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通用28篇)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一、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二、 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评定标准打分。
三、 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四、 检查、评分、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小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小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小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小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准时发觉生产中的担心全因素,乐观实行措施,加以阻塞、避开人身和机械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准时发觉总结推广先进阅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光、办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清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清单”、“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举行实施。
2.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普通按检查的目的、频次、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常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 常常性检查是指生产办公室人员、班组管理者以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互相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 专业检查是按照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方案、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举行检查。
2.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举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 职责
3.1 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方案,催促重大隐患整改。
3.2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抽查隐患整改,并下达通报,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常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生设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加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生设部负责制定危急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加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 安全办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加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企管办参加定期检查,催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常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状况按时上报。
4 常常性安全检查
4.1 检查范围
4.1.1工艺装备、厂房建造、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状况。
4.1.2 危急源:根据危急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普通等三级危急源。
4.2 管理要求
4.2.1 操天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举行检查。
4.2.2 班组长天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举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通过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举行相互检查。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 车间主任天天对本车间内4.1.1的内容举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总经办现场安全管理员天天举行现场安全巡察,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 危急源检查:班组天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企管办每月两次。各级均要仔细填写危急源检查表。
5 专业检查
5.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根据《机械创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举行自查;专项检查由企管办组织,针对企业情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举行特地检查。
5.2 考评自查每季度举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状况举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情况。四季度由企管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按《考评方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执行,特别状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5.4 专项检查应由企管办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办法见8节),根据表列项目举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5 专业检查中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不能立刻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指令书。检查结束后,由总经办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时通报企业全部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 定期检查
6.1 检查时光
6.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厂庆”、“春节”前一周结束自查。
6.1.2 安全管理办公室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举行复查或抽查。
6.2 检查内容
6.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熟悉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略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养。
6.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则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状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6.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6.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造、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
6.3 检查办法及要求
6.3.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员工,仔细开展车间和班组员工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状况逐级上报。
6.3.2 各单位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仔细举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 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办。
6.3.4 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状况举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5 企管办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状况举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准时协调节改。
7 隐患整改
7.1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需立刻支配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光、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准时列入方案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光进度,并准时对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协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临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实行牢靠的暂时措施外,应列入安全措施方案举行解决。
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指令书的下发单位(人员)举行验证,签署后归档。
8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国内外事故信息;
本单位的阅历。
8.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办法
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举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利用各构成要素的担心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讨论对象,从安全观点动身,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动身,编写检查要点。
8.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重的问题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学问、实践阅历系统化的过程,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详细、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避开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办法,并有合格标准。
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别,专业检查表应具体,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危急性部位应具体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觉。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大事性分析、危急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讨论等办法结合举行,把一些基本领件列入检查项目中。
9 考核
凡未仔细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方法举行处理。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
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
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
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
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
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8、安检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
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
1、查出: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升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值班室填写下井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地点、隐患名称,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五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筛选隐患。
2、收集: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
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
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
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
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行,安检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有关事项规定
1、根据实际每日召开由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2、由安检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
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
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安检科,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
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
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
8、凡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又重复出现的,检查时对责任人要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一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1名协调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全县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部门职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入相应网格内,明确各级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形成一个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立体监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将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政府;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三级网格为各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构建以县政府为节点的“县级网格”。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编制《县安全管理一级网格责任表》(附件1),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负责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构建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理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部门和乡镇(街道)特点明确部门包保乡镇(街道)情况(附件2)。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责权一致、持续完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节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教体、公安、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安监、经信、质监、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的整体执行能力。
1、构建以各部门为节点的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本系统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附件3),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部门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构建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的“乡镇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到生产经营单位或村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管区的负责人是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构建以各村(居)和各企业为主体的“乡村和企业网格”。以村书记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建立本村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乡村和企业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推进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网格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规范网格化管理队伍。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确定一名协调员,并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网格化推进工作,并于前将协调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各部门编制本系统纵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相应的横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开展网格化建设推进业务培训指导,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普查,完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信息普查内容。
(二)推进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采取“行业为主和属地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于前将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参照附件3-6)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作为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份开始,县政府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督查、调度、抽查等形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完成年度推进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企业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做好信息普查,严格监管。将网格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专人,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完善监管内容,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县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格化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以“网格化应用”考核为抓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每一个领域,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分管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编辑本段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5.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其业务保安职责的落实。监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安全项目专项基金、安全环保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安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编辑本段队组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每班班前、班间、班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报告组长,重大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编辑本段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编辑本段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必须按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操作。
2、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2)、多头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浅不准吊;
(3)、吊绳拴不稳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准吊;
(5)、歪拉斜挂不准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具等,不拴紧、捆牢不准吊;
(8)、带凌角快口的物件不准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10)、各种液体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准吊;牧歌寄谦牧翁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 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 考核人:
1、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 考核期:
1、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89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 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二、 工人变化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三、 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四、 特殊工种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五、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六、 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人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七、 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 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前后时这五个环境必须抓紧教育。
八、 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办公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2、做好安全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学员考勤工作,杜绝迟到、早退及旷课,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创建和谐的教学环境。
3、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贯彻落实“教考分离”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化,做好考试安排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完成特种作业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考评工作,调查培训的有效性,并汇总上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完成资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6、完成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7、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8、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提高为矿井服务的本领。
