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

公司规章制度 1

一、20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单版)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规章制度 2

第一章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 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三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第一条 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 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 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条 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书面申请。

企业规章制度 3

企业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适时地建设、完善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制度体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同的企业需要有不同的规章制度,但究竟什么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呢?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指由企业依据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就像一个国家的法律一样,是保证企业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同时,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也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开始着手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以达到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实现“法制”的目的。因此,我们将制度体系的健康指数作为“企业组织健康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

九略管理咨询公司对第六期调查问卷进行了整理和统计分析,从结果来看,被调查的企业大多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规章制度,但也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规章制度的体系性不强;第二,规章制度的一致性不好,可操作性差;第三,已有的规章制度实施不利。对上述制度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我们结合具有典型共性特征的C公司案例来进行深入分析。

C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是办公用品的经销。C公司在老板王总的带领下,经过近三年的市场打拼,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销售部等部门在内的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王总对公司的管控逐渐显得力不从心,很多并不重要的工作都需要他亲自指导、协调。经过认真反思,王总意识到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公司的很多工作“无法可依”,因此,他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很快,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陆续起草、修订完成,并在王总亲自签发后开始实施。本以为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没过多久,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此时王总也再一次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问题总结:

C公司在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制度的体系性不强,不够完整。各部门只是对本部门全权负责的工作事项制定了规章制度,而对于需要两个或多个部门协作完成的公司层面的工作却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常常是发生问题后才制定制度。比如,采购部在采购过程中,只是根据现有的库存情况进行决策,却不知道该如何从销售部获取市场的真实需求信息,从而导致了公司的采购工作经常满足不了公司销售的需求。因此,C公司各部门虽然都建立起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实际上还存在着很多的“制度空白”,很多事情依旧“无法可依”。

第二,规章制度的一致性不好,可操作性差。各部门都是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出发来制定规章制度,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研讨,所以各项制度之间难免存在矛盾和冲突。比如,对于商品采购工作,财务部主要考虑的是资金的使用成本,而采购部主要考虑的是工作效率和采购成本,这就导致了财务部和采购部在商品采购这项工作上制定了互相矛盾的规章制度。另外,公司个别制度的可操作性比较差,比如,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制度所采用的是360度考核办法,要求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对其他所有员工进行考核打分,而实际上公司内部很多员工之间是互不了解的,这样的考核既反映不了被考核者的真实业绩水平,又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考核成本。

第三,已有的规章制度实施不利。对于已经实施的规章制度,除制度的制定部门外,其它部门还是经常不按规定办事,就好像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本不存在一样。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C公司缺乏新制度的沟通、说明渠道,导致其它部门无法真正理解制度的关键内涵:其次,各部门对其它部门所制定的制度重视不够,在收到新下发的管理制度后,只是粗略地浏览一遍,没有仔细研究,更有甚者连看都不看,便将其束之高阁。

专家分析与诊断建议:

对于C公司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对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分解,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的工作步骤,由公司高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讨,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避免公司层面的重要工作“无法可依”。对于已经形成的规章制度,可按财务、人力资源、行政、采购、销售等专业领域进行划分、归类,这样即便于公司制度的梳理和查阅,又便于专业部门对专业领域的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司制度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各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凡与其它部门有关的条款规定,都主动与其进行沟通、确认,这样既可以保证部门之间制度的一致性,又有利于制度后的顺利实施。当然,由于部门之间处理问题的专业角度不同,难免会出现一些意见分歧,这时就要由公司高层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来协调、解决这些分歧意见,并最终达成一致。总之,对于部门之间制度的矛盾和冲突,要在制度的制定阶段就发现并解决,避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对于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要求专业领域的从业员工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掌握最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并且充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有效的、最具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第三,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来保证新出台制度的顺利实施执行。首先,召开“新制度讲解会”,当一项新制度正式后,由制度的制定部门召集相关部门的相关岗位人员,对新制度进行充分的讲解说明,保证与会者真正理解新制度的内涵,并使其能够独立地向其他员工讲解该制度,以促进制度的正确传播;其次,制定相应的《制度违规处罚条例》,对违反制度相关规定的员工或其领导进行一定的处罚,以督促广大员工认真执行新制度,提高他们对新制度的重视程度,当然,处罚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的新制度,当“新制度”变成“旧制度”,所有员工都能够轻车熟路地按制度办事时,这种处罚规定也可以取消,毕竟我们追求的是人性化管理,应该给予员工更多的正面激励。

