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车间管理制度(精选29篇)
一、服从分配,遵守纪律。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准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三、每班工作情况必须如实上报,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有序,必须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和超额完成任务。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团结互助,发杨团体精神,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六、严格遵守“6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七、上班离岗管制: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一、控制室环境管理
1、为确保控制室的温度、湿度、粉尘度等满足微机保护设备的运行环境要求,卫生每班至少清扫一次。
2、门窗封闭严密,不得私自开启,控制室温度冬季控制在20℃,夏季控制在25℃;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3、严禁将食物带入控制室或在控制室内吃饭,以免引入鼠类危及计算机安全运行。
4、操作人员应保持操作台、打印机和操作键盘等表面清洁,确保无锈蚀、无污物。
5、严禁在操作台上和防静电地板上放置水盆、水壶、水杯及其他杂物。
6、本控制室实行定置摆放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必须使用或挪动的工具、物品,应尽快恢复,本班次不能恢复的,应与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测量用具、钥匙等重要器具,还应做好记录。
7、外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入控制室,并且在变电所进入、离开登记本上登记出入时间。
8、车间加强清洁文明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进行考核。
二、控制室设备管理
1、控制室所有设备由负责班组负责管理。
2、监控系统操作员站、打印机由值班员(经车间考核认可的正式上岗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法操作或交由其它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由值班人员负责。
3、值班人员应文明操作,爱惜设备,键盘和鼠标操作须用力得当,轻拿轻放,严禁连续击打键盘和鼠标等恶意操作行为,以免造成操作员站死机,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于违章操作造成后果的,依据损坏程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严禁操作人员随意打开机柜门,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并通知技术人员到场。
5、为了避免电磁波的干扰,控制室内禁止使用电焊机、冲击钻等强电磁干扰的设备。
6、未经批准,禁止使用操作台下部和机柜内的专用电源插排。
7、严禁随意移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避免拉动或碰伤设备连接电缆和通信电缆。
8、保存好系统软件光盘、随机书面资料,建立档案,不得转借、刻录,严格按程序借用。为避免微机系统感染病毒,严禁在系统计算机上使用外来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磁盘等。
9、值班人员认真按时巡检,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按时汇报。
三、控制室技术管理
1、值班人员认真记录设备及系统的开停时间,填写报表记录;服务器、控制器、卡件、电源、空调运行记录及组态修改记录。
2、操作人员认真操作,出现问题立即通知技术人员,对报警、故障信息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3、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退出监控画面,操作员只能在操作权限下操作,严禁用其它身份登录。
4、操作站和工程师站密码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改,密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操作员个人密码由本人控制,不得转借、盗用、共用、滥用或越权使用。
5、组态修改由维护工程师按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审批签字制度。即由分管技术员或维护工程师提出修改方案,车间分管主任签字后执行。修改人员要对所修改的内容负责,保证完整性和正确性。组态修改权限范围:车间分管技术员、分管主任、主任。
6、修改组态时要严格执行各项检修工作票,认真填写《计算机组态修改记录》逐级审批,修改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做好详细记录,修改完成后,及时存盘备份,数据光盘、书面资料及时入档保存。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对本单位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要求。
三、每月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各班安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进行考核。
四、车间在年底制订出明年全年安全技术措施。
五、车间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安措,并指导、督促完成。
六、坚持搞好每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安排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订出整改计划。
七、加强工作票考核力度,发现一张不合格,扣责任人班组30元。
八、油区动火一定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九、搞好防暑降温工作,高温季节,炉内工作要求二人以上,以免中暑无人知晓。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镇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镇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镇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斧章时,必须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镇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斧章的,必须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斧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镇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斧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镇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斧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镇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镇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三十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二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第五十一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三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四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五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六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七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八条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六十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四条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后,由相关组长做好相关分析和改善对策,并严格执行;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组长罚款5元,
7.10.3 灯具质量环环监督,所有成品出货,如发生灯具不亮,由打包线负责;打包线发现灯具不亮,由老化人员负责,如果老化人员发现灯具不亮,由生产线负责;每发现一盏,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组长罚款5元,
7.10.4 如果造成客诉,找到相关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组长罚款20元,车间经理罚款10元,若一月内累计出现多次客诉,相关人员罚款翻倍;
7.10.5 累计一月,任何班组未出现客诉,大的生产异常和,班组长奖励200元,累计三月车间未出现类似情况,车间经理奖励500元.
8.订单管理
8.1 所有订单由车间统计员接单并做好相关记录,随后通知车间经理,并复印好下发到各相关生产班组,
8.2车间经理根据生产计划调整好各班组的生产任务和人员的调整,
8.3 物料组人员根据订单按时领取所需物料,
8.4 各相关班组长根据车间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调整好物料、人员等相关事宜,做到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8.5 各相关班组长遇到生产异常要及时汇报至车间经理,并及时处理,
8.6 订单管理奖罚制度
8.6.1 除特殊情况外,各班组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一月,组长奖励100元,维持三月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车间经理奖励200元,班组长再奖励100元;
8.6.2 因自身问题未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班组长每日每订单罚款20元,一周累计超过3份者加重处罚,经理相应罚款20元,
9.会议制度
9.1 所有与会人员要按时到达会场,迟到者罚款20元/次,
9.2 与会人员必须在开会前准备好会议所需资料,
9.3 如果不能准时到会,要提前向车间经理请假,
9.4 会议包括:生产早会,生产晚会,品质检讨会等公司与车间召开的所有会议.
