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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设备管理制度【推荐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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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设备管理制度(通用29篇)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设备润滑要'五定'工作。

2、定点:现代机械设备中需要润滑的部位都设有润滑点,并配置油孔、油标、油池等供油装置。

3、定质:为确保润滑剂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品种、牌号使用,设备上的润滑装置要保持清洁。

4、定量: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基础上,执行定额用油,如发现超过限额时,要查明原因,及时改正。

5、定期:定期添油和清洗换油是搞好设备润滑的重要环节,因此在进行润滑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分别按班、日、月给各润滑点加油(脂),按计划清洗换油(脂)。

6、定人:设备上的各润滑部位,应由操作工和维修工分类负责,凡需要每班(每天或每周)加油一次的`润滑点,由操作者负责加油;凡需要拆卸后才能添加油(脂)或换油(脂)的部位,由修理工定期清洁换油(脂),所有电器部件由维修电工负责添油(脂)或换油(脂)。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20xx年xx月xx日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播音员、电话转接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程控电话、音响系统的正常工作及相关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机房应保持良好的`照明,电源线路整齐,设备插接线整齐、插接合理。

三、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室温适宜。

四、每日清洁设备及机房,保持设备表面无灰尘、机房清洁无杂物。

五、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做好设备管理台帐,如实记录设备使用状况。

六、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七、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于明显处。

八、维修人员应做好设备维保工作,并按规定详细填写维修记录。

九、电脑程控系统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程控系统电脑及电脑程序。

十、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十一、每周组织一次机房、设备,卫生、安全检查。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5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平,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8

一、变电所的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变电所设备经常具有技术完善、质量良好的状况,为安全经济运行提供可靠的'基础,因此要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二、对新电气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做好交接试验,经分管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建立技术档案。

三、变电所所有设备应健立全面详细的设备技术档案。

四、电气设备应分类专人包机维护,定期检修。

五、电气设备应按“设备评级标准”定期评定等级统计上报设备完好率。

六、电气设备定期维护、检修、试验,高压设备每年试验一次。

七、变电所包机人员应按巡视检查制度规定做好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缺陷按设备管辖范围及时上报并作好记录。

八、分管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发展要求和需要做好设备技术改造与更新工作。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9

1.0 目的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管理规定,通过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管理,确保演出过程中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演出质量。

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3.0 管理职责

3.1舞台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按《热高乐园员工行为规范》执行。

3.2舞台灯光音响室主任:负责所有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演出使用时的监督工作;负责安排与监督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对各项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负责灯光音响室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工作。

3.3灯光师:负责舞台灯光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3.4音响师:负责舞台音响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3.5LED播放师:负责大屏幕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4.0 工作标准

4.1 日常检查:

4.1.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操作人员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4.1.2 部门主任安排工作人员每半年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进行一次清点,并记录《灯光、音箱、LED设备清单》上。

4.1.3部门主任安排人员定期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有较高的完好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灯光音响室主任,发现失窃,及时报案。

4.2 设备使用:

4.2.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须由熟悉设备性能的技术人员或受过设备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4.2.2 禁止不懂技术业务的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以避免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

4.3 设备安全:

4.3.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电压是否正常,以确保设备用电安全。

4.3.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改动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连接。

4.3.3严禁擅自拆卸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如擅自拆卸造成设备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按照《热高乐园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4.3.4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4.3.5 灯光、音响、大屏幕相关设备的保管及场地的钥匙,应由灯光音响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4.4 保养维修:

4.4.1 灯光音响室主任需安排工作人员值日,清扫设备周围的杂物,以保持室内整洁。

4.4.2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爱护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方法,正确的使用设备。

4.4.3 若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并立即向灯光音响室主任汇报故障情况,以便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如果不能进行修复的',应及时与厂家联系商讨检修事宜。

4.5 设备事故的性质:

4.5.1 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不按规范使用等,致使设备损坏。

4.5.2 对事故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况处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6 档案资料:针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各项管理者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存工作。

4.6.1新设备交付使用,各项设备管理者要把说明书、保修卡、供应商、验收单等设备资料及时收集和保存,并做好建档工作。

4.6.2对各套设备按场地分类,保管人员变动时,要做好设备和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4.6.3舞台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对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记录要进行总结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存入设备管理档案。

5.0检查与考核

5.1 灯光音响室主任应对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对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部门经理要对年度维护保养进行检查确认,并在《园区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表》签字。

