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22篇》
信息公开是有关保障公民了解权和对了解权加以必要限制而组成的法律制度。今天,
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 1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二)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三)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四)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五)学校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等;
(六)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七)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八)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九)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批准收费机关等;
(二)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
(三)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 件和程序、招聘结果;
(四)依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或高等学�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校务,除应包括本规定的第 九条和第 十条 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二)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情况;
(三)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四)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六)学校重大事件(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七)教(职)代会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八)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调入
(招聘)人员条 件和程序、公派出国人员条 件和程序,以及调入和出国人员的名单等基本信息;
(九)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处科级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 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十一)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十二)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三)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十四)学校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住房调配、用地调配、办公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和设备等教学资源调配等;
(十五)校产管理及变更情况;
(十六)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七)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十八)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十九)基建工程、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二十)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等;
(二十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校务公开制度 2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增强透明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
1、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六、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摆上学校管理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成立由党支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校务公开制度 4
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有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特制定我校的校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优条件等,都要实行公开制度,即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最后由校长主持实施。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奖金发放等也要实行公开制度,即由校长制定出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学校大型修建等大额支出,也要实行公开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制度要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每年的评优/职称晋级、各项奖惩,都要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
五、学校的财经收支要实行公开的制度,每个季节结算后要将收支余缺情况公示,以便民主理财。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教育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重大事情由教代会审议,在全体教工中透明,年末校长要对各项提案复议,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
校务公开制度 5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增强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积极推动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根据佛纪发xx号文件,顺德区教育局下发的《顺德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及乐从镇教育办乐教字xx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为积极推动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为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作了充分的准备。上一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根据镇教育办下发的《乐从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部署,学校领导班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围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工作,深入讨论了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计划,初步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为落实、推进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作了认真的部署。
二、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思想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必定能有效地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上新台阶。因此,我校组织了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中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要求,提高了教职工对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调动了教职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按有关要求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按佛纪发xx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有序、顺利地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教职工会议推选出由行政代表、工会代表、镇人大代表、科、级组长代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操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确定公开项目及内容,完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校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学校工作。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6
1、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章 总则 7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校务,是指高等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对于在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管理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履行校务公开的义务。本校教职工、学生、校内社团组织以及其他公民、合法组织依法享有本规定设定的应当公开的学校校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 高等学校校务公开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应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参加的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校务公开负领导责任,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负主要责任;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工会以及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第七条 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有关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八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8
课堂教学观察诊断是一种研究活动,它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通过课堂观察诊断指导,教师借助合作的力量在实践性知识、反省能力等方面将获得新的发展,进而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为让课堂观察与诊断行动能有效落实且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教学诊断指导的作用
在现代教育中,课堂教学观察指导是教师获得教学反馈信息、捕捉教学复杂现象,分析研究教学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同时能够唤醒隐藏在教师心中的教学智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效率。
在日常教学中,课堂观察与诊断有显著的功能与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改进师生的生存状态等方面。
二、课堂教学诊断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学科教研组长。
三、课堂教学诊断的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知识与技能:
⑴知识与技能
①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②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③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⑵学习知识
①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②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⑶掌握技能
①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体现出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良好学
2、过程与方法:
⑴教学过程
①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②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
③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④关注差异: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问优等生每人每节课不能超过三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提问应占课堂提问的五分之二以上,并要展示帮助、提高学生的过程。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鼓励发挥个性特长。
⑵教学方法