10.教育训练管理制度
10.1 车间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教育训练和培训,
10.2 所有员工在参加教育训练课程时要准时到会,手机调整为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可在教室内吵闹和聊天,违者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罚款50元,
10.3 新员工培训,实行“一帮一”的培训方式,新员工的学习状况与帮扶老师的奖金挂钩,每培训一名新员工出徒(可以独立熟练工作),相应师傅奖励100元,
11.绩效考核制度
11.1 装配车间绩效考核包括员工绩效考核和班组长绩效考核两种,经理级绩效考核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考核;
11.2 班组长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品质异常,班组纪律,生产达成率,异常处理,技能培训,报废等,
11.3员工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纪律,品质意识,生产效率,技能状况等,
11.4 班组长考核办法:个人考核金额100元(由个人工资扣除),车间直补300元,按当月评分内容进行相应奖励和扣发;
11.5 员工绩效考核有班组长上报;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最差员工扣发工资100元;
一、各班组建立设备操作规程及注重事项: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个岗位责任制,现场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置于车间现场醒目位置,常常组织员工学习。
二、加强自身防护,需佩用劳保工具的岗位必需佩戴,集中精力工作,不能在现场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三、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不能携带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四、现场灭火设施配备齐全,位置要安全、惹眼、易拿、爱惜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更换过期灭火设施。
五、设立车间消防员、加强防火,灭火学问宣扬,人人学会使用各种灭火设施。
六、各班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协作、帮助相关部门做好检查和收拾工作。
七、作好现场规划,用色标将车间规划为:生产区、破裂料区、成品摆放区、废料摆放区、拖车工具摆放区、消防设备摆放区、让现场全部物件摆放整齐,准时规位,保持车间畅通,提升生产效率。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和规范车间安全检查督察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查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临时性监督检查。
二.检查监督的职责
1.车间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由车间主任牵头组织,安全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积极配合;
2.车间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每星期开展一次;检查以安全管理和人、机、环匹配为主要内容,同时要根据近期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形式有所侧重;
3.车间专业性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实行抽检和必检相结合的方式;由车间主任带领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易燃易爆(含消防)、压力容器及起重设备、电气设备检查或抽检;
4.临时性安全检查由车间按照近期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车间一定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为重点,随时由车间主任组织监督检查;
5.日常巡检以生产组织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行为、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信息相互沟通为主要内容,不要由安全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6.每次检查后,要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表”,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并签写检查者名字。安全员根据隐患情况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要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7.车间主任及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根据自己的检查职责和检查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内容逐条检查,做到不漏项。
8.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敷衍了事,有以下行为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因检查不认真而留下隐患,造成事故的;
(2)因复查确认不认真或未复查而留下隐患,造成事故的。
(3)凡是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班组;
(4)对于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同一部位的重复隐患,对隐患所在班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一、认真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二、组长在开货前必须认真对照制单、物料卡、衫办是否统一,有疑问需询问车间主管或跟单员。开货前须召集全组人员开产前会议。按照工序流程表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三、每个员工应该知道自己进行的工序质量要求,包括在此道工序以前有可能影响到本道工序的质量要求,组长、中查应给予具体质量要求,演示样品如何制作,车缝时位置的进出,手势以及针距、珠路等控制。
四、必要做事先已经做坏的衣服,当发现疵点衣服应该把它给本组组长看,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一捆有疵点的衣服。车位应该检查和有责任的对待这些衣服的疵点,不管这些疵点来自机械设备原因,还是由于操作不良所引起的疵点。如果是由于机械设备引起的疵点,应该停止工作,同时马上找本组的组长进行处理。
五、如果衣服被中查查到有工序需返工,应挂上跟踪卡,当车位返工完成后应在返工标签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返修后的衣服需经过组长再100%的检查之后方可放回到大货生产中。
六、衣服由于做工不良,机械设备不好或前道工序做坏,如果没有把它查出来,所有这些均属于该车位的错误,如果被查的疵点无法计算到具体员工的头上,(即某些特殊问题)需要组检、组长、或主管承担责任。
七、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整齐,当有做清洁时,应必须注意不要让棉绒,机油、污渍沾到衣服。
八、每月一次组检应该汇报该组员工的月质量情况,这个报告应包括所有员工,不仅仅是那些做的不好的工人。这个报告能用于让生产出次品质量的工人去对照那些合格产品的工人,改变潜意识在以后的`生产中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九、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电、关水的良好习惯。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推行和参与“5S”现场标准管理运作。
十、每月底评选1――2名无违章、无请假、并且工作积极的先进员工和先进工作者,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十一、每周日下午5:30车间以小组为单位开会,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第一条生产纪律
2、工作场所内不得喧哗、嬉戏、嬉闹、妨碍他人工作。
3、工作场所内不得睡觉、下棋、看报、玩电子产品等。
4、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6、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工作,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7、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8、严禁私自外出或离岗,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9、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0、当产品出现不良时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禁止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材料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材料,严格按生产要求单生产,有问题,请示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