6.0相关文件

6.1《热高乐园员工奖惩条例》

6.2《热高乐园员工行为规范》

7.0记录

7.1《园区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表》

7.2《灯光、音箱、LED设备清单》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供给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职责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景,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确定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景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职责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10、保持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文明值班。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厂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经办公室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装维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采区应设一名兼职机电负责人,协助办公室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采区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采区机电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办公室及采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办公室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后,必须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采区机电负责人要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采区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办公室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办公室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采区负责人。

第十二条、采区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办公室、生产现场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厂长。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现场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办公室存入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不定时派人抽查设备保养情况,如未达到要求将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主管。办公室与厂长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安全员,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机修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安全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安全员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安全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办公室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1、动力科、生产技术部、安监处、供应公司应根据矿上设备需求,做好设备选型、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和报废签字等工作,加强前期管理。

2、矿需要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动力部门提出增加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供应公司、财务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购置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环保节能,选购的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供应公司同各部门共同编制,经主管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设备到货后,应由供应公司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后使用,暂时不用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5、动力部门、供应公司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全部图纸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交由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6、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要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后应由安装、使用、安监、生产技术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音像记录设备,是指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对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或者全过程音像记录,所采用的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和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

第二章使用

第三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

第四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应当对音像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系统日期和时间等进行检查,保证音像记录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第五条执法记录仪应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第六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对管理相对人实施查抄、取缔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尤其要注意记录违法事实、证据。

第七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告知的规范用语是:您好,我们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第三章管理

第八条音像记录设备所记录的声像资料,应分别在办公电脑和移动硬盘存储保管。

第九条环境执法人员应当在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将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存储。

第十条监察室制定音像记录设备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各执法科室建立执法记录档案,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并设置调取查阅权限,统一规范管理声像资料。

第十一条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管理人员根据情况对无保存意义的进行清除处理。

第十二条遇有以下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

(一)监察对象对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可能投诉、上访的;

(二)监察对象逃避、拒绝、阻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环境执法人员的;

(三)其他重大、敏感情况有备份保存必要的。

刻录光盘保存的,应当制作一式两份,在光盘标签或者封套上标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制作时间、执法活动或者案件名称及标号等主要信息。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或执法科室因工作需要调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记录后,方可调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调用已归档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第四章监督

第十四条环境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维护音像记录设备,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当在发现损坏24小时内,交由局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监察室不定期对环境执法人员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

第十六条在行政执法中遇有下列情形,可以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

(一)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

(二)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无法使用的;

(三)监察对象及其他人员阻碍正常执法无法继续使用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使用的;

对上述情况,环境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结束后及时制作工作记录,写明无法使用的原因和依据,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一并备案存档。

第十七条环境执法人员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时,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在执法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

(二)对执法信息进行删减、修改、弄虚作假的;

(三)滥用、私用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将音像记录设备交由非本单位人员使用的;

(四)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声像信息的;

(五)故意毁坏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8

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为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学校要认真执行。

一、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财产,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远程教育设备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远程教育设备必须摆放在机房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放置。

四、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远程教育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作为它用,遗失要赔偿。

五、做好对远程教育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放置设备的房间必须设有防盗措施。每天下班,要关好窗户和安全门,学校必须设有值班人员或更夫,因人为原因被盗要追纠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七、对远程教育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温、防雷击、防腐蚀等工作。

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部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

根据炼铁生产工艺的要求,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很大程度地决定着生产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正确使用和维护备用设备,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基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加强我厂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双台(套)设备。

3内容

3.1 备用设备必须满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四项要求,而且,备用设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完好。

3.2 禁止随便取消或改动备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禁止对备用设备乱拆、乱卸、乱割、乱焊、乱改以保证备用设备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完整无损。

3.3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禁止无技术措施的超负荷运行。

3.4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维修单位必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 针对设备的损坏程度,定出抢修方案。操作人员给予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其他有关人员现场跟踪服务。而且在用设备要进入特护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要使在用设备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杜绝超负荷运转在用设备。

3.5 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对所辖在、备用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间主任,以便及时了解和采取抢修措施、制订抢修方案。

3.6 由于公司改造或炼铁工艺要求进行改造的备用设备,须通知设备科方可进行改造或拆除,以便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装备处。

3.7 备用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要进行盘车)并设专人负责(维修组组长、操作组组长负责)。

3.8 备用设备要和主设备进行交叉使用,不能因为由于备用设备长时间放置,导致备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3.9 对备用设备油品要根据《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取样化验(设备科联系送装备处化验),以便确定油脂是否合格可用。