公司规章制度 4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本厂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三.爱惜公物。

四.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五.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

八.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台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轮流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

二.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三.一个月内,除病假外,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两天。病假论情况而定。

四.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罚金条例及处罚处分三种。

二.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罚金条例

(1)任何事情请假情况期间,逢年过节,农忙放假期间本厂概不发放假期期间工资。

(2)辞工不提前一月申请临时不干的,不发当月工资或押金。

(3)上班迟到30分钟至1小时之内罚款5元,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的罚款10元,超过2小时不到3小时的罚款15元,以此类推。

(4)把厂内制造的半成品或成品带走出厂的属于盗窃行为,第一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追回被带走物质,若追不回按一件100元处罚,第二次发现追回物质并直接处罚按一件100元,多次发现的直接开除并没收当月工资或押金。并以盗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本厂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奖金奖励

(1)满勤奖励50元

(2)每月评劳动之星5名各奖励100元

(3)揭发他人有盗窃行为的奖励100元。

制定审核:嘉豪皮具厂

二〇一三年一月

管理规章制度 5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6

为规范员工宿舍日常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公司提供宿舍内部分设施设备供员工日常生活使用,以及必要的照明及室内的水、电供宿舍所有成员共同使用。

二、 员工缴纳行李押金200元,钥匙押金100元,此押金于员工离职交回行李和钥匙后予以返还。

三、 按照统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支持并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

四、 个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扫室内卫生;

五、 房间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无人时,关闭用电总开关。

六、 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外来人员;严禁把违禁物品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七、 退宿舍时,做好财产、固定设施、房门钥匙的移交。其宿舍的固定资产等设施由同宿留住人员负责,并签字确认。如该宿舍无留住人员由物业管理部负责接收并签字确认。离职人凭离职单到物业管理部,交还所在宿舍的房间钥匙后,由物业管理员签字确认方可到财务领取押金。

八、 未经公司允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私自转让床位或私自移动室内器具。如需要调整住宿的员工需申请上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九、 入住期内,员工若损坏室内公物需照价赔偿。(价格见《员工宿舍固定资产明细表》)

十、 未经公司物业部批准入住者,请住人负连带责任,各罚50元每次。

管理规章制度 7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公司规章制度 8

一、执行总则

为加速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总体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的员工聘用、入职、试用、调迁、休假、值班、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职务任免、辞退等事项,除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2、为实现本企业的总体经营和管理目标,公司奉行“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团结上进、铸就辉煌”的企业理念和精神,各级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均应执行统一作息时间:早上08:30到岗,迟到30分钟均视为旷工,下午18:00汇总当日工作后打卡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处以5元/次的罚款,旷工处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2、业务员和内勤工作人员,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报表记录和有关电脑票据录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当日工作当日完成,如果未达到公司规定的相关标准,检查发现罚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员工个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后及时复位,办公桌及办公室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所有物品摆放有序,重要文件、资料、单据和物资一律入柜,否则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

4、公司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对客户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和纠纷,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给予及时处理,不能引起客户不满和投诉,若因此对公司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者,罚款50元/次。

5、员工每月请病、事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写事、病或休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请假、休假者 ,一律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次。请病假超过三天者,需出示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假条一律交行政部备案,病、事假期间不计发任何工资。

6、员工在上班期间需佩戴工作牌上岗,在办公区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要大方得体,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吸烟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规者罚款5—20元/次(罚金视违规情节轻重而定)。

7、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按公司规定完成安排的工作,并服从部门领导安排。若有违规者罚款10元/次。

8、公司员工无故损坏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把公司财物据为己有者一律罚款10—20元/次(视情节轻重而定)。

9、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损坏公司利益者,一律罚款300元。

10、对将公司公—款据为己有者和携款潜逃者,一律报案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1、对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品行、工作能力、业绩和综合考评差着,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12、对公司内部管理和市场销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者,公司给予该员工适当的奖励。

13、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表现突出和业绩优秀者,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14、在公司遇到突发情况时,员工能及时出面为公司挽回经济者,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15、公司每月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并评选出两名优秀员工,并给予优秀员工200元/人以资鼓励。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执行!