4、生产印制前,检查材料的标签、名称是否与通知单一致,检查首件文字、颜色、尺寸与要求是否一致,做到万无一失。
5、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有问题,请示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看,防止出现伤害事故。
3、丝印、上光工艺或腐蚀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物料、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的设备应布置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护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定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纪律。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一、目的
为保证车间安全、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公司要求,解决和改善现场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同时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发生,使全体员工意识到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车间将结合班组自主管理,强化班组现场、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采取班组自查、工段抽查、车间普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责任人清楚。为此车间特制定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
二、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施峰
副组长:申晓斌
成员:车间职能人员及生产线班组长
三、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评价、考核。
四、评价流程
班组每天自查,工段每天抽查,车间每天检查,次月初兑现检查考核项。
五、评价考核
1、班组及工段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车间检查发现问题,首次出现整改,重复出现予以考核。
五、说明
5.1本管理办法具体检查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
5.2南京长安公司层面检查出现的问题,考核金额按公司考核金额为准。
5.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六、附件
6.1考核细则
1、要求车间四壁门窗洁净,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且无漏水,墙壁无脱落物,墙裙无青苔污渍。
2、生产过程中,严禁开启门窗。
3、生产车间所用器具生产前后都应保持整洁并合理放置。
4、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5、严禁车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生产无关的物品。
6、严禁车间内吸烟、进食及随地吐痰。
7、严禁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岗从事生产。
8、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9、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10、必须做到生产后及时清理废物料及垃圾离开车间,严禁车间内存在垃圾死角。
11、排水沟应及时清理,做到流水畅通且无废渣残留及污水污泥。
12、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13、各种生产生活用水储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用水质量。
无尘车间洁净室人员管理制度
1洁净室的人员管理包括:制定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洁净室人员的准入制度、人员培训教育规定、进入洁净室人员的人净程序'管理和退出管理制度等。
2人员净化与进入
2.1在洁净厂房内众多的污染源中,人是主要污染源之一,尤其是工作人员在洁净环境中的活动,会明显地增加洁净环境的污染程度。
2.2对于高级别洁净区域,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并规范进行二次更衣。
2.3要获得生产环境所需要的空气洁净度等级或延长空气过滤器的使用寿命,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物料进行净化十分必要。
2.4为保持洁净室空气洁净度,应尽量减少进入洁净室人员带入的污染物。所有进人洁净室的人员必须严格地按规定程序进行人身净化。
2.5个人衣服物品全部放到指定的柜子里,去掉化妆,换上指定的服装,按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应的脱衣顺序脱衣,放在规定的衣柜内。
2.6进入脱衣室,在更衣凳前将皮鞋、拖鞋、帆布鞋等脱下放在鞋柜内,禁止不脱鞋直接跨越更衣凳而进入更衣室。
2.7若公司后期发展需要更高洁净级别要求的洁净区域(指高于iso class7级别)进入前,需要设置盟洗室用洗手器洗手(先用洁净洗涤剂洗涤,再用洁净水冲洗。洗涤后用自动烘手器烘干)。
2.8凡是交叉污染的媒介,要经常洗涤。不要用手触及高净化产品和高净化包装材料等。要按规定戴手套和指套。
3洁净室工作人员须知
3.1进入洁净室的人员应严格执行人身净化制度、路线和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在洁净室内必须按规定着衣、戴帽、换鞋。
3.2进入洁净级别1万级以及高于万级的洁净区域,必须至少经过二次更衣。可先从一次更衣室进入,进行更鞋、脱外衣、换洁净服、戴口罩、帽子(或洁净头套)后,经过走廊进入二次更衣室,进行二次更衣、更鞋、戴防静电腕带、戴口罩、戴帽子,确认更换完毕后,进入风淋室进行风淋后,才能进入万级以及高于万级的'洁净区域。
3.3严禁不通过风淋而直接走旁通门进入洁净室。旁通门只允许人员出到洁净间外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进出。
3.3.1风淋室使用须知
a.风淋室是工作人员进入净化区域前进行人身净化的专用设备,它能将人体表面吸附着的尘埃用高速气流吹去,使工作人员不带污染源进入净化区域,并能使净化区域与非净化区域起到气闸作用。
b.风淋室设定和状态:风淋室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调试和设定,使之保持自动风淋状态。
c.风淋室使用
使用者无需按任何键即可开门进入风淋室内,人数每次限定三人,把门关好即可自动风淋,风淋时旋转身体360度,等待风机停止工作以后蜂鸣响,内门开锁,用户出风淋室。
按'照明开'键即可打开室内照明灯。
风淋室的微电脑对所做设定有记忆功能,关闭风淋室电源再次打开电源时风淋室处于上次操作的最后设定状态。
禁止一线使用者对设备的数值设定进行更改,数据更改必须由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
禁止使用者野蛮对风淋室的门(红外电控锁)强行推拉而损坏设备。
风淋设备若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使用部门应据实反映损坏原因,并立即报修。
一线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状态异常,应立即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停止使用风淋室。
d.风淋室正常/异常状态的界定:
1.风淋室正常初始化自检:打开电源操作面板led数码显示时间点亮,同时电脑控制器做一次检测,二门是否关闭,有门开着则等待关门,如果二门都关闭则自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正常工作状态
如果系统处于不工作状态:按电源开关键使系统处于工作状态,led被点亮。
按照明开/关则风淋室灯被点亮或熄灭,人员可根据需要循环选择。
系统处于正常等待工作状态时,风淋室的两扇门处于关闭未锁状态。
3. 异常状态:喷嘴出现微弱风速、门不能正常关闭或开启、电源操作面板无显示。
3.3 .2进出风淋室流程机理:
进入:当外门(红外电控锁)被打开时,内门(红外电控锁)自动闭锁。如果用户进入风淋室,经过红外探头,风机将自动工作一定时间,此时内外门均闭锁,风机停止工作以后蜂鸣响,内门开锁,用户出风淋室。开门、关门整个过程结束。
退出:当内门被打开时外门自动闭锁,用户关门后,则内外门均开锁,用户可以从任意门出风淋室。开门、关门,整个过程结束。
3.4作业人员在洁净室内工作时,动作要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允许跑跳、打闹及喊叫,不作不必要的动作,不作易发尘和大幅度的动作。
3.5作业人员在洁净室内工作时,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现象。若个别工位无特殊协作需求,其他工位员工禁止聚集、围观与自己工位工作不相干的其他工位正常工作事件。
3.6为不干扰气流,在作业区上游侧不应放物品,生产操作一般应在洁净工作台或气流的上游进行。
3.7不允许将与生产无关和容易产尘的物品带入洁净室,严禁在洁净室内吸烟、饮食和进行非生产性活动。
3.8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员工是不宜进入洁净室的:呼吸系统疾病(如严重的感冒咳嗽等,患者除了会传播病菌、病毒外,还会因咳嗽而产生大量的污浊颗粒混入洁净的空气中)、皮肤疾病(如明显脱皮、掉皮屑的皮炎等);针对上述情形若采取了可靠的额外人净措施时是可以进入洁净室的。
4洁净室人员退出时应注意的事项
4.1为了防止再次进入和往返作业对洁净室造成交叉污染按规定的顺序退出洁净室。
4.2洁净室人员在作业中途和作业完毕在退出到更衣区之前不得脱掉洁净工作服,进入更衣室先脱洁净室用鞋,放在规定的场所。
4.3必要时脱鞋前洗手,脱鞋后再摘掉帽子,放在规定处。
4.4脱洁净工作服时不要触及地板、桌子和其他物品,对于洁净服一般由下至上脱(由下至上是指先脱鞋、再脱衣、再去除帽子和口罩),用衣架挂在规定的处所。
