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如何写出优秀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塔、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进入受限空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四、作业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进入有限空间施工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根据危险设各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藤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看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限空间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进入有限空间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
9、在易爆易燃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器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器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的容器内作业应不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1、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焊、气割,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现场要配备一定的护具、灭火器、安全绳等;要掌握紧急情况下外出的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操作或休息,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服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下盲目进入抢救,并且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2、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性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3、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后方可封闭设备。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2、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员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或检修人留存。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一、工作人员安全守则
(一)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
(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机柜、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三)未经馆长批准,禁止将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四)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五)禁止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工作区域。
(六)绝不允许与设备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设备。
(七)出现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件。
(八)禁止在书库、机房等禁烟场所吸烟。
二、用电安全管理
(一)工作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设备的供电、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设备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三)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四)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五)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六)严禁随意断电、更改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七)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须及时向馆长汇报情况。
(八)工作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对设备影响最小的供电方式。
(九)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时,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十)最后离开设备安放场所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十一)禁止在无人看管时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十二)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馆长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十三)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十四)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十五)应注意节约用电。
三、消防安全管理
(一)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安全操方法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二)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通过馆长的批准。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三)应不定期进行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四)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馆长汇报情况。
(五)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六)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四、信息安全管理
(一)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二)禁止任何人员将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三)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时,应由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四)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五、财产安全管理