9、完成领导及各部门布置交代的其他工作。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属地化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健全以下11项工作制度:
1、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8、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9、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1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镇)及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安委会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镇)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乡(镇)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同安全生产例会同步进行。
(3)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4)会商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船)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居)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居)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居委会)干部、管理人员、车(船)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2)各村(居)委会,对村(居)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3)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4)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5)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乡(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乡(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乡(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
(3)、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4)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企业每两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5)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6)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伤亡、中毒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l0日内,书面向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2)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3)在辖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4) 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①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②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③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xx〕147号),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本乡(镇)内的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等企业要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一、煤矿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二、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生产企业按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2%提取;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电力等企业按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 1%提取。
(3) 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4) 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二、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 五、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5) 企业应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和乡(镇)财政部门备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通部牵头,各部室配合分别对副总工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二)分管管理干部(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区队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四)安全管理干部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管理干部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管理干部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管理干部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管理干部相同。
(五)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管理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基础上,再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管理干部基础工资的5%。
(六)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管理干部承担领导责任,安全管理干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七)公司专业部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通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责任人基础工资的5%。
(八)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责任人基础工资的5%。
(九)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总工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通部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A、B、C三类,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解决不了,需由业务板块(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一般,区队(分厂、车间)解决不了,需由单位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分厂、车间)组织整改的隐患;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隐患(C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干部和安检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干部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部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安全管理干部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检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管理干部、安通部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管理干部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0、“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通部和各部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管理干部和区队长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区队长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部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管理干部、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长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通部或其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管理干部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分管管理干部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管理干部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公司业务部室部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管理干部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通部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促和考核,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四条 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包括以下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二)各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和基础设施情况;
(五)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六)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时间为每年3月至4月,考核周期为前一年度。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机构应当依据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勘察、询问调查、资料审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第八条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考核机构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整改。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当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公示。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条 鼓励和表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成效显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的企业,将其评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企业”,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一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同时废止。
【简要注释】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的制度。
2. 主要负责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管理机构。
3. 安全组织和管理: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权限,通过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
4. 安全投入和基础设施: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济投入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 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6. 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对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国家标准:是经过认真研究和公开征求意见,由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者其他授权部门批准发布并实施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3、公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二级机构考核时间为每季度一次,项目部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4、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考核工资及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奖励
1、经考核,部门或单位达到公司制定的全部目标,考核评分在
70分(含)以上的,发放部门(单位)人员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20%奖励该部门(单位)人员。
2、各单位及项目部奖励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三、处罚
1、公司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罚以5000元,负责人罚10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经责任制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次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次考核工资暂扣,视下次考核情况补发。如下次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次的考核工资;如下次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次的考核工资;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次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一年中有两次考核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5、各单位及项目部处罚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四、执行
1、处罚由安全设备部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加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矩和企业各项规则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采取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协作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学问;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想法识强。
四、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矩和企业各项规则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导,细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干净卫生。做好劳动庇护工作和环境庇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准时精确仔细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常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状况。
八、乐观组织职工参与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养。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导班组成员树立仆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进班组民主管理,深入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乐观性和制造性。
十二、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常常举行家访谈心活动。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科室安全职责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1.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1.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
1.1.3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1.1.4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1.5 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1.1.6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1.1.7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1.8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1.9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1.1.10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评审结果记入《文件评审记录》中。当发生各项变更须进行修订时,可根据《文件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进予以及时修订。
1.2 工会安全职责
1.2.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卫生工作;
1.2.2监督公司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1.2.3定期研究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2.4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1.2.5督促有关科室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2.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7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2.8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9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1.2.10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公司安全文化;
1.2.1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聘(包括临时工录用)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
1.2.12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1.3 办公室安全职责
1.3.1负责及时下发、传达和督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1.3.2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提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检查有关决议执行情况,作好办公会议和公司生产会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1.3.3在拟定总经理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1.3.4负责对小车司机的安全出车教育,确保行车安全。检查办公楼用电安全、烟火安全和其它安全;
1.3.5协助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3.6对新入司员工(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及时与安委会联系,协助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间;
1.3.7新员工(包括调入人员)进司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1.3.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安委会做好禁忌病员工的工作调整;
1.3.9检查、监督车间执行“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能代替技术工;学徒工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安排独立操作”的规定。在组织对员工的转正考核工作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基本知识考核;
1.3.10负责检查审批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人员的安排,注意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动时,应先听取安委会及有关科室意见,调配工人时应考虑该岗位对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1.3.1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部门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财务安全职责
1.4.1对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户,并优先安排;
1.4.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1.4.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
1.4.4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5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5 技术质检安全职责
1.5.1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1.5.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公司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1.5.3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
1.5.4负责对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5.5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
1.5.6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
1.5.7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洗刷、消毒工作;
1.5.8负责全厂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5.9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5.10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1.5.11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1.5.12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1.5.13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单位的用电及安全;
1.5.14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5.15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5.16负责相关内部质量、环境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传递。
1.6 生产科安全职责
1.6.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6.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1.6.3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1.6.4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6.5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1.6.6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1.6.7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6.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6.9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1.6.10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1.6.11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期执行;
1.6.12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