4.5脱去洁净工作服以后,若需再进洁净室时,仍需按进入洁净室的顺序进行人净。
4.6退出10k及其以下级别洁净室时不需要经过空气吹淋。直接走旁通门退出10k洁净室是允许的。
4.7不能穿洁净工作服上厕所及进入动力设备间、仓库等非洁净区域。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金工车间、钳工车间、全体员工。
第一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二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9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三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第五条:上班后一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六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七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八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九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一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装配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四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设备、检测等工具。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六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八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操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一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运出车间。
第二十二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三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
一、目的
1、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人员、装配工。
二、职责
1、 装配生产部负责制定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各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 装配部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内容
本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请假流程、5S、安全、物料管理、品质管理、会议制度等几方面.
1. 工作程序
1.1 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所下达的《订单生产领料计划》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
1.2 每日生产经理在十五点三十分做好次日的生产计划,并下达到各生产班组长和物人员手中,如有变动及时沟通。
1.3 物流人员在当日下班前将次日所需物料领回车间,如有异常及时回报车间经理。
1.4 生产班组长收到次日生产计划后要在当日下班前对所需物料进行核对,并做好人员安排计划。
1.5 生产完成后,及时入库并督促各部门进行相应的系统确认。
1.6 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需求
2.工作纪律
2.1 遵守作业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或一月内累计四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两日工资,连续三次或三月内累计四次旷工者辞退。
2.2 上班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并正确佩戴厂牌。违者罚款10元。
2.3 严禁穿拖鞋着背心、短裤上班。违者一律不准上班,更换好服装后方可上班。
2.4工作时间严禁谈笑、打瞌睡、吃零食等。违者罚款10元。
2.5车间范围内,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违者罚款10元。
2.6工作时间严禁看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10元。
2.7严禁在车间内吵闹、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元,打架斗殴者一律辞退。
2.8 严禁在车间及卫生间吸烟,违者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辞退;在上班时间只允许在集体休息时间段内在吸烟室吸烟,违反者罚款10元.
2.9严格服从主管工作调动安排,有异议遵从“先服从,后申诉”之原则;如有违反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2.10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更改作业程序及内容;违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2.11爱护车间财产,节约生产物料,产线产生的报废物料放入红色小盒中,不可随意处理,爱惜生产工具、设备;违者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并按物品价格予以赔偿。
2.12装配工自检出来的不合格零部件必须放入不合格品盒子内(红色),不可以乱扔,下班后统一收回。违者罚款10元。
2.13车间人员不得将公司、他人的财物、产品、零部件占为己有,违者按偷盗处理,当事人开除,并移交法办。
2.14管理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班,调配好物料、工具并安排当日生产任务。
2.15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16严格遵守公司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
3.请假流程
3.1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经组长同意并签字后由车间生产经理签批,
3.2 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生产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3请假七天以上者必须由运作总监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4 组级以上车间管理人员请假必须签核到高级经理,
4. 5S管理
4.1 严格按照5S管理要求执行,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明亮、有序。
4.2现场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物品打包封存。
4.3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下班后所有工具物料回归原位,不可在车间随意摆放。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E.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 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都必须妥善安排,避免停工待料
4.4 现场清扫与清洁: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4.5 每日下班前要将各班组所管辖区域的地面、桌面、物料架、窗台等清理干净,组长要进行确认。
4.6 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4.7 5S管理奖罚制度
4.71 每周对各组5S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比,排名最后的班组,第一次对其组长警告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三次以上者重罚100元,
4.72,每月评选累计三次以上第一名者,当月组长工资提升10%--20%
5.安全
5.1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5.2 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10元。
5.3工作期间,不准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50元,累计三次作辞退处理。
5.4 消防器材管理明确到人每周点检一次,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行政部维修。
5.5 消防器材前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5.6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5.7 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5.8 物料车辆一律不准玩耍,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直属组长罚款50元,
5.9 物流电瓶车由专人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违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直属组长罚款30元,电瓶车管理员罚款30元.