(一)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二)工作人员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设备、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三)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经馆长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设备和物品。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1.启动前在电控箱内将总开关拨到“on”,电控箱操控面板上的电源指示灯亮起红灯,即表示电控箱已通电。特殊说明的是,总开关惟独在修理时或车间放假时才需关闭,其余时间让其处于“on”的状态即可!
2.系统应派专人定时巡逻,并记录系统运行的状态。一旦发觉系统运行有问题,请准时关停系统,如处理不了请通知厂家相关人员。
3.电控箱必需委派专业人士举行日常维护,非专业人士不允许私自打开电控箱门板并触碰内部线路,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
4.系统一旦运行,必需遵守以下“三不许”——不许打开油烟净化器检修门并触碰内部线路(前处理车间);不许打开复合光催扮装置两侧活动门板;不许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碰离心风机电机及其皮带轮。
5.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时应发出间断性的“啪、啪、啪”的声音,假如发出延续性的“啪啪啪”的声音,应准时关闭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内部有高压放电包,非专业人士应尽量避开接触,防止引起事故。
6.因为紫外线对人体有极强的损害作用,因此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打开复合光催扮装置两侧的活动门板。
7.离心风机运行时,皮带轮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任何人都不允许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皮带轮,以免造成损害。
8.若系统需要维护时,应在电控箱上挂上“正在施工”等醒目标示,以免发生意外。取样口及灯管安装位置在2米以上的`属于登高作业,检查或检修时按登高作业安全规程操作。
9.在检查和维护前将旋钮旋至“手动挡”或“现场”,确保设备进风口前的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检修旁通阀处于打开状态,或是整套废气治理系统处于停止状态。
10.检查紫外灯管是否损坏时用眼睛余光检查,时间不能超过3秒钟。长时间观察会损坏眼睛造成电光性眼炎。发生电光性眼炎普通在照耀后3-8小时发作,两眼突发剧烈的异物感、烧灼感和痛苦,伴畏光、流泪、眼脸痉挛,头痛,眼睑及面部皮肤潮红和灼痛感,眼裂部结膜充血、水肿。
治疗:
(1)涂0.5%地卡因眼膏或滴人乳。
(2)滴抗生素溶液或涂抗生素眼膏预防感染。亦可酌情加用皮质类固醇眼药水。
(3)须要时戴有色眼镜。
(4)茶叶适量,用开水泡开,冷却后使用。患者仰卧床上,将湿茶叶敷贴于眼皮周围,轻轻启合眼皮数次。此时患者会有阵阵热泪流出,不久痛苦消逝,如此每隔半小时换茶叶一次,共7—8次(有些人一次即可痊愈)。也可用茶叶贴住双眼,睡一夜即可痊愈。
11.在清理或更换紫外灯管、过滤网时,要配戴手套,避开灯管破损或锐利的箱体边缘划伤手臂。
12.检查紫外灯的接线口是否浮现暴露,如浮现该现象,应准时用电工胶布或绝缘胶套处理,避开存在接线口与炭黑接触着火的安全隐患。
13.按以上步骤检修后,将各模块根据本来的安装位置—复位,并将设备检修门关闭,地板锁旋转到关闭位置。地板锁旋转到关闭位置后,未必能紧扣,所以需仔细检查,旋转地板锁时,扣得越紧越好,如浮现无法紧扣时,可以调整锁柄,略为加长锁扣位置。
14.关闭检修门时,一定要检查门框上的密封条,确保紧扣无漏风的现象。
1、 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所有岗位
3、 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 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1、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周围的`环境是否有不安全的地方,确认正常,才能进行工作。
2、搞卫生要注意防滑、防跌,高处清扫作业要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3、清擦灯头、插座等电器及设备时,事先要切断电源,要用干布,不得用湿布,并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清洁油库、易燃、易爆等场所时,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5、焚毁废纸等垃圾时,应远离禁火区域,并注意风向及周围情况,待残余火种熄灭后方可离开。
6、冲洗厕所、喷洒药水时,要戴好口罩。
7、清扫走廊、通道、楼梯、沟、渠和排水道时应防止碰撞,以免伤人。
8、使用梯子时,应认真检查。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承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有人扶住,缺挡、损坏、霉蛀的竹梯不准使用,人字梯的拉绳必须牢固。
9、两人以上工作时,应事前互相联系,工作中要互相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1. 操作本设备的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该设备操作及安全要求,任何未经许可和未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和维修该设备。
2. 在操作和维修、保养钻机时,不管在正常和非正常条件下,人员的安全始终应放在第一位。
3. 本安全要求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因此,任何操作、维修、保养及在机器旁的人员均应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及正常的理智。
4. 操作该设备人员应熟知与掌握该操作要求及操作要领,应按国家规定穿着安全劳动用品。
5. 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发热的部件。
6. 要定期检查蓄能器,保证蓄能器为完好状态。在维修蓄能器前必须先排气。在蓄能器开盖前,必须保证其内部没有压力。蓄能器只能充氮气,且充气压力≤1.5MPa。绝对不能充氧气,氧/油混合物极易爆炸。
7. 操作人员一定要在设备驾驶台上操作设备行走。
8. 钻机在工作前,要确保周围无妨碍安全的障碍物及无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9. 设备行驶前,所有妨碍安全的运动件,应收回至原位。
10. 在不平的路段上行驶和定位是,要确保钻机的稳定性。不得超负荷工作,行走时不应急停、急加速,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倾翻。
11. 在钻机钻孔时操作人员要注意远离运动部件,保持安全距离。
12. 发动机排出的`废气,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钻机工作的地方,必须通风良好。在狭小和封闭的环境中操作钻机,必须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
13. 必须定期对设备机械部分、液压装置、液压管道等,进行维护保养,严格保持液压系统油源干净,定期予以清理与更换。
14. 本钻机液压系统的安全溢流阀、压力阀不得随意调整,不得超过原设定压力工作,否则可能造成液压元件和动力头损坏。
15. 行走时,柴油发动机允许速度应≤2200rpm。除行走外,其他机构工作,特别是动力头旋转和冲击工作时,柴油发动机允许速度应≤1800rpm,动力头旋转和冲击工作时柴油发动机不允许超速,否则会造成动力头损坏。
