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精选6篇)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网员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康家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生产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办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xx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生产技术科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生产单位要马上向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凡我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3、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负责全矿顶板管理工作。
二、顶板管理领导组织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基建科,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负责矿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矿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通风科负责无人区巷道的支护、变形等情况的检查汇报。
5、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三、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雨季期间和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期间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安全科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科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组织各业务科室至少进行一次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导致顶板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预测,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附近区域作业。
4、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研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责成队组进行处理。
5、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队干、工长、安监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6、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材,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垫片、工字钢、金属网等。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镐、大锤、撬棍、千斤顶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7、各种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8、对回风巷道支护质量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临时支护管理
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和考核由矿总工,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组织检查实施。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掘进队将设备拆除倒装。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情况及验收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口、切巷刷大、整巷、扩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双锚”支护巷道,因地质构造、煤层松软等因素造成巷道规格超过规定,要对超宽、超高部分进行补强支护,并对高冒区用材料进行充填。
4、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所有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五、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8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螺母到端头长度不小于10㎜,不大于50㎜,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7、巷道交叉点优先选用锚索支护。
8、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0。15m。
9、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如外露长度超过规定要求,影响巷道使用,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切断,严禁队组私自剪切。锚索切断器应由生产技术科统一管理,不允许施工队组配备切断器。
10、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
11、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不小于120kn、φ17。8㎜不小于160kn。所有锚杆的初锚力必须达到5t及以上。
12、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度。
13、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托梁或托板必须紧贴岩面。
六、其它巷道顶板管理
1、遇地质构造时,可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2、金属支架间至少有三根拉杆和两根撑木,每根棚腿上方2/3处设置一根拉杆,每根棚梁中部设置一根拉杆,梯形支架每个梁腿接口处的梁端设置一根撑木,拱形支架每副卡缆处设置一根撑木。
3、金属支架拉杆形式为卡缆式,拉杆规格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8㎜的圆钢,支架拉杆、撑木必须齐全有效。
4、瓦斯专用巷道严禁使用可燃性支护材料。
5、开拓大巷必须喷浆封闭,喷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其中水平大巷的喷浆厚度不小于100㎜,采区准备巷的喷浆厚度不小于50㎜。
6、在掘进施工中实行平行作业时,巷道两帮最上面的一排帮锚杆要紧跟煤头,不得滞后,避免发生片帮事故。
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措施,加强支护,修改设计:
(1)巷道顶板离层超过规定;
(2)喷射砼出现大量裂缝;
(3)锚杆体、锚索发生被拉断现象;
(4)锚杆、锚索托板被压坏;
(5)巷道围岩发生较大变化。
8、刷大或维修整巷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整巷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整巷地点以里。
9、锚喷巷道必须封闭严密,不得出现“掉跟”现象。