6.物料管理
6.1 所有物料领用必须有机打票据作为凭证,
6.2 物料员领取物料要如实检查,不可出现多领和少领的情况,
6.3 进入车间物料由组长/组长助理如数登记造册,每日下班前要对次日主要材料进行盘点,
6.4 所有物料必须做到各就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数量准确,摆放整齐,
6.5 所有需更换物料必须由品管确认,再由车间经理签字确认,最后拿实物和票据到库房换料,
6.6 物流人员应及时将物料供应到生产现场,除特殊情况外,如果因物料短缺造成生产线停产,相关物料员罚款10元,相关组长罚款5元,
6.7 产线出现的不合格物料要当日处理,不准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元,
6.8 外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可以将车间内物料带出车间,一旦发现按盗窃论处,
6.9 车间物料不准私自存放于私人更衣柜等地方,一旦发现罚款50元.
7.品质管理
7.1 装配车间作为公司出货的窗口,担任着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责任,每一名员工都应具备各项素质要求,
7.2 所有出货灯具必须保证表面清洁,灯具需正常工作,
7.3 产线员工必须按照工艺要求认真作业,不可以随意更改作业流程,
7.4 各类灯具配件,螺丝,线路等均按要求安装到位,不可以出现胡乱搭接的情况,
7.5 生产线首检员工要做好原材料的上线检验,杜绝不合格物料上线,
7.6 辅线员工要将所备存的物料分类放置,并且做好标示(订单号,机种名称和数量),
7.7 老化员工在老化过程中首先要保证灯具正常工作,其次观察老化过程中灯具是否正常,最好要保证灯具的老化时间,老化结束后要做好相关的数据检测和老化状况统计,
7.8打包线员工在包装过程中需确认订单的包装方式、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包装袋、配件等是否符合要求,杜绝问题发生,
7.9灯具打包过程中要保证内外清洁,灯具正常工作,
7.10 品质管理奖罚制度
7.10.1 所有灯具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品质异常要追溯到责任人,
7.10.2 生产中,品管开出后,由相关组长做好相关分析和改善对策,并严格执行;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组长罚款5元,
7.10.3 灯具质量环环监督,所有成品出货,如发生灯具不亮,由打包线负责;打包线发现灯具不亮,由老化人员负责,如果老化人员发现灯具不亮,由生产线负责;每发现一盏,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组长罚款5元,
7.10.4 如果造成客诉,找到相关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组长罚款20元,车间经理罚款10元,若一月内累计出现多次客诉,相关人员罚款翻倍;
7.10.5 累计一月,任何班组未出现客诉,大的生产异常和,班组长奖励200元,累计三月车间未出现类似情况,车间经理奖励500元.
8.订单管理
8.1 所有订单由车间统计员接单并做好相关记录,随后通知车间经理,并复印好下发到各相关生产班组,
8.2车间经理根据生产计划调整好各班组的生产任务和人员的调整,
8.3 物料组人员根据订单按时领取所需物料,
8.4 各相关班组长根据车间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调整好物料、人员等相关事宜,做到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8.5 各相关班组长遇到生产异常要及时汇报至车间经理,并及时处理,
8.6 订单管理奖罚制度
8.6.1 除特殊情况外,各班组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一月,组长奖励100元,维持三月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车间经理奖励200元,班组长再奖励100元;
8.6.2 因自身问题未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班组长每日每订单罚款20元,一周累计超过3份者加重处罚,经理相应罚款20元,
9.会议制度
9.1 所有与会人员要按时到达会场,迟到者罚款20元/次,
9.2 与会人员必须在开会前准备好会议所需资料,
9.3 如果不能准时到会,要提前向车间经理请假,
9.4 会议包括:生产早会,生产晚会,品质检讨会等公司与车间召开的所有会议.