3.10 有计划性的对在用设备与备用设备交替使用,创造检查、检修的机会,此项工作由各区域组组长负责,操作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3.11 备用设备要挂牌确认,如“禁止合闸”、“设备完好”等,以便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异常后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3.12 职责划分

3.12.1 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备用设备由于有故障而设备管理责任车间又没有提出问题,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2 设备管理责任车间要确保备用设备的完好,保证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能够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当确认备用设备能够启用,而实际不能启用时,或启动中出现故障,事故责任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3 备用设备出现故障,车间书面提出,由于设备科组织问题而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时,事故责任由设备科承担。

3.12.4 对严重影响生产或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在彻底处理以前,要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针对性地制定临时管理制度,防止隐患的扩大。对不能立即处理或牵扯到影响到水、电、汽供应的时候,由设备科负责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和执行。

3.13 查考核

3.13.1设备科每星期到各区域检查备用设备一次。设备科的检查由设备科长、各专业技术员参加。

3.13.2各车间工段每天巡回检查备用设备一次。

3.13.2.1各车间(工段)检查由主管设备主任(工长)和区域组长、三班组长、点检员参加。

3.13.2.2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和积极处理备用设备存在的各种隐患。

3.13.3设备科和各车间(工段)都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记录在帐,同时设备科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车间(工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工段接到隐患通知单后,立即安排执行,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填好隐患通知单返回设备科。

3.13.4动员和发动广大职工,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活动,把一切事故苗头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5检查中发现有不执行本规定的,扣除主管人100元,月底经济责任制考核责任车间5分/项。

3.13.6由于没有认真执行本制度造成的设备事故,根据本年度厂经济责任制和《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0

1、电教设备、器材由专人管理,健全电教设备帐目,根据不同设备分类编号入册,做到帐物相符。

2、所有电教设备入橱存放,陈列有序,保持整洁、防潮防霉。

3、管理人员要对某些器材要按技术规程定期进行功能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凡借用设备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验收归还。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得挪作它用。

4、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所有电教设备如因使用人员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者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者,一律由使用人员按价赔偿。

5、严禁任何人员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像。

6、外单位借用电教设备必须经分管电教的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并报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外借。

7、加强电教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及时检查电源、关锁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1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2

电教设备、器材和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财产,必须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为此制定下列制度:

一、做好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长远和近期的设备、器材和发展规划,避免盲目性,做到稳中有发展。

二、验收登记:购进的设备、器材,要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记帐入库。

三、保管保养:

1、分类登记、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2、存放要通风、防潮、防尘、防火、安全;

3、定期检查和保养:机械部分要定期加油,磁头定期清洗;各部件定期检查,防止松动和丢失;遇有故障要及时检修;贵重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人,不擅自拆卸。

4、保持设备、器材完好率达95%以上。

四、借、用规则:在管好的基础上,做到“手续严格、使用方便”。

1、电教设备为电教专用,不能挪作它用(指非教育教学活动),不能外借,也不可借故占用。

2、常规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等,可由教师掌握使用。但教师一定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贵重设备如录音机、摄像机、电影放映机、微机、语音室等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管理使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使用,如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管理人、当事人责任,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赔偿和处分等。

4、工具、空白录音录像等应按规定,经负责人批准,办理领用、借用手续;并要定期核对清点。

5、要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五、教材管理:电教教材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各级机构都要十分重视教材的建设和管理。

1、教材编目:统一采用三级标号编目法,即种类、学科和序号组成,种类和学科均用汉语拼音前一或二个字母组成。

种类号:H表示幻灯片,L表示录音带,LX表示录像带,D表示电影片......

学科号:Y表示语文,Z表示政治......

序号:1、2、3......

例:LX-------Y--------15即表示第15号语文录像带

↓↓ ↓

种类号学科号序号

按编目将所存教材编成卡片或编印成册。

2、教材存放:教材应单独分类存放,要做到干燥、通风、防尘防磁、防火。

3、教材使用:办理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3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4

1、设备封存制度

(1) 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 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 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 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 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 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1) 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 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 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 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5

一、氧舱设置

1.凡是使用医用氧舱的单位,必须是我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者。

2.在购置氧舱时必须向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3.制造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供下述资料:①《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②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③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空气加压氧舱安装调试好后,要有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代表,并应有生产厂方、医院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使用单位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且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氧舱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在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医用氧舱日常维护保养由各医院专职或兼职设备维护工作人员负责。氧舱的大修由指定的专业厂家负责。