七、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和顺槽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距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有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巷道高度必须达到1。6m以上。
2、应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的支护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作业的`方式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相邻采空区工作面或二次动压巷道靠采空区侧压力大且底软时,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必须达到100m以上,并要加大支护密度。具体支护的距离、形式、密度、柱鞋的种类及规格和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或专项措施中明确规定。
(二)回柱放顶
1、加强回采工作面两端头退锚管理,特别是初采期间的退锚管理,确保落山顶板及时垮落。
2、凡顺槽采用锚杆、锚索(网)支护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和使用退锚机具进行退锚卸压。如因锚索变形造成不能退锚时,必须将顶网剪开。
3、退锚必须在进回风巷前后密柱之间放顶步距内进行,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旧密柱以里空顶区进行退锚或从事其它活动。退锚放顶工作不得与移转载机、推移机头机尾、拉移端头架平行作业。
4、退锚和顶锚杆卸压前,在所退锚索(锚杆)20~30cm处,至少支设一根单体柱。
5、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三台以上安全高效退锚机(进、回风巷各一台,备用一台),损坏的退锚机必须及时更换。
(三)初、末采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初、末采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顶板控制方法,加强顶板管理。初采期顶板垮落难度大的,要在切巷推进3m范围内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2、工作面初采时,端头要加强支护,必要时在落山支设木垛、密柱或戗棚。使用单体柱必须完好,支设要迎山有力。
3、初采阶段超前支护不少于20m,其范围内不得有缺棚少柱现象,失效的支架要及时更换。
4、末采工作面若有失效支柱等不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更换和处理
5、工作面初、末采若发生冒顶事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定进行顶板维护,严禁人员在无支护的空间下违章作业。
(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时,必须采取护顶、护帮措施。
2、加强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乳化液泵站压力必须达到18mpa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初撑力达到规定值,并有可靠的检测手段和记录。单体液压支柱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设,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伞檐不超规定,采高大于3。0m、片帮严重、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片帮措施。
4、回采工作面处理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先停止生产,待顶板维护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处理过程中必须明确负责人,队干、工长现场指挥,安监员现场监察,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确保退路畅通。
5、回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等特殊情况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采取有效的主动支护形式,如煤体加固、打锚杆、锚索等,控制片帮冒顶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根据构造区或空巷压力变化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6、回采工作面因故停产前,必须使采面支护为最小控顶距。端面距超规定时,要支设贴帮柱,停产期间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顶板隐患及时处理。
8、回采工作面拆除、安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明确顶板控制方法,加强顶板管理。
9、回采工作面切巷断面刷大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扩巷区段顶板支护必须采用原巷道支护方式,同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强度。
八、顶板管理的考核
1、因顶板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煤业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在顶板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按性质轻重,有一处给予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3、因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事故分析认定结果,给予责任者1000~3000元罚款。
4、对顶板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0~3000元罚款。
九、附则。
1、本制度未提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瑞煤业
二〇**年五月
第一条 为促进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控股集团印发的《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每一回采工作面掘进形成后,必须严格按掘进竣工验收移交制度规定标准、移交办法,由安装领导小组现场验收移交。
第二条、接交后的工作面,由采煤队严格按安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装。
第三条、初采前必须由领导小组、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对工作面所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当单机试运转正常后,再依照由外向里的启动顺序进行联合空载试运转,确保初采期间设备运转正常。
第四条、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不低于31.5mpa、乳化液浓度为3-5%,有现场配制和检测手段。
第五条、确保所有设备操作手把、按扭灵敏可靠,设备油位正常,运输环节信号联系可靠,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
第六条、初采前,必须将工作面架间、架内、架前及两道杂物清理干净,保证采面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通风、防灭火、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支柱完好不卸载、支架接顶严实,初撑力不低于有关规范要求。