10.教育训练管理制度
10.1 车间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教育训练和培训,
10.2 所有员工在参加教育训练课程时要准时到会,手机调整为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可在教室内吵闹和聊天,违者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罚款50元,
10.3 新员工培训,实行“一帮一”的培训方式,新员工的学习状况与帮扶老师的奖金挂钩,每培训一名新员工出徒(可以独立熟练工作),相应师傅奖励100元,
11.绩效考核制度
11.1 装配车间绩效考核包括员工绩效考核和班组长绩效考核两种,经理级绩效考核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考核;
11.2 班组长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品质异常,班组纪律,生产达成率,异常处理,技能培训,报废等,
11.3员工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纪律,品质意识,生产效率,技能状况等,
11.4 班组长考核办法:个人考核金额100元(由个人工资扣除),车间直补300元,按当月评分内容进行相应奖励和扣发;
11.5 员工绩效考核有班组长上报;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最差员工扣发工资100元;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汽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面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可以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24、各部门对半成品,成品等不可以在没有纸包装及隔板的包装下露直接放在地板上,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如教导不及时改善者记小过一次;
25、员工上班及下班时间不可以进入办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违者记警告一次,
26、部门早,晚交接班提前5分钟打扫车间5s,中午、下午用餐提前5分钟打扫卫生,洗手不得提前2分钟,违者记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员工不得进入生产车间,违者记小过一次;
28、上、下班钦水时必须将剩水倒在指定的胶盆内,乱倒者记警告一次;
29、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污垢,无垃圾,无死角。生产现场人员着装必须方、干净、整洁。若发现有人乱涂乱画、在墙上乱踢者要进行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违者记警告一次;
为保障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公司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求车间管理与班长严加管理。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质保量生产
备注:
1:警告一次不给于罚款,通告处理,季度内累积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
2: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当月记小过累积二次者,记过一次;
3:记过一次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扣除全部工资的20%,开除出厂;
4、三次警告记一小过;二小过记一过;累计二次过者扣除全部工资20%,并开除出厂;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目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MOV生产部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厂内指定区域。
4.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公司保卫处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内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仪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1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三.质量及工艺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各个岗位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管理人员每日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7.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8.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9.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10.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11.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13.模具及工装应建立相应的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14.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5.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四.作业管理
1.各工段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工段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2.生产工艺工序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5.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6.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7.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拿取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8.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接协调好,标示醒目。
9.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10.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1.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12.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五.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六.计量器具管理
1.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长期使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要赔偿。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6.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按要求保养维护,正确放置。
7.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8.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9.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10.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11.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12.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空瓶等要及时拆除清理,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7.生产车间(包括生产现场、仓库、配料间、值班室等)地面、设备、附设施、窗台等定期清理清洁,每周周一和周四为固定大扫除日,保证生产现场干净整洁。
8.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9.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10.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泡、冒、滴、漏。
11.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12.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13.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八.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检修人员每人每月的效能工资保底为1400。其余部分做为考核工资。考核内容为负责本车间内所有设备,管道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检修过后的现场清洁卫生。夜班的检修值班。节假日的检修值班。仓库内的备件定置摆放。每天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巡检。
设备小检修不拖班,能当天完成的检修任务一定要在当天完成。不允许拖过夜。
大检修如更换设备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期间严格作息时间及劳动纪律。没有严格作息时间或劳动纪律的减少考核工资(参考员工手册)
遇加班情况,可在适当时候分别安排补休。加班后开补休条。补休一律凭补休条补休。没有补休条的按事假处理。减少考核工资(参考员工手册)
节假日的检修值班原则上小检修不拖班。大检修不过夜。
检修过后的现场卫生清洁原则上是当天检修当天清扫,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第二天早上九点清扫完成。星期五晚上如有大检修必须清扫完成方可下班。如出现清扫时间拖延,每人减少考核工资20元。
中夜班的.检修值班由当班班长打电话联系。不许出现关机或不接电话。如果中夜班检修找不到本人的。减少值班检修人员考核工资50元。
仓库内所有备件按要求定置摆放,不许出现检修完成后,仓库内乱成一片。解决备件仓库的脏,乱现象。一个星期检查二次,出现一次没有定置摆放的,检修人员考核工资人均减少5元。
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工具丢失的按照工具价格扣除相应的考核工资。
检修人员对自己相对应的卫生责任区及设备包机到人的清洁卫生要积极清理。出现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未做;或是设备包机到人的设备清洁卫生未做的。一次减少考核工资10元。《氯化卫生清洁责任区划分表》《设备包机到班清洁表》
每天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巡检,白班检修人员每天早上安排一人连同操作班长对车间内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发现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时处理。需停车处理的,待征得调度室同意后。停车后处理。未巡检的,减少考核工资20元。
为规范本公司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生产
1、全体员工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管观念,增强消防意识。
2、任何员工不准破坏公司的消防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3、车间内请节俭用电,员工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是必须关好所有设备电源(如冲床、电灯、折弯机等)。违者一次罚款5元。
二、礼貌生产
1、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合作,不准在车间吵架、打架。违者一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员工之间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否则作辞退处理。
3、员工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管理原则。
4、车间内不准打瞌睡,不准赤膊操作,夹具、打样片及加工中的半产品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三、认真生产
1、员工进入车间必须身着统一制服,佩戴工卡,根据工作安排领用工具和必备用品在固定操作区域内工作。
2、上班时间必须认真投入工作,不准开小差,不准嬉笑打闹,不准阅读报刊杂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准携带背包进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食物或零食带进车间食用,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
4、其他岗位员工不准随便乱动非本岗位机器设备,如发现机器有故障,不准自行拆卸机器设备,必须报告组长,待维修人员修理之后使用。违者一次根据情景罚款10~100元不等。员工使用工具如果遗失,须照价赔偿;如有损坏,则以旧换新重新领用。
5、不准在车间做私活,不准偷窃公司财物,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不准私自会客,如确有需要,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在员工休息室与来客会谈,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分钟、。如确有急事,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考勤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员工正常上班时间,每一天八小时工作制(如需加班则另行安排),周六、日为休息日。具体如下:上午8:55至12:00午时12:30至17:30
二)、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应严格按规定依时上下班。前台文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人事部,考勤纪录为员工出勤工资的计算依据。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景,凡有谎报、虚报、漏报,一经查出,扣减考勤员100元次,情节严重或2月内违反两次者,公司将酌情予以开除。
3、任何员工都不得刁难考勤人员,否则将给予扣除当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处理并不作任何补偿。
4、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考勤工作进行职能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评重要依据。
三)、打卡和签卡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漏打卡,扣5元次。