20xx年九月二十四日

公司规章制度 9

规章制度建设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长期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加强规划、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是建立科学化、规范化规章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进一步提高油田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现状

(一)制度管理情况

20xx年初大庆油田上市与未上市部分实行重组整合后,为了加快推进一体化管理进程,实现规章制度统一管理,通过出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了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权限与管理层级;确定了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责;规范了制度内容的要素、文本格式和管理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有序管理。

(二)当前油田公司制度建设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公司实行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以来,围绕制度的清理、整合和制修订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油田公司现存的规章制度总量大、内容多、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层级多、数量多的问题有待改进;二是油田重组整合后,上市与未上市制度一体化建设工作有待深化;三是制度立项过程缺乏统一规划;四是制度审查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加强。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的基础管理建设工程要求和当前大庆油田制度管理工作实际,油田公司将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开展规章制度优化完善工作。

二、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章制度建设应当确立“以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优化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油田规章制度规范化水�

(二)工作原则

油田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层次审查”,即:由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组织对规章制度实行统一规划、合规审查;主责部门组织专业协调性审查。具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规范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严格履行管理程序,保证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执行、更新维护及监督检查等符合管理标准和业务要求,保证规章制度合法合规。

1、系统性原则。通过对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的系统整合,消除规章制度之间的交叉、重叠、矛盾、冲突等问题,保证规章制度体系优化、内容完整、程序简约,各项业务管理相互配套、有序衔接。

2、时效性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环境和业务发展变化,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充制定、修订或废止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符合业务发展需要。

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油田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业务管理内容、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力。

三、规章制度建设的目标与程序

(一)工作目标

规章制度建设应以现行规章制度

(二)审查程序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如下制度管理主体程序,即:“有关部门制度立项-立项部门按职能范围起草制度―制度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性和冲突性审查―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进行结构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分管领导确认审定方式―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织集中审议)―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按照行文程序予以”。

四、规章制度建设的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机构与人员责任

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规划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保证制度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应当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油田公司企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工作中还要严格落实业务人员责任,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推进油田规范化、一体化管理

制度建设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大庆油田可持续发展纲要》的战略部署,围绕“原油持续稳产、整体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矿区”三大战略任务和挖潜增效、拓展市场、扭亏解困等重点工作,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在履行职责方面的工作缺失或薄弱环节,通过优化与完善相应规章制度的内容,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其中,重组整合前对同一业务重复规定的两个制度,除两个法人经营上的特殊需要外,原则上都要整合为一个制度,重新行文,过时制度要及时予以废止,以加快推进大庆油田上市与未上市业务一体化管理的进程。

(三)积极宣贯,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当针对本部门负责解释的新规章制度,就需要注意的问题对制度执行者及管理对象进行培训。对于综合性较强的制度,重点做好相关部门间的职能协调;对专业性较强的制度,要在本系统内开展培训活动,保证各级执行者全面掌握新的规章制度。

法规规章制度 10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伤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第四条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第五条特别恤金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在职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给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一)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恤金。

(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为限。

第七条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于停薪留职期间内死亡时,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公伤假者,得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特别病假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第八条丧葬费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计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第九条领受顺序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条共同承领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第十一条申请手续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族填具抚恤金申请表及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检同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延长。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俟遗族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第十二条受领抚恤金的权利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代殓的处理死亡者如无遗族时,得由其服务部门就应给丧葬费指定人员代为殓葬。死亡者如遗族居住远方或不及亲临殓葬时,得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族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给领,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第十四条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给最后月给本薪40个月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遗族迁宿处理从业人员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准其遗族继续居住半年,其遗族未往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族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族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

第十六条公伤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死亡的认定均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为依据。

第十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规章制度 11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 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 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 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 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 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 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 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 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 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 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 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 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规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十四条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乱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做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做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

第四十二条 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规章制度 13

(一)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

1、门市部招徕旅游者时必须由设立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设立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

2、门市部应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3、门市部应建立旅游招徕业务档案,并定期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

4、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二)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以门市部名义自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

2、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3、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

5、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自行操作旅游团队;

6、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

7、不得与旅行社合署办公;

8、不得以门市部名义招聘员工;

9、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为外地旅行社办事机构及人员提供便利。

规章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会(或职工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巢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6、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