16. 到动力头旋转和冲击液压回路上的两个溢流节流阀压力、流量出厂已设定好,不得随意调大,否则会造成动力头损坏。
17. 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发现设备有磨损零件,应即时予以更换。
18. 在悬崖、凹坑及陡坡边行走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防钻机倾翻和碰撞。
19. 在高压电线附近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20. 液压管道应定期检查,软管应避免折弯使用,避免尖锐物体损伤软管。液压软管损坏和老化后必须更换,并保证原耐压要求。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和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设备科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质量管理科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填写《生产设施配置购销单》。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设备科组织进行检查。
4.1.3设备安装完毕,由总经理、生产车间、质检部、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法、润滑、调整。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填写《检修单》报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5设备的报废
4.5.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大修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公司大修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生产车间组织车间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试车、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检修单》。
a、己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己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5.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4.6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6.1厂房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过程需要有清理设备
4.6.3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6.4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5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车间环境卫生、并定期检查。
4.7设备、设施停产、复产管理
1 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各岗位按一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鸿基焦化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与发布、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2 调度中心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3 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4 安环消防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5 人企部负责操作规程的培训
3.6 车间负责操作规程的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操作规程的使用与执行。
4 管理内容
4.1 操作规程的编写原则
4.1.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
4.1.2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4.1.3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4.1.4 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4.2. 操作规程编制方式
4.2.1 成立编制小组。在公司组织下,各装置成立操作规程编制小组,每一个小组必须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编制人员至少有三人组成。车间主任具体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工程师、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参加。
4.2.2 集体研究讨论。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4.3 操作规程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4.3.1 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及防护等。
4.3.2 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
⑴ 装置概况:生产规模、能力、建成的时间和历年改造情况;
⑵ 原理与流程:该装置的生产原理与工艺流程描述;
⑶ 工艺指标:包括原料指标,半成品、成品指标,公用工程指标,主要操作条件,原材料消耗、公用工程消耗及能耗指标;
⑷ 生产流程图:工艺原则流程图、工艺管线和仪表控制图、工艺流程图说明。流程图的画法及图样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可以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作为操作规程附件)
⑸ 装置的平面布置图:必须标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必要时可单独画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图;(可以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作为操作规程附件)
⑹ 设备、仪表明细:将设备、仪表分类列表,注明名称、代号、规格型号、主要设计性能参数等。
4.3.3 操作规程是正常生产期间操作参数调整方法和异常处理的操作要求,编写要点:
⑴ 编写思路:以生产期间操作波动的调整为对象,以控制稳定为目标,防止异常波动引起生产事故的发生。
⑵ 编写方法:首先确定针对的范围和目标;经影响因素分析后确定对象(必须用图),超过目标就认为操作波动,阐述正确的控制方法,最起码要定性描述,最好定量描述;针对可能产生的操作波动,提出应采取的对策措施。最后明确操作参数失控后所对应的事故处理预案。
⑶ 每个控制目标的操作规定应包括:控制范围、控制目标、相关参数、控制方式、正常调整、异常处理。控制范围不能超出工艺卡片规定的范围(厂控指标),保持与安全阀定压值、参数报警值的差距,不能触及安全限制,预留安全操作空间;控制目标要给定更为严格的指标(车间指标),确保操作平稳和优化;控制方式要以文字说明并画出控制回路图。