2、员工因公或请假外出,凡在离岗当天未能及时回岗者,审批领导均须于员工回岗时,在《外出登记本》或《公差申请表》或《请假单》上签字证明,注明回岗时间。无故不打卡者,审批领导不得签字。
3、考勤记录由人事部统一登记备案。
4、忘记打卡时须在次日下班前填写《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签卡,签卡时考勤人员必须如实记录签卡时间。当月签卡次数不得超过3(含)次。超过3次者,均以漏打卡论处。
5、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填写的《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注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确认,并交回前台考勤人员保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迟到或早退
1、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和提早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者,分别被视为迟到和早退;注:一切以打卡时间为准。
2、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扣款2、00元分钟。超过15分钟(含)以上而未达30分钟者,扣款30、00元;如确定30分钟内不能赶到公司,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罚。
3、所有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当月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超过60分钟(含)者将按旷工一天处罚;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
(含)者也按旷工一天处罚。以上情形均作书面警告。
五)、旷工
员工不履行公司请假手续,无故不按规定上下班或出席会议和团体活动者;请假过期而未续假者;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出勤者,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均视为旷工。
1、凡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当日工资的两倍扣发薪金;
2、凡旷工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当月累计旷工3天将扣除当月工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公司将酌情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员工外出
1、员工因公外出前必须获得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申明回到时间。未获批准而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论处。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所有员工外出前必须按要求据实在《外出登记本》上填写相关事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外出。回岗后,报请前台文员如实注明到岗时间,并请相关领导进行到岗确认,谁批准谁确认。
3、员工外出一天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4、《外出登记本》不得由他人代填,并由前台文员统一妥善管理。
5、原则上员工必须回到公司上班后方可外出工作,特殊情景,须提前申请。
6、员工外出不能按时回到,必须提前向批准人联系,说明原因。如批准人认为原因合理可在批准栏内作简要说明,以便考勤备案;凡不能说明合理原因而又未能按时回到者,一律作早退处理。
7、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在对“外出登记”进行审核签名确认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对员工申请外出的单位、客户名称、事由、时限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
8、人事行政部如经过核实发现审批环节存在放松管理、不负职责等行为,必须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意见须存档并作为对当事人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9、如因公需外出且时间紧迫,可视具体情景灵活处理,只需经直属领导口头批准即可外出,事后须作补办登记和书面说明,批准人签字证明。
七)、加班
1、工作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签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平时每小时按1、5倍计算,周末按每小时2倍计算,批,节假日按3倍计算。(注:加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半小时(含)以下不做加班计算。)
2、法定假日加班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由总经办签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
3、如不能在加班后3天内交出加班申请,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八)、请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间在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或以上须上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请婚、丧、产假、年休假,均由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都须经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获批准后,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并做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因急事、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上班后2个小时内亲自电话向相关的领导请假并清楚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到岗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代职人员暂代其工作;总经理、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人事部备案。
5、《请假单》由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回岗,回岗后须到人事部销假,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6、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7、如发现员工之请假有虚假情景时,一律按旷工论处,并给予书面警告。
8、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9、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及法定节假日。
九)、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之合法病假证明(盖有医疗单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急诊证明及病历一并交人事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当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凡超出部分一律以事假论处。除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外。
2、病假两天内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两天以上按基本工资的20%发放。
3、请病假未经批准却自行离岗者;事前未能办妥离岗手续,但回岗后又未能按要求办理补假手续者。
一律视为旷工。
4、若员工请病假属欺骗行为、使用虚假病假证明或伪造病假证明者,除被公司书面警告外,还按相当于旷工处罚的双倍来进行惩罚。累犯且情节异常严重者,公司即可对其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5、对长期或经常请病假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按正常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办理。待其病逾后,凭医生开具证明,公司根据当时职位状况,在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再聘用。
6、员工住院或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病假期满后,由就医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a、对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其健康问题是因公事所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
b、健康状况贴合要求者,需经原所在部门进行一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按原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到达工作标准者留职。达不到标准者,公司将另行安排。若员工对安排拒不服从,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的补偿。
7、未能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事假
1、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2、事假半天以内可按小时计,超出半天按一天计算。
十一)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员工的招收与辞退
1、所有员工进公司入职均需按正规程序经部门负责人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可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享受公司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员工辞职必须按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由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工作服管理
1、所有员工都要维护公司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衣着整洁。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厂服洗净后和储物箱钥匙一同交回。如有遗失须按成本价赔偿。
八、厂房的清洁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每日下班后要做好保洁工作。如有提前者罚款10元。
2、每日做常规清扫,每两周做一次大扫除,并由理解公司行政人员检查。
具体要求和清洁卫生分区见行政前台相关文件。
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行期。期间如发生异议,经酌情修改后将另行公告。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cm~20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向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xx月xx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间临时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凯立化工有限公司催化剂车间全体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车间、车间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四条车间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按时参加车间组织的生产及卫生设备安全等工作。
2、工作时间,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
4、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五条车间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玩手机,看小说,打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不按规定穿戴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上岗时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保障的,如口罩、手套、工作服等。
6、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现场、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临时工管理员应加强车间水、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每次工作完关好水、电,下班前做好检查,因主观或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每发生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执行,造成重大事故交公司处理。)
8、生产车间、工作现场以及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9、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0、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车间生产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不可利用公司材料、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气、试剂、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无视公司环保规定。
第三章违纪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以上所提及的违纪行为车间予以通报批评,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第七条: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对本车间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确保组装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二、范围
适用于组装车间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管理规定,责成组装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四、内容
本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请假流程、5S、安全、物料管理、品质管理、会议制度等几方面.
