人员进行布控,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12.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协调、对突发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全权按《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方案》处理。
13.定时对苑区内的清洁和绿化进行检查。
14.督促班组管理员保持各自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各值班员工的服装,仪表,仪态是否规范。
15.负责本班与其它班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操作顺序”执行情况。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0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具体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具体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1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3
物业公司岗位竞聘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xx物业公司物业人资字[20xx]0xx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晋升渠道,结合nj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或物业管理中心(处)(包括顾问项目)全部岗位竞聘活动。
三、职责: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岗位竞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岗位竞聘的`计划、组织、落实与监督、整理档案及统计工作。
2、拟定通过岗位竞聘方式,招聘空缺岗位或新增岗位员工的公司职能部门或物业管理中心(处)配合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岗位竞聘工作。
3、考评小组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4、岗位竞聘活动资料准备、统计等辅助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文员及人事员负责。
四、说明:
所有岗位竞聘活动均应严格遵照物业人资字[20xx]xx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本管理细则是对上述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补充。
五、策划:
1、岗位竞聘工作计划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按月度分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情况,制订月度岗位竞聘工作安排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某个用人需求制订单项岗位竞聘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在确定竞聘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发布竞聘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竞聘岗位、要求、报名方式、笔试、答辩日期、背景资料简介等。
(3)成立竞聘考评小组:
经理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经营班子、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
主任主管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经营班子(至少1人以上)、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相关专业岗位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
领班级岗位及关键技术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任级以上、用人单位直接主管、负责人、相关专业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
六、竞聘要求:
1、岗位竞聘采取个人自荐和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处)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即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或物业项目和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名。这样一方面可以体现员工主动向上,有不断接受挑战的勇气和信心,同时由所在公司推荐可以保证不影响竞聘参加者所在部门正常工作。
2、参加岗位竞聘员工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但不受原所在公司、工作部门和岗位限制。
3、参加竞聘员工在现工作岗位表现良好。
4、参加岗位竞聘员工需要满足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遵照gr-0102号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职责及任职要求》执行。
5、知识技能:竞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6、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等。
7、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
七、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经理级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成立岗位竞聘考评小组由全体经营班子、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核分权重经营班子占6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4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社会权威部门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权威人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根据《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填写相关表格上报xx物业公司审批。
(8)经总部审批后方可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2、主任、主管级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成立岗位竞聘考评小组由经营班子(至少1人)、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评分权重经营班子占5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5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社会权威部门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权威人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聘任手续,根据《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确定上岗试用人员,并上报xx物业公司备案。
(8)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3、领班级岗位及关键技术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领班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任级以上、用人单位直接主管、负责人、相关专业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评分项目负责人4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6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用人单位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考评小组成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进行试用。
(8),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相关文件、表格:
1、文件:
(1)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
(2)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
(3)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职责及任职要求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工作手册
2、表格: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审批表
(2)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答辩评审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4
物业公司人员招聘、甄选与录用管理程序
一、招聘的原则
1.人员招聘录用以提高组织效率、提高组织竞争力、促进组织发展为根本目标。
2.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
3.人员招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
4.招聘录用程序必须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原则,为部门提供可靠、及时、适当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招聘条件
1.管理人员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0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会计、出纳者须持有效的**市财政局发放的《会计上岗证》,出纳人员及汽车驾驶员本人须具有**市主城区常住户口,或须由具有**市主城区常住户口的人员提供担保。
2.专业技术人员
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5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市劳动局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3.安全管理员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28岁之间,身高1.75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0.8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4.保洁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0岁之间,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三、招聘与录用程序
1、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填写《职位空缺申报表》报给人事管理员审核后,报经理审批。
2、人事管理员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场地、时间、人员及有关事宜。
3、人事管理员根据招聘情况、应聘资料等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4、人事管理员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5、用人部门负责人须参加应聘人员面试工作。
6、面试合格人员需参加由人事管理员组织的心理测评。
7、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事管理员协商,初步决定拟录用人员。
8、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由人事管理员确定录用,管理及技术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批确定录用。
9、人事管理员检查拟录用人员的各类证件之有效性及合法性。
10、人事管理员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贴本人一寸近照,并由部门加盖骑缝章。
11、人事管理员向体检合格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并组织其参加入职培训。
12、参加部门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方可被部门正式录用。
四、被录用人员必备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3.体检合格表(部门指定医院)原件;
4.婚育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能力的资料;
6.***市**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7.应聘人员如无本市主城区常住户口,还须备以下资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办理,已婚、未婚均须)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有效的暂住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本市的常住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该担保人须有正式工作单位,并留存单位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办公或住宅电话;
担保人在人事管理员亲笔签署的担保书。
五、部门内部招聘
1、人事管理员接到各部门职位空缺申请表后,根据职位性质确定是否在部门内部招聘;
2、人事管理员将需内部招聘职位及条件向全部门公告,符合条件的员工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均可参加;
3、人事管理员审核报名人员的材料,组织考试、面试、考核;
4、考核合格后。由人事管理员开出调动通知单,方可上岗。
六、试用与转正
1、员工试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须独立填写《新员工试用情况反馈表》,于参加部门组织的强化培训时交给培训老师。
2、通过强化培训考核的人员,由其主管上级根据其工作表现及能力,为拟转正人员填写《转正审批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管理员审核。
3、经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须将该员工的《转正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七、有关转正的相关规定
1、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原则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录用人员必备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转正。