3、公司定期举行安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企业规章制度 15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软件名称;

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软件的操作环境;

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工作进度计划;

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设计任务书;

软件实现的功能;

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源程序清单;

数据库结构;

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鉴定的议程:

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用户代表发言;

操作示范;

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整理资料、存档;

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规章制度细则 16

一、工资制度:

1、火锅城于_____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2、新员工(未从事酒店行业者)来时,试用期为_____个月,保底工资为_____元,服务生_____元,试用期表现好再加上_____奖金,试用期_____个月内仍无明显变化,工资为保底工资。从事酒店行业一年以上者,试用期为_____天,如果表现好保底工资为_____元,服务生_____元,如果表现一般,与新员工保底工资同等。

3、正常被解雇的员工发放当月工资,被开除的员工不发放工资。

4、每月奖金按工作表现、工作能力、酒水数量、考勤等分配。

二、劳动纪律:

1、员工每月带薪假期3天(春节待定),每月超假当月工资按天数计算。

2、员工所在餐间每月轮流1次,火锅城领导按工作能力安排,并当面点清交接备用物品。

3、员工所在餐间都备有餐具和物品,每月检查1次,破损或少的本人按底价赔偿,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

4、员工的工作服自己弄脏或破损由本人赔偿(其影响外观形象)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80元/件。

5、员工迟到按每分钟2元计算,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3倍,打电话请假扣除当天工资1。5倍(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并计假1天,休半天假为上午至12点,下午为2点。

6、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打辞职报告,不按程序办理,不放发当月工资,按程序办理把工作服洗干净上交,发放当月工资,当月无奖金。如果工作服有污点、破损,按时间长短扣除折旧费,并当面点清餐间内的'备用物品。

7、员工报账时必须下单写清楚,如有遗漏、报错,其本人按底价赔偿,并及时把剩余商品、酒奖退予吧台,如果当天酒奖不交,并在每月酒奖中扣除。

8、员工在服务过程中,被客人投诉,火锅城领导按事情情节轻重罚款_____元/次。

9、员工要服从火锅城的整体工作调动安排,若有拒绝者,按情节轻重罚_____元。

10、员工的衣物及随身物品不准带入餐间内,都放在衣柜内,手机交吧台。

11、员工对客人热情周到有礼貌,不得与客人争吵、顶撞、侮辱,违者按情节轻重,罚_____元/次(并包赔直接损失)。

12、员工要热情接待订餐时间晚的客人,不能闹情绪,不能在客人背后唠叨,表示不满。

13、员工在上班期间严禁闲聊、吃零食、看书、看报、吸烟、化妆、坐沙发、看电视。

14、员工不准私自开电磁炉煮东西吃,违者罚款_____元/次。

15、员工宿舍纪律、卫生按宾馆统一规定,若因卫生、纪律不合格罚款,必须由住宿员工承担,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

16、员工不准将客人遗忘的物品占为已有,知情不报罚200—500元,并包赔直接损失。

17、员工不准将火锅城任意物品带走,(如方便面、饮料、餐由纸),违者罚款_____元/次。

18、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火锅城各项活动,(如扫雪、打扫卫生、培训),若迟到、旷工按正常上班制度一样。

19、员工之若发生争吵、打架事件按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次。

20、员工上班期间临时有事需短时间请假,每小时扣除10元。

21、员工辞职以后,工作表现非常不好,不服从管理,基本工资按_____元。

22、员工借公共财物,用完及时归还,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

三、工作态度:

1、领班每天开会,指出员工前一天在岗期间出现的问题,通知当天休假的员工,通知当天新增品种的配法。

2、员工在与客人直接见面的场所,必须站立,不得倚墙、跑动、挤作一堆,不能并肩行走,必须走两侧给客人让路。

3、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勤换接碟,保持桌面干净,不擅自离开餐间与他人闲聊。

4、员工擅自离岗,或不提醒客人电磁炉的使用方法,而引起电磁炉爆炸,维修费由本人承担,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

5、员工收拾完桌,必须准时关灯,关空调,关电源。

6、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使用香巾,端菜、端酒,全用托盘。

7、员工不准在客人未走时,把水桶、拖布等推到餐间门口。

8、员工在客人就餐完后,必须下楼送客人。

9、员工在中午、晚上值班期间,规章制度与上班一样,擅自离岗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