3.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日常维护保养需要的专用维修器材、工具和物料。

4.医用氧舱设备系统必须维持正常工况,不得带病工作,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5.医用氧舱的维修与保养只能在非治疗期间进行。

6.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7.氧舱工作场所,如治疗厅、候诊室、机房等,均需设固定的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氧舱应设有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氧舱安全。

8.医用氧舱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舱体结构、供(排)氧系统和供(排)气系统;也不得自行改变原设计的医用氧舱加压介质和增加舱内吸氧面罩。

9.所有在用的各型氧舱均必须通过医用氧舱安全技术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氧舱应一律停止使用,检查结果由氧舱使用单位报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备案。

三、氧舱查验制度

1.在每舱治疗前必须由设备维护者和操舱者遵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并填写氧舱查验表和签名。

2.在开舱前进行供电、供气、供氧及舱内照明、通讯、报警、氧浓度监控、彩色电视监控、空调及每个座位的吸排氧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立即填写查验舱,如合格才可准许操舱人员开舱。

3.对查验中所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暂不能处理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

4.治疗完毕设备维护者对所用舱体进行验舱,验舱内容为照明、报警、通讯、氧浓度监控、摄像、空调、吸、排氧装置等。经验舱发现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维修。

四、氧舱对压缩空气和氧气的.要求

1.必须有足够的压缩空气和氧气贮备。大、中型氧舱的压缩空气贮量不能少于所有舱室加压一次和过渡舱再加压一次的要求,小型氧舱贮备的空气贮量必须满足舱室加压两次的要求。

2.医用氧舱所使用的压缩空气要求:①无油;②无杂质;③无味;④无有害气体;⑤冷却。压缩空气中,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表所示限度。

3.氧舱所使用的氧气必须是医用氧或液态氧。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使多媒体设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加强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意见: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各班设专职电教管理员一人(从班干部中产生),负责本班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看护和清洁,杜绝其他同学使用。

3.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一周一次)。

4.教室应每天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放电脑插座的讲桌柜严禁放任何物品,讲桌不得移位)

5.多媒体设备仅供任课教师教学使用,严禁播放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娱乐性、黄色淫秽的音像制品。

6.教师如需在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杜绝学生非法操作设备。

7.任课老师在使用前做好一切检查、准备工作,可在使用前五分钟开机,课后任课老师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如下一节课有人使用,可以不关机),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正常关闭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严禁直接关闭总电源,并认真填写《班级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8.在有老师上课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利用多媒体设备制作课件或办其他事宜,等到下课时方能继续使用,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教学。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7

1、目的

设备定修制是国内外管理的先进经验之一,是企业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基础。

进一步强化定修工作,是二十一世纪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是降成本、增效益的要求,是设备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主要措施,特别是集团公司对全厂的设备维修及定修进行了集中化管理,设备定修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严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炼铁厂的所有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炼铁厂是设备的主人和第一监护人的思想,这个职能只有加强不能削弱。我们要自觉做好定修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充分认识到一切事故最终吃亏的是炼铁厂,因此,保证定修质量,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休风率,另一方面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2、设备定修

2.1定修分类

2.1.1高炉主体及附属设备的计划检修、中修、大修;

2.1.2其它生产设备的'检修、中修、大修;

2.1.3单位部件的定期检修;

2.1.4电器设备的定期测试、检修、修理。

2.2定修的实施

2.2.1检修计划的编制,在点检结果中产生,区分不同情况确立属于年、月、日检修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检修内容、时间、所需时间等。由设备科根据平时点检的情况和各高炉提供的检修项目负责编制,与设备检修部点检的隐患共同合编制而成。

2.2.2检修计划的出台,应在实施检修的前一周内完成。

2.2.3凡月、年大修修理计划,需按规定日期报装备处。

2.2.4设备科要在编制计划的同时,落实备品备件的有关情况。

2.2.5开工前1-2天由主管设备的领导召开检修准备协调会,检查各单位准备情况。

2.2.6施工前和施工中,要进行安全作业联络,实行“确认制”,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此项工作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2.2.7技术人员、点检人员、操作人员分别对检修质量把关,确保定修周期。在检修前,各技术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检修计划中项目的部位、难易程度、处理方法等,在检修计划中要注明;在检修中,各技术员、点检工、操作工必须到现场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要了解项目完成到什么程度,是否达到了检修计划中的要求,重点项目完成没有,需休风处理的处理了没有,一定要保证检修质量,确保定修周期。认真及时填写检修记录。