第八条、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九条、炮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签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条、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放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
第十一条、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一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度,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第十三条、消灭不合格品、优良品率100%,加强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和端头支护管理,加强安全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井下电器失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加强开帮质量,要求顶底板开平、煤壁齐直,不得出现留伞檐现象。
第十五条、提高支架工操作水平,移架要做到快、够、正、匀、直、紧、净、严。即:“快”移架要及时迅速,做到少降快拉;“够”移架步距够;“正”操作正确无误,支架要定向前移,不上下歪斜,不前倾后仰;“匀”平衡操作,支架间距保持均匀;“直”推溜移架要确保三直两平;“紧”及时移架,支架顶梁紧贴顶板,保证初撑力;“净”架前架内浮煤碎矸清理干净;“严”架间空隙要挡严。
第十六条、两道的'设备、材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保证两道及上、下出口通风、行人畅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工作面达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的要求。
第十七条、电缆、支架管路要悬挂整齐。
第十八条、保证各设备上的煤尘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开关台台上架、牌板悬挂齐全。
第十九条、加强支架维护检修制度,做到五检:班随检、日小检、周(旬)中检、月大检、季(年)总检,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推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跟班队长、班长、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班评估记录,填写好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煤矿炮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达行业一级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制度、生产汇报制、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图、牌、板,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采煤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
项目部交楼前期工作的组织管理
1.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的组织管理工作由该项目部全面负责;
2.该项目部于收楼前30天组织成立收楼工作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费用、现场布置、人员安排、维修队等事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等。交楼工作小组由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营销、行政、物业、工程负责人为副组长,营销、行政、物业、工程各指定协调、组织、实施的专职人员任组员;
3.物业服务中心在综合协调会召开之后,按会议精神与项目部确定《楼宇质量保证书》、《楼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的交付时间和责任人;与项目部确定《骏工验收备案表》、永久水、电使用文件、消防验收文件等需公示文件的交付时间和责任人,并按时专负责跟踪沟通获得上述资料;
4.物业服务中心在综合协调会召开三天内起草该期楼宇《交楼工作方案》交物业公司本部审核。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4.1楼工作小组组织架构
4.2交楼工作流程(见后)
4.3人员安排(见后)
前期准备--收楼--收楼--前期准备
4.4费用预算:现场布置、资料印刷、办公文具、人员加班等
4.5现场物品布置及来源:环境气氛布置物品、指引牌、标识牌、文件公示牌、办公桌椅、台布等落实到部门。
4.6现场公示文件落实安排公示文件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楼宇的条件进行公示。
4.7收楼资料的印刷: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档案表、楼宇情况验收表、业主资料签收表、收楼确认书等。
4.8收楼进度安排:由项目与物业部一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9环境清理时间安排项目提前十天确认清洁进场工作,物业部跟进质量和进度。
4.10后勤安排由项目行政、物业服务中心行政人员安排。
物业公司在二天内审核完交项目部行政部结合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汇总后,报项目部下发《交楼工作方案》,各部门按方案确定的项目、时间分别落实完成。明确项目和物业服务中心各自负担的费用。
5.物业公司在综合协调会召开以后,由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成立分户验收小组和设施、设备验收组,对物业进行分户验收和设备验收,即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项目工程组交楼工作小组成员组织进行整改,全程跟进整改情况;与承建单位、项目工程单位及相关部门对机电设备、消防、给排水、电梯等公共设施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全程跟进调试过程,接收全套技术资料。该小组应明确工作目标、标准、完成时间及考核措施,将工作安排计划表上墙,由公司本部品质督导部监督、检查;
6.物业公司在综合协调会召开以后五天内由该项目物业部呈报该期楼宇的《物业管理方案》,物业服务中心在三天给予批复,报项目部;项目部应于三天内批复。物业服务中心从收楼前十天开始按项目批复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物业管理;
7.该项目工程部门、物业公司会同承建单位在交楼三天前成立快速维修队,由项目工程部门指定两名以上工程师任队长,由土建、给排水、铝合金、及装修等人员组成,交楼期间常驻收楼现场待命(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待命地点)即时维修。交楼工作没有结束,维修队不得撤离。(建议此条项目部在施工合同中注明);
8.该项目的相关部门应按综合协调会确定的时间按时完成现场布置、客户交楼进度组织、资料交付、物品准备等工作,由项目总经理检查、监督。交楼前三天、前一天交楼工作小组人员分别对前期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修正;
9.物业公司在交楼前三天对全体参与收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前一天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10.收楼前二十天,由项目或项目委托物管公司对应交楼宇进行清洁开荒工作招标。费用由项目部承担,组织和质量检查由物管公司负责。在收楼前十天开始清洁开荒,确保业主收楼良好的第一印象。
各位姐妹:
大家下午好!