2、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个月转正,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参加部门组织的强化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具备转正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个月转正,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员工延期转正的,部门经理须对其进行延期转正面谈,每延长一个月试用期需面谈一次,并填写《面谈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面谈表》原件报人事管理员存档,部门保留复印件。
八、附相关表格:
《职位空缺申报表》;
《求职表》;
《报到通知书》;
《面谈表》;
《转正审批表》;
《新员工试用情况反馈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目的
为加强机器设备的管理,按照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楼宇及相关设施正常供水、供电、,并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水、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特制定物业所辖区域设备维修及保养管理细则。
第二章原则
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维护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第三章适应范围
适应所管辖区域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四章设备管理组织
一、物业公司设置设备维修运行部,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运行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设主管一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职责
一、设备运行部是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全面负责对所管辖区内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协助物业公司经理与设备厂家签定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对质保金的领取出具主导意见。
第六章设备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设备运行、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结合楼宇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三、维护主要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零部件等,设备维护时要按规程进行。四、如果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五、如属人为违章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及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设备维护、维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运行部据实报告预算,由物业公司批准拨付使用,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修运行人员对设备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八、为了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避免浪费。
九、设备维修应按维修与保养、中修与保养、大修与保养等程序进行。
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要认真及时填写有关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即《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七章设备管理档案
一、对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的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和编制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存档。
二、按设备运行的要求建立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第八章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要求
一、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刚接管的小区设备要有厂家的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九章设备报废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业规定淘汰的及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实行淘汰制度。
二、对一些经常坏、维修成本大的设备设施,报领导批准后,及时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种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二、新员工入职,由主管牵头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前应检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设备和工作场地,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装置不得拆卸,都应保证其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关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如遇违章及冒险作业,有权劝阻。
六、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安全工作。
七、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否则责任人在当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八、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该项不做扣2分。
九、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需班组长批准,并采取安全绝缘防护措施,且要有监护人在现场。该项不做扣2分。
十、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上岗作业,轻者给于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校验。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十二、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十三、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第十一章公共区域照明灯具
一、每两周一次对公共区域、走廊各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更换。该项不做扣2分。
二、定时开关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二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该项不做扣2分。
三、每月对消防泵进行试机至少一次,时间不低10分钟。该项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水池浮球装置、进/出水阀门及放水阀。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视污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液位报警装置工作状况,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检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状况(包括手动、自动和控制箱指示灯),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记录与表格
一、《材料、设备购置申请表》
二、《设备日常检修、保养表》
三、《设备运行日志》
四、《设备修理、保养计划》
五、《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八、《柴油机组检查表》
九、《消防水泵维修保养记录表》
十、《排污泵检修表》
十一、《水泵无负压设备维修保养纪录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十三、《弱电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6
一、负责公司人员、商品、物品的安全,负责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负责广场稽查,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三、负责安全员、消防员、稽核员的工作指导和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定期进行考核;
四、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公司时护接、护送,保证安全;
五、协调政府各治安部门和相关治安部门的业务关系,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广场安全;
六、指导保安员工作,负责他们的考勤。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七、负责广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实施公司商业营运规范的消防管理规定,指导各客户制定相关的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公安、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部门经理;
八、负责公司消防设备(喷淋、烟感、通风阀、自动监控)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协助工程部对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电梯的检查维护;
九、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制、检查,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
十、负责疏导广场前交通,保证通道畅通。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7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公共秩序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公共秩序维护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公共秩序维护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7页第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8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文件档案为:
1、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档;
2、公司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报告、通知、纪要等文档;
3、政策类文档及各部门搜集汇总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业务资料等文档。
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归档
1、各类文档以签署或者下发日期按顺序进行分类、编号、统计、归档和管理。
2、学校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学校首字母-部门首字母-文件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学校下发的原文件,直接根据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归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形成的报告等文档需留存副本至公司类文件进行归档,电子版文档需转化成纸质性文档后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3、公司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首字母-所属类别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所属类别即指规章制度类、人事类、合同类、物资设备类、财务类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根据编号规则同步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公司各部门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部门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各部门需要移交的文档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移交备案,移交的文档须保证完整、层次分明,文档移交时,须当面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后方完成交接手续。
5、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质地优良,格式规范,文字清楚,手续完备且具有保存价值。
(二)文档管理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分类、编号、鉴定、立卷、归档、排架和保存管理,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文档存放清单,以有效开展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文档的安全。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文件对外公开,做好文档安全保密工作。
4、未经公司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涉及公司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限制利用的公司档案材料内容。
(三)文档查阅
1、公司职工查阅利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查阅目的,办理查阅登记。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利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查阅。
3、凡需从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办公室办理。
4、利用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违反查阅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