2.2.8对于在检修中发生的问题,如项目完成的程度、项目的质量要求、重点项目的落实、备品备件等问题,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以保证检修计划的顺利执行。

2.2.9在高炉休风,进行定修期间,各岗位的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要对高炉等所属设备进行重新点检,查找在高炉运行期间没有发现的隐患,充分利用定修时间,把设备隐患处理掉。

3、定修周期

3.1高炉:

a、300立方米高炉需休风定修周期3个月

b、1080立方米高炉需休风定修周期3个月

3.2主要设备中修为半年(行车、铸铁机、铁水罐车)。

3.3高炉中修为3年,大修为8年。

4、定修考核

4.1定修时间延时率

a、定修时间延时率= ×100%

b、目标为“0”

4.2定修项目完成率

a、定修项目完成率= ×100%

b、目标为“99.5%”

5、完工确认管理

5.1四方(设备科、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安全员)确认施工完毕后,可进行单机直至联动试车,并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填写《检修作业卡》,一式四份(炼铁厂、设备检修部、装备处、生产处)。

5.2收集整理施工,检查记录,填写设备维修档案和设备台帐。

6、考核制度

6.1对于在定修过程中,因盲目性、随意性和组织不严密造成的定修质量问题、超时间问题分析原因,扣除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50分;

6.2各区域组长、车间设备主任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定修制度,如在检修过程中检修车间设备主任、区域组长敷衍了事、检修组织不力,导致检修工作进展缓慢、浪费检修时间的情形,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30分;

6.3对于在检修后,一月内因项目落实不力,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0-30分;一个月后,两月内因项目落实不力,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20分;

6.4对于在检修后,72小时之内因点检不到位而没有查处事故隐患的,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0-30分;小高炉为10天之内,大高炉为一个月之内因点检不到位而没有查处设备事故隐患的,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20分.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8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设备运转率。促进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人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整理

1、所有符合工艺设计要求保证整个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均为“要”。

2、现场零部件类:“要”与“不要”判别标准:为正常生产运行设备所准备,在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替换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3、工器具:检修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二、整顿

1、现场运行设备统一标识。

2、现场零部件:长时间不用的“要”的固定资产设备应挂牌标识并存放于指定位置。体积较小使用频率高的“要”的零部件存放车间库房或指定位置并分类标识定置。“不要”的零部件集中归类并存于指定位置。

3、生产现场如需配置检修工具(如电焊机)需报安环部审核后规定区域定置。

4、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应同“不要”零部件一起集中堆放。

三、清扫

1、清扫现场运行设备脏污并擦拭干净恢复设备原有外观和颜色。

2、传动装置保持密封良好,油、水位合适,避免滴、漏。如出现滴、漏及时采取措施并对产生的油污及时清理,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3、对容易出现跑、冒的部位(如窑头、尾密封,输送及下料溜子等)要留心观察,及时清扫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4、设备、工具、仪器检修或使用过程中应有防止产生污染的措施,并随时清理污物。

5、整顿后“不要”的以及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要及时清理。

6、生产检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设备,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并及时报修。

四、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日检、周检、月检等的检查保持整理、整顿、清扫的成果。

2、结合设备巡检标准按要求、按频次做好设备保养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

3、各车间制定本车间设备5S管理检查考核细则,对本车间班组、员工进行考核落实。

4、设备部制定公司设备5S管理考核细则,检查、评比、保持5S的活力。并长期保持。

五、素养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5S管理各项制度等有关规定,车间应加强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加强员工品质意识,最终达到公司5S管理要求。

高压设备管理制度 篇29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小时内向公司提交“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设备事故考核

(1)设备小事故:按影响生产的时间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并按2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

(2)一般设备事故:按15%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在全矿内通报。

(3)重大设备事故:按1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将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公司相关部门,在全矿内通报。

(4)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听从公司处理。

(5)一切设备事故,当班班长都必须认真组织抢修,因组织不力造成停产时间过长,当班班长则需按延长检修时间承担相应损失。

(6)设备事故责任范围的划分原则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视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

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损失由操作者所在责任单位承担。

③因点、巡检不认真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点、巡检单位承担。

④因备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作备件供货单位和备件验收员承担。

⑤因设备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检修、维护单位承担。

⑥由多个单位共同造成的设备事故,损失费用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

6、相关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