我是一幼的人事干部张惠红老师。今天与家一起学习、了解我园的一些规章制度,为胜任幼儿园工作,做浦江一幼合格的员工做好准备。
一、明白自己的身份、角色
1、你是幼儿园家庭的一员。
每个人都要将幼儿园视为自己的家,将幼儿园中的每个人视为兄弟姐妹,都有责任为这个家的和谐发展付出自己的真诚和努力,体现每个人的价值。
2、你是孩子的榜样。
这是教育单位,每个员工都是孩子的教养,处处应以身作则,要有爱心,要正面教育,望不要将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和社会上的一些陋习带进来,言行举止要文明,不准挑拨是非,不在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要给这块纯净的土地增添光彩。
二、解读部分规章制度
我园有很多规章制度,家可以浏览幼儿园网站进行详读。今天挑几项基本的很重要的、也是保底要遵守的内容给家解读一下。
我园的考勤制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和请假制度希望家熟悉和了解。
(一)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做好进班前准备工作,请假要征得领导同意批准。
上下班时间: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上班时间点,但家必须做到的是有准备地到岗。比如:教辅人员7:30或8:00上班,你必须提前到班内(即到岗)作准备工作,胸有成竹地迎接第一名幼儿和第一个家长,而不是7:30正好到幼儿园门。其他岗位人员同样。下班时同样因要做好物品整理、电器和门窗检查关闭工作后方可离开,故也不能4:00就已到门口离开。
中午:12:00交接班,一般无特殊情况中午不外出,如确实有事必须请假,准假了才能外出,时间在12:00-1:00之间,1:00前必须回幼儿园上班(不属调休)。请假一般向当天行政值班领导请,如一时找不到可向分管领导和院长请假,不请假就离园或超过请假时间未进园,均属旷工。离园和进园均须在门卫处登记,进园后到请假领导处报到。
1、迟到:上班迟到一次扣奖金,迟到一小时内作半天事假处理,一小时以上半天(中午12:00)之内作半天旷工,旷工达到规定天数即解除合同。
2、调休:每个学期给12个小时,是在完成工作或第二天补工作情况下享受,必须事先请假递交调休单,不允许随意调休,一般上午不调休。调休时间要合理利用,不要着急着先用,否则没有调休时间了再请假的就是事假。调休不扣钱,事假要扣钱。
3、公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均享受。但由于本园几乎都是女性,且工作特殊性,故园长室会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与请假者协商假期的长短和相应处理办法。
4、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病假按上级规定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工作量津贴、车贴、饭贴等,甚至胜资。如病假结束后上班,病症即刻复发或不胜任工作的,病假连续。
5、事假:一般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园。
以上假期因突发情况不能做到预先当面或书面请假,应主动电话联系行政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或园长,事后主动补假、说明原因,否则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认真上岗,确保工作质量
1、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制度,按作息时间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2、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家人、朋友来找不得进入幼儿园,须在园门处接待和处理。
3、为保证幼儿安全和有效工作,工作时间内不闲逛、闲聊、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手工活等)。
4、不吃零食,不当幼儿面吃早点,不嚼口香糖,不听手机音乐等。
5、不用不拿幼儿的东西,严禁吃幼儿的食品(包括饼干、糕点、饭菜和点心等),当发现同事有违规行为要加以阻止,有证据地检举揭发。
6、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仪表、态度,两手不能叉腰,不插兜,衣扣要系好。进班衣着打扮方,便于带幼儿活动和照顾幼儿,不穿领圈太低的衣服或露脐装,不穿高跟鞋和拖鞋,不披头发,不戴过长耳环;指甲长了随时修剪,以免损伤幼儿皮肤;面对幼儿要微笑服务,态度亲和,做到“四心”热心、耐心、细心、诚心。
三、交接班制度
同班两位老师和1名保育员三人要配合好,要遵守交接班制度,上午班老师对班内发生的情况、家长的托咐、幼儿的身心情况向保育员、下午班老师交接清楚,下午班老师接班时要主动问询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处理相关事宜。
四、学习、会议制度
每次学习、会议要准时,认真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要认真、详细记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必不可少的管理措施,也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主要内容。它是用来约束个别不自觉的员工,但如你是一个自律的人,则规章制度自在你的心中。
我园自开办以来,家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都较自觉,也无人因严重违规章制度而被开除或影响幼儿园声誉。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不要成为不光彩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