4.3.4 基础操作规程是装置进行各类复杂操作的基本操作步骤,主要描述机、泵、换热器、罐和塔等通用设备的开停和切换规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种机泵的开、停与切换,风机的开、停与切换,中、低压冷换设备的投用与切除,关键部位取样等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4.3.5 开工规程、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专用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等规程的操作步骤需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
(1) 结构格式:操作规程按照以下顺序分页:封面(第一页)、版本记录(第二页)。
(2) 操作步骤的语句构成:操作规程编写用语应统一规定,使规程具有通读性,使得对同一个操作动作的描述语言在各个装置的使用者看来,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不会出现同样一句话在不同装置使用有不同的理解
4.3.7 事故处理预案是装置发生一般生产事故或操作大幅度波动的状态下,避免扩大事故范围,使事故向可控制的方向发展,达到最终的安全受控状态的处理步骤。其作用是帮助操作人员判明事故真相,决策处理目标,明确操作处理方案。内容和要求是:
⑴ 事故名称:每个事故处理预案都要有具体、明确的标题。
⑵ 事故现象:事故发生时最直接表现出来的异常,如异常的声音、气味、报警灯闪烁等等。
⑶ 事故原因: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
⑷ 事故确认:列出确认事故的必要充分条件,对这些条件进行“是”或“否”的判断,从而确定事故的属性。
⑸ 事故处理,用简洁的语言说明事故处理步骤。
4.3.8 专用安全、环保规定:防火、防爆、防毒等特殊要求。一些共性的安全、环保处理措施,如有必要可单独在这部分列出。
⑴ 附录A(提示的附录):设备明细表(包括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明细表)
⑵ 附录B(提示的附录):主要生产技术参数控制范围
⑶ 附录C(提示的附录):危险、污染物质及特性
4.4 操作规程的审批及修订
4.4.1 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编制小组向车间主任提交操作规程正式文稿,车间主任组织车间级审查并签字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4.4.2 新建装置试车投料前,由装置所在生产车间编写投料试车方案及《操作规程》(试行本),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3 新装置投运考核后半年内,生产车间编写正式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并在生产技术部备案。
4.4.4 装置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装置,各有关生产车间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5 操作规程的修改
4.4.5.1 装置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装置,各有关生产车间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5.2 操作规程有重大变动时,执行4.2条款。
4.4.5.3 操作规程执行过程中需要临时修改时,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修改内容记录在操作规程对开的空白页上,并标上对应的操作序号。
4.4.5.4 开停工、事故处理预案、单体设备等单项操作规程使用一次后,须将修改内容补充完善到操作规程正本中。操作规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
4.4.5.5 操作规程例行的修改、重印及小型技改后的补充、修订,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车间技术人员编写,并组织各相关部室进行审核,经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4.5.6 在一般情况下,操作规程每3-5年修订一次,重新审批、出版和发放。
各生产车间将3-5年来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临时规定及方案纳入修订的新操作规程中。新规程应在旧规程到期半年前由车间修订完,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并在生产技术部备案。由供销部负责印刷。新规程执行后,生产车间对旧规程和新规程中已纳入的临时方案进行清理和收回,并上交生产技术部予以撤销,不再使用。
4.4.5.7 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时,或发现操作规程不完备需要修订时,生产车间应编制临时操作规定(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室审定临时操作规定(方案),报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生产车间仅对要修改内容和涉及的条款进行编制,凡操作规程中已有的条款只做说明,不在临时方案中出现。凡操作规程中已有规定和方案,没有新的内容不再编制临时操作(规定)方案。操作规程涉及到个别指标需要修改时,按照工艺指标(工艺卡片)管理标准程序执行。
4.5 操作规程的使用
4.5.1 操作规程的卡片化:
正常生产中,装置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以外,必须以活页形式准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单行本操作规程,并且按岗位分工分别装订,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包括装置开工规程、装置停工规程、单体设备投(停)用和切换、事故处理预案、装置紧急停工规程等。操作卡片的量化指标必须在操作指南、操作步骤、状态确认等方面与工艺卡片紧密结合。
4.5.2 装置管理人员组成操作规程使用监督指导小组,车间 现场至少有一名监督指导小组成员担任监督指导责任人,随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4.5.3 操作规程最终由生产班组执行:
4.5.3.1 操作人员执行具体操作前,由车间技术人员准备好完成审批手续的岗位操作卡片。
4.5.3.2 班长下达操作指令,专业工程师及质量审核员监督操作规程的执行,遇有问题及时向监督指导责任人汇报。
4.5.3.3 操作过程中,中控工指挥(用对讲机)巡检工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操作,巡检工执行完成的操作必须汇报给中控工(用对讲机),如按照操作卡执行的,由中控工在卡片上做出标记,标记符号为“√”或签字。做到操作有监控,步步有确认。
4.5.3.4 使用后的操作卡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 对于操作规程未包括的特殊情况,按照操作规程的总体要求,装置可以下达临时操作卡,作为必要的补充。
4.5.4.1 装置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并编制针对性的操作规程,称为临时操作规程。临时操作规程由生产车间主任签字生效,班组执行。
4.5.4.2 使用后的临时操作规程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3 生产车间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临时操作是否纳入正常操作规程的管理。
4.5.5 操作规定管理
对生产过程中难以用规则语言来描述的操作行为可以采用操作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表达,与操作规程具有相同的效力。
4.5.5.1 长期操作规定
⑴ 长期操作规定的每条内容只能规定一项操作,尽量达到简洁、明确、具体的要求。
⑵ 必要时可以将有关的图表编写在操作规定中。
⑶ 长期操作规定可以多次使用,长期有效。
4.5.5.2 定期操作规定
⑴ 每个定期操作规定必须设定定期操作的日期和时间。
⑵ 定期操作规定可根据需要编制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为操作规程时,须以操作卡的形式使用和管理。