①能灵活运用适合学生学习实际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体现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教学过程中呈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②能根据本校实际及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并把运用这些教学手段进行求知的过程展现出来。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⑴教学氛围:能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师生平等交流,生生合作和谐,杜绝放任自流、不负责任的现象。
⑵学习兴趣: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行为,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主动探究知识、合作交流、进行学习。
⑶自信心:善于创设能让学生体验成功的情景,教学过程能体现学生自信心建立的心理进程,体现激发学生奋发上进的精神面貌。
4、教学基本功
⑴教学语言准确大方、普通话规范准确。
⑵板书设计合理、工整美观。
⑶教态亲切自然、应变能力强。
四、课堂诊断的要求
1、要观课诊断指导须事前先预约。为提高课堂观察与诊断的有效性、实效性,提高研究效率,所有课堂的观察与诊断都采取预约听课的形式进行。
2、工作小组要提前告知被诊断指导的任课教师,让其有充分的时间作好准备,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3、工作小组人员必须提前站在教室门口或提前进教室,不能迟到。每次观课应坚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教室,影响课堂教学。观课前将手机设置为“静音”,观课中不能接听手机。认真观课并及时填写“观课记录”,并客观地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4、进行课堂观察之后,需留一定时间给工作小组成员撰写指导意见,必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现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优点;二是提出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缺点;三是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指导时间可为观课后一周内,但不得超过一周。若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指导的,需私下进行个别交流。
五、课堂教学诊断结果的处理
1、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诊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上课教师交流研究,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2、教导处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及时对相应问题进行研究。
3、针对反馈的情况,工作小组安排下一次的听课,检查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的改进情况。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的精神,从制度上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三、校务公开保证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0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总支书记、校长,党总支委员,教代会主席,人事干部为基本成员,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工会主席,总支纪检委员,教工代表、有关团体代表为基本成员,工会主席或教代会主席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
(1)单位工作的热点问题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教职工积极性调动与发挥的问题。
(5)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五个公开环节是:
(1)管理权限公开
(2)办事依据公开
(3)办事程序公开
(4)办事制度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8)学校各类创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招待费用、领导公务用车情况、有关人员通讯费用支出,外出考察学习(包括国内、境内外)费用及其它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10)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校园网、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校园网:校园网主页面设“校务公开栏”,公开栏分设校办、人事、工会和总务四个专栏,及时公布各部门有关校务公开信息。“校办专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校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有关决定。
3、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 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民主评议干部。
4、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显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报告、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评优和职称评审的结果等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5、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6、报告制度:对党政主要干部的收入、购房、住房装修等内容,定期向局组织科、纪检科统计上报;对党政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应事前并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局长室提出报告,经批准方能外出,外出期间的经费支出情况事后向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7、其它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通报的可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提交教代会。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1
一、总则
为了推进我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本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 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学生成绩、教师评价等。
3. 学校的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收支情况、重大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工工资福利发放情况等。
4. 学校的人事管理情况:包括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晋升、职称评定等。
5. 学校的招生与考试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程序、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
6. 学校的重大决策与项目情况: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建设项目等。
7. 学校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 校园网站:建立专门的校务公开栏目,定期更新信息,方便师生及家长查询。
2. 公告栏: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发布学校的重要通知和公告。
3. 教职工大会: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和重要决策。
4. 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和重要决策。
5. 其他途径:如学校微信公众号、QQ群等,及时发布学校信息。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 学校应明确校务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校务公开的内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档案,保存好校务公开的资料和记录。
4. 学校应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学校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欢迎广大师生及家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1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现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广大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有利于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党政廉政建设。
3、 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建设。
4、 有利于学校创新。
二、实施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主要是涉及到教育工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主要条文。
2、 规章制度方面:
(1) 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 有关民主建设制度,包括: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 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
(5) 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调动,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医疗待遇等;
(6) 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等。
3、财务管理方面:
(1) 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 学校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3) 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资金使用等情况;
(4) 学校教代会议案、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
(5) 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2、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通报情况。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相关措施:
1、 建立以校长、
2、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3、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及公开对象的不同,学校设立两类内容,一类侧重对社会、家长公开,另一类侧重对教职工公开。如社会、家长、教职工需要全面了解学校校务情况,学校将及时提供相关措施。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13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
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精选校务公开制度 14
xx镇自199x年起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认真按照 工作的责任范围:
(1)校长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对校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
(2)分管教师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公开项目负重要责任,对其分管的负责人履行校务公开制度负主要责任。
(3)经办人员对其从事工作的公开项目负当事人责任。
二、健全制度。
全面推行校务公开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我们加强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凡涉及教职工利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一律公开,为使校务公开工作更加及时、全面,专门开设了校务公开栏,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栏: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等。
(2)收费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准文号、有关政策等。
(3)财务栏: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大数额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职工奖金分配等。
(4)职称评聘栏:教师职称评聘的任职条件、评聘程序、推荐人选等。
(5)奖惩栏:师生评优评先条件、名额,推荐人选等。
2、校务公开采取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以事前公开为主;固定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的原则。在途径和方式上主要有通过全体教师会直接参与、设立了校务公开专栏和收费公示专栏、举报电话,并通过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强化监督,加强制约是校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保证。为确保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们建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健全了监督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参政议政,鼓励教职工积极行使监督权,对校务公开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收获展望。