10、员工在下雨天必须积极主动到楼下迎送客人。

11、员工之间必须互帮互助,不拉帮结派。

12、员工在撤桌时,不能关门,不准在餐间吃东西,喝酒。

13、员工在用拖布时,必须用水桶拿,用完及时归位。_____以上条款按情节轻重,罚款_____元。

四、待遇奖励:

1、员工晚上工作超过10点加班费为5元,超过11点加班费10元。

2、员工被客人点餐间时每次10元,客人书面表扬每次10元。

3、员工在旺季时每月存假,按当天工资计算,淡季无存假。

4、员工要热情接待翻台餐间的客人。

5、员工对火锅城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节约费用突出,拾金不昧,保护公共财物,维护集体利益,责任心强,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对待客人无理取闹处理方法得当,及时反映不良现象,以上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火锅店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00—22:00左右,轮流值班

2.休假:每月有二天假。

3.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给大堂经理或店方经理。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于总经理处。

4.迟到。早退:上班时间5分钟之外为违规,每月4次以上视为旷工,处理。

5.旷工:无故不上班,不服从指挥,不听从安排,视为旷工,旷一天扣三天工资。

6、重大过失处罚;罚款5—50元,无薪工作2—5天,辞退根据总经理指令。

7.请假: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

8、假权:领班有半天事假权,大堂经理有一天事假权。一天以上,报店方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9、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真实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火锅店规章制度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和调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岗位统一制服及配戴员工牌。

第二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业资料文件如数交回;相关工作用具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条:员工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办公室补领,补领时交纳规定之罚款;属自然损耗者,则以旧换新。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指定的员工专用通道进出。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若有必要携带须有盖章的出门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爱护餐厅内设施,若有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员工应按自己饭量盛饭菜,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外来人员不得在员工餐厅用餐。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请假获准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调班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准在餐厅内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串岗,不得私自换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偷闲、打瞌睡、集众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得当着客人喝水、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干私活。

第五条:对客服务时,员工一律讲普通话。

第六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设施。

第七条:上班期间,员工严禁在餐厅内抽烟。

第八条:严禁偷盗或者以借用名誉将公物带回家和送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不能在工作场所喊叫,争吵,奔跑,以免惊扰客人。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不得与宾客争辩或不理睬顾客,不得交头接耳和品评客人。绝对禁止与客人争吵辱骂甚至殴打客人,遇到问题若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每日应办事务必当日办清,如不能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紧急事务需加班,主管人员通知时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二条:上班前自检及相互检查仪容仪表,保持精神情绪愉快。

第十三条:不能在工作时间特别是客人面前埋怨领导及公司。

第十四条:不能对着客人及食品打喷嚏,咳嗽。

第十五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制品用料,各区域责任人按时开关相应水电。

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17

本饭店不仅是工作的地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必去服从本店规章制度的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为了更有效的工作特做了此项规定,即本店的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10:00——11:00)

2、工作要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申请,方可请假。

4、如要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向老板说明。

5、不准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以免打扰到在坐的客人。

7、要爱护本店财物

8、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工作。

9、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本店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店里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员工个人的工作出现的差异过大危及本店利益都,扣除当日工作以及全年奖金。

员工不按时出勤按以下规定办理:

迟到15分钟后,记迟到一次,扣五元,累计三次部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扣半日工资

早退:如无客观原因,必须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如未完成,按早退处理,扣除半日工资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都可以请病假,休假期间无薪水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以向上级请事假,休假期间无薪水,休假期限以到如还未到店里报道者影响到店里工作,按旷工处理。

3、员工如果离职,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离职。予以批准方可离职。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都,压金不给。

第三条:员工对客人的服务要求。

2、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本店利益和声誉的事。

3、熟知饭店和本部门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机应答客人的有关问题。

4、爱护饭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各级管理人员须做到尽心尽职,现场督导,严于律己,做员工表率,不得以权谋私,以情违章。

6、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7、不能无故旷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请假,如果迟到要先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同意。

8、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汇报。

9、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老板出面解决。

10、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上级的委派除外)。

11、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店外和饭店其他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2、服务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上交部门。

13、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4、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