1.工作程序
1.1严格按照PMC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
1.2每日下班前做好次日的生产计划,并下达到各生产班组长手中,如有变动及时沟通。
1.3物料员在当日下班前将次日所需物料领回车间(钢杯体等大件物品准备一部分),如有异常及时回报车间班长或主管。
1.4生产班组长收到次日生产计划后要在当日下班前对所需物料进行核对,并做好人员安排计划。
1.5生产完成后报品质部门确认,合格品及时入库,不良品分类标识好以单型号整托盘为单位退回仓库。
1.6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需求
2.工作纪律
2.1遵守作业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连续三次或一月内累计四次按旷工一天处理;连续三次或三月内累计四次旷工者辞退。
2.2上班着装整洁,严禁奇装异服和怪异发型,应穿工作服并正确佩戴厂牌。
2.3严禁穿拖鞋着背心、短裤上班。违者一律不准上班,更换好服装后方可上班。
2.4工作时间严禁谈笑、打瞌睡、吃零食等,水杯饮料瓶统一放到茶水架上。
2.5车间范围内,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2.6工作时间严禁看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2.7严禁在车间内吵闹、拉扯嬉戏及其它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
2.8严禁打架斗殴,打架斗殴者一律辞退。
2.9上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换岗等行为。
2.10严禁在车间及卫生间吸烟,只允许在指定区域吸烟。
2.11严格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异议遵从“先服从,后申诉”之原则;如有违反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2.12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更改作业程序及内、容;违者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2.13爱护车间财产,节约生产物料,产线产生的报废物料放入指定盛具,不可随意处理,爱惜生产工具、设备;违者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2.14车间人员不得将公司、他人的财物、产品、零部件占为己有,违者按偷盗处理。
2.15管理人员上班前应提前调配好物料、工具并安排当日生产任务。
2.16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公司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
3.请假流程
3.1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遇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后复核通过可以补书面申请,未请假不来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3.2员工请假须经班组长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3.2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车间主管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3请假七天以上者必须由生产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4班组级以上车间管理人员请假必须由车间主管签字并生产经理审核通过、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4.5S管理
4.1严格按照5S管理要求执行,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明亮、有序。
4.2现场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物品打包封存。
4.3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下班后所有工具物料回归原位,不可在车间随意摆放。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E.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都必须妥善安排,避免停工待料、
4.4现场清扫与清洁: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4.5每日下班前要将各班组所管辖区域的地面、桌面、物料架、窗台等清理、干净,组长要进行确认。
4.6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5.安全
5.1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5.2消防器材管理明确到人每周点检一次,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行政部维修。
5.3消防器材前1.4M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5.4做好油压机、冲床、点焊机等设备的作业前点检、以及平时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5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和火源。
5.6物料车辆一律不准玩耍。
6.物料管理
6.1所有物料领用必须票据作为凭证。
6.2物料员领取物料要如实检查,不可出现多领和少领的情况。
6.3进入车间物料由班组长核实,每日下班前要对次日主要材料进行确认。
6.4所有物料必须做到各就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数量准确,摆放整齐。
6.5所有需更换物料必须由品管确认,再由车间主管签字确认,最后拿实物和票据到库房换料。
6.6物流人员应及时将物料供应到生产现场,避免因物料短缺造成生产线停产的情况发生。
6.7产线出现的不合格物料要当日处理。
6.8外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将车间内物料带出车间。
6.9车间物料不准私自存放于私人更衣柜等地方。
7.会议制度
7.1所有与会人员要按时到达会场。
7.2与会人员必须在开会前作好会议准备。
7.3如果不能准时到会,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7.4会议包括:生产早会,生产晚会,培训会,品质检讨会等公司与车间召开的所有会议.
8.绩效考核制度
8.1装配车间绩效考核包括线内员工、线外员工绩效考核和班组长绩效考核三种。
8.2班组长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品质异常,班组纪律,生产达成、率,异常处理,技能培训,报废等。
8.3员工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项目:5S,纪律,品质意识,生产效率,技能状况等。
8.4员工绩效考核有班组长上报,按当月评分内容进行相应奖励和扣发:优秀员工奖励,最差员工扣罚;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
2.1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2.2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
3.1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2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3.3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3.4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3.5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3.6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3.7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4.3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4.8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4.9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5.5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7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6.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6.4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一、质量管理
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吊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四、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兰州同心电池有限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台帐卡片、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设备主管或主管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计量管理
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质量部门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质量部检测中心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质量部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质量部。
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能源管理
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八、劳动纪律
同综合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九、车间管理
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工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十、文明生产
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2.应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5.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6.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7.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8.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更衣柜、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9.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0.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十一、安全生产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 .交接班记录,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