实行校务公开,学校中的大小事情,件件桩桩都公开了,群众心里明白,领导心里坦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猜疑与误解减少了,理解与支持加强了,改善了干群关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了依法办事,民主管校的自觉性,增进了班子团结,这样全校上下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提高了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的事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
今后,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特别是要多摸索、多实践,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切实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为把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而奋斗。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5
全面推进xx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2.学校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公开内容
1.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利益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2.除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
(1)学校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则。包括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2)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选先评优、奖惩、绩效考核等事项;
(3)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4)招生考试事项;
(5)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6)学校工程建设、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等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招生、收费、奖助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有关事项;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3.校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第2条(1)(2)(5)(6)(8)款;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第2条(3)(4)(7)款以及社会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及程序
1.校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校务公开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校务公开栏(橱窗化的对外、对内公开栏)、校长信箱;
(2)校内广播电视、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
(3)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情发布会、家长(社会)联系会、学校开放日等;
(4)其它有效形式。
2.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和监督权。
3.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本规定要求和本校实施细则,及时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开;
(3)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4)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4.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监督检查
1.常规性监督检查。常规性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春秋两季开学期间,重点检查中小学收费工作。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局组织开展校务公开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年度学校班子考核或平时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工作检查随机督查,以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的学校,由教育局组织力量重点检查。
2.群众监督。凡涉及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的方案、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学校的重大财务收支、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等都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然后向教职工公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每年必须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并在年末组织全体教职工对一年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信访接待和发放“书、信、卡”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党政纪监督。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被列为校务公开的内容,都必须接受专项督查,对于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4.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组织情况;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校务公开专项公开工作情况;校务公开效果。
五、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对象。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的学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责任追究的内容。学校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1)对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组织实施,不检查、督促、落实的;
(2)拒不建立校务公开制度的;
(3)对校务公开工作敷衍塞责,实际工作未开展或公开内容不落实、搞虚假公开的;
(4)应及时公开而未及时公开或没有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的;
(5)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并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而未提交的;
(6)在检查考核中,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60%的;
(7)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而导致矛盾激化,影响教职工队伍、单位稳定的;
(8)应公开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公开,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9)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及依法履行校务公开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10)工作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追究、不处理的。
3.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
(1)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2)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由教育局纪工委、党政办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要求责任学校限期予以整改;
(3)取消学校评选先进,取消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4)对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组织关系、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5)对问题发生后,主动作出检查,并认真整改,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理或免于责任追究;
(6)将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学校和干部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
六、咨询、投诉、反馈处理
1.投诉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管理,违纪必究;谁主管,谁负责。
2.投诉处理的对象:服务质量差,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服务态度差,存在“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等情况的;对应公开的事项而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或存在假公开现象的;存在其他损害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
3.投诉渠道:投诉人可通过拨打教育局办公室电话进行投诉(投诉电话:xx )。
4.投诉的相关规定: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教职工投诉的登记、汇报、转办及汇总,各中小学负责教职工投诉、咨询的办理和回复,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做好相关材料保存归档工作。
七、档案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档案。要求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便于检查使用;
2.各校要重视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原始性和规范性。档案资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3.档案资料由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6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充分发挥校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学校依法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学校指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将校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学校校务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六条 学校在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学校信息不得公开。
下列学校信息不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四)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学校校务公开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五)申请时间。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向学校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学校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身份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办公室接受核实,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核实。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通过发放、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第十条 申请人的申请书不完备的,学校办公室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一条 学校收到校务公开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提供受理回执。
第十二条 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学校校务公开决定。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学校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学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学校或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五)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学校应当作出学校信息部分公开决定,书面说明部分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第十三条 对于可以公开的'学校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学校信息内容的,应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提供期限。