15、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6、根据时间有礼貌地向宾客打招呼,尽可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7、在岗工作期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18、在饭店任何地方看到杂物均须拾起。

19、保持工作区域每一个地方都干净、整齐。

22、如发现客人在店内吵闹、生病或醉酒,立即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24、工作前、下班后将工作区域清理干净,布置整齐。

30、若在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昆虫、蟑螂,迅速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33、客房部员工必须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努力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宾客的正当要求不可拒绝。

34、所有员工必须努力钻研业务技能,

规章管理制度 18

技术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技术中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技术中心的研发计划。

2、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立项,进行产业化生产,产品类型、包装多样化,产品新颖化分型研究开发。

3、负责聘用技术中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对聘用或试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予以奖、惩、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有权建议解除聘用合同,报总经理批准。对技术中心人员的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并从各方面对其进行教育、鼓励和关心,以使其感到本企业的温暖,看到自身价值和企业前途,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定期检查技术中心的工作进度,仪器设备的状态,试验室的整洁,危险品的保管及使用,开发技术的保密等事项。

5、制定及审核新产品企业标准,作好新产品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审查新产品小试结果。

7、指导与审核中试的全部设计工作。

8、指导调试:经连续四批稳定试生产后,与生产部进行交接工作。

9、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关系,协助生产部解决生产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及技术改造工作。

10、及时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直接向技术中心主任负责,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编制本部门年度科研开发及检测计划,对本部门技术人员的使用及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与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并从各方面对其进行教育、鼓励和关心,以使其感到企业的温暖,看到自身的价值和企业前途,使其作到爱岗尽业、以企业发展为荣,达到增强企业凝聚力。

3、严格按照ISO9001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本部门各阶段文件的'编写,并保证编写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4、每日检查工作进度,试验的原始纪录,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实验室的整洁,危险品的保管及使用等事项。

5、加强与本部门的协作关系,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6、负责本部门的资料和文件的管理,注意技术保密工作。

7、按时完成技术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8、各部门负责人向技术中心主任负责。

企业规章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

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江西省锦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20xx年3月1日

规章管理制度 20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持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目的作用

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三、采购部岗位职责

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2、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工作,以保证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3、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4、负责物料订购及交期控制,积极追踪未完成采购料件,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采购计划能如期、如质、如量的完成。

5、加强与使用材料部门的联系,控制好各部门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生产及销售能顺利进行。

6、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7、每年度对原有合格供方进行复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8、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品质情况,以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采购成本。

9、大宗材料采购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不合格材料,同时监控材料使用状况,控制不合理材料的采购与浪费的情况发生。

10、负责与供应商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检验部做好进货以及检验事宜。

11、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成本核算。

12、积极参与紧急的、临时的采购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与审核

1、请购经办人员应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采购量以满足每周使用为标准,个别情况除外,但一次不应超过每月采购量。

2、需求日期相同,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物资商品,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清单,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请购单》由各部门领导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递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4、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填写《紧急请购单》并在“说明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采购部门收到《紧急请购单》后应优先处理。

5、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公司总经理口头审批,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在后期按采购流程补齐。

6、无法按请购部门的需求日期到货的物资,采购经办须及时反馈给请购部门。

(二)请购递交

1、请购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请购部门委派一名专业人员陪同采购,以防采购失误;请购部门的专业人员仅作采购物资检验,不得为采购经办人员指定供应商。

2、若请购部门无法委派专业人员陪同采购,则应在递交请购单时同负责采购人员详细沟通采购物资的规格、参数及其它技术指标,务必保证采购物资的准确性。

(三)请购撤销

1、请购的撤销应立即由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采购)》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2、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将原请购单退回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原请购部门。

(四)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商品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1、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散采购项目,如无特殊物资,采购周期不超过5天。

2、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进行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3、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部自行招标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40天。

4、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购周期不应超过60天。

(五)询价

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询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2、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3、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4、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上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机构询价;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5、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需经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采购流程,并尽可能提供样品供使用部门确认。

6、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经办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7、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至少对5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8、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应以详细的询价表或拟定完整的招标文件格式进行询价。

9、采购经办人员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批示。

(六)比价、议价

1、收到供应商第一次报价或进行开标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要弄清供应商报价是否含税,并确认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应优先考虑;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4、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所邀请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和项目的能力;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或拟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6、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邀请至少5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参与监督;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