4.5.5.3 临时操作规定
⑴ 临时操作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在有效时间栏内)有效;
⑵ 临时操作规定由车间主任批准生效,各相关班长必须签字确认;
⑶ 临时操作规定超过规定的有效时间必须及时从现场撤出。
4.5.6 操作规程的分类存放
正常生产中,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以外,必须以活页形式准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单行本操作规程,并按岗位分工分别装订,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包括装置开工规程、装置停工规程、单体设备投(停)用和切换、事故处理预案、装置紧急停车规程等。操作卡按下列要求分别以活页形式放置在控制室的资料柜中,须注明名称,并以不同颜色的文件夹加以区分:
4.5.7 在新装置投运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将《操作规程》试行本发放完毕,人企部组织工人学习掌握,否则不得开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批准下发后,操作现场必须配发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企及工艺处理方案)的受控版本,必须及时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新工人进岗、操作人员换岗必须学习并掌握岗位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顶岗。
4.5.8 每半年,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对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评审一次,作废已过时的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并交生产技术部销毁。
4.6 要求
4.6.1 操作规程的内容原则上必须体现5W1H,既: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谁来做(Who)、何时做(When)、何处做(Where)和如何做(How);
4.6.2 操作规程中不能出现没有衡量标准或模糊的量词;
4.6.3 需要判断的状态或行为,必须给出准确的判断标准;
4.6.4 健康、安全、环境内容应与操作规程内容紧密衔接,体现形式可分散也可集中,但必须醒目表示,在操作规程中作出索引。
4.6.5 车间应建立装置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考核规定。如发现规程有缺陷应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4.6.6 生产技术部随时处理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定期检查和收集规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组织修订操作规程做好准备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生产技术部定期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不符合者按《生产技术部考核细则》执行。
1、医用诊断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两个月送交浦东新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作简要的交待,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作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作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一、各位员工必须认清安全生产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
1、厨房内严禁奔跑、繁忙时要保持镇定、严禁在工作场所内打闹。
2、使用机械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
3、外观
4、机器只能由一人操作,严禁多人同时操作;
5、机器只能安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6、清洁机器时应断掉电源
7、机器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机器要善于保养
8、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顶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刀口时必须向外。
9、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10、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
11、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显示提醒他人。
12、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13、严禁单人搬动重物。
14、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15、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
16、严禁尚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
17、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18、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9、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客人误食。
20、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厨房生产安全
1、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点火开气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2、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3、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4、冷动、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收工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它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三、消防安全
1、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2、严禁在厨房抽烟
3、随时清理炉具上的油污和积垢
4、严禁用火时人员离岗
5、严禁在煮液体时盛装过量
6、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炉具。
7、对松动的电路和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
8、对使用过的灭火具应及报告保安部
9、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10、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落实“三句话”精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1、加强“三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