第十四条 学校收到学校校务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的,应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确定提供期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学�
第三方应当在收到学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作答复的,不得公开学校信息。但学�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相关的,可以要求学校依法予以更改,学校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学校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学校信息,不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提供打印件、复制件或者以其他适当的形式提供。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学校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八条 学校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学校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学校信息。
第十九条 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由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学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学校信息的;
(二)未履行征求意见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违反规定收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精 17
本学期,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把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工作任务与要求
1、坚持学校校长负责制,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指导和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凡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4、拓宽公开内容。要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不断拓宽校务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工会的作用结合起�
5、创新工作方法。要创新校务公开的形式,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全面推开校务公开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和督促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积极发挥校务公开栏“窗口”作用,提高校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校务公开的效果。
6、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学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校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7、及时汇报公开材料。根据教委办要求,按时将季度的校务公开材料整理后上交教委办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措施
1、抓学习,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上级有关事务公开的会议精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务公开工作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使之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2、抓宣传,培育典型
学校要营造氛围,利用公开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校务公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成效,使广大教职员工感受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是体现了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靠人民群众办好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形成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是起到了聚民心、聚民智、聚民力的作用。要不断地巩固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校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3、抓责任,健全机制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完善与健全“两个机制”,确保校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巩固和发展。
三、公开项目:
1、本校的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2、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调配方案、教职工评聘方案;
3、财务收支情况 ;
4、师生申报或评定先进个人、先进班级的评选;
5、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奖惩等;
6、招生工作,招生计划、招生结果、新生分班、学籍变动等;
7、学生每学期代办费收费标准;
8、其他需要公开事项。
四、组织形式: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3、校务领导执行小组
我校将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使之更趋完善,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做出贡献。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8
为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三、校务公开保证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9
凡有关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普遍问题、社会、家长普遍关心和反映敏感的问题,除党的工作要求和国家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都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因此,制定了以下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内公开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以学校近期办学目标及思路。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
3、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
4、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
5、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年度考评的过程、结果。
6、教师和干部职称评定、聘任和任用方案。
7、教职工工资调整,资金分配,福利安排、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
8、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的情况和结果,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的情况。
9、其它应公开并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事项。
二、社会、家长公开事项
1、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2、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每学期各年级的课程设置、课时计划和教学作息时间安排。
4、收费公开。含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和收支结算。
5、教材及教辅用书征订计划,其他代办收费项、办法、标准、收支结算情况。
6、省、市、县、镇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条件办法和结果。
7、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
8、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公开。含择校、借读、转学、休学、复学常规和手续。
9、学生 及家长测评师德行风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校务公开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2、学校建立永久性公开栏或公示橱窗。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或通过家长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形式推行校务公开。
4、学校认真使用收费登记卡,公布每学期学生应交费用的标准和收支标准。
5、有特定需要时,学校印发告家长书,向社会、家长公开部分特定项目。
6、根据特定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校情发布会,分别公开相关事项。
四、校务公开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实施过程的具体指导,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指导校务公开的工作质量。
2、规范操作程序。各部门都要针对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成具体的操作计划,尤其要规范操作程序。
⑴有关项目的公开应先由校务委员会或教代会代表定期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⑵社会、家长或教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后应由领导监督,小组主动听取群众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应认真分析,反映较大反响的意见要及时抓好整改,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整改结果。
⑶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作好记录,同时还应归入校务公开台帐。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20
为了使学校教育工作做得更好,结合“两风建设“工作,每学期都要把本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以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1、收费情况。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填写收费卡。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再发生。
2、政务公开。把学校的'重大决策、职称评定评聘、奖惩、评优等都要向教师公开。
3、校务公开。要把学校各项制度、考核细则、人事安排、教师责任、财务支出等都要向教师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教育教学。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上好上满课时,传授知识准确,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放心。
5、师德师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着教师“十不准“要求去做,保证做到不乱补课、不乱订复习资料、不乱收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党风廉政。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真务实,清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与腐�
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其认真落实。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整理成册,由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长期保管备查。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政务公开的具体情况,审查鉴发予以公布的内容。
5、将“校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6、建立学校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促进校务、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地开展。
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21
第十二条 依据本规定公开的校务,高等学校应按其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网页;
(二)在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校内发布;
(三)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四)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
(五)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
(六)其他便于师生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第十三条 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校务,应以有利于师生和相关人员查阅的方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