(七)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八)、选择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并及时完善更新,供应商应从以下几点出发择优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

(2)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信誉;

(4)具有良好的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

(九)签定合同

采购买卖条件一经协议后,即可由双方将协议细节、权利与义务在书面协议书上详细记载签订合同,以取得法律的保障。采购合同通常由主要条款、基本条款、附件三部分组成。

1、主要条款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地址,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合同文本份数,有效期限,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

2、基本条款注意事项

(1)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质量条款中应注意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的条件、期限及检验的期限,成套产品还要规定对附件的质量要求;

(3)缺陷责任条款中采购方应就采购物资的合格保证期进行谈判,应考虑由谁来支付与处理缺陷物品、包装和将物品运回供应商处等有关的费用和附带成本;

(4)价格条款中应注意货币单位,如涉及国际采购的还应注意汇率变化,考虑汇率变化对合同的影响;

(5)应注意采购物资的包装标准。产品包装要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包装标准在合同中写明;

(6)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特殊情况可按合同规定计量方法执行。质量验收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写明检验的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3、采购方在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买卖双方都应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多且价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

(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质保期;

(6)详细约定发票的类型及提供时间和要求;

(7)针对不同的合同约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设备类的合同一般应按照预付款、验收款,调试服务款、质量保证金的顺序明确付款额度、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等;

(8)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9)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10)比价、招标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1)合同签定时应按照《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

(12)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14)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15)合同应明确规定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须写明交货具体日期,是一次性交货还是分批交货及每次交货的数量;

(16)合同须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和结算的时间及条件,对于高价值合同和长期合同,应谨慎对待,尽量使用阶段性付款、分期付款;

(17)合同应禁止供应商将订单分包给其它单位,如确有必要分包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18)一般采购合同签订后以不再变更为原则,但若因作业错误经调查原始技术资料可予证实的,或因制造条件改变导致卖方不能履约,或以成本计价签约而价格有修订必要,解除合同对买卖双方都不利时可协议修改合同;

(19)在履约期间若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得一方丧失履约能力时,买卖双方均可要求终止合同;若因发现供应商报价不实有图谋暴利,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履约督导时发现严重缺点经要求改善而无法改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发现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时,采购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20)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21)合同须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赔偿责任。

(十)下订购单

1、采购经办人员在接到审核确认的请购单后,在采购下订单前应确认采购需求,熟悉物料项目、确认价格、质量标准及物料需求量,制定订单说明书

2、订单说明书应附有必要的图纸、技术规范、检验标准等。

3、完成订单的准备后方可按标准订单格式制作《材料订购单》,采购订单相关参数(物料名称代码、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及交易条件、交货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须明确。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订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4、采购订单审批须注意合同与采购环境的物料描述是否相符,所选供应商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价格是否在允许价格之内,到货期是否符合订单计划要求。

5、采购订单签订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及时跟进订单进度,必要时联合其它部门进行催单。

6、如因生产计划改变,对采购物料的需求量有更改的,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订购更改通知单》,以使供应商及时更改生产计划。

7、紧急订单易造成品质降低、价格偏高等损失,平时采购部门应协同其它部门做好存货管理、生产计划,避免紧急订单的情况发生。

(十一)采购进度控制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2、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确定新的交货期,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十二)报验入库

1、达到质检和报验条件的合同标的物应在第一时间报请质检部门进行质检、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公司质检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的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3、质检部门在接到采购部报验通知后应及时报验,并出具报验结果证明书,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4、合同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5、质检部门未及时验收的合同标的物,仓库在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将其作为暂存物资接受;

6、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7、外协加工件应按照原材料入库;

8、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决定入库与否。

(十三)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经办人员凭《入库单》经采购主管、财务及总经理审批后,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规章管理制度 21

学习生活制度

1、班委在通知群里发布的各种作业和任务要求,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事不能按时完成的,请亲自和该班委沟通并说明原因,未完成而又未说明的,在通知群和班群里点名批评,并给该班委写一份200字以上的检讨书!(如果不交检讨书,以后的作业自己交给老师)

2、各类班级活动务必正常出勤,如有事需找班长请假并交代清楚不能出席班级活动的原因且提供相关证据!此外,每个学期的班级活动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班长登记在册,每次活动之前公布一次,包括升旗、级会),请假每超过一次,按时在群里发一次拼手气红包。

3、新的班级网盘近日将建成,以后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上传各种学习资料、课件,也可以上传班级照片,电影,推荐书目等等,大家一起共享。

班委建设制度

1、班级的宿舍文化墙中会设置一个小信箱,同学们可以把自己对班委、班级建设等各种意见和想法投进去,班长每周会查看一次。

2、每半个月安排两个班委下宿舍对同学们进行生活、学习上的关怀。

3、如果班委犯错,惩罚双倍。

体育生活制度

每周四晚固定举行一次“跑内环活动”,有需要的同学请留意体委发布的通知。运动过程中务必跟随队伍,避免落队。

规章制度 22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团联自身的管理,提高-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团联干事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社团联干事值班考核制度。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值班地点:二号食堂二楼社团联办公室

1、值班人员按《学生社团联合会10级干事值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便换班。

3、值班人员必须在签到表签到,未签到视为未到。如遇巡检人员请按要求在巡检签到表上签到。不准请他人代签,否则以无故缺席处理。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应事先自行协调,协调不成需请假,请假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为准,需填写两份,交由部长签字同意,同时在签到本上附上请假条正本,副本在下次例会时交给旁听例会的人力资源部干事,否则均以缺席处理。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者,有迟到或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在宣传栏上给予通报批评, 并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考核条资格。

6、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者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超过4次(含4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2次(含2次)者,取消评选各项荣誉称号及推优等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3次(含3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

7、 值班人员进入办公室需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等。

8、值班人员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9、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必须自觉维护社团联的良好形象。

10、值班人员应自觉爱护公物,节约一切办公室用品。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统计与检查,做好财物借出与归还手续(需写明外借物品的名称、数量、外借者姓名、联系方式和归还日期)。

11、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考核制度,了解一些基本表格的使用。

12、巡检人员暂由人力资源部10级干事担任。巡检人员一周巡检两个班次,每次巡检至少值半个班次的时间。

13、人力巡检人员及值部长、副部长会定时不定时的检查,对未到迟到早退人员,人力资源部干事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每月之星和期末考评报告中。

14、巡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不准徇私舞弊,适度调节好值班气氛。

该制度自20xx年10月21日起实施。希望社团联合会所有干事支持与配合!

遵守规章制度 23

最近,我们单位组织的关于爱岗敬业和遵守规章制度教育学习专题会,会上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同时学习了相关制度和先进人物、先进事例。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理解作为一名单位职工,如何才能在改革和发展中提升素质、努力将自己培养成复合型员工的需要。爱岗,是热爱农行。热爱自己本职工作的具体体现,而遵章是我们爱岗的'前提。

其次,敬业就必须学业。“业精于勤而荒于疏”。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学,学什么。一个人要敬业,就得有相应的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如果抛开个人能力和道德水准来谈敬业,无异于“敲冰求火”,根本无从谈起。所以,我们要加强学习,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例中他们身先士卒、先人后己的高尚道德情操,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致力于农行改革发展的优良工作作风。同时还要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文化修养、业务能力为根本,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业务能力全、综合素质强的复合型员工,才能适应我行不断深化改革的需求,才谈得上敬业问题。同时,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还需要在学习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去学习,学会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再在学习中解决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和进步。第三,爱岗敬业要从点滴做起。爱岗敬业不应该是单纯的口号,是需要付诸行动的。在先进人物、先进事例的学习中,他们就是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在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点滴之处见真情。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遵守规章制度,时时以制度为准绳。总之,遵守制度一定要从我做起。

规章管理制度 24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规章管理制度 25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自带手机,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3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违者罚30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话费超出部分实报实销)。

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有违章行为,所有处罚由司机本人承担。

四、驾驶员上车前,收车后,对本车进行安检,卫生检查,以便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周一安检一次(车容、车胎气压、电瓶连接线、机油、刹车油等各部件),如一项不合格罚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请假,迟到一次罚50元,旷工罚200元。

七、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一定要将货物,捆扎牢固,如有丢失、损坏、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400元。

九、司机必须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严禁超速行驶(70迈)违者罚200元。

十一、对固定物产生的事故,责任由司机自己负责。

十二、司机必须做到实事求是的汇报结帐及开支问题,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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